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交软件发布淫秽信息,触犯了哪些法律
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淫秽信息,根据不同的情况,触犯的法律不同,侵犯的权益不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一、传播淫秽信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1.向特定人传播淫秽信息
例如,某男通过社交软件向某女发送淫秽信息,是否触犯法律法规呢?这种情况接受信息一方是否自愿接受该淫秽信息就很关键。如果接受信息的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该种信息,而发送信息的一方仍然发送,那么发送信息的一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发送信息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发送淫秽信息,也是侵犯接受信息一方人格权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送信息的一方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综上,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淫秽信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形,由于处罚较轻,法律并未对传播的是视频、音频及文字等形式的数量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视频、音频、图片、文章、短信息等都规定了构成犯罪的具体数量,以及点击数量等,以便于操作,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