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有哪些
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有哪些
對於不動產來說,不動產他由於不能移動,所以說需要進行相應的一個登記,在登記不動產的時候需要根據相關的要求來進行,那麼不動產如果登記的話,他的網上查詢方法是什麼?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有哪些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是什麼
1、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一種網上查詢方法:首先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必須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但目前只有極少部分地區提供了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若要查詢,必須有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准日期、建築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還必須要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二、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1、封面名稱。
房產證的封面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扉頁蓋章。
房產證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動產權證為各登記機構公章。過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為主體,而下一步不動產登記的主體變為了登記機構,因此不動產權證書取消了套印,直接蓋各登記機構的章。
3、扉頁增加二維碼。
不動產權證書在扉頁的右上角新增了一個二維碼,作為存儲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標識,市民掃描二維碼即可以獲取不動產權證編號、不動產單元號碼等相關信息,實現不動產信息快速查詢。
4、內頁增加不動產單元號。
不動產權證書的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為今後可能以「宗地單元」為依據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奠定基礎。
5、附圖更全面。
在附圖方面,房產證只有房、地兩個附圖,而不動產權證書則會逐步將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全部標注出來。
不動產抵押在哪登記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土地去國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房屋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以現有的或者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為抵押物的被稱為浮動抵押,應當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門去登記。
(1)立法體例沒有排除不動產糾紛適用其他管轄。
1、《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遺產糾紛案件,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和主要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認為《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意味著所有涉及不動產糾紛案件均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則該條款規定本身自相矛盾;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等案件的管轄問題都做了相應的規定,這些糾紛可能涉及不動產,但法律卻沒有明文規定只能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因此涉及不動產但並不一定就是不動產糾紛,也可以是合同或者侵權等其他糾紛,不必然適用專屬管轄。
(2)司法實踐並未完全採取不動產專屬管轄原則。最典型是抵押貸款合同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九條中規定:「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司法實務特別是對於銀行貸款案件的審理均遵循這一規定,對於借款抵押擔保合同,在管轄問題上遵循從主合同管轄地原則,即便單純就抵押合同提起糾紛,也是由擔保人所在地法院管轄而不是由抵押物所在地法院管轄,適用合同糾紛一般地域管轄的規定而非專屬管轄規定。
(3)訴訟便利和意思自治的要求。
法律對管轄的規定,出發點主要在於訴訟便利和司法效率,因此沒有必要對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的專屬管轄做擴大解釋,認為涉及不動產案件一律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不符合法治效率原則,對當事人可能造成不便。對於不涉及不動產物權爭議的糾紛,應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賦予當事人協議選擇管轄權利,不宜擴大專屬管轄的適用范圍。比如租賃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可能同在甲地,但租賃房產卻在離甲地較遠的乙地,如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由乙地法院管轄對雙方均不便,此時應尊重當事人選擇被告住所地等管轄原則。
;B. 土地證抵押貸款怎麼查詢
查詢開發商土地證是否抵押貸款可以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查驗申請。土地證的抵押貸款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同時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登記方可設定抵押權。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C. 出讓土地信息上什麼網查詢
土地招拍掛是指土地出讓的方式,主要有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很多人都知道房屋建築都是從購買土地開始的,但是,卻有不少的人不知道是以何種方式出售的。
土地招拍掛一般可以在與國土局有合作的平台上查詢,土地招拍掛制度是國家土地資源出讓、買賣的招標、拍賣、掛牌制度的簡稱,具體是指國家在土地出讓或者買賣程序中的「招標」、「拍賣」、「掛牌」交易的政策或規定。
該方式作為我國經營性用地出讓的指定方式,對規范土地市場、提高政府的對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的有序發展等方面都有著重要意義。
土地的交易的公開投標、拍賣和掛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開性,但其具體操作又有其差異性,針對不同性質的土地交易要採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土地使用權招標出讓流程
1、制訂工作方案:制訂招標前期工作方案報中心領導和局領導審定。
2、編制招標文件:根據業務處提供的地塊材料編制、印刷拍賣文件。
3、發布招標公告:出讓人至少在投標開始日前20天發布招標公告,公布招標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招標時間、地點。
4、出售招標文件:按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出售拍賣文件,並組織現場踏勘。
5、組織現場踏勘:組織有意向競買人對擬出讓地塊進行現場踏勘、答疑。
6、受理投標申請:在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投標申請人持投標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明(另有規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投標申請,並繳納投標保證金。
7、審查投標資格: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對投標申請人的開發資質、誠信記錄等進行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應通知其參加投標活動。
8、投標:投標人將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表述投入標箱。
9、開標:出讓人按照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10、評標:評標小組按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招標人根據評標結果,確定中標人,並簽訂成交確認書。
11、公布成交結果:招標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出讓人將招標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公布,並退還投標保證金。
12、簽訂出讓合同:競得人於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D. 怎麼查土地證可有備案,網上怎麼查,什麼網站
土地使用證網上是查不到的。
可以到當地國土資源局或者不動產登記局查詢。
E. 國有土地使用證在哪個網站查詢
1、如需查詢本人的相關信息:
可以本人自行前往相關職能部門查詢,也可以委託律師前往查詢。
2、如需查詢他人的相關信息:
只能委託律師前往查詢。
法律依據:
《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第二款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F. 怎樣查詢土地抵押信息
查詢土地抵押信息的方法有兩種:
查詢國土局的土地抵押登記台帳;查詢國土局的土地抵押登記卷。
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並且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
(6)有土地質押辦理過戶去什麼網站查擴展閱讀:
土地抵押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土地使用權被當做貸款的擔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滿後仍不能歸還貸款,土地使用權將轉歸抵押權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權人按法定程序處置。
2、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G. 如何查詢土地證是否被抵押
可以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查詢開發商的土地證是否有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要辦理登記,登記機關就是國土資源部門。如果查詢後沒有辦理抵押登記,那麼進行了所謂的「抵押」,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H. 房產的抵押狀態怎麼查詢
可以上網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也可以到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直接查詢。
帶好身份證,這是公開信息,任何人都可以查詢的,你要提供房產證上面的確切地址。 你如果是權利人,可以在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掛失。 掛失後,原房產證失效。 房產很值錢,可以設多個抵押。
(8)有土地質押辦理過戶去什麼網站查擴展閱讀
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 )+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貸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結婚證;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原購房協議正本和復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公證書及貸款用途證明。
I. 如何查詢土地是否抵押
法律分析:查詢國土局的土地抵押登記台帳;查詢國土局的土地抵押登記卷。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