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安全法是以第几号主席令的方式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以第五十三号主席令的方式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确立了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特别是规定了运营者的强制性义务,并为主管部门开展监管作了授权;建立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有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多个部门各自发布预警通报、应急预案体系不完整不协调等问题;建立了通信管制制度,以支持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但同时也将通信管制的权限严格限制在了国务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十四条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2. 违反《网络安全法》的企业组织机构,最高可处罚金多少
《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处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二条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五条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第五十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4. 网络安全合规涉及的监管部门主要哪些
《网络安全法》第八条提出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 网络安全法草案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5日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一共分七章七十九条。2017年6月1日,不仅仅是一年一度的儿童节,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生效的日子。
从今日起,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针对网络亦有了更多法律约束,中国信息安全行业进入新的时代。
5. 网络安全法的意义包括哪些
传统的公路勘测工作辛苦且繁琐,存在着勘测周期长、工作效率低等诸多问题。从经纬仪的偏角法,全站仪的极坐标法,设置基站并采用电台通讯的常规RTK测量到目前基于CORS的网络RTK实时放样,最大限度地减轻公路勘测工作量、提高公路勘测效率和勘测精度,一直是公路勘测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目标。CORS应用于电力线路工程测量,主要包括采用网络RTK进行带状地形图的绘制,电力线路中线的测设,电力线路纵、横断面图测量等。在此次试验中由于时间有限,没有对电力线路工程的整个测量过程进行试验,重点介绍了电力线路中线的定线测量和电力线路的纵横断面测量的过程、数据的处理并进行了精度分析。
1 工程概况
笔者所在单位对某电力线路进行了定线测量、纵断面测量、施工控制点测量等测量工作。该工程是某市重点项目之一。测区内地势平坦,交通方便,但沿途建筑物较密集,车流量较大,通视条件不好。采用常规方法测量工作任务重、效率低。
2 测量内容
2.1 绘制大比例尺带状地形图
在电力线路选线时通常是在大比例尺(1∶1 000或1∶2 000)带状地形图上进行。用传统方法测图,要先进行控制测量,然后进行碎部测量,绘制成大比例尺地形图。传统的地形控制测量采用三角网、导线网得方法来实测,这些方法最大的缺点就是受地形条件影响较大,要求相邻控制点间必须通视。在技术规范中对图形、边长有相应的要求,在野外踏勘、选点、埋设标记过程中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与此同时在外业施测过程中不能实时知道导线的精度是否满足技术要求。外业完成后回到室内进行平差处理后,一旦不满足技术要求须返工重测。用GNSS静态模式进行控制测量为了保证控制网的精度和可靠性,需要加强控制网的几何强度,增加闭合条件,延长观测时间取得大量冗余观测。
传统的碎部测量是根据测区内已有的图根控制点使用全站仪进行测图。在测量过程中要求控制点与碎部点要通视,当某待测碎部点与测站点不通视时需要临时支点或将仪器搬至下个图根控制点上再测一该碎部点。在地形条件复杂、建筑物密集的测区搬站次数较多,工作效率低下。常规RTK测量需要将参考站安置在精度较高的已知坐标点上,当测区内无控制点时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常规RTK测量是利用临时的单个参考站向流动站发送差分信息的,一旦参考站发生错误或者出现故障,流动站的点位精度得不到保障。而且常规RTK测量的流动站点位精度随着参考站与流动站距离的增加而显着降低。这种作业模式的服务范围一般不能超过10 km。
GNSS网络RTK技术打破了常规RTK中流动站和参考站距离较近的限制,增大了流动站与参考站的作业距离。用户作业范围可由最多20 km扩大到50~70 km甚至更远。并且能够完全保证精度。利用CORS下网络RTK进行测图,真正意义上的改变了传统的/先控制后碎部的测图模式。这种作业模式是利用几个永久性的参考站同时向流动站发送差分信息,极大地提高了流动站点位精度。理论上整网范围内的流动站点位精度是相同的,与此同时差分服务范围扩展到网外60 km。在一些旧线路改造工程中,在精度要求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GNSS天线和数据电台天线固定在机动车上,只需机动车沿着原有电力线路连续地行走即可完成测量工作,这样大大地提高测量速度,减轻外业测量的劳动强度。
2.2 电力线路中线测设
在完成电力线路线形图上定线后,需将电力线路中线在地面标定出来。传统的放样方法是根据电力线路的设计参数计算出中桩的桩号和设计坐标(一般每隔20 m或50 m及其倍数设立一个整桩,在地形变坡地,曲线的主点处,土质变化及地质不良地段,与己有建筑物、构筑物相交的地方设立加桩)。然后将全站仪安置在控制点上进行放样。这种放样方法需要控制点与放样点之间通视,放样点的误差不均匀。采用CORS下网络RTK放样,只需将中线桩点的坐标输入GNSS手簿中,系统就会定出放样的点位。由于每个点的测量都是独立完成的,不会产生累积误差,各点放样精度趋于一致。因此运用网络RTK放样真正实现了单机作业,测量员只要手持GNSS接受机就可独立完成电力线路中桩测设。
2.3 电力线路纵横断面测量
电力线路中线测量完成以后,还必须进行电力线路纵、横断面测量。纵断面测量是测定各中桩地面高程并绘制电力线路纵断面图,用于路线的纵坡设计;横断面测量是测定各中桩处垂直于中线的地形起伏状态并绘制横断面图,用于路基设计、土石方计算和施工时的边桩放样。传统的电力线路纵断面测量方法是在设计电力线路沿线布设临时水准点,这些临时水准点和国家级水准点构成附合水准路线,利用水准仪测出两水准点之间的高差,在满足闭合差允许范围内进行平差计算得出临时水准点的高程;随后把这些已知高程的临时水准点作为起算点,通过水准测量的方法计算出各中桩的高程。这种作业模式施测过程中测站较多,特别是在地势起伏较大的地区测量,工作量相当繁重。利用全站仪具有三维坐标测量的功能,在中桩放样过程中就顺便测量出中桩的高程,避免了重复测量工作。在测量过程中需要测站点和待测点需要通视,在地形复杂的地区也存在搬站测数较多的问题。
采用CORS下的网络RTK技术改变了传统的测量模式,电力线路中线确定后,根据采集的中线桩点坐标通过绘图软件便可绘出电力线路纵横断面图。加拿大魁北克省交通厅用特制的汽车实施GNSSRTK动态测量绘制高速公路断面,获得良好效果。与传统方法相比,在精度、经济、实用各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3 外业施测
在施测前制定了测量方案。包括依据有关标准指出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和要求等,投入仪器设备:LEICA GX1230 GNSS双频接收机1台,NIKON全站仪(2")1台,DS3水准仪1台。完成了以下具体测量任务。
(1)电力线路中线测设:根据电力线路现状边线进行内业解算电力线路中线桩号和中桩坐标,每隔20 m解算一个中桩,在单位门口,地形变坡地,有电力线路相交的地方进行加桩。利用网络RTK的放样功能将上述解算的点放于实地,用全站仪进行坐标回采,差值均在±5 cm内。
(2)纵断面测量:是在中线测设的基础上进行的。以测区附近已有四等水准点为高程起算点,按照图根水准的精度要求(附合线路闭合差≤(mm),L为附合路线长度(km),沿中桩逐桩布设为附合水准路线经过平差计算后得出施测桩位的地面高程。测量完毕将同一个中桩点的水准高程和RTK采集高程作比较,差值均在±4 cm内。差值大的应分析原因,防止粗差出现。
(3)施工控制点测量:利用RTK的数据采集功能,在相交电力线路口施工范围外选择了四个施工控制点。施工控制点采用三脚架方式独立测量两测回取平均值,每次观测历元数不应少于30个,两次测量平面坐标分量差值不应大于±2 cm,如果超限应重新测量。测量完毕应用全站仪对控制点距离进行检测,检测相对误差不应大于l/4 000。
4 观测数据分析
观测完成后,对观测数据进行了以下三项的对比。
通过表1可以看出:用RJK放样中桩后用全站仪回采纵坐标差值最大值为0.020 m,横坐标差值最大值为0.012 m,点位误差最大值出现在桩号为k0+22处,最大误差为 ,满足点位误差值均在±5 cm内的要求。
通过表1可以看出:在测设完中桩,通过RTK回采中桩高程与经水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后出的高程比较,高程差值最大值出现在桩号为k0+380处,最大值为-0.025 m,满足差值均在±4 cm内的要求。在该次试验中RTK高程测量的高精度取决于该市似大地水准面模型的建立。
通过表2、表3可以看出:用RTK对施工控制点独立测量两测回后,两次观测值差值最大值出现在T1处,最大值为 mm,满足两次测量平面坐标分量差值均不应大于±2 cm的要求。对控制点坐标取其平均值后,通过坐标反算计算出T1~T2、T3~T4的距离,随后用全站仪对控制点距离进行检测,相对误差最大值出现在边T3~T4处,最大值为1/30 854。相对误差均满足不应大于1/4 000的要求。
6. 《网络安全法》的发行机构是哪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了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6)网络安全法的发行机构扩展阅读:
《网络安全法》有7章79条,它有六方面的突出亮点。
第一,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
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7. 网络安全法中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的什么机制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网络安全,强烈要求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许多议案、建议,呼吁出台网络安全相关立法。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8. 网络安全法规定哪些单位负责搜集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安全机构负责,如安全局
9. 网络安全法运营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9)网络安全法的发行机构扩展阅读
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必须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保障民生,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了规定,实行重点保护。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等。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利用至为重要。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
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