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想寫小說在哪裡寫好點。最好能弄個自己的平台。意思不收費的。小說也屬於自己版權的。
去閱聽網就可以啦,下載手機寫小說用QQ/微信/手機號登錄都可以,可以發布小說,別人能看到,不簽約就不收費咯
⑵ 哪個平台小說版權歸自己
沒有平台的版權會歸自己的。簽約的意思就是把版權賣給平台,平台靠你的小說來賺取收益,不然憑啥你寫小說人家要按字數給你稿費,如果沒有什麼讀者打賞又要賺錢都是靠更新字數換取簽約的全勤啊。晉江長佩其實都算好的,起碼沒像起點那樣直接可以給這本書換個抄手寫。我在湯圓寫文,平台福利不錯,新手不求能有啥熱度我就先踏踏實實磨磨文筆,起碼這個平台首推雖然有看人氣,但也還是要看更新的
⑶ 那些小說網站簽約後可以只簽約電子版權,實體出版和影視等版權歸作者自己,要出名一點的小說網站,
九一神書網,版權拆分簽約
簽約模式:將信息網路傳播權,改編權,轉授權等著作權拆分代理授權,未授權著作權利九一神書不具備代理運營權益,未授權或已授權版權的著作權利依舊由作者擁有:
1.配備專屬作者經紀人,全渠道重磅推廣
2.作者擁有參與作者電子版權運營方案制定
3.專屬經紀人定期為作者匯報運營效果
4.作者擁有作品最低60%起的分成待遇
5.運營效果不理想,可隨時申請解約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⑷ 有哪些網站寫小說版權是歸作者的
現在的大平台基本都是全版權,小說版權歸作者的。
有一個小說平台,是息壤中文網,也就是聯合閱讀。 他們的合同是,只要電子版權,其他的一切版權(例如影視版權、游戲版權等)全歸作者一人所有。
電子版權收入是作者與平台五五分。他們的合同是簽書而不是簽人,不用擔心筆名會被網站拿走。版權期限是小說完結後20年。
版權,亦稱「著作權」,符號:©。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
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復制、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⑸ 在17K寫書的流量怎麼樣直簽後書的版權還是自己的嗎
現在很多網友都不想出門工作,因為他們不想和太多的人打交道,並且認為職場是很復雜的,他們也應數碰付不來,所以很多敗擾人就會在互聯網上發展。現在互聯網也是很發達了,很多人都在一些平台寫書,也就是寫小說。比如有一名網友,他就在17K寫書,那17K的流量怎麼樣?直簽後書的版權還是自己的嗎?
總結
我們要知道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舉成名,這只是一個小概率的事件。如果你對於網路小說很感興趣,想通過寫小說賺錢,做一個全職的作家,那麼就要擺平自己的心態,不要妄想著一炮成名。
⑹ 在b站寫小說版權歸誰
擅長:刑事辯護、經濟糾紛
咨詢
在網站上寫小說,版權歸作者,網路只是一個平台站點,簽約了只是他們負責營銷,收益他們要分一部分,版權歸作者。著作權指在特定條件下,法律允許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不必徵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制度。
具體情況如下:
1、使用的作品已經發表,未發表的作品不屬於合理使用慎舉的范圍;
2、使用的目的僅限於為個人學習、研究、欣賞,或者為了教學、科學研究、宗教或慈善事業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3、使用他人作品時,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並且必須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著作權使用范圍如下:
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以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單幅的美術作品或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2、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3、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凱孝腔但應當支付報酬;
4、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盯衫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