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站主辦者沖突什麼意思 備案拒絕的 是這個原因 怎麼辦
這個原因應該是個人的身份證或者企業在工信部已經備案過了,如果要繼續備案應該要在之前備案主體下新增網站或者注銷之前的備案記錄再重新備案,我在小鳥雲提交備案的時候,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內審退回過,客服很細心指導我解決
㈡ 網站主辦者是指什麼類型的網站如何辦理網站備案需要多長時間
在這一試行方案中對網站主辦者進行了明確的說明:「網站主辦者是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包括單位和個人兩類」,工信部也通過這一規定再度明確個人可以創辦網站,而個人網站的主辦者也將被視為網站負責人。 根據新的備案流程,接入服務單位需要在備案現場採集並留存網站負責人彩色正面免冠照(電子照片規格:800×600像素)。並由「備案中心統一製作、提供帶有標識的幕布作為拍照背景,照片應顯示拍照時間和背景標識」。 對於所提交的備案信息,各地通信管理局將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合格的將下發備案號、接入單位實施網站接入。同時,接入單位應保證網站主辦者的信息不泄露,承擔對網站主辦者提交材料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責任。
㈢ 阿里通營業執照沖突是怎麼回事
就是說,在工信部的備案系統資料庫中,存在著一個和你錄入名稱相同的網站主辦者。這種情況需要聯系當地通信管理局查實情況。若是之前有備案,則在原備案號下新增網站接入即可。
㈣ 備案,網站名稱與備案主體不一致,是什麼意思
網站內容的主辦單位和你備案的主體是兩個獨立的,這個時候不一致就會提示,《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工作方案(試行)》規定,網站域名所有者與網站主辦者身份要求一致。
㈤ ICP網站備案主體沖突如何處理
三種解決方案:一是打電話到到網管局去注銷以前所備案的網站,二是用另外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重新備案,三是在原來所備案的信息,再次添加你目前所備案的域名
㈥ 我的身份證從來沒有用來備案過,提交備案顯示主辦者名稱沖突是怎麼回事
1.以前你的身份證被人竊取(或者是身份證被人造假)用過備案
2.備案系統出問題了
㈦ 個人網站備案不通過,反饋網站主辦者沖突,請核實後再次報備,之前確認沒有備過案,通信管理局也沒有查到
備案系統對主體的要求必須唯一性,即一個主體只能有一個備案號。判斷主體沖突,並不是以主辦單位名稱為標准,而是依據「主辦單位有效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來判斷主體是否唯一的。如果提示主體沖突,就說明該證件號碼已經在備案庫中存在了。您可以通過工信部備案系統公共查詢來查主體證件號碼是否已經備案過。
解決方法:1.原主體下的網站您已經不需要了,您可聯系管局注銷發生沖突的備案號再重新提交新備案信息;2.原主體下的網站還在使用,請將在我司備案中心填寫的信息刪除後,重新錄入信息進行新增網站的操作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㈧ 什麼是備案主體,怎麼填寫備案主體信息
首先要查詢你的域名備案號是什麼,比如是蜀ICPXXXXXX號這個就是主體備案號。
1、所謂的注冊網站指的是ICP備案。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指出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
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2、一個主體一個備案號。
後面的-01等只是為了區分同一主體下的不同網站。涉及需前置審批或專項審批的內容,前置審批號,審批文件掃描件,3項是一起的,已經選擇就會提示需要填寫其它項,如果沒有涉及到前置審批就都不需要選擇填寫。
(8)網站主辦者沖突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填寫ICP備案:
1.主辦單位名稱:
2.主辦單位有效證件號碼:
3.主辦單位通信地址:
5.有效證件類型:
6.網站的負責人姓名:
7.網站的負責人辦公電話:
8.負責人有效證件號碼:
9.電子郵箱:
10.網站名稱:
12.網站域名:
㈨ 網站經營求助
個人網站的備案只有一個地址:http://www.miibeian.gov.cn/
網站備案常見問題解答(FAQ)
1、請問審核多長時間可以完成?
2、我的網站如果提供了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會收到需要辦理前置審批的提示,應當如何辦理前置審批?
3、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否需要備案?
4、我有多個網站如何備案?
5、當地通信管理局電話打不通?
6、網站備案是否收費?
7、我的網站備案了很多次沒有結果,已經關閉了很久,是否可以提前開通網站?
8、我的網站關閉了,如何開通?怎麼備案呢?
9、備案是否需要年檢,如何年檢?
10、中國大陸境內的用戶,但是伺服器在中國大陸境外,是否需要備案?
11、我的備案信息審核已經通過但是用戶名和密碼忘記了,怎麼辦?
12、我的密碼丟失了,怎麼辦?
13、網站接入服務提供商的地方如何填寫?如果我不清楚接入服務提供商是誰怎麼填寫?
14、我的審核已經通過了,到哪裡進行證書下載?
15、請問如何進行證書安裝?
16、我的郵件驗證碼沒收到,怎麼辦?
17、我收到備案沖突的郵件,沖突是什麼意思?為什麼會沖突?
18、備案流程是什麼?
19、我的信息需要進行修改,怎麼辦?
20、我的備案信息已經提交了很久,如何進行是否備案查詢?
21、如何進行備案信息的撤銷?
22、如何登錄到備案系統里?
23、電子證書沒有發郵件通知,已經查詢到備案審核通過,但是網上查不到電子證書?
24、任務列表打不開或打開沒有內容?
25、用戶查詢不到電子證書?
1、請問審核多長時間可以完成?
答: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自備案人最近一次提交備案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備案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備案,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備案人。
2、我的網站如果提供了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會收到需要辦理前置審批的提示,應當如何辦理前置審批?
答: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十一條規定, 擬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履行備案手續時,還應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具體申辦流程可參見《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信部電[2005]501號)第十四條。相關主管部門聯系方式可向當地省通信管理局詢問。
3、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否需要備案?
答: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有關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4、我有多個網站如何備案?
答: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以網站主辦者為單位進行網站備案,原則上同一網站主辦者應一次性辦理備案,上報一條記錄,多個網站在一條記錄中上報。備案過程中網站名稱、網站首頁網址、域名列表、IP地址列表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多個網站內容。審核通過後記錄中對應的所有網站均需要安裝證書。如果備案後新增域名或IP地址等信息,請在原有備案信息通過審核後使用「修改」功能,將新域名或新IP地址添加到「網站域名列表」或「網站IP列表」中。
5、當地通信管理局電話打不通?
答:信息產業部備案網站(www.miibeian.gov.cn)「公告欄」中已經公布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備案咨詢電話號碼。請撥打新號碼進行備案政策和業務咨詢。
6、網站備案是否收費?
答:網站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手機接收的驗證碼簡訊息。
7、我的網站備案了很多次沒有結果,已經關閉了很久,是否可以提前開通網站?
答: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十八條規定,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經備案的組織或個人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您只有履行完備案手續才能開通網站。
8、我的網站關閉了,如何開通?怎麼備案呢?
答: 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十八條規定,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經備案的組織或個人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如果您的網站被關閉,請盡快補辦備案手續。履行完備案手續(取得備案編號和電子證書)後,可通知您的接入服務提供商恢復網站接入。
9、備案是否需要年檢,如何年檢?
答: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二十一條規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每年規定時間登錄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履行年度審核手續。
涉及相關備案信息變化的,應及時登錄系統辦理備案變更手續。
10、中國大陸境內的用戶,但是伺服器在中國大陸境外,是否需要備案?
答:需要。填寫備案信息時,「伺服器放置地點」和「網站接入服務提供單位名稱」均選擇「其它」。
11、我的備案信息審核已經通過但是用戶名和密碼忘記了,怎麼辦?
答:首先通過系統「是否備案」的查詢功能找到審核通過的備案號,利用備案號向當地管局或技術支持部門尋求幫助找尋用戶名,若該用戶是自己注冊可通過系統的「找回密碼」功能找回密碼,若該用戶是由接入服務提供商導入的則可直接向接入服務提供商尋求幫助要回用戶名和密碼。
12、我的密碼丟失了,怎麼辦?
答:如果備案信息是您自己通過備案系統直接備案,可以通過密碼找回功能進行找回;如果您的信息是通過接入服務提供商代為導入備案,可向接入服務提供商請求幫助要回初始密碼,若初始密碼已經更改則需要通過通信管理局進行密碼修改。
13、網站接入服務提供商的地方如何填寫?如果我不清楚接入服務提供商是誰怎麼填寫?
答:建議由接入服務提供商代為備案。如需自行備案,在操作下面的對話框中填寫提供接入服務的單位名稱,然後進行查詢,查詢結果會顯示在候選項中,選擇後進行添加。您在與接入服務提供商簽訂接入服務協議時,接入服務提供商會在協議中留有相關信息。詳細操作在「所屬接入服務」的超鏈中有滾動說明,直接點擊鏈接也有說明頁面。
14、我的審核已經通過了,到哪裡進行證書下載?
答:您可以下載郵件中的電子證書,也可以登錄後通過備案證書下載的地方直接從網上下載,並安裝。
15、請問如何進行證書安裝?
答:在您的郵件中有安裝說明,網上下載時,也有相關說明提示,具體方法是:①請將備案證書文件bazs.cert放到網站的cert/目錄下.該文件必須可以通過下列地址http://網站域名/cert/bazs.cert訪問,其中網站域名指的是網站的Internet域名;②將備案號/經營許可證號顯示在網站首頁底部的中間位置,如當地電管局另有要求則以當地電管局要求為准;③在網站的頁面下方已放好的經營許可證號的位置做一個超級鏈接,連接到www.miibeian.gov.cn上。
16、我的郵件驗證碼沒收到,怎麼辦?
答:請您耐心等待,24小時之內收到都是正常。如果超過24小時,可以進行驗證碼找回功能更換郵箱再次等系統發驗證碼到新的郵箱。
17、我收到備案沖突的郵件,沖突是什麼意思?為什麼會沖突?
答:資料庫中如果已經存在該備案信息(首頁URL、域名列表、主辦單位全稱有重復),而且這些備案信息是不同用戶名提交的,則就會發生沖突,系統會提示備案沖突。該用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能查看到具體沖突原因和沖突用戶,通信管理局有責任協調處理沖突,若是有用戶惡意搶注則需要先撤銷掉已經審核的記錄,然後重新檢測與之發生沖突的記錄即可。若通信管理局要拒絕發生沖突的記錄需要在拒絕原因中填寫清楚沖突原因以及與之發生沖突的用戶聯系方式等信息,以便用戶自己協調解決。
18、備案流程是什麼?
答:①注冊用戶,獲得手機、郵件驗證碼;②登錄www.miibeian.gov.cn網站;③輸入手機、郵件驗證碼通過身份驗證;④按照界面提示分步驟錄入備案信息,提交後等待管局審核發證書;⑤將獲得得備案編號和電子證書按照系統要求安放在規定的位置。詳細流程幫助可在系統的「備案流程」中下載。
19、我的信息需要進行修改,怎麼辦?
答:若用戶以前提交的備案沒有發證書,用戶需要登錄登錄系統通過任務列表直接點擊「添加」進行最新信息的填寫,再次提交,系統將新信息覆蓋舊信息,修改操作完成。若用戶以前提交的備案發了證書,用戶需要登錄系統通過任務列表直接點擊「修改」在原來信息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再次提交,等待管局的再次審核。
20、我的備案信息已經提交了很久,如何進行是否備案查詢?
答:通過網上是否備案查詢選擇相應查詢條件,輸入查詢內容即可。
21、如何進行備案信息的撤銷?
答:已經備案成功發放證書的用戶才可以提出撤銷申請,登錄登錄系統後在任務列表中點擊「ICP備案業務管理」-「備案/許可證撤銷申請」,用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撤銷申請,系統將撤銷申請轉交給當地管局,管局批准撤銷申請後,該備案將處於撤銷狀態,對應的用戶名也將失效。若用戶又想提交信息了,需要重新注冊重新進行備案操作,與頭次備案過程完全一樣。
22、如何登錄到備案系統里?
答:在系統登錄頁面輸入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按鈕,若用戶頭次登錄沒有通過身份驗證,系統會將要求用戶輸入手機和郵件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身份驗證通過後若用戶沒修改過初始密碼,系統會要求用戶修改密碼,修改密碼成功後即可登錄系統。
23、電子證書沒有發郵件通知,已經查詢到備案審核通過,但是網上查不到電子證書?
答:電子證書沒通過郵件通知是因為用戶的郵件系統將備案系統發送的郵件過濾掉或拒收了,在這種情況下用戶也可登錄系統在「icp備案業務管理」中下載備案/許可證電子證書,如在系統的「是否備案中」查詢到備案號,但登錄系統後沒有證書下載,是因為發放的電子證書對應的備案不是登錄系統的這個用戶名提交的,用戶可找自己的接入服務商(可能已經由接入服務商代為備案)或當地通信管理局查詢電子證書對應的上報用戶名和密碼。
24、任務列表打不開或打開沒有內容?
答:請點擊文件夾,不是點擊文字。沒有內容請向當地省通信管理局反映。
25、用戶查詢不到電子證書?
答:備案審核通過信息與用戶名不對應,請與當地省通信管理局聯系,查詢用戶名及密碼。
㈩ 網站備案域名所有者與需要備案的主辦者名稱要一致是什麼意思
」網站備案域名所有者與需要備案的主辦者名稱要一致「是指:域名證書上的名稱和備案單位一樣。
備案須知:
個人備案,那麼域名所有者需要為個人所有;
企業備案,那麼域名所有者需要為企業所有。
若不一致,需要做域名信息修改,可聯系域名注冊商修改。
域名備案相關法規條例:《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工作方案(試行)》(工信部電管[2010]64號)規定,網站域名所有者與網站主辦者身份要求一致。現實中很多域名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關聯單位或個人注冊。因此,如果域名所有者與網站主辦者身份不一致的,建議修改域名注冊所有人;如確實修改不方便的,也可由域名所有人出具一份證明,證明域名確實是由備案信息中的網站主辦者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