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買東西出問題,打什麼電話投訴
法律分析:網上買東西出問題可以打12313消費者申訴熱線投訴,或者直接到所在地消費者協會投訴;當然,也可以找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甚至可以搜集相關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就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建議有關部門負責處理,支持消費者對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害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Ⅱ 網上買東西上當了怎樣投訴
法律分析:網上買東西上當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局投訴。根據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時候,有權獲得質量的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Ⅲ 網上購物去哪裡投訴
法律分析:1.網購在哪裡投訴最有效 向交易平台投訴。向交易平台提出投訴,並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證據,包括實物、聊天記錄、發票、交易記錄等,一般的網購平台都有相應投訴機制,投訴屬實的,會有嚴厲處罰機制,可以挽回自身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四十一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並的,可以向變更後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第四十二條 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Ⅳ 網上購物怎麼投訴
法律分析:網上購物投訴渠道:1、可以找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2、撥打12315或者直接到所在地消費者協會投訴;3、直接找購物網站客戶服務部門投訴;4、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採取措施,方便消費者提起訴訟。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必須受理,及時審理。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Ⅳ 網上購物如何投訴
一、網上購物如何投訴
1、網上購物的投訴方法如下:
(1)向交易平台提出投訴,並提供所掌握的證據,包括實物、聊天記錄、發票、交易記錄等;
(2)網購發生交易糾紛也可向12315消協投訴,保存好購物憑證等證據;
(3)向快遞公司投訴,商品受損也應該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
(4)向公安機關投訴報案,當欺騙情節比較嚴重,涉及金額比較多時,構成網購詐騙,觸犯法律,就需要向公安部門報案,請求公安部門介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無理由退貨制度】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二、網購時涉及價格欺詐的形式有哪些
1、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
2、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吸引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4、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5、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6、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