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購如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保護消費者網購合法權益:
1、修訂法律法規,建立完善體系;
2、引導自我保護,積極防範風險;
3、強化人員培訓,應對維權需要;
4、強化網購監管,規范交易行為;
5、暢通維權渠道,維護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三條
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國家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㈡ 網購怎麼維護消費者權益
網購時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來維權: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這是指消費者可以直接向銷售者、服務者或生產者交涉、索賠並與經營者和解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這種解決爭議方式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的自願基礎上的。一般適用於案情簡單,事實清楚,雙方爭議不大的案件。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只要雙方願意,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不像訴訟、仲裁有嚴格的地點、時間限制和繁瑣的程序,因而解決糾紛快捷方便。同時,也不像訴訟、仲裁要交大筆訴訟費或仲裁費,從而減少了解決糾紛的成本,對當事人當然也經濟。因此,協商是廣大消費者首選的途徑。但這種途徑必須要具備一個前提,就是消費者和經營者必須在自願、平等、公平的基礎上進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願協商,就無法採用此方式了。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消費者協會(簡稱消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團體。它其中一個重要職能是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調解。因此,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出面作為第三者的身份與經營者進行調解。消協畢竟是保護消費者權利的一個組織,一般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內,因而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同時消協辦案人員具有一定的辦案經驗,有較高的法律水準,加之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出面調解,當事人容易接受。同時,消協調解又不收取費用,對消費者來說是一種較經濟解決糾紛的途徑。但消費者協會是一個社會團體,不是國家機關,調解屬民間性質,不具有強制性。因此,調解必須是雙方自願,如果一方當事人不願調解,消協也無能為力。即使消協主持的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也達成協議,該協議也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如果當事人對調解協議反悔,在這種情況下,還得選擇其他途徑解決了。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如因不公平交易、價格、計量、食品衛生等問題引起的爭議,消費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物價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等申訴,由於這些行政部門具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對經營者進行監督管理職責,再由這些部門查處,如果查出了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相應的部門將給他們行政處罰。這樣為消費者解決糾紛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條件和證據,這有利於消費者的合法權利的保護。但這些行政部門不是司法機關,他們不直接解決消費爭議,最多以第三人的身份主持當事人進行調解。所以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也是有限的。
4、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是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仲裁機構以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做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做出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糾紛的制度。仲裁具有靈活便利的特點,與訴訟相比要快捷;與協商、調解相比,又具有強制性。其強制性表現在,消費爭議經仲裁機構的仲裁,當事人必須履行仲裁裁決,否則,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仲裁也成為消費爭議解決的一個途徑。但仲裁也有局限性。
一是以自願為前提。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是仲裁機構受理消費糾紛的前提和依據,仲裁協議既可以用事前達成,也可以事後達成。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仲裁機構不會受理。可見,不是任何消費爭議都可以用仲裁的。
二是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原則。仲裁裁決做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也不會受理。在我國除勞動糾紛必須要通過勞動仲裁機構的仲裁後,方能向法院起訴外,其他仲裁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喪失了向法院起訴的權利。也就是說,對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同時,仲裁不實行兩審終審制,一但做出仲裁裁決就意味著發生法律效力,不像訴訟還可以上訴。
三是,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委員會設在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設區的市,而縣級所在地不設仲裁委員會。可見,廣大縣鄉所在地的消費者在申請仲裁時,不得不考慮這一因素給自己帶來的不便。同時,仲裁收費一般比法院高許多。基於上述原因,在我國現在消費爭議通過仲裁解決的案件很少。
5、向人民法院訴訟。
訴訟是人民法院在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案件的訴訟活動。它與和解、調解、仲裁不同,是由審判員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利主持下進行的;和解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是由有關機關或組織主持進行;仲裁則是由來自民間組織的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員主持。
㈢ 請問網購消費者的權益怎麼保護
網購消費者的權益的保護方式是:
1、規定網路交易服務商的保障交易安全的義務。
2、規定網路經營者的保護消費者隱私義務。
3、規制網路消費格式合同。
4、網路消費者權益的合同管轄保護。
5、借鑒國外立法,確立網路消費者的反悔權。
6、建立全國統一的網上投訴中心。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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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網上購物怎麼維護消費者權益
網上購物維護權益方法如下
一、網購消費者怎麼維護權益?網購消費者維護權益的方式包括:
1、網站平台投訴,大型的消費平台都有自己的客戶服務部門,處理網購中產生的糾紛。消費者可向網站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照片、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相關記錄,進行投訴或舉報。
2、撥打維權電話,當合法權益收到侵害時,可以根據投訴商品或服務的性質向工商部門(12315)、質檢部門(12365)、食品葯品部門(12331)、物價部門(12358)等部門投訴。
3、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普通商品一樣,網上購物商品發生消費糾紛,也可以向省、市消協投訴。因為網上購物存在的風險,因此網購要盡量索取購物憑證或保存交易協議(包括電子版)等相關證據,有利於更好更快的進行維權。
4、市民服務熱線投訴,各地政府部門為加強公共服務,設立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市民撥打熱線後,受理員會將投訴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辦理。相關部門辦理後會及時回復市民。
5、網上報案,網購有時候會遇到網購詐騙,這時候應該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不僅可以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討回一份公道,同時也可以避免更多消費者上當受騙。
6、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作為消費者,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通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時,一定要毫不猶豫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
㈤ 網購怎麼維護消費者權益
網購時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來維權: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這是指消費者可以直接向銷售者、服務者或生產者交涉、索賠並與經營者和解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這種解決爭議方式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的自願基礎上的。一般適用於案情簡單,事實清楚,雙方爭議不大的案件。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只要雙方願意,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不像訴訟、仲裁有嚴格的地點、時間限制和繁瑣的程序,因而解決糾紛快捷方便。同時,也不像訴訟、仲裁要交大筆訴訟費或仲裁費,從而減少了解決糾紛的成本,對當事人當然也經濟。因此,協商是廣大消費者首選的途徑。但這種途徑必須要具備一個前提,就是消費者和經營者必須在自願、平等、公平的基礎上進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願協商,就無法採用此方式了。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消費者協會(簡稱消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團體。它其中一個重要職能是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調解。因此,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出面作為第三者的身份與經營者進行調解。消協畢竟是保護消費者權利的一個組織,一般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內,因而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同時消協辦案人員具有一定的辦案經驗,有較高的法律水準,加之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出面調解,當事人容易接受。同時,消協調解又不收取費用,對消費者來說是一種較經濟解決糾紛的途徑。但消費者協會是一個社會團體,不是國家機關,調解屬民間性質,不具有強制性。因此,調解必須是雙方自願,如果一方當事人不願調解,消協也無能為力。即使消協主持的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也達成協議,該協議也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如果當事人對調解協議反悔,在這種情況下,還得選擇其他途徑解決了。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如因不公平交易、價格、計量、食品衛生等問題引起的爭議,消費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物價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等申訴,由於這些行政部門具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對經營者進行監督管理職責,再由這些部門查處,如果查出了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相應的部門將給他們行政處罰。這樣為消費者解決糾紛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條件和證據,這有利於消費者的合法權利的保護。但這些行政部門不是司法機關,他們不直接解決消費爭議,最多以第三人的身份主持當事人進行調解。所以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也是有限的。
4、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是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仲裁機構以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做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做出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糾紛的制度。仲裁具有靈活便利的特點,與訴訟相比要快捷;與協商、調解相比,又具有強制性。其強制性表現在,消費爭議經仲裁機構的仲裁,當事人必須履行仲裁裁決,否則,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仲裁也成為消費爭議解決的一個途徑。但仲裁也有局限性。
一是以自願為前提。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是仲裁機構受理消費糾紛的前提和依據,仲裁協議既可以用事前達成,也可以事後達成。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仲裁機構不會受理。可見,不是任何消費爭議都可以用仲裁的。
二是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原則。仲裁裁決做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也不會受理。在我國除勞動糾紛必須要通過勞動仲裁機構的仲裁後,方能向法院起訴外,其他仲裁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喪失了向法院起訴的權利。也就是說,對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同時,仲裁不實行兩審終審制,一但做出仲裁裁決就意味著發生法律效力,不像訴訟還可以上訴。
三是,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委員會設在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設區的市,而縣級所在地不設仲裁委員會。可見,廣大縣鄉所在地的消費者在申請仲裁時,不得不考慮這一因素給自己帶來的不便。同時,仲裁收費一般比法院高許多。基於上述原因,在我國現在消費爭議通過仲裁解決的案件很少。
5、向人民法院訴訟。
訴訟是人民法院在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案件的訴訟活動。它與和解、調解、仲裁不同,是由審判員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利主持下進行的;和解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是由有關機關或組織主持進行;仲裁則是由來自民間組織的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員主持。
㈥ 網上購物怎麼維護消費者權益
網上購物可以通過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部門投訴,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等方式維權,具體如下:
1、雙方應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消費者協會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商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3、電商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台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第十七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三十八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㈦ 網上購物怎麼維護消費者權益
一、協商和解。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後,在自願、互諒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這種快速、簡便的爭議解決方式,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經營者來說都是理想的途徑。
二、投訴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保委調解,即由第三方對爭議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勸導、溝通調和,以促成雙方達成解決糾紛。
三、行政申訴。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後,可請求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爭議,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消費者決定申訴時,一般用書面形式,並載明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如與經營者達成和解,可撤回申訴,請求有關行政部門作出調解書。
四、提請仲裁。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調解並作出判斷或裁決。仲裁具有當事人程序簡便、一裁終局、專家仲裁、費用較低、保守機密、相互感情影響小等特徵。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由仲裁庭根據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各自應承擔的仲裁費用。
五、提起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范疇。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㈧ 網上購物怎麼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網購過程中的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可以尋求相關部門的幫助,我國受理消費者維權的部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和人民法院等。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㈨ 網購如何維護消費者權益
法律分析:網購維護消費者權益有如下措施:1、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完善傳統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權利保護外,還應增加網上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權利保護。2、實現全國消費者協會(消保委)聯動機制。3、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有幾種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
一是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二是鮮活易腐爛的商品;
三是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已經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是已經交付的報紙、期刊。
也有些電商已經將無理由退貨的時限擴大至15日或30日。但請注意,一般情況下退貨的費用是由消費者承擔的。消費者如對商品質量不放心,可以在購買商品時同時購買退貨險,降低退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