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注冊版權需要多少費用
一、版權登記申請程序
1、費用:申請版權需要支付300元官費;
2、申請材料:申請人請求版權申請,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是個人身份復印件。
3、時間 :申請版權需要的時間是30個工作日左右;
4、《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個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該項);
5、申請人申請的版權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則會被駁回。
6、申請條件:外國人或單位在我國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時依據國民待遇原則,與我國公民所需登記材料一致,外文資料需提交中文翻譯件(作品樣本除外)。。
7、申請部門:在我國版權申請所屬部門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二、版權申請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可復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復制方式以及復制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
㈡ 申請版權需要多少錢
申請版權需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
根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關於做著作權(版權)登記收費標準的規定,不同類別的作品收費標准不同,登記數量的多少也會影響收費價格,如文字作品100字以下收費100元,101-5000字收費150元,第二件起每件100元。詳細費用參見下表。
法律依據: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著作權自願登記收費標准(2018年10月26日修訂)
收費項目 計價單位 收費標准(元) 備注
文字、口述作品 件 100字以下100元101-5000字150元5001-10000字200元1萬字以上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音樂作品 件 詞曲300元,曲2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戲劇作品 件 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曲藝作品 件 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舞蹈作品 件 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雜技作品 件 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美術作品 件 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攝影作品 件 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 件 5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地圖、示意圖 件 5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模型作品 件 5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建築作品 件 15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電影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件 超短片〈1分鍾 2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50元
1-5分鍾 3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50元
5-10分鍾 4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10-25分鍾 8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25-45分鍾 10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300元
超過45分鍾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400元
電視劇100元/集
匯編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多媒體
匯編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其他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記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變更登記 次 按照申請登記收費標準的50%收取
補辦證書 次 按工本費50元/個收取
撤銷登記 次 80元
錄音製品 件 歌曲 300元/首,專輯2000元 系列作品協商確定
其他 半小時以內 300元
半小時以上 500元
錄像製品 件 半小時以內 300元 系列作品協商確定
每多半小時加100元
版式設計 件 500元 系列作品協商確定
廣播、電視節目 件 半小時以內 300元 系列作品協商確定
半小時-1小時 500元
1小時以上 800元
表演 件 按照表演作品的類型著作權登記收費標准執行 系列作品協商確定
復制登記檔案材料 頁/張 A4紙1元/頁
光碟10元/張 其他紙張視具體情況確定收費數額
證書郵寄費 件 掛號信(1-4個證書)15元
掛號信(5-30個證書)20元
掛號信(30個以上證書),每增加1-30個證書的,在20元的基礎上多收20元
EMS(郵寄到中國大陸各省市區)22元/件 掛號信中的證書數量以同一著作權人同一次提交的申請表件數相加確定
郵寄到港澳台及國外的EMS視具體地區確定收費數額
㈢ 申請版權要多少錢
一、版權登記申請程序
1、費用:申請版權需要支付300元官費;
2、申請材料:申請人請求版權申請,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是個人身份復印件。
3、時間 :申請版權需要的時間是30個工作日左右;
4、《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個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該項);
5、申請人申請的版權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則會被駁回。
6、申請條件:外國人或單位在我國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時依據國民待遇原則,與我國公民所需登記材料一致,外文資料需提交中文翻譯件(作品樣本除外)。。
7、申請部門:在我國版權申請所屬部門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二、版權申請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可復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復制方式以及復制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
㈣ 申請版權保護多少錢
法律分析:1.一般的收費標准從100到300不等。
2.版權及著作權,著作權申請價格依照不同的著作權登記而不同,並且在不同的省份登記價格也會有不同,一般的收費標准從100到300不等。如果委託了代理結構代為登記的,還需要向委託的代理機構支付相應的費用,費用由雙方協議而定。如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250元/件次。該項目費用只限於程序及其一種文檔的登記,如申請登記多種文檔,每增加一種文檔,增收80元。另外交存手續費320元/件次。例如軟體著作權費用:官方的費用是300,如果是過個著作權人同時申請一個軟體著作權,需要副本的, 每個副本50,是一次性的費用,不需要每年交費 。可以自己辦理或者找代理公司辦理,自己辦理的話,付上面的官費就可以了,找代理公司辦理的話就需要你與代理公司達成的協議去繳納一些代理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 對受保護作品所做的解釋: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其次,保護措施可分為技術措施和法律手段。
㈤ 版權局申請版權多少錢
法律分析:申請版權根據版權內容不同收費不同,官費從50元到2000元不等,具體情況可以根據版權內容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㈥ 申請版權一般多少錢
法律分析:版權及著作權,著作權申請價格依照不同的著作權登記而不同,並且在不同的省份登記價格也會有不同,一般的收費標准從100到300不等。如果委託了代理結構代為登記的,還需要向委託的代理機構支付相應的費用,費用由雙方協議而定。
如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250元/件次。該項目費用只限於程序及其一種文檔的登記,如申請登記多種文檔,每增加一種文檔,增收80元。另外交存手續費320元/件次。
例如軟體著作權費用:官方的費用是300,如果是過個著作權人同時申請一個軟體著作權,需要副本的, 每個副本50,是一次性的費用,不需要每年交費 。可以自己辦理或者找代理公司辦理,自己辦理的話,付上面的官費就可以了,找代理公司辦理的話就需要你與代理公司達成的協議去繳納一些代理費。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著作權法》第三十四條著作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作品。圖書出版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
圖書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出版,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應當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圖書脫銷後,圖書出版者拒絕重印、再版的,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
《著作權法》第三十五條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