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訴學校找哪個平台
要投訴學校有以下幾種平台:
1、當地的教育部門或者是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可持相關證據進行投訴;
2、撥打投訴電話反映情況,中國教育部投訴電話010-66092315/66093315;
3、登錄當地教育局的官網,進行網上投訴;
4、向中國教育部郵箱或寫信舉報。
申訴權是指公民對因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的錯誤或違法的決定、判決,或者因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致使他或他的親屬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銷決定、判決或賠償損失的請求。
公民的申訴有兩種情況:
1、訴訟的申訴,指刑事、民事訴訟當事人或其他公民對司法機關的決定或者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請求重新處理。申訴一般不受時間限制,可以口頭申訴,也可以書面申訴。申訴是人民法院再審案件的根據之一,但在人民法院未作出再審決定以前,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非訴訟的申訴,指國家工作人員和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到的紀律處分不服時,可以向原機關或上級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在選舉人民代表時,公民對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可以向選舉委員會提請重新審查的申訴。中國憲法規定,保障公民的申訴權。對於公民的申訴,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對打擊報復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㈡ 關於教育方面的投訴的網站是
廣西省崇左市扶綏縣新寧一中每周周末都要求補課還收費,怕被教育局知道還強制要求寫自願書,不寫的話就去校長辦公室室喝茶。國慶節是國家法定節日,還補4天的課,校長還大言不慚地說「我不累,你們也不許休息。」你累屁啊你!學生每天要上到晚上10點40才下課,早上6點就得起床,不起還會被教官鎖在宿舍里。還教官,不過是一群在隊中犯事了,沒工作才來這當生活教官的!一個學校什麼都有,一個學期各種收費,為了應復國檢還虛假的印了張新課表,還TMD得了90分,真是可笑!
㈢ 投訴學校去哪個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網 http://www.moe.e.cn/還有個人民網 http://e.people.com.cn在那裡去投訴咨詢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