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上半年发布的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有
国家政策
1、2022年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指出,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2、2022年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出台,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3、2022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办发〔2021〕51号)
《方案》要求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明确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实现数据使用“可控可计量”,推动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
4、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部署了八项重点任务,在数字经济安全体系方面,提出了三个方向的要求,一是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二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并系统阐述了网络安全对于数字经济的独特作用及重要性。
5、2022年1月18日,发改委、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21〕1872号)
《意见》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平台企业深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开展数据安全风险态势监测通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6、2022年1月22日,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云网融合 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级市、县城和特大镇)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建立多层次、体系化的算力供给体系。
7、2022年1月26日,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数据安全保障提出,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农业农村数据安全保护,落实涉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8、2022年2月1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供应链安全为核心,重点加强对数据安全的关注和规范,聚焦网络产品、服务及数据处理活动,助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网络平台的高质量发展。
2.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已经2021年11月1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第2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第三条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
3.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
第一条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第三条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第四条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第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可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预判指南。第六条对于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通过采购文件、协议等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第七条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第八条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关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
(三)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或者拟提交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等上市申请文件;
(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九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查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
(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
(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
(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第十一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意见一致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论通知当事人;意见不一致的,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并通知当事人。
4. 2021年发布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全称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网络化的时代,生活的各个部分已经离不开网络了。但是这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已经通过网络犯罪得手了。为此我国特意出台相关的法律即网络安全法。
5. 2021年,2022年,互联网的技术更新还有那么快吗
是的。国家网络安全保护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2022年1月6日,十三部门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6. 中国网络安全现状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发文称iPhone手机存在安全隐患,Pegasus恶意软件可能会入侵用户的iPhone手机,窃取用户的信息和邮件,甚至可以控制手机的麦克风和摄像头,大数据时代用户或无隐私可言。
实际上,我国对打击大数据泄露安全事件有着强大的决心和执行力,在滴滴事件之后,国家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掌握超百万用户信息国外上市须审查。
由此可见,在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用户数据的监管变得越来越困难,此次网信办修订《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凸显了我国对收集隐私数据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
网络安全行业主要企业:目前国内网络安全行业的主要企业有深信服(300454)、安恒信息(688023)、绿盟科技(300369)、启明星辰(002439)、北信源(300352)等。
1、iPhone存在漏洞对用户数据安全造成威胁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发文称iPhone存在漏洞,Pegasus恶意软件在用户不点击链接的情况下也可以入侵用户的手机,窃取信息和邮件,甚至可以操控用户的摄像头,此消息一出,网友大呼大数据时代无隐私可言,网络安全问题堪忧,实际上,在我国对网络安全问题有着强大的决心,滴滴事件之后,国家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掌握超百万用户信息国外上市须审查。
由此可见,在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用户数据的监管变得越来越困难,此次网信办修订《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凸显了我国对收集隐私数据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
综合来看,滴滴事件对国家数据安全层面敲起了警钟,而iPhone此次网络安全漏洞问题针对个人数据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铃,相信未来随着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案的不断完善,我国个人网络安全问题将得到有效的保护。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7. 2021年网络安全审查需要多久
通常情况下,网络安全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会延长15个工作日。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审查项目,可能还需要45个工作日或者更长。根据《办法》要求,补充提供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
根据《办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承担。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在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的指导下,承担接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具体组织审查工作等任务。
网络安全审查主要审查内容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
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8. 国家层面40多天两度出手,知网从被垄断立案调查到网络安全审查
6月24日15时17分,中国网信网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消息。具体内容为:“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2年6月23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约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宣布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据悉,知网掌握着大量个人信息和涉及国防、工业、电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卫生 健康 、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数据,以及我重大项目、重要 科技 成果及关键技术动态等敏感信息。”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个部门联合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
去年12月7日,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报道《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九旬名教授维权获赔70多万元》引发强烈 社会 反响。资料显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CNKI中国知网是我国最大的中文数据库平台,囊括了期刊、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报纸、年鉴、工具书、标准、专利、 科技 成果等文献类型,资源覆盖基础科学、工程 科技 、哲学与人文科学、 社会 科学、信息 科技 、经济与管理科学等学科范围。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摘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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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7日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报道《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九旬名教授维权获赔70多万元》 社会 反响强烈,引发公众对知网如何平衡公益性和商业性的讨论。
2021年12月10日
知网方面发布《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一道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向赵德馨教授表示诚挚的歉意。
2022年4月19日
知网方面发布《关于中国知网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合作服务的说明》:知网将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能力,保证服务质量,为每一个科学工作者和广大师生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文献保障服务。
2022年5月13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22年5月13日
知网方面发布公告:以此次调查为契机,深刻自省,全面自查,彻底整改,依法合规经营,创新发展模式,承担起中国知识基础设施的 社会 责任。
2022年6月8日
知网方面发布通知:知网目前正在进行各项业务整改,欢迎 社会 各界对知网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12日
知网方面发布公告:即日起,中国知网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
2022年6月24日
中国网信网发布消息:2022年6月23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约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宣布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