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稅務局怎麼領取紙質發票
稅務局領購發票流程:② 稅務局領發票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稅務局領購發票流程:1.網上申請(可選擇自取和郵寄):打開國家電子稅務局網站-選擇普通發票紙質代開服務-點擊辦理進入-點擊右上角新增項目-填寫資料-點擊保存提交。2.窗口辦理:帶上身份證原件、發票領購簿、金稅盤和最後一張發票到窗口辦理。3.自助端辦理:點擊業務辦理-選擇發票票號發售-選擇專票或普票-將身份證數控盤放在相應的位置稅控盤插到自助端US介面處-選擇單位-輸入口令-輸入要購買的份數-將自助機打出來的兩份條子拿一份出來留個經辦人電話-去領票窗口領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條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③ 如何在網上申領發票(郵寄發票)
一、正文回答
如何在網上申領發票?
1、搜索進入國稅局官網;
2、點擊登錄;
3、輸入用戶名、密碼,點擊登錄;
4、點擊發票管理;
5、點擊頁面左邊的發票領用;
6、選擇發票領取方式;
7、點擊頁面下方的新增;
8、頁面會彈出可以領購發票的信息,包括發票種類、可領用數量;
9、點擊申請領用數量進行修改,修改成需要領用數量;
10、點擊頁面右下方的提交;
11、勾選地址後,點擊保存。
二、分析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
三、發票入賬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效期為180天。普通發票的有效期為6個月。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的使用期限為6個月。超過6個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稅發票需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驗舊手續。
④ 國家稅務局山東省電子稅務局官網上怎麼申請電子發票
品牌型號:聯想小新Pro16 2022款
系統版本:Windows10
軟體版本:網路瀏覽器8.7.5
通過國家稅務局山東省電子稅務局官網上申請電子發票首先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發票使用,然後領用發票,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登錄電子稅務局
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模塊中選擇發票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一)未按照規定印製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⑤ 電子稅務局申領發票流程
電子稅務局申請電子發票的操作流程具體如下:
1、登錄當地電子稅務局網站,選擇企業進入;
2、選擇主頁--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驗舊繳銷(不進行發票驗舊無法領用新發票)。驗舊方法是選擇相應的發票種類及需要驗舊的發票的日期--查詢--提交驗舊;
3、進入正題,領用發票,選擇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領用;
4、提交後,可點擊「發票領用進度查詢」查看受理狀態,當狀態是「待受理」時可以取消本次申領發票。當狀態是「已受理」時就完成發票領用了,可查看領用發票明細(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發票份數)。
領用發票一般是在當月申報完增值稅之後,完成申領發票後還要去開票系統分發發票才能正常開票。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