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備案成功後怎樣修改網站負責人
改網站負責人比較麻煩
需要郵寄相關資料到接入商
叫接入商幫您修改的
『貳』 網站icp備案主體負責人怎麼變更
根據現有流程,用戶在提交網站備案信息後,不能自行修改信息,需由其接入服務商代為修改,其目的在於強化接入服務商的代備案責任,減輕網站主辦者自行備案負擔。請您聯系您的接入商進行修改。三期系統升級後,部分接入商的企業側備案系統允許用戶修改備案信息,改完後由接入商審核確認。具體可咨詢您的接入商。
延伸閱讀:什麼是ICP備案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指出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
ICP備案流程
(1) 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2) ICP 注冊;
(3) 輸入手機、郵件驗證碼;
(4) 錄入備案信息;
(5) 將備案編號和電子證書安放在規定的位置。
ICP備案費用:
1、自己在網上辦理的不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費;
2、通過接入服務提供單位代理辦理的,代理單位是否向您收取代理服務費通信管理局不介入(您與代理之間的關系應是民事委託服務關系。不屬於政府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項目)
ICP企業備案
1.主辦單位名稱:
(註:如果是個人網站的,就填名字;如果是企業網站的,就填公司名稱)
2.主辦單位有效證件號碼:
(註:如果主辦單位名稱是個人名字的,就填身份證號碼;如果是公司的,那麼就寫營業執照號碼)
3.主辦單位性質:
(註:填寫, 企業,個人,事業單位,政府機關,或者軍隊)
4.主辦單位通信地址:
(註:一定要寫清楚哪個省,市,區,街,號。地址一定要詳細)
5.有效證件類型:
(註:填寫, 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或台胞證)
6.網站的負責人姓名:
7.網站的負責人辦公電話:
(註:辦公電話可填寫多個,以「 ;」分隔。辦公電話填寫標准格式:國家代碼-區號-號碼。)
8.負責人有效證件號碼:
9.負責人手機號碼:
10.電子郵箱:
11.網站名稱:
12.網站域名:
(註:列出此空間綁定的所有域名,以分號 「 ;」 隔開)
ICP個人備案
1.個人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需要填寫:網站主辦者名稱、網站類型、網站域名、簽名及日期。其他由接入商填寫。
2.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域名證書。
4.接入商幕布前的真實實拍照片。
5.簽署好的信息安全管理協議書。
向接入商提交個人備案資料,通常是1、2、3、4項。接入商會根據網站描述進行核實個人備案資料,個人網站備案時,網站描述項推薦填寫與個人有關的內容信息,以便快速通過初審。
接入商在線初審合格後,會要求你寄送資料,把1、2、3、4、5項各准備2份,通過快遞方式郵寄給接入商。當然,如果網站已經做好了,一定要保證網站內容與描述相符,不然接入商會要求你修改,浪費寶貴時間。
當接入商確認收到的資料與網站吻合,准確無誤後,就會上傳到各地的通信管理局,正常情況下20個工作日內你會得到備案號。
『叄』 排污許可證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排污許可證變更流程為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原核發機關提出變更排污許可證的申請。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 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下列事項發生變化的,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原核發機關提出變更排污許可證的申請。 (一)排污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等正本中載明的基本信息發生變更之日起二十日內。 (二)第十條中許可事項發生變更之日前二十日內。 (三)排污單位在原場址內實施新改擴建項目應當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在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或者備案後,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二十日內。 (四)國家或地方實施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核發機關應主動通知排污單位進行變更,排污單位在接到通知後二十日內申請變更。 (五)政府相關文件或與其他企業達成協議,進行區域替代實現減量排放的,應在文件或協議規定時限內提出變更申請。 (六)需要進行變更的其他情形。
『肆』 排污許可證變更法人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關於排污證法人變更說明的具體內容如下:排污許可證載明的基本信息如企業名稱、法人代表等或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重大改變或改變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時,向發證機關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需提交如下資料:1、企業委託書(企業負責人簽名並加蓋企業公章);2、《排污許可證變更申請表》,如到期年審還需提交《排污許可證年度審核申請審批表》(加蓋企業公章,網上申報時上載表格C文檔)3、排污許可證正、副本原件。4、歷次環保審批資料(環境影響報告及其批復意見)復印件;5、歷次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申請表及驗收核准意見復印件;6、上年有新增擴建、改建項目的,需提交新增擴建、改建項目的環保審批批復意見和治污設施驗收意見;7、有效期內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由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六條 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
『伍』 污水處理廠填寫排污許可證技術負責人有什麼要求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6
『陸』 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怎麼修改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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