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順風車是免費搭嗎如果說出油費是怎麼給。
明顯根本就不是,現在都是乘客雙倍的出油費,還要付服務費.車主基本就是賺錢的心態.我用滴塔從公司叫回家25公里,要收46元.你什麼車油費要46元?不順路大可以不接單啊!就是打著方便出行的晃子來賺錢.
❷ 經濟學中如何解決免費搭車者問題
免費搭車者(Free Rider),又稱搭便車者,免費搭車者是指,在一個有成千上萬的人組成的社會條件下,人們完全有可能在不付出任何代價的情況下,享受通過其他人的捐贈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效益。免費搭車現象緣於公共物品生產和消費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往往導致公共物品供應不足。 在財政學上,指不承擔任何成本而消費或使用公共物品的行為,有這種行為的人或具有讓別人付錢而自己享受公共物品收益動機的人成為免費搭車者。實質上,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可找到搭便車的例子,例如許多輪船公司不肯興建燈塔,他們可以獲得同樣的服務,此種搭便車問題會影響公共政策的順利制定及有效執行。德國的高福利政策也是搭便車問題的例子,高收入者支付的高額稅收對同樣享用高福利(醫療、教育)的低稅收貢獻者來說是被後者「搭了順風車」。
如何解決免費搭車者問題:
免費搭車者問題不可避免,公共物品或服務也不可或缺
由於免費搭車者問題的存在,自願捐獻和成本分攤的合作性融資方式不能保證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有效供給。只有依靠政府部門使用非市場的方式---公共財政,來解決公共物品或服務的供給問題了。在現實生活中,政府部門正是一方面以征稅方式取得收入,另一方面又將征稅收入轉用於公共物品或服務的供給的。
在解決社會小群體搭便車問題時,強制性的融資方式是一種有效的途徑。
❸ 免費搭同事順風車回家遇車禍受重傷,本案中駕駛員是否有重大過失
搭順風車的大多是同事、鄰居、朋友等,而且會免費搭乘。然而,一旦出了車禍,乘車者受到了人身傷害,應考慮哪些因素?責任應由誰來負?損失由誰賠償呢?
再次,不能讓好人沒好報。“好意同乘”的前提是“好意”,並非歹意,讓人無償乘坐駕駛的車輛,屬於好意同乘,駕駛人的行為屬於助人為樂,是我國公序良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善意行為,應當為我國的法律所倡導和保護。符合“善良風俗”原則,所以在處理好意同乘糾紛時不能讓好意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自不待言。減少甚至除免其好意者民事責任才符合“善良風俗”。如果讓好意者承擔全部責任或賠償責任,等於常說的“好心沒好報”,讓樂善好施、助人為樂的人感到司法不公,社會輿論也不贊成。
所以,在處理搭順風車 “好意同乘”的交通事故糾紛時,一般應在肯定駕駛人樂於助人的初衷的前提下,結合駕駛人和乘車人有無過錯,根據公序良俗的原則和公平的原則權衡把握進行對待,讓傷者得以救助,讓社會正氣得到弘揚。
❹ 我是私家車免費順風車搭人是違法嗎
私家車免費順風車搭人不違法。
沒有私下金錢交易時,私家車順風車載人屬於合情合理的行為。
順風車不違法,屬於合乘。合乘「順風車」不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合乘「黑車」將被執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合乘的定義是指:出行線路相同的幾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的小客車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攤費用分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為,上下班通勤的長期合乘和節假日返鄉、旅遊的長途合乘。
私家車,是來自香港的概念,主要指家用的車輛私人自己買的,擁有使用支配權的,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可以自由的使用支配。一輛汽車屬於私人汽車還是公車,是以在車管所登記時車主的身份確定的。如果以機關、團體、單位名義登記,就是公車,如果是以個人名義登記,就是私車,所有權屬於個人,私人擁有。
私車中既有卡車一類商用車,也有小轎車一類乘用車。前者主要是生產資料,後者則屬於生活資料。國內不少城市的計程車是私車,是以個人名義登記購買,這些小轎車也屬於生產資料。
私家車投保哪些險種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規定投保的,但其保護程度有限,所以為解決愛車的後顧之憂,最好酌情投保一些商業險種,這其中包括商業三者險、車損險、盜搶險、車上人員險等基本險種,對於大部分車主而言,是有必要投保的。而對於其它一些附加商業險,如劃痕險、不計免賠險等附加險種。車主應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合適的險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法律依據】
《關於規範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實施意見》第三條 合乘出行作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各方自願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行為,不屬於經營性客運活動,相關責任、義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