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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发布时间:2022-10-02 19:26:28

A. 《网络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2)

2017年《网络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十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 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五条 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条 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二条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四条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五条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五十六条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五十七条 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五十八条 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第六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第七十条 发布或者传输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一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第七十二条 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二)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五)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第七十七条 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网络的运行安全保护,除应当遵守本法外,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军事网络的安全保护,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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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医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医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引导语: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医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医疗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写目的

为有效防范医院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建立和健全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计算机技术和医院业务应急处理和保障能力,确保患者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持续、稳健运行。

(二)编写依据

根据《浙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信息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医院的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快速反应、保障有力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计算机网络及各类应用系统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的总体要求,成立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保

障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由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相关副院长担任。

成员由信息中心、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财务科、医保办、总务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小组日常工作由医院信息中心承担,其他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医院内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做好医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

3.协调医院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协调与软件、硬件供应商、线路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

4.组织医院内部及外部的技术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医院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报告程序

当各工作站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报告。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工作站提出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记录,经核实后及时给各工作站反馈故障信息,同时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分析,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的 ,应尽快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全院各部门工作,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分级

根据故障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不同分为三类和其它故障: 一类故障:由于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硬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价表目录被人删除或修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件和硬件发生故障等造成的网络瘫痪。

二类故障:由于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病人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引起系统故障。

三类故障:由于各终端操作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

其它故障:由于医保线路、医保端引起的医保系统故障 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原则如下:

一类故障——由信息科主任上报院应急小组领导,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由系统管理人员上报信息中心主任,由信息中心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系统管理员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维护情况。

其它故障——由财务科、医保办、门诊办公室按医保相关规定协调解决。

五、发生网络整体故障时的首要工作

1.当信息中心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时,首先是立刻报告应急小组领导,同时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流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有重大活动等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2.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各部门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操作,具体时限明确如下(如病人或病情需要可随时转入手工操作):

(1)3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门诊医生、药房等部门转入手工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住院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

(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全院各种业务转入手工操作。

六、各部门的具体协调安排

1.所有手工操作的统一启动时间须由信息科通知,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各项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擅自操作计算机。

2.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协调

(1)门诊收费处由门诊部主任、财务科负责联系协调,与信息科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30分钟时,要通知收款员转入手工收费程序。

(3)门诊收款员要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详细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员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信息中心反馈情况。

(5)网络恢复后,操作员要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3.出院结算处的工作协调

(1)由财务科科长总体负责联络协调。

(2)原则上不在住院处、记帐处进行费用补录,以防止出现帐目混乱。

(3)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4小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诊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具手写发票。

(4)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项目,并向出院结算处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结算。

4.医生工作站的协调

(1)医生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电子病历系统中处方、医嘱、病历、检验、检查申请单一律采取纸质手写方式。

(3)出院带药由主管医生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时原则上不予带药。

(4)对即将出院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主治医师要在检查申请单上要注明。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5.护士工作站的协调;(1)护士工作站由护理部组织协调;(2)网络故障期间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3)详细填写每位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住;(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纸质;6.医技检查工作协调;(1)医技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2)网络故障期间PACS、LIS等信息系统转入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等纸质信息。

5.护士工作站的协调

(1)护士工作站由护理部组织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3)详细填写每位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住院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药房作为领药凭证。

(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纸质信息。

6.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医技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PACS、LIS等信息系统转入手工方式。

(3)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4)网络恢复后根据手工检查单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注意与收费处、临床科室联系沟通)。

(5)对即将出院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住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7.药房工作协调

(1)药房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严格按照信息中心通知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操作。

(3)准备好纸质药品价格表,以便手工划价,并及时更新。

(3)网络故障时,门诊根据医生的手工处方划价、发药;住院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4)网络恢复时对门诊手工处方统一交收费处进行补录,对住院临床科补录的药品医嘱进行发药并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处方、请领单内容详细核对,如发现内容不符,须详细追查。

(5)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等其他纸质处方及时进行确认。

各工作站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信息中心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数据恢复工作规定

1.当服务器确认出现故障时,由网络管理员按《数据备份恢复方案》进行系统恢复。

2.网络管理员由信息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恢复。当人员变动时应有交接手续。

3.当网络线路不通时,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到场进行维护,当光纤损坏时应立即使用备用光纤进行恢复,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应使用备用交换机。

4.对每次的恢复细节应做好详细记录。

5.平时应定期对全系统备份数据要进行模拟恢复一次,以检查数据的可用性。

八、网络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

网络服务器故障是因硬件或软件原因致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停止,一旦发生故障,按下列规程处理。

1.信息科应设专人管理,监控网络运行。发现问题,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向科室领导汇报。故障排除后,应完成故障报告,在技术讨论会上汇报。

2.遇到较大故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迅速集合,集体攻关。具体分为3个组做以下工作:

(1)故障检修组:集中系统管理员继续分析故障、查找原因、修复系统。

(2)技术联络组:迅速与软、硬件供应商取得联系,采取有效手段获得技术支持。

(3)院内协调组:通知全院各科室故障情况,并到关键科室协助数据保存。

3.全院各系统使用科室制定相应的系统故障数据保护措施,并建立数据抢录小组,发现停机,应保存断点,保护原始数据,断点前后表单分开存放。

4.在停机期间,相关科室应组织数据抢录小组在岗待命,一旦系统恢复,当日应立即完成对重要数据的录入,第二天完成全部数据补录。

5.故障排除后,信息中心工作技术组应按制定方案分片包干,协助重要科室进行数据补录工作。

6.故障排除后2天内,信息科应组织技术研讨会,分析故障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完成故障排除报告院领导

九、应急保障

(一)平时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防护

1.组织管理措施:应急组织机构要进行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对组织机构中的人员及联系方式,要做到及时更新,并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

2.技术保障:一方面进行网络设备的安全加固,例如增加防火墙、入侵监测设备等,对已知的系统漏洞及时安装补丁程序,另一方面要进行技术储备,对内部进行人员定期培训,同时采取通过向专业网络安全公司购买安全服务的方式,加强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效率。

3.在网络工程建设和规划方面,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方面考虑,设计时要考虑设备的冗余备份,信息存储的异地备份等。

(二)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小组要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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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是网络安全防护的重中之重,要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网络安全防护的重中之重,要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基于等级保护提出的分等级的防护机制和管理手段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加强保护措施,确保等级保护标准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标准的顺利衔接也是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需要考虑的内容。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履行的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六)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七)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八)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D. 如何开展安全预案演练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
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应对演练工作的指导,促进应急演练规范、安全、节约、有序地开展,制定本指南.
1.1 应急演练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演练组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的活动.
1.2 应急演练目的
(1) 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对应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 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 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
(5) 科普宣教.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1.3 应急演练原则
(1) 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 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 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订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 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适当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益.
1.4 应急演练分类
(1) 按组织形式划分,应急演练可分为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
①桌面演练.桌面演练是指参演人员利用地图、沙盘、流程图、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助手段,针对事先假定的演练情景,讨论和推演应急决策及现场处置的过程,从而促进相关人员掌握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指挥决策和协同配合能力.桌面演练通常在室内完成.
②实战演练.实战演练是指参演人员利用应急处置涉及的设备和物资,针对事先设置的突发事件情景及其后续的发展情景,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实战演练通常要在特定场所完成.
(2) 按内容划分,应急演练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①单项演练.单项演练是指只涉及应急预案中特定应急响应功能或现场处置方案中一系列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针对一个或少数几个参与单位(岗位)的特定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
②综合演练.综合演练是指涉及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对多个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特别是对不同单位之间应急机制和联合应对能力的检验.
(3) 按目的与作用划分,应急演练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
①检验性演练.检验性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机制的协调性及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而组织的演练.
②示范性演练.示范性演练是指为向观摩人员展示应急能力或提供示范教学,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的表演性演练.
③研究性演练.研究性演练是指为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试验新方案、新技术、新装备而组织的演练.
不同类型的演练相互结合,可以形成单项桌面演练、综合桌面演练、单项实战演练、综合实战演练、示范性单项演练、示范性综合演练等.
1.5 应急演练规划
演练组织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按照“先单项后综合、先桌面后实战、循序渐进、时空有序”等原则,合理规划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
2 应急演练组织机构
演练应在相关预案确定的应急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演练组织单位要成立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的演练领导小组,通常下设策划部、保障部和评估组;对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演练活动,其组织机构和职能可以适当调整.根据需要,可成立现场指挥部.
2.1 演练领导小组
演练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审批决定演练的重大事项.演练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主要协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其他成员一般由各演练参与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在演练实施阶段,演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常分别担任演练总指挥、副总指挥.
2.2 策划部
策划部负责应急演练策划、演练方案设计、演练实施的组织协调、演练评估总结等工作.策划部设总策划、副总策划,下设文案组、协调组、控制组、宣传组等.
(1) 总策划.总策划是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等阶段各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具有应急演练组织经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担任;副总策划协助总策划开展工作,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参与单位的有关人员担任.
(2) 文案组.在总策划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制定演练计划、设计演练方案、编写演练总结报告以及演练文档归档与备案等;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演练组织经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
(3) 协调组.负责与演练涉及的相关单位以及本单位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其成员一般为演练组织单位及参与单位的行政、外事等部门人员.
(4) 控制组.在演练实施过程中,在总策划的直接指挥下,负责向演练人员传送各类控制消息,引导应急演练进程按计划进行.其成员最好有一定的演练经验,也可以从文案组和协调组抽调,常称为演练控制人员.
(5) 宣传组.负责编制演练宣传方案,整理演练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和开展新闻发布等.其成员一般是演练组织单位及参与单位宣传部门的人员.
2.3 保障部
保障部负责调集演练所需物资装备,购置和制作演练模型、道具、场景,准备演练场地,维持演练现场秩序,保障运输车辆,保障人员生活和安全保卫等.其成员一般是演练组织单位及参与单位后勤、财务、办公等部门人员,常称为后勤保障人员.
2.4 评估组
评估组负责设计演练评估方案和编写演练评估报告,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及时向演练领导小组、策划部和保障部提出意见、建议.其成员一般是应急管理专家、具有一定演练评估经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专业人员,常称为演练评估人员.评估组可由上级部门组织,也可由演练组织单位自行组织.
2.5 参演队伍和人员
参演人员包括应急预案规定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
参演人员承担具体演练任务,针对模拟事件场景作出应急响应行动.有时也可使用模拟人员替代未现场参加演练的单位人员,或模拟事故的发生过程,如释放烟雾、模拟泄露等.
3 应急演练准备
3.1 制定演练计划
演练计划由文案组编制,经策划部审查后报演练领导小组批准.主要内容包括:
(1) 确定演练目的,明确举办应急演练的原因、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
(2) 分析演练需求,在对事先设定事件的风险及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需调整的演练人员、需锻炼的技能、需检验的设备、需完善的应急处置流程和需进一步明确的职责等.
(3) 确定演练范围,根据演练需求、经费、资源和时间等条件的限制,确定演练事件类型、等级、地域、参演机构及人数、演练方式等.演练需求和演练范围往往互为影响.
(4) 安排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日程计划,包括各种演练文件编写与审定的期限、物资器材准备的期限、演练实施的日期等.
(5) 编制演练经费预算,明确演练经费筹措渠道.
3.2 设计演练方案
演练方案由文案组编写,通过评审后由演练领导小组批准,必要时还需报有关主管单位同意并备案.主要内容包括:
3.2.1 确定演练目标
演练目标是需完成的主要演练任务及其达到的效果,一般说明“由谁在什么条件下完成什么任务,依据什么标准,取得什么效果”.演练目标应简单、具体、可量化、可实现.一次演练一般有若干项演练目标,每项演练目标都要在演练方案中有相应的事件和演练活动予以实现,并在演练评估中有相应的评估项目判断该目标的实现情况.
3.2.2 设计演练情景与实施步骤
演练情景要为演练活动提供初始条件,还要通过一系列的情景事件引导演练活动继续,直至演练完成.演练情景包括演练场景概述和演练场景清单.
(1) 演练场景概述.要对每一处演练场景的概要说明,主要说明事件类别、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速度、强度与危险性、受影响范围、人员和物资分布、以造成的损失、后续发展预测、气象及其他环境条件等.
(2) 演练场景清单.要明确演练过程中各场景的时间顺序列表和空间分布情况.演练场景之间的逻辑关联依赖于事件发展规律、控制消息和演练人员收到控制消息后应采取的行动.
3.2.3 设计评估标准与方法
演练评估是通过观察、体验和记录演练活动,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总结演练成效和不足的过程.演练评估应以演练目标为基础.每项演练目标都要设计合理的评估项目方法、标准.根据演练目标的不同,可以用选择项(如:是/否判断,多项选择)、主观评分(如:1—差、3—合格、5—优秀)、定量测量(如:响应时间、被困人数、获救人数)等方法进行评估.
为便于演练评估操作,通常事先设计好评估表格,包括演练目标、评估方法、评价标准和相关记录项等.有条件时还可以采用专业评估软件等工具.
3.2.4 编写演练方案文件
演练方案文件是指导演练实施的详细工作文件.根据演练类别和规模的不同,演练方案可以编为一个或多个文件.编为多个文件时可包括演练人员手册、演练控制指南、演练评估指南、演练宣传方案、演练脚本等,分别发给相关人员.对涉密应急预案的演练或不宜公开的演练内容,还要制订保密措施.
(1) 演练人员手册.内容主要包括演练概述、组织机构、时间、地点、参演单位、演练目的、演练情景概述、演练现场标识、演练后勤保障、演练规则、安全注意事项、通信联系方式等,但不包括演练细节.演练人员手册可发放给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
(2) 演练控制指南.内容主要包括演练情景概述、演练事件清单、演练场景说明、参演人员及其位置、演练控制规则、控制人员组织结构与职责、通信联系方式等.演练控制指南主要供演练控制人员使用.
(3) 演练评估指南.内容主要包括演练情况概述、演练事件清单、演练目标、演练场景说明、参演人员及其位置、评估人员组织结构与职责、评估人员位置、评估表格及相关工具、通信联系方式等.演练评估指南主要供演练评估人员使用.
(4) 演练宣传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宣传目标、宣传方式、传播途径、主要任务及分工、技术支持、通信联系方式等.
(5) 演练脚本.对于重大综合性示范演练,演练组织单位要编写演练脚本,描述演练事件场景、处置行动、执行人员、指令与对白、视频背景与字幕、解说词等.
3.2.5 演练方案评审
对综合性较强、风险较大的应急演练,评估组要对文案组制订的演练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演练方案科学可行,以确保应急演练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演练动员与培训
在演练开始前要进行演练动员和培训,确保所有演练参与人员掌握演练规则、演练情景和各自在演练中的任务.
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现场规则等方面的培训.对控制人员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对评估人员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评估方法、工具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对参演人员要进行应急预案、应急技能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3.4 应急演练保障
3.4.1 人员保障
演练参与人员一般包括演练领导小组、演练总指挥、总策划、文案人员、控制人员、评估人员、保障人员、参演人员、模拟人员等,有时还会有观摩人员等其他人员.在演练的准备过程中,演练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保证相关人员参与演练活动的时间;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和培训,提高演练人员素质和技能.
3.4.2 经费保障
演练组织单位每年要根据应急演练规划编制应急演练经费预算,纳入该单位的年度财政(财务)预算,并按照演练需要及时拨付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演练经费专款专用、节约高效.
3.4.3 场地保障
根据演练方式和内容,经现场勘察后选择合适的演练场地.桌面演练一般可选择会议室或应急指挥中心等;实战演练应选择与实际情况相似的地点,并根据需要设置指挥部、集结点、接待站、供应站、救护站、停车场等设施.演练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良好的交通、生活、卫生和安全条件,尽量避免干扰公众生产生活.
3.4.4 物资和器材保障
根据需要,准备必要的演练材料、物资和器材,制作必要的模型设施等,主要包括:
(1) 信息材料: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的纸质文本、演示文档、图表、地图、软件等.
(2) 物资设备:主要包括各种应急抢险物资、特种装备、办公设备、录音摄像设备、信息显示设备等.
(3) 通信器材: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海事电话、传真机、计算机、无线局域网、视频通信器材和其他配套器材,尽可能使用已有通信器材.
(4) 演练情景模型:搭建必要的模拟场景及装置设施.
3.4.5 通信保障
应急演练过程中应急指挥机构、总策划、控制人员、参演人员、模拟人员等之间要有及时可靠的信息传递渠道.根据演练需要,可以采用多种公用或专用通信系统,必要时可组建演练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确保演练控制信息的快速传递.
3.4.6 安全保障
演练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大型或高风险演练活动要按规定制定专门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并对关键部位和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针对性演练.根据需要为演练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备,购买商业保险.对可能影响公众生活、易于引起公众误解和恐慌的应急演练,应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示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和组织单位,并做好应对方案,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演练现场要有必要的安保措施,必要时对演练现场进行封闭或管制,保证演练安全进行.演练出现意外情况时,演练总指挥与其他领导小组成员会商后可提前终止演练.
4 应急演练实施
4.1 演练启动
演练正式启动前一般要举行简短仪式,由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并启动演练活动.
4.2 演练执行
4.2.1 演练指挥与行动
(1) 演练总指挥负责演练实施全过程的指挥控制.当演练总指挥不兼任总策划时,一般由总指挥授权总策划对演练过程进行控制.
(2) 按照演练方案要求,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各参演队伍和人员,开展对模拟演练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3) 演练控制人员应充分掌握演练方案,按总策划的要求,熟练发布控制信息,协调参演人员完成各项演练任务.
(4) 参演人员根据控制消息和指令,按照演练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5) 模拟人员按照演练方案要求,模拟未参加演练的单位或人员的行动,并作出信息反馈.
4.2.2 演练过程控制
总策划负责按演练方案控制演练过程.
(1) 桌面演练过程控制
在讨论桌面演练中,演练活动主要是围绕对所提出问题进行讨论.由总策划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部署引入一个或若干个问题.参演人员根据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讨论应采取的行动.
在角色扮演或推演式桌面演练中,由总策划按照演练方案发出控制消息,参演人员接收到事件信息后,通过角色扮演或模拟操作,完成应急处置活动.
(2) 实战演练过程控制
在实战演练中,要通过传递控制消息来控制演练进程.总策划按照演练方案发出控制消息,控制人员向参演人员和模拟人员传递控制消息.参演人员和模拟人员接收到信息后,按照发生真实事件时的应急处置程序,或根据应急行动方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行动.
控制消息可由人工传递,也可以用对讲机、电话、手机、传真机、网络等方式传送,或者通过特定的声音、标志、视频等呈现.演练过程中,控制人员应随时掌握演练进展情况,并向总策划报告演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2.3 演练解说
在演练实施过程中,演练组织单位可以安排专人对演练过程进行解说.解说内容一般包括演练背景描述、进程讲解、案例介绍、环境渲染等.对于有演练脚本的大型综合性示范演练,可按照脚本中的解说词进行讲解.
4.2.4 演练记录
演练实施过程中,一般要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等手段记录演练过程.文字记录一般可由评估人员完成,主要包括演练实际开始与结束时间、演练过程控制情况、各项演练活动中参演人员的表现、意外情况及其处置等内容,尤其是要详细记录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如进入“危险”场所而无安全防护,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疏散等)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照片和音像记录可安排专业人员和宣传人员在不同现场、不同角度进行拍摄,尽可能全方位反映演练实施过程.
4.2.5 演练宣传报道
演练宣传组按照演练宣传方案作好演练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媒体组织、广播电视节目现场采编和播报等工作,扩大演练的宣传教育效果.对涉密应急演练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4.3 演练结束与终止
演练完毕,由总策划发出结束信号,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演练结束后所有人员停止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合进行现场总结讲评或者组织疏散.保障部负责组织人员对演练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
演练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经演练领导小组决定,由演练总指挥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指令终止演练:(1) 出现真实突发事件,需要参演人员参与应急处置时,要终止演练,使参演人员迅速回归其工作岗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2) 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短时间内不能妥善处理或解决时,可提前终止演练.
5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5.1 演练评估
演练评估是在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的过程.所有应急演练活动都应进行演练评估.
演练结束后可通过组织评估会议、填写演练评价表和对参演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也可要求参演单位提供自我评估总结材料,进一步收集演练组织实施的情况.
演练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参演人员的处置能力、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5.2 演练总结
演练总结可分为现场总结和事后总结.
(1) 现场总结.在演练的一个或所有阶段结束后,由演练总指挥、总策划、专家评估组长等在演练现场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评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阶段的演练目标、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等.
(2) 事后总结.在演练结束后,由文案组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总结,并形成演练总结报告.演练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5.3 成果运用
对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演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 文件归档与备案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演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备案的演练,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将相应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5.5 考核与奖惩
演练组织单位要注重对演练参与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对在演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要求参加演练,或影响演练正常开展的,可给予相应批评.
6 附则
6.1 名词解释
(1) 演练情景.指根据应急演练的目标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发生与演变的规律,事先假设的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一般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状态特征、波及范围、周边环境、可能的后果以及随时间的演变进程等方面进行描述.
(2) 应急响应功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完成的某些任务的集合,这些任务之间联系紧密,共同构成应急响应的一个功能模块.比较核心的应急响应功能包括:接警与信息报送、指挥与调度、警报与信息公告、应急通信、公共关系、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生活救助、工程抢险、紧急运输、应急资源调配等.
(3) 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如现场指挥部等.
(4) 演练参与人员.参与演练活动的各类人员的总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演练领导小组:负责演练活动组织领导的临时性机构,一般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
演练总指挥:负责演练实施过程的指挥控制,一般由演练领导小组组长或上级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演练总指挥对演练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总策划:负责组织演练准备与演练实施各项活动,在演练实施过程中在演练总指挥的授权下对演练过程进行控制;副总策划是总策划的助手,协助总策划开展工作.
文案人员:指负责演练计划和方案设计等文案工作的人员.
评估人员:指负责观察和记录演练进展情况,对演练进行评估的专家或专业人员.
控制人员:指根据演练方案和现场情况,通过发布控制消息和指令,引导和控制应急演练进程的人员.
参演人员:指在应急演练活动中承担具体演练任务,需针对模拟事件场景作出应急响应行动的人员.
模拟人员:指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响应机构和服务部门,或模拟事件受害者的人员.
后勤保障人员:指在演练过程中提供安全警戒、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的人员.
观摩人员:指观摩演练过程的其他各类人员.
(5) 演练控制消息.指演练过程中向演练人员传递的事件信息,一般用于提示事件情景的出现和引导和控制演练过程.
(6) 演练规划.指演练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对一定时期内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作出的总体计划安排,通常包括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
( 演练计划.指对拟举行演练的基本构想和准备活动的初步安排,一般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经费预算和保障措施等.
(8) 演练方案.内容一般包括演练目的、演练情景、演练实施步骤、评估标准与方法、后勤保障、安全注意事项等.
(9) 演练评估.由专业人员在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

E. 国庆放假怎么保证网络安全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国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

一、提高网络安全站位企业要贯彻落实集团安排,加强工作组织,成立国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明晰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落实,完善工作制度,实行值班制度、报告制度、问责制度、保障制度等,强化工作协同,确保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开展隐患排查
单位企业要主动分析研判本企业重大网络安全威胁风险,协调力量,对在用重要信息系统、重要网络设施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深入排查隐患。要坚持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原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行整改,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严重影响网络安全运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系统和设备,要立即停止运行。
三、强化监督预警
企业要加强监测预警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网络安全情报信息搜集,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工作,聚焦本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值班值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沟通,及时共享网络安全态势信息,及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进一步畅通网络安全通报机制,遇有网络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集团总部。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通报工作
实行7 * 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5时网络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各单位要加强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门力量,确保值守力量充足。明确值班值守责任任务,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做好应急准备
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本企业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接,加强企业内部协调,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处置流程规范、处置渠道畅通、处置方法得当;要加强应急演练处置,时刻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并报送网络安全事件监测报告表为国庆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F. 网络安全处理过程

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是十分重要的,在网络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事件危害损失巨大的时代,应对短时间内冒出的网络安全事件,根据应急响应组织事先对各自可能情况的准备演练,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尽可能快速、高效的跟踪、处置与防范,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就目前的网络安全应急监测体系来说,其应急处理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准备工作

此阶段以预防为主,在事件真正发生前为应急响应做好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制定用于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的文档计划,并建立一组基于威胁态势的合理防御措施;制定预警与报警的方式流程,建立一组尽可能高效的事件处理程序;建立备份的体系和流程,按照相关网络安全政策配置安全设备和软件;建立一个支持事件响应活动的基础设施,获得处理问题必备的资源和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可以进行应急响应事件处理的预演方案。

2、事件监测

识别和发现各种网络安全紧急事件。一旦被入侵检测机制或另外可信的站点警告已经检测到了入侵,需要确定系统和数据被入侵到了什么程度。入侵响应需要管理层批准,需要决定是否关闭被破坏的系统及是否继续业务,是否继续收集入侵者活动数据(包括保护这些活动的相关证据)。通报信息的数据和类型,通知什么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布局入侵检测设备、全局预警系统,确定网络异常情况;

预估事件的范围和影响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的方案;

事件的风险危害有多大,涉及到多少网络,影响了多少主机,情况危急程度;

确定事件责任人人选,即指定一个责任人全权处理此事件并给予必要资源;

攻击者利用的漏洞传播的范围有多大,通过汇总,确定是否发生了全网的大规模入侵事件;

3、抑制处置

在入侵检测系统检测到有安全事件发生之后,抑制的目的在于限制攻击范围,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在事件被抑制以后,应该找出事件根源并彻底根除;然后就该着手系统恢复,把所有受侵害的系统、应用、数据库等恢复到它们正常的任务状态。

收集入侵相关的所有资料,收集并保护证据,保证安全地获取并且保存证据;

确定使系统恢复正常的需求和时间表、从可信的备份介质中恢复用户数据和应用服务;

通过对有关恶意代码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并对攻击源进行准确定位并采取措施将其中断;

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统和网络设备彻底还原到正常的任务状态。

4、应急场景

网络攻击事件:

安全扫描攻击:黑客利用扫描器对目标进行漏洞探测,并在发现漏洞后进一步利用漏洞进行攻击;

暴力破解攻击:对目标系统账号密码进行暴力破解,获取后台管理员权限;

系统漏洞攻击:利用操作系统、应用系统中存在漏洞进行攻击;

WEB漏洞攻击:通过SQL注入漏洞、上传漏洞、XSS漏洞、授权绕过等各种WEB漏洞进行攻击;

拒绝服务攻击:通过大流量DDOS或者CC攻击目标,使目标服务器无法提供正常服务;

信息破坏事件:

系统配置遭篡改:系统中出现异常的服务、进程、启动项、账号等等;

数据库内容篡改:业务数据遭到恶意篡改,引起业务异常和损失;

网站内容篡改事件:网站页面内容被黑客恶意篡改;

信息数据泄露事件:服务器数据、会员账号遭到窃取并泄露.

G. 哪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H. 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做什么

应急响应的活动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未雨绸缪,即在事件发生前事先做好准备,比如风险评估、制定安全计划、安全意识的培训、以发布安全通告的方式进行的预警、以及各种防范措施;
第二、亡羊补牢,即在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其目的在于把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这些行动措施可能来自于人,也可能来自系统,不如发现事件发生后,系统备份、病毒检测、后门检测、清除病毒或后门、隔离、系统恢复、调查与追踪、入侵者取证等一系列操作。
以上两个方面的工作是相互补充的。首先,事前的计划和准备为事件发生后的响应动作提供了指导框架,否则,响应动作将陷入混乱,而这些毫无章法的响应动作有可能造成比事件本身更大的损失;其次,事后的响应可能发现事前计划的不足,吸取教训,从而进一步完善安全计划。因此,这两个方面应该形成一种正反馈的机制,逐步强化组织的安全防范体系。

I. 晋城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应急保障

后期处置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通讯、科技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7.1应急队伍保障
7.1.1各职能部门、工作机构、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或引进社会化应急服务。
7.1.2市网安办负责组建本市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培养骨干力量。
7.1.3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救援。
7.2经费保障
7.2.1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市网安办负责落实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运作、应急处置和基础设施运维等应急管理经费预算,纳入市财政预算。
7.2.2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
7.3物资保障
各职能部门、工作机构、重点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做好网络信息系统设备储备工作。
7.4通信保障
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中国网通晋城通信分公司、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中国铁通晋城分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市无线电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7.5科技支撑
7.5.1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互联网网络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建立健全本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平台,提高互联网网络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互联网网络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7.5.2市网安办等专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应急处置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环境、灾难备份等数据系统,为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提供科技支撑。

J.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什么分级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四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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