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监考老师没收学生平板后转卖被学生当场抓包,学生是如何发现其这么做的
但是这个事情到了现在,已经出现了反转再反转。涉事学校发出声明说,转卖平板电脑的女子并不是该学校的教职员工,与学校无关。但是被没收平板电脑的女生却坚持说,是监考老师准备转卖掉她的东西。如今,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信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如果她真的是一名监考老师,那么她的做法,真的给教师的职业抹黑了。如果她不是教职员工,那么女生的平板电脑是怎么落入到她的手中的呢?这其中真的没有猫腻吗?反正我是不信。因为事实摆在那里,大家都不是傻子。
所以,希望这件事能够尽早有一个完美的结果。
Ⅱ 小孩在教室里被同学偷了学习用的平板电脑,学校有责任吗
学校有责任,因为是在学校
Ⅲ 姐姐偷拿弟弟平板电脑是不是犯罪
姐姐不应该拿弟弟的平板电脑,这是错误的行为,但却构不成犯罪。另外问你一下,如果姐姐的行为是犯罪,你会怎么样做?
Ⅳ 偷了一台价值四千多元的平板电脑被公安取保候审最后法院传唤会怎么办
偷了一台价值4000多元的平板电脑。被公安取保候审最后法院传唤要肯定要判刑了。
Ⅳ 小女孩写为赊平板上网课写欠条,事件的始末有何细节
因为她家里的平板电脑坏了,小女孩又着急上课!就和奶奶一起到店里想蹭会儿平板电脑!因为店里人比较多,店长就建议她买回家,可当天她奶奶就带了五百块钱,后经商议,把奶奶的社保卡用着抵押,女孩又写了一份欠条!
Ⅵ 我想知道盗窃平板电脑判罪吗
盗窃平板电脑是否被判刑,关键要看电脑的价值。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