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络安全检查情况总结
网络安全检查情况总结5篇
网络安全在不同的应旁戚用环境下有不同的解释。针对网络中的一个运行系统而言,网络安全就是指信息处理和传输的安全。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网络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上级网络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桃江县教育局成立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组长曾自强副局长的领导下,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具体落实,对我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了网络能更好地保持良好运行,为我县教育发展提供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平台。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含贺,责任具体到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自强,副组长吴万夫,成员有刘林声、王志纯、苏宇。分工与各自的职责如下:曾自强副局长为我局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吴万夫分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刘林声负责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文件的接收工作。王志纯负责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工作。苏宇负责网络维护运老陵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确保了网络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为保证我系统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规范网络使用行为,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桃江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桃江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上网信息监控巡视制度》、《桃江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状》等相关制度、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三、强化管理,加强了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我系统计算机网络加强了技术防范措施。一是安装了卡巴斯基防火墙,防止病毒、反动不良信息入侵网络。二是安装瑞星和江民两种杀毒软件,网络管理员每周对杀毒软件的病毒库进行升级,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与杀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三是网络与机关大楼避雷网相联,计算机所在部门加固门窗,购买灭火器,摆放在显着位置,做到设备防雷、防盗、防火,保证设备安全、完好。四是及时对服务器的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五是密切注意CERT消息。六是对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创建系统恢复文件。
我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系统机房、学校办公用机、多媒体教室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网络安全检查情况总结篇2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精神【广办发技字_0087号】。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我市广播电视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行动,组织专班,对我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相关的网络与信息系统以及广电网站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部署
(一)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广电局、宜昌市广电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周密部署自查工作,制定自查实施方案。
(二)组织专班,迅速行动。成立了枝江市广播电视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小组,局(台)党组书记、局(台)长熊光福同志任组长,局(台)党组成员、副局(台)长刘小丽同志任副组长,自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局(台)熟悉业务、具备信息安全知识、技术能力较强的人员、技术支撑机构业务骨干等组成。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1、信息安全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成立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建立了《机房进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账号使用登记及操作权限管理制度》、《信息巡查、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广播电视节目重播重审制度》等一系列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各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在日常操作中严格按制度执行,局(台)定期和不定期对操作人员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避免了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各项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了系统安全无事故发生。
2、资产管理专人负责,运作规范。制定了关于设备发放、使用、维修、维护和报废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设备明细分类账、设备进出台账,坚持每半年盘点一次,做到了账实相符,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完整。
3、信息安全经费落实,专款专用。每年局(台)划拨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安全建设管理。本年度将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以及信息安全相关检查、测评、管理等费用纳入了年度预算,本年度预算金额为15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8.8万元。
(二)技术防护情况
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网络实际连接与网络拓扑图一致,并按重要程度划分了安全区域,不同区域采用了正确的隔离措施,外部网络接入内部网络采用了安全的加密传输方式。安全功能配置合理有效。制定了重要数据传输、存储安全防护措施。重要数据按要求加密存储并有备份。
(三)应急工作情况
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建立了信息安全预案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预案,成立了由专人负责的安全播出组、技术保障组、抢修组、后勤保障组,对重要信号和数据都按要求做了备份,确保了安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专题授课、知识问答竞赛等形式,了解信息安全基本防护知识,掌握信息安全基本技能。目前已进行专业培训三次。
三、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分析
(一)广播及电视播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1、广播播出机无备用播出机。广播电台每天的播出时间为17小时左右,仅仅只有一台播出机工作,如果播出机出现故障,只能停播维修,将在全市范围内中断信号。
2、枝江乡村频道电视播出机无备播,枝江乡村频道每天的播出时间为16小时左右,主要是针对农村需求播放的节目,如果播出机出现故障,将直接导致停播,信号中断。
(二)信号接入或无线发射系统存在的问题
1、无线发射系统设备老化,缺乏备机、备件。机房基础环境较差,需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基础保障水平。
2、广播电视网络信息与安全播出方面的投入不足。双路由配置、备份设备未达到广电总局62号令实施细则的要求,存在安全播出薄弱环节,网络安全性有待进一步加固。
(三)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
1、广电局机房内虽有双电源,但无ups电源,按目前的功率计算,至少应该配备三相6kva的ups电源一台,以解决整个机房(模拟电视前端、光纤传输系统、广电宽带前端等)的供电需求。
2、体育路机房未采取双电源,虽然有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因发电机功率太小(购置于1992年)、电压低、频率不稳,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在市电停电后,不能对无线发射等大功率设备进行供电,必须解决双电源(备用市电)问题,以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
(四)编播网络病毒风险
我局为方便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将相关部室进行了联网,因有些部门管理不规范,为图工作方便,违规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会将病毒带入网络内,轻则导致部分机器无法正常工作,重则导致全网瘫痪。
(五)安全技术检测风险
目前,我们没有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技术测试,没有检测工具,也没有进行渗透测试。
四、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出现问题不隐瞒、不推诿,及时解决。
二是继续推行“领导问责”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局(台)领导班子成员应实行分工,亲临一线督促、指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传输网络畅通。
三是加大对广播电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资金投入,添置、更新无线发射备机、广播电视播出备机、安全技术检测仪器及设备。与相关部门协调,迅速解决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播出机房的供电需求。
四是加强局(台)内部管理与协调,杜绝违规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以防止病毒带入网络,影响信息安全。
五是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与操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网络安全检查情况总结篇3
根据《关于开展__市电子政务网信息安全与网络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落实,认真对照,对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情况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我局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我局网络安全现状
我局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从一九九七年开始,经过不断发展,逐渐由原来的小型局域网发展成为目前与国家局、自治区局以及县区局实现四级互联互通网络。网络核心采用思科7600和3600交换机,数据中心采用3com4226交换机,汇集层采用3com4226交换机、思科2924交换机和联想天工ispirit1208e交换机,总共可提供150多个有线接入点,目前为止已使用80个左右。数据中心骨干为千兆交换式,百兆交换到桌面。因特网出口统一由市信息办提供,为双百兆光纤。与自治区统计局采用2兆光纤直联,各县区统计局及三个开发区统计局采用天融信虚拟专用网络软件从互联网上连接进入到自治区统计局的网络,入口总带宽为4兆,然后再连接到我局。横向方面,积极推进市统计局与政府网互联,目前已经实现与100多家市级党政部门和12个县区政府的光纤连接。我局采用天融信硬件防火墙对网络进行保护,采用伟思网络隔离卡和文件防弹衣软件对重点计算机进行单机保护,安装正版金山毒霸网络版杀毒软件,对全局计算机进行病毒防治。
三、我局网络信息化安全管理
为了做好信息化建设,规范统计信息化管理,我局专门制订了《__市统计局信息化规章制度》,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内部电脑安全管理、机房管理、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网站内容管理、网站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计算机,我局制定了《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并由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了《__市统计局计算机岗位责任书》,对计算机使用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对我局内网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此外,我局在全局范围内每年都组织相关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计算站的同志还积极参加市信息办及其他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了网络维护以及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有力地保障我局统计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四、网络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局网络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够及时。
针对目前我局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整改办法:
1、加强我局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我局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
2、加强我局计算站同志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我局计算机专管人员的技术水平。
网络安全检查情况总结篇4
我区接到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__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后,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周密安排自查,对机关各部局配备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进行了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近年来,高新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日益健全,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计算机管理组织的建设,本着“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指导思想,成立了由管委会副主任为主管,办公室主任为负责人的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并设有专门的信息管理人员,所有上传信息都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查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高新区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和《文书保密的工作制度》等防范制度,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把不安全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文件要求,高新区及时制定了高新区门户网站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二、强化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督促强化安全教育
高新区在开展网络与信息工作的每一步,都把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放到首位,使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都意识到计算机安全保护是高新区中心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新形势下,网络和信息安全还将成为创建“平安高新、和谐高新”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人员网络安全意识,我们还经常组织人员对相关部局进行计算机安全保护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少数计算机操作员对制度贯彻不够。对此,我们根据检查方案中的检查内容对不合格的部局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各部局在安装杀毒软件时全部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u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单位电脑设备外送修理时,有指定人员跟随联系。电脑报废处理时,及时将硬盘等存储载体拆除或销毁。
三、信息安全制度日趋完善
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就树立了以制度管理人员的思想,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各部局提供的上传内容,由各部局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至信息管理员,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上传;重大内容发布报管委会领导签发后再上传,以此作为高新区计算机网络内控制度,确保网站信息的保密性。
对照《通知》要求,高新区网站在以往的工作中,主要作了以上几方面的工作,但还有些方面要急待改进。
一是要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以此来查找差距,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案件的严重性,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知识真正融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当中。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技能,经常聘请专业人员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把学到的知识真正融于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中,而不是轻轻带过;做到人防与技防结合,真正设置起一道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道看不见的屏障。
网络安全检查情况总结篇5
学校接到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巴南区信息网络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按文件精神立即落实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充实领导机构,加强责任落实
接到文件通知后,学校立即召开行政办公会议,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落实分工与责任人(领导小组见附件一)。鱼洞二小网络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由学校统一牵头,统一指挥,学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落实实施。信息中心设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见附件一),小组成员及各自分工落实管理、维护、检查信及培训,层层落实,并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保障我校校园网的绝对安全,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使用环境。
二、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1、我校网络中心、功能室、微机室、教室、办公室等都建立了使用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且制度都上墙张贴。
2、网络中心的安全防护是重中之重,我们分为:物理安全、网络入出口安全、数据安全等。物理安全主要是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盗、物理损坏等。网络入出口安全是指光纤接入防火墙—路由器—核心交换机及内网访问出去的安全,把握好源头。数据安全是指对校园网的数据备份、对不安全的信息进行处理上报、对信息的过渡等。信息中心有独立的管理制度,如网络更新登记、服务器资源、硬盘分布统计资料、安全日志等,便于发现问题,既时查找。
3、对我校几大网站平台的帐户、口令等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清理检查,对弱口令进行等级加强,并及时将应用软件更新升级,我校是电信光纤专线接入互联网,采用思科硬件防火墙作为入口的第一道防线,然后是接入路由器,最后接入核心交换机,保证了我校网络接入互联网的几道很重要的过滤。网络中心服务器的杀毒软件是正式版本,能定时进行升级更新,每天对系统进行补丁升级,消除可能存在的一切安全隐患,我校对外的服务器有2台(FTP服务器、WEB服务器),FTP服务器只对外开放端口21,其余端口全部关闭。同样WEB服务器只开放端口80,其余端口全部关闭,在方便师生使用的同时,要保障网络的绝对安全,由于我校领导的高度重视,管理得当,我校从_年建立校园网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攻入内网的记录。
4、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接入我校核心交换机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防毒软件配置不到位的计算机进行全面升级,确保网络安全。
5、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每周定时对我校站的留言簿、二小博客上的贴子,留言进行审核,对不健康的信息进行屏蔽,对于反映情况的问题,备份好数据,及时向学校汇报。
6、本期第三周我校在教职工大会组织老师学习有关信息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老师们合理、正确使用网络资源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做任何与有关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事。
7、严格禁止办公内网电脑直接与互联网相连,经检查未发现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在国际互联网上利用电子邮件系统传递涉密信息,在各种论坛、聊天室、博客等发布、谈论国家秘密信息以及利用QQ等聊天工具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信息等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校的网络终端300多个点,管理难度大,学校没有多余的经费来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现在使用的是伪版的或者免费版本的杀毒软件,这给我们的网络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2、我校的服务器共有5台,但我们没有一套网络管理软件,平时全靠人工手动去管理,管理难度大,所以平时难免有忘补丁升级的时候,这难免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3、在学校,网管员不能专职来搞网络管理,一般都还要兼一个人的工作量,所以在网络管理上的精力有限,在网络管理、资源整理,安全日志记录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总之,在后面的工作中,针对我们的不足及问题,努力整改,在现有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把我校网络安全工作做到更好,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也殷切期望相关领导给我们指点迷津,谢谢。
❷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