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哪个部门负责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❷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采取什么措施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❸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三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第四十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第四十二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五条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条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第五十一条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二条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三条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四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五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五十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五十七条 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五十八条 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
❹ 网络安全教育
网络安全教育是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与学校总体安全工作相结合,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青少年上网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网络安全文明教育,积极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文明的环境,制定的网络安全制度。
具体的制度内容有:
一、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各教学系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积极开设计算机网络课程,让学生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学校网络教室要尽可能延长开放时间,满足学生的上网要求。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三、加强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学生上网场所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危害学生,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
❺ 校园网络安全及防范措施
校园网络安全及防范措施
校园网络安全及防范措施。现在这个时代是网络的时代,校园网络里面包含着各种各样的资料,校园网络也需要一定的安全防范。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校园网络安全及防范措施的相关内容。
一、前言
当前,构架在网络环境之上的"校园网",已成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焦点。校园网建设的宗旨,是服务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其建设原则也无外乎先进性、实用性、高性能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可操作性,但人们大多都忽略了网络的安全性,或者说在建设校园网过程中对安全性的考虑不够。据美国FBI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75亿美元,而全球平均每20秒钟就发生一起Internet 计算机侵入事件。在我国,每年因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的破坏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令人触目惊心。人们在享受到网络的优越性的同时,对网络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视。
由此可见,校园网的安全性问题贯穿于校园网建设、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是非常重要的。
二、校园网络安全问题的特点
由于学校是以教学活动为中心的场所,网络的安全问题也有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不良信息的传播。
在校园网接入Internet后,师生都可以通过校园网络在自己的机器上进入Internet。目前Internet上各种信息良莠不齐,有关色情、暴-力、邪教内容的网站泛滥。这些有毒的信息违反-人-类的道德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世界观和人生观正在形成的学生来说,危害非常大。如果安全措施不好,不仅会有部分学生进入这些网站,还会把这些信息在校园内传播。
2、病毒的危害。
通过网络传播的病毒无论是在传播速度、破坏性和传播范围等方面都是单机病毒所不能比拟的。特别是在学校接入Internet后,为外面病毒进入学校大开方便之门,下载的程序和电子邮件都可能带有病毒。
3、非法访问。
学校涉及到的机密不是很多,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的可能性要少一些,关键是内部的非法访问。一些学生可能会通过非正常的手段获得习题的答案,使正常的教学练习失去意义。更有甚者,有的学生可能在考前获得考试内容,严重地破坏了学校的管理秩序。
4、恶意破坏。
这包括对网络设备和网络系统两个方面的破坏。
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通信媒体、工作站等,它们分布在整个校园内,管理起来非常困难,某些人员可能出于各种目的,有意或无意地将它们损坏,这样会造成校园网络全部或部分瘫痪。
另一方面是利用黑客技术对校园网络系统进行破坏。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学校网站的主页面进行修改,破坏学校的形象;向服务器发送大量信息使整个网络陷于瘫痪;利用学校的BBS转发各种非法的信息等。
5、使用者自身的特点
校园网络有别于一般的Intranet。首先,它的主要使用者为处于青少年阶段的学生,他们好奇心强、求胜逞强心重、法律意识比较淡泊,大部分学校对他们的信息道德教育不到位,使他们产生崇拜黑客的想法,总想一试身手;其次,某些网站为了点击率及自身的利益,提供黑客软件及教程下载;此外,学生精力旺盛,掌握了大量的计算机和网络专业知识,所以他们易产生黑客行为或编写病毒程序。
三、校园网安全的防范措施
目前,比较成熟的网络安全技术产品有:防火墙、入侵检测、身份认证、病毒防范、信息过滤、数据加密、V PN、VLAN、容错、数据备份、地址绑定等。但网络安全不只是这些技术产品的简单堆砌,它是包括从系统到应用、从设备到服务的比较完整的、体系性的安全系列产品的有机结合。
1、根据用户的`特性和需求划分VLAN
校园局域网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局域网相比,联网计算机及网络用户的群体更为复杂。有教师备课机、学生机房、学生宿舍、图书馆、家属区以及人事、财务、后勤等行政办公计算机等。不同的用户对于网络有着不同的需求,对于自身信息的安全性要求也不同,据此可以将校园网划分为多个VLAN。
2、在校园网出口设置防火墙网关
防火墙网关能有效隔离校园网和外部互联网,使校园网与互联网之间的访问连接得到有效控制,阻止黑客对校园网的非法访问和攻击。针对校园网中部分重要的网段(如院长办公室、教务、财务、人事、科研中心、重要实验室等)设置防火墙网关,将他们和学生机房、学生宿舍及家属区的网段隔离,提供最基本的网络层的访问控制,使之不会受到来自校内其他网段的攻击。
3、合理运用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技术是主动保护自己免受攻击的一种网络安全技术。作为防火墙的合理补充,入侵检测技术能够帮助系统对付网络攻击,扩展了系统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包括安全审计、监视、攻击识别和响应),提高了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可以利用入侵检测技术构架校园网的主动防御体系,加强对校园网-特别是行政、教研、服务器等重点网段的保护。
如何维护校园网络安全
1、校园网络分为内网和外网,就是说他们可以上学校的内网也可以同时上互联网,大学的学生平时要玩游戏购物,学校本身有自己的服务器需要维护;
2、在大环境下,首先在校园网之间及其互联网接入处,需要设置防火墙设备,防止外部攻击,并且要经常更新抵御外来攻击;
3、由于要保护校园网所有用户的安全,我们要安全加固,除了防火墙还要增加如ips,ids等防病毒入侵检测设备对外部数据进行分析检测,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4、外面做好防护措施,内部同样要做好防护措施,因为有的学生电脑可能带回家或者在外面感染,所以内部核心交换机上要设置vlan隔离,旁挂安全设备对端口进行检测防护;
5、内网可能有ddos攻击或者arp病毒等传播,所以我们要对服务器或者电脑安装杀毒软件,特别是学校服务器系统等,安全正版安全软件,保护重要电脑的安全;
6、对服务器本身我们要安全server版系统,经常修复漏洞及更新安全软件,普通电脑一般都是拨号上网,如果有异常上层设备监测一般不影响其他电脑。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未雨绸缪。
校园网络安全知识
一、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各教学系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积极开设计算机网络课程,让学生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学校网络教室要尽可能延长开放时间,满足学生的上网要求。同时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教给学生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三、加强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学生上网场所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危害学生,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
四、加强网络文明、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青少年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网络道德水平和自律意识,以及在网络环境下防范伤害、自我保护的能力。注重在校园网络建设过程中,建立网络安全措施,提供多层次安全控制手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五、加强校园网络文明宣传教育。要求各处室部门和学校各教学系部注意研究防止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了解网络知识,遵守网络道德,学习网络法规,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校外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与网络安全教育。
六、加大与国家网络安全相关部门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力度。积极主动联合市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控和管理,杜绝学生沉迷于网吧。
❻ 网络安全教育的内容
关于网络安全教育的内容
关于网络安全教育的内容,现在是一个网络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生活中越来越多人喜欢在网络上冲浪,以至于现在有很多网络诈骗,所网络的安全问题是需要人们去注意的,下面我整理了关于网络安全教育的内容相关内容。
1、 常见的几种网络安全问题
(1)陷入网络游戏中欲罢不能,玩了第一级,就想玩到第二级、第三级……玩者在游戏过程中为了获得荣誉、自尊,不惜出卖友谊、信誉,对同伴欺骗、讹诈甚至施暴。
(2)玩游戏不仅花费他们所有的业余时间,而且一旦上瘾就很难控制自己,甚至不想上学,经常旷课、逃学,成绩下降,导致退学。
(3)网络还隐藏着其它陷阱。网上聊天交友是大学生喜欢的“节目”,但在虚拟环境下交网友比现实生活中要更加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4)过度使用互联网,使自身的社会功能、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受到严重的影响和损害。长时间的上网会造成不愿与外界交往,行为孤僻,丧失了正常的人际关系。
2、 预防措施
(1)自律遵守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规定,不玩网络游戏、不浏览色情信息。
(2)网上聊天要以自己熟悉的朋友和同学为主,最好少聊天或不聊天,更不能与网友谈及低级话题。
(3)在网上慎交朋友,不要将个人资料外泄,更不要随便答应“网友”外出。
(4)电脑不能代替的是人的情感交流,多在现实生活中与同学和朋友直接交往、聊天。
(5)加强体育运动,要合理安排时间,讲究科学用脑。
(6)检查自己是否可能发生中枢神经功能损害。
① 是否觉得需要长时间使用网络才感满足?
② 没有上网时身体是否会有颤抖迹象?
③ 是否有幻想或梦到互联网?
④ 手指头是否有不自主地敲打键盘的动作?
⑤ 是否有对敏感字符的冲动?
⑥ 是否有不明原因的焦虑感觉?
(7)若有以上症状,应及时进行如下调整。
① 要控制上网操作时间,每天操作累积不应超过3小时,且在连续操作1小时后应休息15分钟。
② 上网之前先明确上网的任务和目标,把具体要完成的工作列在纸上。
③ 上网之前根据工作量先限定上网时间,准时下网或关机。
一、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各教学系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积极开设计算机网络课程,让学生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学校网络教室要尽可能延长开放时间,满足学生的上网要求。同时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教给学生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三、加强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学生上网场所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危害学生,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
四、加强网络文明、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青少年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网络道德水平和自律意识,以及在网络环境下防范伤害、自我保护的能力。注重在校园网络建设过程中,建立网络安全措施,提供多层次安全控制手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五、加强校园网络文明宣传教育。要求各处室部门和学校各教学系部注意研究防止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了解网络知识,遵守网络道德,学习网络法规,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校外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与网络安全教育。
六、加大与国家网络安全相关部门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力度。积极主动联合市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控和管理,杜绝学生沉迷于网吧。
网络安全知识一、密码安全
无论你是申请邮箱还是玩网络游戏,都少不了要注册,这样你便会要填密码。大多数人都会填一些简单好记的数字或字母。还把自己的几个邮箱、几个qq和网络游戏的密码都设成一样。在网上你有可能会因为需要而把密码告诉朋友,但若那位朋友的好奇心很强的话,他可能会用你给他的这个密码进入你的其他邮箱或qq,你的网上秘密便成了他举手可得的资料了。因此建议,你最常用的那个邮箱密码设置一个不少于7位的有字母、数字和符号组成的没有规律的密码,并至少每月改一次。其他不常用的几个邮箱密码不要和主邮箱的密码设成一样,密码可以相对简单点,也可以相同。不过密码内容千万不要涉及自己的名字、生日、电话(很多密码字典都是根据这些资料做出来的)。其他的密码设置也是同样道理,最常用的那个密码要设置的和其他不同,免得被人“一路破”。 顺便提醒一下,不要把写有你密码的那本笔记本放在你认为安全的地方。
网络安全知识二、qq安全
qq是腾讯公司出品的网络即时聊天工具,现在的用户多的惊人!所以现在针对qq的工具也十分之多。这里在提一下qq的密码安全,你在申请完qq后第一件事就是去腾讯公司的主页上的服务专区申请密码保护,这点很重要,但也很容易被忽略。 现在言归正转,说qq的安全,在网上用qq查ip地址(ip地址是一个32位二进制数,分为4个8位字节,是使用tcp/ip协议的网络中用于识别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唯一标识)的虑榧??毡椤?q查ip可以用专门的软件,也可以用防火墙或dos命令,这里不详细说明。ip被查到后,不怀好意的人可以用各种各样的炸弹攻击你,虽然这些攻击对你的个人隐私没什么危害,但常常被人炸下线,这滋味一定不好。 解决办法有两种、
1、不要让陌生人或你不信任的人加入你的qq(但这点很不实用,至少我这样认为)。
2、使用代理服务器(代理服务器英文全称proxy sever,其功能就是代理网络用户去取得网络信息,更确切地说,就是网络信息的中转站)。设置方法是点击qq的菜单==>系统参数==>网络设置==>代理设置==>点击使用socks5代理服务器,填上代理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确定就好了,然后退出qq,再登陆,这就搞定了。 qq密码的破解工具也很多,你只要把密码设的复杂点,一般不容易被破解。
网络安全知识三、代理服务器安全
使用代理服务器后可以很有效的防止恶意攻击者对你的破坏。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因为你再使用代理服务器后你的上网资料都会记录在代理服务起的日志中,要是那个网管想“关照”你一下的话,你是一点生还余地都没有的。(除非你进入代理服务器删了他的日志)
网络安全知识四、木马防范
木马,也称为后门,直截了当的说,木马有二个程序组成、一个是服务器程序,一个是控制器程序。当你的计算机运行了服务器后,恶意攻击者可以使用控制器程序进入如你的计算机,通过指挥服务器程序达到控制你的计算机的目的。千万不要小看木马,它可以所定你的鼠标、记录你的键盘按键、修改注册表、远程关机、重新启动等等功能。想不中木马,先要了解木马的传播途径、
1、邮件传播、木马很可能会被放在邮箱的附件里发给你。因此一般你不认识的人发来的带有附件的邮件,你最好不要下载运行,尤其是附件名为*、exe的。
2、qq传播、因为qq有文件传输功能,所以现在也有很多木马通过qq传播。恶意破坏者通常把木马服务器程序通过合并软件和其他的可执行文件绑在一起,然后骗你说是一个好玩的东东,你接受后运行的话,你就成了木马的牺牲品了。
3、下载传播、在一些个人网站下载软件时有可能会下载到绑有木马服务器的东东。所以建议要下载工具的话最好去比较知名的网站。 万一你不幸中了木马的话,立刻开启你的杀毒程序,接下来等着木马杀!杀!杀!。另外手工清除木马的方法在另外的文章中有详细说明。
❼ 国家支持什么样的单位和什么样的个人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❾ 网络安全教育内容是什么
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
从广义来说,凡是涉及到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都是网络安全的研究领域。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络安全与道德教育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和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大量不良信息内容也在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危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网络犯罪、网络欺诈、网络成隐等,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网络安全和道德教育十分必要,举办读书征文大赛是开展教育的一种形式,旨在通过读书学习活动,促进中小学生自觉树立网络安全与道德意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利用网络学习文化知识和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创建文明健康的网络风气。
2、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3、加强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学生上网场所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危害学生,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4、加强网络文明、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青少年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网络道德水平和自律意识,以及在网络环境下防范伤害、自我保护的能力。
注重在校园网络建设过程中,建立网络安全措施,提供多层次安全控制手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5、加强校园网络文明宣传教育。要求各处室部门和学校各教学系部注意研究防止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了解网络知识,遵守网络道德,学习网络法规,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校外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与网络安全教育。
6、加大与国家网络安全相关部门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力度。积极主动联合市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控和管理,杜绝学生沉迷于网吧。
【法律依据】《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连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第九条接入单位和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