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信办会约谈个人吗
约谈兆改负责人,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阳娜)记者20日从北京市网信办获悉,近日,国家互宴衫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知乎网负责人,针对知乎网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等问题,依据《中族祥判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知乎网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
知乎网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间自行暂停相关功能。
北京市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北京市网信办将进一步督促相关网站平台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服务,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Ⅱ 网络安全法域外管理
《网络安全法》针对不同情形,赋予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多项监管工具,有效提升了监管能力。
第一,赋予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多项行政处罚措施。《网络安全法》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为重心,强调落实运营者责任,注重保护个人权益,加强动态感知快速反应能力,以技术、产业、人才为保障,立体化地推进网络安全工作。为保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立法对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运营者,规定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故意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对有《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第二,为有效应对来自境外的网络威胁及风险,保障网络主权。立法中明确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可以采取措施封堵来源境外的有害信息,加强《网络安全法》的域外效力。《网络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第七十五条规定,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第三,突发重大事件可以临时断网。在现实社会中,当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为确保应急处置、维护国家和公众安全,有关部门往往会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网络空间也不例外。《网络安全法》中,对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专门列出一章做出规定,明确了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关部门需要采取的措施。
Ⅲ 国家层面40多天两度出手,知网从被垄断立案调查到网络安全审查
6月24日15时17分,中国网信网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消息。具体内容为:“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2年6月23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约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宣布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据悉,知网掌握着大量个人信息和涉及国防、工业、电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卫生 健康 、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数据,以及我重大项目、重要 科技 成果及关键技术动态等敏感信息。”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个部门联合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
去年12月7日,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报道《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九旬名教授维权获赔70多万元》引发强烈 社会 反响。资料显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CNKI中国知网是我国最大的中文数据库平台,囊括了期刊、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报纸、年鉴、工具书、标准、专利、 科技 成果等文献类型,资源覆盖基础科学、工程 科技 、哲学与人文科学、 社会 科学、信息 科技 、经济与管理科学等学科范围。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摘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规定处理。
相关时间回放>>>
2021年12月7日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报道《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九旬名教授维权获赔70多万元》 社会 反响强烈,引发公众对知网如何平衡公益性和商业性的讨论。
2021年12月10日
知网方面发布《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一道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向赵德馨教授表示诚挚的歉意。
2022年4月19日
知网方面发布《关于中国知网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合作服务的说明》:知网将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能力,保证服务质量,为每一个科学工作者和广大师生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文献保障服务。
2022年5月13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22年5月13日
知网方面发布公告:以此次调查为契机,深刻自省,全面自查,彻底整改,依法合规经营,创新发展模式,承担起中国知识基础设施的 社会 责任。
2022年6月8日
知网方面发布通知:知网目前正在进行各项业务整改,欢迎 社会 各界对知网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12日
知网方面发布公告:即日起,中国知网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
2022年6月24日
中国网信网发布消息:2022年6月23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约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宣布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
Ⅳ 当政府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按规定可以找谁约谈
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二条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五条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第五十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Ⅵ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网,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制度。
本规定所称约谈,是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时,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的行政行为。第三条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埋举闻信息服务单位实施约谈,约谈情况应当及时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对存在重大违法情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单独或联合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实施约谈。第四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等进行约谈:
(一)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
(二)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六)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七)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
(八)年检中问题突出的;
(九)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第五条国家互联网信弯此碧息办公扒铅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实施约谈,应当提前告知约谈事由,并约定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实施约谈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第六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过约谈,及时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及时落实整改要求,依法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七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第九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履行约谈职责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十条本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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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网信办为何会约谈"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当事企业负责人
0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针对近日新闻媒体报道的“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日前约谈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前,支付宝2017年度账单刷爆朋友圈,同时也遭到网友质疑,被指以极小的字体默认勾选“同意《芝麻服务协议》”,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竖慎全。
对此,蚂蚁金服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支付宝平台全面排查,进行专项整顿,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机制。同时,将从根本上认真反思和采取切实措施,对蚂蚁金服旗下所有业务板块的隐私保护情况启动自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外,还将推动平台上第三方履行责任,落实网络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广大群众放心的服务。
Ⅷ 腾讯、阿里、字节等企业被约谈,这些企业存在哪些问题
一:国家安全防护腾讯、阿里、字节等企业被约谈,这些企业存在哪些问题?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消息,为加强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相关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指导各地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对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我国越来越重视网民信息安全的保护,对于保证网民的信息安全一直在行动。
Ⅸ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什么分级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
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Ⅹ 运满满网络审查什么时候能结束呀
央广网北京7月5日消息(记者 万玉航)上市未满半月,号称“数字货运第一股”的满帮集团遭遇了监管危机。7月5日上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宣布对“运满满”“货车帮”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公开资料显示,满帮是一家货运调度平台,其前身是运满满、货车帮。运满满是一家江苏的企业,货车帮则来自贵州,2017年11月,双方合并为满帮集团。
公告称,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实施对其进行网络安全审查。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停止新用户注册。
图源CFP
根据2020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公开信息,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网络安全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会延长15个工作日。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审查项目,可能还需要45个工作日或者更长。
这让半个月内经历了破发,刚刚重回发行价的满帮集团再陷风波。2021年6月22日,满帮集团在纽交所成功上市,最终发行价为19美元/ADS,市值近210亿美元。上市后的第五个交易日,满帮集团跌破发行价,最低报17.01美元/股。6月29日,更是一度跌至15.38美元/股,跌幅接近20%。截至发稿前的上一个交易日,满帮股价维持在19.02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招股书中,满帮用54页的篇幅介绍了其各项业务正面临的多项风险,尤其是法律和监管风险可能对满帮的业务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了常规的业务模式风险、司机经营风险、反垄断风险等,招股书还特别提到,“受中国不断变化的道路运输和互联网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的约束,加强监管审查可能会导致频繁的监管沟通、询问或调查,这可能会对业务模式、运营结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满帮集团今年以来第一次被监管“点名”。资料显示,4月30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满帮集团等企业进行了约谈。随后的5月14日,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再次对满帮集团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约谈指出,满帮集团等货运平台,存在着定价机制不合理、运营规则不公平、生产经营不规范、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平台部分经营行为涉嫌侵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根据灼识咨询的报告,2020年中国公路运输市场总规模达6万亿元,是世界上最大的公路运输市场。按总交易额(GTV)计算,满帮集团是2020年全球最大的数字货运平台。2020年度,累计有280万卡车司机在满帮平台完成货运订单,占中国中重型卡车司机总量的20%。灼识咨询认为,2020年数字货运平台GTV总额仅占整个公路运输市场的4%,预计2025年将增长至18%。
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可观的前景让满帮在成立仅四年后,就成为市值200亿美元的“数字货运第一股”。但资本市场的宠儿在货运司机眼中可能有另一种形象。据黑猫投诉显示,司机因订单遭变相克扣运费、盗用信息办理ETC等问题,大量投诉满帮集团,相关的投诉量高达千余条。正如交通运输部在约谈满帮集团时指出的那样,“平台部分经营行为涉嫌侵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广大货车司机对此反映强烈。”
公开资料显示,2017-2020年,满帮集团获4次融资,总额超46亿美元。截至2021年6月22日,软银、红杉中国、全明星投资基金是满帮集团最大的机构投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3%、6.6%、4.5%。
虽然获资本的青睐,但满帮集团的业绩却常处亏损状态。截至2019财年、2020财年、2021财年第一财季,满帮集团分别录得净收入达24.73亿元、25.80亿元、8.68亿元;净亏损分别为15.24亿元、34.70亿元、1.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