㈠ 網路信訪和直接信訪有什麼區別嗎
區別是。
「網上信訪」是指通過信訪部門構建在互聯網上的信訪平台向黨委和政府反映的情況、提出的意見建議或者投訴請求。網上信訪是非常便捷的信訪方式,它不受時間、空間、人數的限制,它的信訪成本是最低的、速度是最快的,是傳統信訪方式的重要補充。
它具有便捷、高效、經濟的諸多點,只要是實名信訪,無論是投訴還是建議,批評還是舉報,只需安坐家中輕點滑鼠就能輕松解決。
信訪:公民個人或群體以書信、電子郵件、走訪、電話、傳真 等多種參與形式與國家的政黨、政府、社團、人大、司法、政協、社區、企事業單位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人員接觸,以反映情況,表達自身意見,吁請解決問題。
相關如下
信訪渠道:信訪工作機構(信訪局、辦)、電子信箱、投訴電話等。舉報渠道:政法部門,紀檢部門,政府相應職能部門等。
投訴渠道:消費者投訴可以採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
㈡ 怎樣的網上信訪不犯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網上信訪不犯法,按照「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反映的具體事項及發生地」以文字方式發送至網上信訪專用平台,提出訴求和建議。網上信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採用網路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信訪條例》
第十七條 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採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二十條 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二)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後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的;(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㈢ 網上重復信訪如何處理一一一
重復信訪是指同一信訪人在一定時期兩次以上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行為。分為不予處理的重復信訪和不再受理的重復信訪。《信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因此,信訪人在60日內向正在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應視為不予受理重復信訪。《信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若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應視為不再受理的重復信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十六條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因此,信訪人在60日內向正在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應視為不予受理重復信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三十五條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若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應視為不再受理的重復信訪。
㈣ 網上信訪怎麼申請復查
法律分析: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復查(復核)申請提供材料: 1.書面申請書,申請書內容:信訪人的基本信息;復查、復核機關的名稱和原辦理、復查機關的名稱;信訪事項的基本情況;復查、復核的請求、事實和理由;信訪人簽名或蓋章及日期;2.信訪事項原處理、復查意見書;3.相關證明材料;4其他有關材料。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四十二條 負有受理信訪事項職責的行政機關在受理信訪事項過程中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對收到的信訪事項不按規定登記的;(二)對屬於其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不予受理的;(三)行政機關未在規定期限內書面告知信訪人是否受理信訪事項的。
㈤ 網上信訪的後果
法律分析:公民有信訪權利,只要通過正常程序,不會違法的,除非用極端手段上訪才會違法。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對信訪人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
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違反集會遊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信訪人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十八條 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多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第二十條 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
(二)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
(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後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的;
(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㈥ 個舊市信訪局怎麼網上信訪
方法一:通過國家信訪局網站
登錄國家信訪局網站,在首頁「網上信訪大廳」點擊「網上投訴請求」或「網上建議徵集」,進入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頁面。
在用戶登錄模塊下方點擊「注冊」。
方法二:通過手機信訪客戶端
下載國家信訪局「手機信訪」APP,在主頁面點擊「快速注冊」。
方法三:通過國家信訪局微信公眾號
微信關注「國家信訪局」公眾號。點擊下方「網上信訪」,選擇「投訴請求」或「建議徵集」。
點擊「快速注冊」。
㈦ 國家信訪局網上投訴有用嗎
法律分析:有用。網上信訪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黨委和政府信訪網站或電子信箱等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國家機關處理的活動。要注意,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不受理下列信訪事項:(1)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2)已經或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3)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期限內的。(4)已有處理意見且正在復查期限內的,或者已有復查意見且正在復核期限內的。(5)已有復核意見的。(6)在規定期限內未申請復查、復核的。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實不清、責任主體不明的信訪事項。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信訪條例》第十六條 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