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標侵權訴訟怎樣取證
法律分析:可通過下來方式進行取證,1.委託專業的知識產權公司調查取證。2.向行政機關舉報取證。3.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准備的有效措施,商標侵權的網路證據保全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② 商標侵權如何進行取證
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取證的辦法:一般情況下,由當事人自行就其主張進行舉證。例如,收集商標侵權前後雙方的收入、客流量等圖像、視視頻資料等。若許可權問題導致當事人取證困難的,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取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③ 商標侵權的證據收集方法
商標侵權訴訟的證據收集方法:
1、當事人可以自行收集侵權人的侵權證據;
2、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等第三方介入,幫助其進行調查取證;
3、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可能滅失或難以取得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四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六條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④ 商標侵權如何收集證據
收集商標侵權證據的方式:當事人可以提供商標權人身份證、商標注冊證或申請材料,以及商標侵權人的侵權商標樣本或商品,侵權前後的訂單,客流等影響對比材料,證明侵權相關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