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哪个部门负责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㈡ 建设网络强国协同治理原则
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网络信息是跨国界流动的,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要加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播、利用、安全能力,更好惠及民生。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要有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要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的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
要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下大气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他们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主体。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建设网络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队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要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㈢ “新基建”视野下网络安全新趋势
“新基建”的推进必将带来一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推动 社会 经济模式和产业模式的新变革。网络安全作为“新基建”必不可少的安全保障,必然会迎来产业发展的新机遇。
1.“新基建”提速离不开网络安全保障
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作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在“新基建”中被重点提出,是对我国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的重要方向。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支持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家居、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多样化的交互智能的应用场景。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不但要考虑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等自身架构的安全,而且要考虑在“新基建”形成的广泛应用场景的安全,不同场景的安全需求各有差异。因此,网络安全需要与“新基建”紧密联系,形成共成长、共协同的服务模式。
工业互联网让工业企业间逐渐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工业信息安全作为工业数据及网络控制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在其建设及发展中尤为重要。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深入发展,生产网络和管理网络不断融合,工业数字化在打破生产与管理网络界限的同时,企业与外网链接的次数和数据交换量也在快速增长,工业体系逐渐由封闭走向开放,网络安全威胁开始向工业环境渗透,工业领域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工业信息安全也将是“新基建”的重点考虑问题,工业安全的重点也从IT防护扩展到“IT+OT”防护,即针对业务流程和数据进行的系统性防护。在工控系统安全方面,边界和终端安全防护是现阶段的主要手段,防护技术仍在 探索 当中。在工业网络和工业云方面,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已成为重要趋势。据赛迪顾问预测,到2022年,我国工业信息安全市场规模达到307.6亿元人民币。
2.行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动网络安全领域投资
交通、能源、制造等行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国家监管必然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满足网络安全合规性,此类行业将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加大网络安全的投资力度。在“新基建”中,加快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网的进一步发展,加快特高压和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的建设,则是重点要推动能源网的发展。在融入5G和人工智能技术之后,交通网和能源网将会部署各种低时延感知的传感网络,遍布在全国各个地方和各种环境,进行大连接的感知。在这种大连接的感知中,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依然不言而喻。因此,在交通网和能源网的建设过程中,国家将进一步加大网络安全投入,传统行业的网络安全市场将有较快增长。
3.数字基建进一步促进网络安全向服务化转型
随着智慧城市、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安全更趋向与综合安全能力和运维能力一体化需求,持续的监测服务能力比单纯防护更为重要。数字基建的步伐加快数字城市的建设,推动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推进“新基建”的过程中要同步规划网络安全能力,专业的网络安全咨询与规划服务在建设过程中尤为重要。此外,在未来万物互联的状况下,针对未来网络安全对抗的复杂性和动态性,需要全面收集网络、云、终端、用户和业务等不同维度数据,对数字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持续的安全监测,在安全监测的同时要利用安全多维分析引擎和安全专家形成人机协同的分析能力,及时发现和自动化处置不同威胁。越来越复杂的安全威胁使企业需要包括人、产品、技术方法的安全服务体系,因此,融合安全专家的专业安全监测与分析服务能力将成为未来必备的安全建设内容。据赛迪顾问预测,到2022年,包含安全规划、安全咨询、安全评估与分析在内的中国网络安全服务市场规模将迎来更快增长,达到209.9亿元人民币。
5.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的自研能力
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补足信息技术短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的自研能力,对于我国抢抓新一轮变革机遇意义重大。国家正在加大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支持力度,汇聚产业资源,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信息技术新产品和技术在更多领域应用推广。要加强“新基建”的供应链安全管理,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作为“新基建”建设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共同营造产业做大做强需要的良好生态环境。因此,在“新基建”的推动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将迎来产业应用的机遇,进一步推动芯片产业化、推动工业软件的研发、加强自主应用生态的形成,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产业生态。
要抓住“新基建”带来的网络安全发展新机遇,必须要从政策上保持重视、从投资上找准方向、从行业用户角度提高安全意识、从企业自身角度确定产品布局,积极参与到“新基建”的建设浪潮中去,形成全数据、全能力、全行业、全 社会 的大协同。
1.从政策上,同步加强“新基建”的安全保障
在“新基建”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在推动国家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确保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从政策层面,必须加强监测监管,加强应急响应,监督指导任何参与“新基建”与数字 社会 运行中的主体,具备充分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完善政策制度管理体系,做好网络安全审查和监督工作。
3.从应用上,加快建设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环境中,在“新基建”的发展过程中,行业用户必须要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按照《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要求,同步规划和制定数字“新基建”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完善面向数字“新基建”的安全测评、安全审计、保密审查、日常监测等制度。在面临大融合、大连接的数字 社会 中,应当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加快提升网络安全建设水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信息 社会 环境。
4.从供给上,积极提升产品安全能力
网络安全建设必然是一切“新基建”所面临的基础性问题,网络安全企业应当把握“新基建”这一重大利好,发挥自身在数字新技术、安全能力建设和安全运营方面的优势,积极投身于各地“新基建”热潮中。一方面,网络安全企业应当运用整体系统工程思维建设网络安全能力,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有实力的网络安全企业不但可以参与“新基建”建设,更需要成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服务数字城市、数字 社会 的管理,保障数字经济的安全平稳运行。
㈣ 网络安全未来发展怎么样
在信息化的现代,网络安全产业成为保障“新基建”安全的重要基石,我国网络安全行业市场规模一直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未来,随着5G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个领域的深入开展,其将为网络安全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网络安全的概念和内涵不断演进。其发展历程可分为起源期、萌芽期、成长期和加速期四个时期,分别对应通信加密时代、计算机安全时代、信息安全时代以及网络空间安全时代。
目前网络安全正处于网络空间安全时代的加速期: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网络安全法、等保2.0等政策不断出台,网络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
与信息安全时代的区别在于网络边界逐渐模糊或消失,仅凭传统的边界安全已不能做到有效防护,防护理念和技术发生深刻改变,主动安全逐渐兴起。安全解决方案和安全服务也越来越被重视。
㈤ 为什么要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16日在上海西郊会议中心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并参观网络安全博览会暨网络安全成就展,强调要深入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坚持网络安全和网络发展同步推进,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将举行网络安全博览会暨网络安全成就展、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以及网络安全主题日活动。
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不仅国家要作出努力,人民更应作出努力。
㈥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什么方针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网络安全问题是目前网络管理中最重要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仅是技术的问题,还涉及人的心理、社会环境以及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国家坚持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网络安全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广义来说,凡是涉及到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都是网络安全所要研究的领域。网络安全涉及的内容既有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管理方面的问题,两方面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技术方面主要侧重于防范外部非法用户的攻击,管理方面则侧重于内部人为因素的管理。如何更有效地保护重要的信息数据、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已经成为所有计算机网络应用必须考虑和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信息化是指培养、发展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与智能化工具相适应的生产力,称为信息化生产力。 [1-2] 信息化以现代通信、网络、数据库技术为基础,对所研究对象各要素汇总至数据库,供特定人群生活、工作、学习、辅助决策等和人类息息相关的各种行为相结合的一种技术,使用该技术后,可以极大的提高各种行为的效率,并且降低成本,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提供极大的技术支持。 [3]
信息化生产力是迄今人类最先进的生产力,它要求要有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一切不适应该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将随之改变。完整的信息化内涵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⑴信息网络体系,包括信息资源,各种信息系统,公用通信网络平台等。
⑵信息产业基础,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信息装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等。
⑶社会运行环境,包括现代工农业、管理体制、政策法律、规章制度、文化教育、道德观念等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
⑷效用积累过程,包括劳动者素质,国家现代化水平,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不断进步等。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维护网络安全不仅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更需要广大网民的参与,网络安全这道防线才能筑牢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㈦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