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北电子法院网登陆密码忘记手机号已改怎么办
手机启动提示输入密码,建议检查: 1。是否设置安全启动功能(有些手机支持) : 如果这个功能是打开的,这个密码是你的解锁密码,输入屏幕解锁密码。如果忘记锁屏密码,请输入“手机忘记锁屏密码”来理解如何处理。图2。是否设置加密设备功能(一些移动电话支持) : 如果设备加密功能打开,请输入加密密码。如果你忘记了加密密码,请把你的手机送到三星售后服务中心解锁。图3。如果您在启动手机后提示输入三星账户密码,这种情况是由于手机重新激活了锁定功能,当手机通过异常过程恢复出厂设置(系统设置-重置-恢复出厂设置) ,重启后,您需要输入您的三星账户密码。如果您忘记了三星账户的密码,请输入“三星账户密码丢失”来查找密码的操作。如以上方法未设定或忘记已设定密码现在无法找到,请携带购物发票、维修卡及机器到三星服务中心办理。
2. 2020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哪个网站发布
你好,2020年河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目前还没有发布,建议你不要着急,如果发布了,会发布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建议你关注一下!
3.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应该是大同小异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督促、检落实、办理院党组会议、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会务和院领导、有关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制、分发;负责简报、情况反映等信息的编辑及对下指导工作;负责与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督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及其来信;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的征订和管理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及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院机关保密工作,指导全区法院的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
下设秘书机要科、档案科、新闻宣传中心(《人民法院报》驻西藏记者站)、督查督办科(人大代表联络室)。
政治部(机关党委)
协助院党组指导全区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协助管理中级人民法院班子及其成员;负责本院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任免、工资福利、退休、奖励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制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司法警察警衔评定及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法院系统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下设宣传教育处、政工人事处(警务、老干),均为副处级。
立案庭
对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并移送有关庭(局)处理;接待来信来访,处理非诉案件;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对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
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一、二审刑事案件,复核授权的死刑案件;审判相关的涉外案件;审判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事宜;指导少年法庭工作;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的第一、二审案件,复核经济犯罪的死刑案件,并报最高法院核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相关因特殊情况在法院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事宜;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等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它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制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宜,指导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三庭
审判第一、二审着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审查处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以及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办理知识产权申请复议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处理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诉案件;审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照办理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处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赔偿申诉案件及少数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赔偿申诉案件;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
审判监督庭
审判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审判中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死刑,提请本院核准的刑事案件;依法核准因被告人在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案件;审查处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不含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案件;审查处理经中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仍继续向本院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院领导、有关领导机关交办的,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案件和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执行局
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工作;办理委托执行案件;办理当事人对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作出的拘留、罚款、查封等强制性决定不服,按照民诉法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复议的案件;审查、监督立案庭移送的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的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存在违法执行或消极执行问题的执行案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突发暴力抗法事件;协调处理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执行法院与公安、检察、工商、银行、税务、海关、部队等有关部门或其他执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的案件;组织领导全区法院统一的执行行动;指导监督全区法院的执行工作。
下设综合科、执行科。
研究室(编译室)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审判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验;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请示、答复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和法律咨询工作;参与立法活动,组织、汇总有关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负责全区典型案例的选编工作;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翻译;负责法律咨询解答和高院需要使用藏文下发的文件,重要法律、法规的翻译工作;指导全区法院的藏语文翻译工作。
下设综合科、审判研究科、司法统计科。
司法警察总队
负责本院及下级法院的司法警察管理、训练、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政工人事部门做好司法警察管理工作;负责值庭警卫、传唤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维护审判秩序,拘传、拘留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死刑命令;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负责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法院系统有关专项费用的分配及使用;负责全区法院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订购、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法院警车管理;负责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通讯设备、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等配备及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院及全区法院诉讼费的收缴和使用;负责本院固定资产管理、物资装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下设财务装备科、行政接待科。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受理各级人民法院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调查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并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科级建制,编制7名(法院专项编制),由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管理。
事业单位及编制
(一)西藏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西藏直属)
承担全区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岗位培训、初任法官培训、晋级资格培训、续职资格培训、预备法官资格培训等途径,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负责对在校学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处级建制,编制11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下设教研室、办公室
(二)司法鉴定中心
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的技术工作;向下级人民法院及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信息技术和司法鉴定技术服务;办理其他技术服务事项。
副处级建制,编制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
4. 2020年河北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在哪
由于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笔试公告暂未发布,现整理往年公告资讯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往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5.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制定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李亨利依法定罪判刑。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案件9.2万件,维护互联网安全。严惩危害生物安全犯罪,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惩治涉枪涉爆犯罪意见,审结相关案件998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万件,严厉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41件。审结袭警犯罪案件4586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伪造售卖核酸检测报告、“涉疫偷渡”等犯罪严惩不贷。会同海关总署等发布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意见,严惩走私冻品犯罪,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加快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件18360人。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推进专项整治,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816份。巩固整治“村霸”、“沙霸”、“菜霸”、“路霸”等成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2.7万人,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彰显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596.6亿元。境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张正欣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让其人财两空。
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破坏种质资源等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涉及耕地312万亩,依法惩治农村侵占耕地犯罪,保护耕地红线。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污染、盗采黑土犯罪。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2031件,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依法严惩制售“病猪肉”、“毒草莓”、“毒面膜”等犯罪行为,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严惩医保骗保犯罪,依法对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加重惩罚,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安全更有保障。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件,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9万件14.9万人,对“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严惩“以房养老”、“投资养老”、保健品坑老、兼职刷单、套路贷、校园贷、美容贷等花样翻新的诈骗犯罪,助力打好反诈人民战争,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和紧迫。认真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依法从严惩治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严惩利用恶意程序、“钓鱼”欺诈等形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严惩通过非法侵入监控系统贩卖幼儿园、养老院实时监控数据的犯罪分子。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制止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行为,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范围,守护公众重要生物识别信息安全。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还无罪的人清白。会同司法部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全国律协召开座谈会,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作用。律师服务平台为33万名律师提供在线立案服务244万件、案件排期避让提醒40万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出台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司法救助4万人,发放救助金9.2亿元。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侵犯人民利益的,依法严惩不贷。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8.3%和12%。
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天津、江苏、河南、重庆等法院运用“滚动解封”等方式,防止大额资金冻结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冲击。辽宁法院以海事强制令帮助数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清关难题,降低疫情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服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见,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依法审理涉国资国企案件,助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件39人,坚决防止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发布17件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法院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2.1万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贵州等法院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河北、江西、山东、陕西、甘肃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同比增长16.1%,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理涉5G通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明确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判断标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对科研人员已尽勤勉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的,合理界定法律责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以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对恶意诉讼阻碍创新行为说“不”。我国已经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发展中作用愈来愈显现。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探索数据权利保护规则,服务数字经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审理平台“二选一”、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惩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审理“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同时坚决防止借破产之名逃废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促进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个人破产制度实践迈出重要一步。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审理康美药业案,严惩证券违法犯罪,支持陷入债务危机企业重整再生。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建设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旗帜鲜明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一体化保护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江苏法院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促进河道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保护文化根脉传承。贵州法院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守护乡愁记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浙江安吉法院“森林法官”守护森林竹海,践行“两山”理念。青海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庭联动,共同守护“中华水塔”。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赔偿,探索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江苏、江西等法院委托第三方监管,保障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山东法院与执法机关协同治理油泥砂和落地原油污染,保护黄河三角洲。湖北法院依法保障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建设,广东法院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结算案,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依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促进凝聚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国际共识。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意见,北京、天津、河北法院聚焦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京张高铁项目等纠纷,助力办好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推进执行跨区联动、信息全域共享、服务标准协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出建设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等21条举措。完善落实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措施。完善支持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司法政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出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意见,重庆、四川法院围绕知识产权、环境资源、跨域诉讼服务唱好司法协作“双城记”。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法院精准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1万件、海事案件1.4万件。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海南法院审理外籍渔民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判令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有效司法管控。广西法院高效处理“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外国仲裁变更为我国法院管辖。随着我国司法国际公信力日益提升,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司法管辖日益增多。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库收录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指导意见,收录我国司法案例已达36件。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山东青岛举办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进设立“老兵调解室”,积极开辟退役军人诉讼绿色通道。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军事法院发挥涉军维权服务平台作用,维护官兵权益。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牢记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切实实施民法典。民法典颁布实施,让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适用民法典审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一案”。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保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促进邻里团结和睦。审理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鼓励互帮互助,增进社会互信。审理多起居住权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居住需要,驳回“强行啃老”等无理居住权请求。及时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为保护生命健康、名誉荣誉、个人隐私等提供预防和救济。民法典实施一年多来,走进千家万户,进入百姓心田,一个个司法案例让民法典条文变得更加鲜活起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就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就是日常生活的法律网络全书。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断案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审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坚决维护共和国功勋的尊严。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医院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曝光无需担责。对长期霸占已售房屋、耍横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决不让“赖而不决”有机可乘。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鼓励崇尚英模、邻里相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舆论监督,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154万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新就业形态纠纷司法政策,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发布保护残疾人典型案例,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作出规范,依法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遏制利用“法拍房”、“借名买房”规避限购,绝不允许通过不当手段影响楼市调控、损害百姓居住权益。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守护家庭幸福的港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3.1万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会同全国妇联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发出保护令3356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对不赡养九旬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判令承担赡养责任并予以训诫,加大惩处力度。通过家事审判,维护和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6个巡回审判点,全国法院设立2181个少年法庭。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圆桌审判,封存犯罪记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对虐待儿童的剥夺监护权。四川法院设立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安徽法院会同妇联等部门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及家庭保护意识。审理短视频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等案件,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各地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创建法治副校长品牌,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防治和惩处校园欺凌行为,陕西法院联合推出全媒体模拟法庭栏目“红领巾法学院”,共同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8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8933件,审结涉侨案件4220件。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保障。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事判决、试点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与澳门签署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安排。会同中央台办建立在线诉调对接,84名台胞担任调解员,发布维护台胞权益典型案例。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在甘肃敦煌举办中华司法研究论坛,深化中华司法文化研究。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2019年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协同联动、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会同自然资源部提升土地查封处置效率。会同民航局治理限高人员通过“黄牛”违规购票规避执行。会同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冻结。网络查控案件1971万件,网络拍卖成交4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和7.4%。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高效为民执行、涉民营企业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案款898.4亿元。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法院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手段更加有力,执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更加健全。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建立覆盖四级法院的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直通车”,有访必录、有信必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律师代理申诉、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信访积案3739件,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安徽法院351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较2019年分别下降2.3%和61.6%。2015年以来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年均下降5.5%和35%。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矛盾纠纷的具体表现。化解这些矛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向往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显现出来。有矛盾就有冲突,甚至是激烈的冲突,不能回避,不能推诿,要不怕难,要耐得烦,要敢于担当。人民法院化解以案件形式呈现的矛盾,就是通过司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包括调解、仲裁、审判。群众需要什么方式就努力提供什么方式,真正做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经过三年多不懈努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菜单式”服务提供多样化选择,让群众解纷变得及时便捷。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11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6.3万个调解组织和26万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丰富了群众选择适合渠道解决纠纷的“菜单库”。覆盖城乡的跨域立案网点超过1.3万个,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4万件,90%的申请在30分钟内响应,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正义提速”,显着降低群众、企业和国家财政解纷成本。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总入口,集成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10个平台,实现在线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群众打官司从原来的耗时费力变为全流程“掌上办理”。全国法院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7天,比诉讼时间少39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工作室,速裁快审案件871.5万件,平均审理周期32天,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3%。设立330个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在主要城市基本实现法律文书“次日达”。24小时服务,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739个法院推出24小时诉讼服务。12368热线发挥诉讼“总客服”作用,“一号通办”实质性办理诉讼事务,日均接听群众来电2.1万件次,帮助解决诉求765.1万件,群众满意度达96%。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法院“夜间法庭”解决超大城市上班族诉讼不便问题,让诉讼服务“不打烊”。送法下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8429个人民法庭入驻,43033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宁夏闽宁法庭主动服务东西部扶贫协作,长年扎根移民安置区,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四川“石榴籽”调解室、云南“金花”调解室、西藏“送法进边境村居”、新疆“冬不拉”调解室、兵团“农牧团场法官工作室”等受到各族群众欢迎。加强巡回审判,马背法庭、车载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厂矿林区,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督促就地履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6. 现在法院审判的案件全部公开吗在网上能查到吗包括去年的案件。求解答
审判是公开的,可网上查。审判案件绝大多数是公开审理,但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
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在当地法院网站可查询,打法院立案庭的电话也可以查询,直接去法院也可。只要报案件号就能查询。
为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规范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
1、使用首页左上角检索。输入关键词不少于两个字,也可以输入具体案号,然后搜索可查询到相应的结果。
7. 网络个人信息需要构建完整的保护体系
个人公共信息与个人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不管是个人信息还是个人隐私,其处置都属于公民个人的权利,只不过现实中互联网企业往往处于绝对的优势霸权地位,比如说所有的QQ、微博,微信公号等账号,用户只有使用权,所有权都属于这些网站平台。但正如《民法总则》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些账号尤其是有一定商业价值的账号应该归属个人,其价值应该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等。目前来说,可能如果一个公民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些账号就可能被回收,这对于个人权利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侵害和不公平。尽管有法律支持,但由于《民法总则》只是概括式、宣示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地,比如游戏、网店、个人主页等各类账号封号、销号等,其实都是对于个人数据和虚拟财产的侵犯,但个人似乎很难维护权益。
尽管有《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等在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方面的保护,但总体来说,中国依然缺乏一套完整的、独立的法律体系来应对这个日新月异的互联网信息时代,这种滞后会导致很多新的问题,并无法很好地通过法律解决。因此很多学者一直呼吁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
好在目前有关方面也在推动,2017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中表示,当前免费应用程序普遍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问题,发现问题后,举报难、投诉难、立案难现象普遍,建议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加强互联网刑事立法,明确不当使用、保护不力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动网络违法犯罪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
需要以后有共好的管理条例吧。
8. 收到短信【河北高级人民法院】自动注册成功,您可以使用该账号登录诉讼无忧网 真的假的
我也收到了,没有直接登录这个网站,先是搜索河北省高院,然后进的官网,登录网站输入发过来的账号密码发现,里面的姓名身份证号都是对的,就是电话是我爱人的。搞不清楚状况,也在纠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