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运营者应当保留网络日志不少于多少天
网络运营者保存网络日志不得少于六个月;网络运营者对有关部分依法实施的监视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Ⅱ 网络游戏日志储存多久
默认七天。
一般网络游戏日志默认保存时间是7天,时间一到它会自动删除的,但是保存时间长短是可以设置的。
网络游戏简称“网游”。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游戏运营商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为处理终端,以游戏客户端软件为信息交互窗口的旨在实现娱乐、休闲、交流和取得虚拟成就的具有可持续性的个体性多人在线游戏。
Ⅲ 所有敏感信息操作日志至少保存多少个月
系统操作日志在敏感信息访问日志集中管控平台的保存期限应不低于3年。
敏感安全标记是强制访问控制的依据,主客体都有,存在的形式无所谓,可能是整形的数字,也可能是字母,总之表示主客体的安全级别;强制访问控制就是依据这个级别来决定主体以何种权限对客体进行操作,敏感标记是由强认证的安全管理员进行设置的。
Ⅳ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源于1994年国务院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确立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将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义务。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第一,安全管理:网络运营者需在企业内部明确网络安全的责任,并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为网络安全提供制度保障;第二,技术层面:网络运营者应采取各种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事后跟进的技术手段,应对网络攻击,降低网络安全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日志的保存期限已明确要求不低于六个月;第三,数据安全方面:网络运营者需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加密,以此来保障数据的可用性、保密性。今后,如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如何在技术层面选择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何加强自身的数据保护能力,都将成为网络运营者所重点关注的问题。
Ⅳ 网络运营者留存网络日志一般是多少
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Ⅵ 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留存相关网络日志不少于
根据相关规定网络日志保存不得低于6个月。
Ⅶ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什么保护制度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Ⅷ 网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几个月
网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将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同时网络运营者留存网络日志不得少于六个月。网络运营者对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网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几个月
网络日志是日记中的一种,多指非个人的,一般是记载每天所做的工作。
网络日志的种类较多,如博客。“网络日志”(blog,是weblog的简写),也可称为博客。
Blog是以网络作为载体,简易迅速便捷地发布个人心得,及时有效轻松地与他人进行交流,再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Ⅸ 《网络安全法》中的日志留存6个月是针对所有网站吗
是的,原文明确指出存留六个月是指的全部网站。
Ⅹ 网络安全法要求日志留存6个月以上,但6个月的日志不连续是否合法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邮编:100044。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7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境内外网络资源向境内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范、处置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的危害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侵害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第五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执法。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全国互联网行业管理,负责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网络资源、网络信息安全等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部门依照职责负责全国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维护互联网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安全机关依照职责负责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督管理职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权利,促进网络应用普及,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平。
国家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依法提供服务,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