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很多地方还不能联网查看,还无法申请,因为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与银行信贷系统很多省市地区没有联网。
目前全国还有不少省份尚未开通运行协执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还没实现全国各级法院网络与各个商业银行存款信息联网,各级法院与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和储蓄网点之间通过网络。
B.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查询可信吗
法律分析:如果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可以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在该查询系统中,可根据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的任意一项进行查询,操作非常简单方便拓展资料: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申明是一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事项的申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表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主要内容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搏枣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皮锋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燃银晌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C.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是查询什么
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
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3)法院执行查询系统网络安全扩展阅读
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1、查询难度大
实践中,被执行人也学“聪明”了,在各银行营业所大肆开设账户,有的多达几十个,且不在同一个地方。在实际工作中,要查清这些数量庞大的账户,难度非常大,仅是出具查询手续就占用了办案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查询反馈有待完善
个别联网单位信息反馈速度比较慢,有的不全面,有的反馈错误,有的甚至不反馈。如个别案件查询的余额,系当事人贷款额;部分网络查询信息与银行柜台信息的名称、金额、账户不一致;等等。
3、有关职能部门查询主体不全
比如系统未与税务部门联网,无法查询纳税情况;系统未与车管部门联网,无法查询车辆等级信息;系统未与国土房产部门联网,无法查询土地房产信息等等。
D. 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流程
法律分析:(一)申请保全人原则上应当在保全实施前提出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申请。
(二)网络执行查控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供完毕,补充提交线索的,待同一时间段的其他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完毕后再行实施。
(三)网络查控中,如出现 3 个以上财产证据或线索与财产的实际状况不符的,待同一时间段的其他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完毕后再行实施。
(四)申请保全人提出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查控申请,由保全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应当填写民事财产保全案件全国法院网络查控审请表(见附件),提请民事财产保全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或查询到的财产不具有保全价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E.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网上找的安全吗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如果是在网上找的官网还是安全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在该网站上,可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人员信息、被执行人信息等。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孙氏人和组织,在政府采档凯拍购、行羡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
F. 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
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就是能够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信息的平台。比如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案号等等有关信息。而且里面的信息是时时更新的,一旦有新的名单,法院会及时更新。如果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就可以到该系统进行查询。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简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在执行中作出决定,将符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派散孙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后,会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然尘链后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将信息集中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登陆网站后,只需要输入部分姓名、名称就可以进行免费查询,可以查到的失信信息包括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具体失信情形、发布时间。目前,除军事法院外,被列入失掘悔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可以在平台上查到,这对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了解特定人员、企业的失信情况非常有益。与被执行人信息平台类似,当事人认为信息有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后,信息也可以被屏蔽。
G. 法院网络查询系统都能查什么
一、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查询到哪些财产?H.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是否与银行信贷系统联网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与银行信贷系统很多省市地区没有联网。
目前全国还有不少省份尚未开通运行协执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还没实现全国各级法院网络与各个商业银行存款信息联网,各级法院与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和储蓄网点之间通过网络直接传输合作信息,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冻、扣一体化的立体查控机制。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是法院执行案件时采用最多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众多,且商业银行储蓄营业网点数量庞大,有的银行储蓄网点还没有联网,全国各省还有各省地方商业银行,被执行人可以跨地区、跨省在不同银行及其储蓄营业网点开设多个账户。
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需要执行人员到相关银行现场办理,部分金融机构甚至在查询时只提供储蓄营业网点代码,对储蓄营业网点的名称、地址很难全面详细掌握,法院在采取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时还需要另行核实具体的储蓄网点名称和地址,然后再四处寻找开户储蓄网点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执行成本。
随着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及信用卡的使用突破了传统的银行业务操作模式,拓展了银行传统的前台服务流程,被执行人通过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转移银行存款瞬间完成,而法院对账户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手段有限,被隐让执行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随时随地对其银行账户存款进行操作。
法院在采取查询、冻结、扣划强制执行措施时,如稍有怠慢和疏忽,被执行人就会通过简单的操作,迅速转移账户资金,从而使法院的查询、冻结、扣划措施落空。
最高人民法院灶谈局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执行信息查询系统与金融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建立网络执行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新威慑机制和新途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与金融机构查控系统实施和完成查询、冻结、扣划、续冻、解冻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目前,全国部分省高院已经建成并已经开通运行覆盖全省中、基层法院联通本省范围内主要协执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侍档这一查控系统的开通运行,标志着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迈入新阶段。
只要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有钱,法院执行人员只需在办公室2至3小时内完成冻结或扣划手续,将相应款项划拨到申请执行人账户或执行法院账户。不仅节约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而且还有效制裁了失信被执行人,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存款难查等执行难问题。
I. 执行网被执行人失信查询系统
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又称之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系统,也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查询系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维护,通过这个系统可以查出经过法院审判后,被执行法律裁决的人员信息。具体的使用方法十分简单,通过网页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入官方网页,在官方网页内输入查询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身份证号或组织代码,再通过法院范围选择,就可以查询到在某法院对某公司或某人执行的信息。
一、查询系统是仅针对自身公司和个人进行查询。
执行信息查询一般是由个人或公司对自己被执行信息的查询,未经他人许可,不可擅自查询他人被执行的信息,也不可以在查询他人信息后,将他人信息公开发至网上,以免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查询时要注意信息保密性,不能将个人信息或他人信息擅自泄露给他人,供他人查询。
二、使用时怎么找到被执行人查询系统?
一般情况下在生活中网络是很方便的一件事情伍逗,侍橘世通过手机或者电脑在网页上进行直接查询就可以,如果网页无办没有办法搜寻到,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官网,进入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偶发性会出现网络维护导致数据无法老肢成功对接,只需要等一段时间后再次进行查询就可以。网上能查询到很多被执行信息,也可以查到失信人信息,但且不可冒用他人身份证号对他人进行私自查询。
三、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是失信被执行查询。
很多人因为生活压力太大会去通过网贷,信用卡,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资金补充,但是如果长时间不对欠款进行按时还款,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如果列为失信人之后依然对欠款无动于衷,很有可能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会影响自己正常生活和工作。
J.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可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
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具有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送、传输、反馈查控信息的功能;
(二)授权特定的人员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
(三)具有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子印章系统;
(四)已采取足以保障查控系统和信息安全的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
人民法院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的特定执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人员变更信息及相关公务证件。第三条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应当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多案集中查询的,可以附汇总的案件查询清单。
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存款需要冻结或者续行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对冻结的被执行人存旦贺款需要解除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解除冻结裁定书和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第四条人民法院向金融机构传输的法律文书,应当加盖电子印章。
作为协助执行人的金融机构完成查询、冻结等事项后,应当及时通过网络向人民法院回复加盖电子印章的查询、冻结等结果。
人民法院出具的电子法律文书、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查询、冻结等结果,与纸质法律文书及反馈结果具有同等效力。第五条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询、冻结、续冻、解冻被执行人存款,与执行人员赴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查询、冻结、续冻、解冻被执行人存款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金融机构认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采取的查控措施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回复。第七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相应操作规范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查控信纤肆息,确保信息安全。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得泄露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取得的查控信息,也不得用于执行案件以外的目的。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得对被执行人以外的非执行义务主体采取网络查控措施。第八条人民毁迟轿法院工作人员违反第七条规定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人民法院具备相应网络扣划技术条件,并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采取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措施。第十条人民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证券监管、土地房产管理等协助执行单位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股权、股票、证券账户资金、房地产等其他财产采取查控措施的,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