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網站要注銷,沒有域名賬號,只有網站空間賬號,空間賬號怎麼注銷
1、最簡單的辦法,直接把伺服器裡面的內容清空就可以了,也就是你截圖裡面的那幾個文件夾的內容,直接刪除,尤其是那個www文件夾的;
2、第二個辦法,聯系域名注冊商(通過域名注冊信息查詢),把域名的解析停掉;
3、如果域名有備案,記得聯系通信管理局,把備案注銷掉;備案可以通過http://beian.miit.gov.cn進行查詢。
❷ 請問如何注銷公司網站
找開發網站的人就行了
❸ 公司被投訴了能注銷嗎
存在法律訴訟是不允許注銷的,必須完成訴訟才可以。投訴的話不知道您這邊是哪種意義上的投訴
❹ 在上海注冊了一家公司,現在被別人舉報了違反了廣告法還能注銷公司嗎
可以注銷,我跟你情況一樣,也是被人舉報違反廣告法,注銷的時候也刁難說不讓,我咨詢了律師,說是沒有權利不讓,後來我跟工商局說了,不給注銷,就起訴,他們給注銷了
❺ 公司被起訴了可以注銷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在訴訟過程中不宜進行注銷登記。在公司涉及的債權債務關系還在法院訴訟期間,若公司進行注銷登記,則無法保證對該案所涉及的債權債務關系進行合理的清算和處理。債權人無法及時依法參與到債權分配中,直接導致債權人的權益難以實現。此外,由於訴訟期間公司被注銷登記導致其喪失獨立法人資格,即無法作為合法的訴訟主體參與到訴訟中,因此將面臨訴訟主體變更問題。此時,該公司的原股東將可能被追加成為案件的當事人,甚至最終承擔相應的股東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❻ 工商有投訴可以注銷嗎
法律分析:可以注銷,但是不能免責,不能不賠償。公司注銷前應當進行清算,清算時對債務作出處理。但是,很多情況下,股東為了逃避債務,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動吊銷執照」的方式侵害債權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❼ 營業執照注銷公示期被投訴怎麼辦
【法律依據】:
注銷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取銷企業法人資格或經營權的執法行為。 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後,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副本,收繳公章,撤銷其注冊號。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6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副本;收繳公章,撤銷注冊號,企業法人就失去法人資格。 是指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進行的房屋權屬登記。
【拓展資料】
債權人能通過哪些途徑討債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 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 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 產中支付借款。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 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第三條途徑是,如果有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債務。 追討債務應注意什麼 很多債務人往往借口沒錢還債,而事實上有不少債務人都是隱匿了財產,一般來說要想獲得一個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我們可以採取其他遷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對方的經營情況的好壞:了解其公司員工的收入狀況以此來間接 證明其財務狀況的好壞,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詢其企業檔案; 對於欠債的公民可以通過了解其單位的職工收入狀況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狀況。接受繼承和贈與的情況來間接了解其還債的能力。
還可以委託討債律師或者法院來調查 一些不易查找的證據。追討債務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但債務人往往有各種各樣的情況,如果債務人下落不明,當事人應知道債權人能通過哪些途徑討債,還要知道追討債務應注意什麼。這樣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及時有效地追回債務 公司吊銷後債權債務的處理要及時,公司原有財產會來清償債務等,公司的成立需要有流程,被吊銷了同樣需要經過一些程序,吊銷原因不同的,會出現不同的流程,股東有損害公司行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債務和補償員工利益,公司財務數量大清算過程會長一些。
❽ 如何網上注銷自己的公司
網上注銷公司的流程如下:
1.進入省一級地方工商局的門戶網站;
2.進入網路辦事大廳,點擊企業電子化注銷申請;
3.利用賬號和密碼登錄;
4.提交營業執照,完稅證明,賬本,銀行對賬單,股東會決議,流水明細等企業解散相關資料。請保證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公司注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例如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銷、撤銷等。
申請注銷前公司應開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後便可進入公司注銷申請程序,清算後、注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備如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注銷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❾ 我公司有投訴,需要處理.現在我想注銷公司有什麼後果
要先把投訴處理妥當,再注銷。。
深圳公司注銷條件:
一、公司出現解散的法定事由;
二、依法成立清算組;
三、至少在報紙上登載注銷公告,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滿45天;
四、清算組制定清算報告,且清算報告經股東會或有關機關確認。
深圳公司注銷申請材料: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繳銷證明)(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關於決定注銷的文件(原件1份)(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五、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原件1份);
六、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1份);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八、在報紙上登載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九、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註明;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深圳公司注銷流程:
一、受理申請材料;
二、審查材料;
三、核准注銷;
四、發注銷通知書。
注冊深圳公司之後注銷時間:
一、 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一)、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二)、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 間。
(三)、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四)、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文件、材料退回申請 人;屬於5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文件、材料並出具收到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不屬於登記范疇或者不屬於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登記機關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二、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一)、對申請人到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二)、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三)、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 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並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申請人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 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四)、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材料原件與登記機關所受理的申請文件、材料不一致的,應 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登記機關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