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寫下的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法律分析:1、自書遺囑的生效條件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簽名,然後註明年月日。
2、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3、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後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為書寫,寫成書面遺囑後,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
4、必須註明年月日,並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⑵ 繼承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不同遺囑的形式要求不同。當事人要訂立遺囑,必須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訂立。如果是訂立自書遺囑,那麼應當由其本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日期。如果是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日期。如果是列印遺囑,也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⑶ 遺囑如何寫法律才有效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寫的遺囑才有效: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遺囑無效。
⑷ 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遺囑的有效要件
1. 主體要件
遺囑人在遺囑作成時必須有遺囑能力,完全行為能力人才有遺囑能力,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沒有遺囑能力,時間以設立遺囑時為准。
2.客體要件
遺囑處分的必須是遺囑人個人合法財產。
3.內容要件
(1)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3)遺囑必須為胎兒保留必要的應留份;
(4)遺囑內容不得違反社會公德和社會利益;
(5)遺囑形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1.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要求立遺囑人簽名,註明立遺囑時間。
2.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口述,代書人記錄的遺囑。要求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註明立遺囑時間。
3.列印遺囑:即列印的遺囑。要求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在每一頁簽名,註明立遺囑時間。
4.錄音錄像遺囑:即立遺囑人以錄音錄像形式訂立的遺囑。要求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及立遺囑時間。
5. 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以口頭形式立的遺囑。立遺囑人只有在生命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以其他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⑸ 自己寫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自己寫遺囑怎樣才會產生法律效力?
1、由遺囑人親筆撰寫
即完全表達本人的意思,不是他人偽造、篡改的內容,字跡清楚,意思表示准確明了。
2、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
為辯明遺囑人書寫遺囑時是否有遺囑能力,辨明遺囑的真實性,以及便於出現多份遺囑,判斷哪個遺囑是最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那麼寫明具體的日期不可缺少的。
3、遺囑人親筆簽名
經遺囑人簽名後,即表示遺囑為何人所立,否則,無親筆簽名的遺囑為無效。
另外,如果前後准備了多份遺囑,確定最終的遺囑後,可以去做公證。雖然遺囑有效即不需要公證,但是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其他形式的遺囑。
並且,公證遺囑沒有期限限制,如果沒有其他新的公證遺囑,該遺囑會一直有效。所以,已經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去做公證。
最後,為保證以後讓子孫遵照自己的安排財產,現在人大多會自己先書寫遺囑,那麼便要注意遺囑的法律效力。如果內容較多,財產情況較為復雜,被安排的子孫也多的,建議可以找專業律師代寫遺囑。
自己寫的遺囑有效期是多久?
事實上,自己寫好遺囑後,只要立遺囑人死亡,遺囑即刻發生效力,但是不存在期限問題。
不過,因為財產繼承發生糾紛的,提起訴訟的有效期限為2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並且,從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訴訟。
另外,遺囑人寫好遺囑後,如果有需要,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並且也不受期限限制。
如果遺囑人先後訂立、更改遺囑,導致繼承開始後出現有多份遺囑,並且遺囑都是合法有效但內容相抵觸,如一份指明財產只留給大兒子,另一份指明只留給小兒子,難以認定最終使用的遺囑,那麼可以按照以下處理:
1、在我國,公證遺囑具有優先效力,如果多份遺囑中有公證遺囑,那麼就應以公證遺囑為准。
並且經過公證的遺囑,如果沒有新的公證遺囑推翻此遺囑,公證遺囑一直有效。
2、多份遺囑效力強弱一致,訂立在後的遺囑效力優於訂立在前的遺囑效力。當多份遺囑存在沖突時,以最後一份遺囑為准。
自書遺囑的條件有哪些?
(一)自書遺囑中所處理的財產必須是自己的合法財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近年來,財產的表現形式呈現多樣化,比如股權、證券等等,遺囑人只能處理個人所有的財產。在司法實踐中,有些遺囑人缺乏這方面的意識,或是由於我國傳統「大男子」主義的影響,在立遺囑之時,根本沒有想到首先應該先將屬於配偶的部分財產析出,否則一旦發生糾紛上公堂,易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的後果。除此之外,遺囑人在立遺囑時,應盡量涵蓋所有遺產,同時具明遺產分配的比例等。
(二)遺囑的簽名
我國的習俗強調簽名,不認可蓋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遺囑人沒有簽名,盡管遺囑內容真實,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無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書遺囑有些許改動的,建議在改動的地方簽名、按手印,同時註明改動的日期,但最好還是重新再訂立一份遺囑。
(三)自書遺囑的時間尤為關鍵
自書遺囑一定要寫明確切的日期,註明年、月、日。通過日期,我們可以判斷出遺囑的效力。司法實踐中,因未寫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確切而認定不滿足遺囑的形式要件,判決遺囑無效的案件比比皆是。應該嚴格依照法律條文來書寫,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另外,對於日期的塗寫、更改,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規定。
⑹ 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範文
遺囑的範文
人都要面臨生老病死,很多人在死前都會留下遺囑,寫清個人財產處分的相關內容,這種由自己書寫立下遺囑的形式便是自書遺囑形式。那麼最新的自書遺囑範本是什麼樣的?有哪些具體內容?下面找法網小編通過一篇範文帶大家來做個簡單了解。
一、自書遺囑的要求:
自書遺囑的要求是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
二、自書遺囑範本:
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
1、房產一套,座落於某市某街某號的×平方房產×處(評估值××萬元);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股票××,分別為××、××、××,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
4、銀行存款××元,存於××銀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帳號為:……;
5、傢具及家用電器,……(列舉並註明產品品牌、規格等),價值共計××萬元。
7、……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為×年×月×日;
2、……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父母××、××繼承。
2、汽車由兒子××繼承。
3、股票由妻子××繼承。
4、傢具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5、存款歸還我對××的債務後,由女兒××繼承。
6、骨灰由女兒××負責保管。
7、……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三、注意事項:
列印出來的遺囑,如果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列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為最後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應該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⑺ 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遺囑則有效。「又聾又啞又瞎又沒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所以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非法遺囑的內容主要有三種情形: 1、取消遺囑繼承人無勞動能力和無生活來源的繼承權。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3、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⑻ 自書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您好,遺囑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為無效。如果一份遺囑中既處分了自己的財產,又處分了他人的財產,該遺囑並非全部無效,處分自己財產部分的遺囑有效,處分他人財產部分的無效。書寫不規范太隨意,遺囑無效。多份遺囑相互沖突,先寫的無效。要件:1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2、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後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為書寫,寫成書面遺囑後,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代寫人不能是見證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等法律規定的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人。3、必須註明年月日,並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機錄下的自己的口述遺囑。為避免日後爭議,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列印,只能由
遺囑人自己用筆(是鋼筆還是毛筆等不限)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於塗改的筆書寫。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若遺囑有2頁以上,遺囑人應當在每頁上簽字確認。由立遺囑人在遺囑結尾使用公歷註明年、月、日。自書遺囑中註明的時間原則上應為遺囑製作完畢,遺囑人簽名之日。遺囑中未註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體的,例如只註明年、月,而未寫日,遺囑不能生效。遺內容盡量不要塗改,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自書遺囑如需塗改、增刪時,遺囑人也應於塗改、增刪處簽名並註明時間,否則,其塗改、增刪的內容無效。
【法律依據】
《繼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