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店鋪轉讓協議書怎麼寫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一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1)免費給商鋪協議書怎麼簽擴展閱讀:
正確的做法是,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簽訂轉讓協議之前應與房屋產權人及轉讓方三方會面,並對房屋產權人進行核實(查看房屋產權證、詢問物業方進一步確定房屋產權人真實性,以防轉讓方協同欺詐)。
『貳』 店面出租合同協議書怎麼寫
店面出租合同協議書書寫如下:1、甲方、乙方身份證號;2、租賃經營時間;3、租金;4、租賃責任;5、違約責任;6、簽字、生效日期。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麼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百分之三十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麼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商鋪出租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商鋪出租合同注意事項有: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分方證件;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後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范圍;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並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叄』 店鋪轉讓怎麼簽合同
您好,店鋪轉讓合同簽署分為以下兩種流程;
郵寄簽署:賣家列印一式三份合同(最好彩色,黑白也可以),賣家在三份合同的第一頁和第六頁出讓方欄簽字,並拍攝手持合同照(發給合同客服),三份合同一起寄給買家,買家在三份合同的第一頁和第六頁受讓方欄簽字,並拍攝手持合同照(發給合同客服),三份合同保留其中一份另外的兩份寄一份給賣家寄一份給舞泡。
現場簽署:買/賣家在三份合同的第一頁和第六頁出/受 讓方欄簽字,並拍攝手持合同照(發給合同客服),由買/賣家寄一份給舞泡,另外兩份買賣雙方各留一份。
『肆』 店鋪租賃合同書(範本)
店鋪租賃合同書
1,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店鋪面積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乙方在接收該店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優先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但不得高於同地段同類門面租金。3、轉租:租期第一年內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可以轉讓該店面,一年後乙方有權根據自己需要將店面轉讓給第三方。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1、租賃金額:每月_____元,(大寫:_______)。甲方已收到乙方支付的押金_____月租金。2、付款方式:按月交付,每月底付款。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逾期一天按?___%月租金標准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伍』 免費給銷售商鋪貨的協議怎麼簽
(一)、認識不同的協議
《三方協議》【應屆的畢業生就是這種】
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畢業的學校、學生要去的單位三方簽訂,故稱《三方協議》。協議中明確了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學生報到、學校派遣、單位接收、等內容。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對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勞動合同》 是由勞動局負責審查。
《服務協議》是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在北京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 學生要去的單位雙方簽訂,由人事局審查。
(二)、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後,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 1 - 3 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 3 個月,不得超過 6 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 5000 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簽定三方協議時的注意事項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於是你也許會草草「就範」,讓那些忽略的細節擾亂你進入職場後的心情。且聽此地事後諸葛亮,幫你防範可能對你的傷害。現象一:工資大縮水。
很多學生在進單位後實際拿到的工資與協議書上寫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大呼上當,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因為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壓力而猶豫不決。其實在簽就業協議前與用人單位充分的溝通,則完全可以避免了這樣的煩惱。
你不妨問清幾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稅前工資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後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如是「鎮保」,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
3、確認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後首月的工資金額的 7% 計算。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麼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四)、警惕六種勞動合同
針對勞動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勞動者權益現象日益增多的問題,昨天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求職者,警惕勞動合同中的 6 種陷阱。一旦勞動合同中出現下列情況,勞動者可以拒簽,也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1 、「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勞動合同中的「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等字樣,這些條款只從用人單位的角度出發,卻把求職者放在了被動從屬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里用各種名目向求職者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職者主動要求離開用人單位,這些抵押金就很難要回來了。
3、「暗箱合同」: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的利益出發來規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
4 、「性命合同」:有一些從事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生命安全義務,提出「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以此來擺脫用人單位應該負的責任。
5、「賣身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提出幾年內求職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或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等侵害勞動者權利的內容。
6、「雙面合同」: 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可在勞動過程中並不照此執行,真正執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五)、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關於試用期、見習期、學徒期
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核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原勞動部的有關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承擔義務是違法的行為。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最長不得超過 6 個月。同時,試用期的延長或縮短都屬對雙方約定的變更,包括對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變更,都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則應按原約定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這個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單位對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工作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試用或試工。根據《通知》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 6 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15 日;勞動合同期限在 6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30 日;勞動合同期限在 1 年以上 2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60 日。
見習期
見習期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適用於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的情況。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見習期滿,如果達不到見習要求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資標准,表現特別不好的,用人單位可予以辭退。
學徒期
學徒期實際上類似於見習期,只是針對的人群不一樣,主要是指工廠在招收工人時進行崗前培訓這個階段。根據原勞動部 1996 年制訂的有關規定,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採用,並按照技術等級標准規定的期限執行。
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
2、關於工資、培訓費
工資:勞動報酬包括試用期工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定,但不應低於法定標准,即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培訓費:在用人單位為特定勞動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與享受這些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約定一個附屬期限,即服務期。在這個期限內,勞動者不得隨意跳槽,否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單位花費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並且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給其他勞動者的。
試用期內單位出資提供了各類技術培訓,若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單位不得要求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在試用期滿後辭職的,則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去外企怎樣簽合同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外企招聘中國雇員,須通過國家特許的外事服務機構辦理。就是說,法定僱主只能是國內的外事服務機構,雇員只能先跟這些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再由他們 「 派 」 到外企去工作。如果中國公民繞過外事服務機構,直接與外企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生糾紛,中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理由很簡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只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而外企不在此列。
4、辭職與解聘
辭職與解聘的區別在於是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辭職;用人單位一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解聘。根據《勞動法》及勞動部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勞動者個人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5、發生勞動爭論時應該怎麼辦
發生勞動爭議後,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 60 日內向勞動者工資關系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應在收到勞動仲裁裁決之日起 15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 ,是指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日。超過仲裁時效的,當事人將喪失勝訴權。換言之,除非對方願意承擔責任,否則,當事人的權利將無法實現。
『陸』 門面出租合同書怎麼寫
門面出租合同
出租方(下稱甲方) : 承租方(下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 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於____ 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 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4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 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日內搬離。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 元,然後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 %,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平方米。 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 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 20 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台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 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 1、2 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 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超期佔用房屋 支付租金和違約金(計算方法為:按當年租金折算日租金並加收百分之五的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 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柒』 商鋪轉讓協議書怎麼寫
店鋪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自己拿去改改就可以用了
『捌』 店鋪轉讓合同協議書怎麼寫
書寫店鋪轉讓合同首先寫明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後,寫明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違約條款等內容。最後,由店鋪轉讓合同協議書雙方簽字,並簽訂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