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互联网+”未来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
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跨界融合更加广泛、深刻。传统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纵深发展。产业互联网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技术对传统产业的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渗透。传统产业通过互联网技术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在原材料、装备制造、军工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程,加快生产流程创新与突破。同时,传统产业也将发挥“信息流”作用,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促进网络与信息技术发展。
面向传统产业服务的互联网新兴业态将不断涌现。新兴信息网络技术已经渗透和扩散到生产性服务业的各个环节,催生出各种基于产业发展的服务新业态,并将成为互联网经济背景下成长性最高的产业群。生产性服务业将从技术应用、服务内容、商业模式等方面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将是下一个产业互联网重点融合的方向。
产业集聚与产业协同创新成为发展重点。产业集群是现代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进工业化向高级阶段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的过程中,企业将进一步开放平台与数据资源,促进应用创新和产业集聚,积极打造开源社区,不断促进大众创新,助推产业集群向“在线产业带”转型。同时,互联网产业将注重协同发展,构建自主创新产业链,逐步形成互联共赢的产业生态。
二、互联网金融服务于产业发展
2015年经济新常态与深化金融改革,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将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多元、多维,市场竞争更加充分与规范。
面向实体经济创新金融服务模式。2015年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将继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逐步面向小微企业、“三农”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将快速聚集数据信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吸引大量投资者进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数据分析促进金融服务纵深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数据资产将成为重要风险管理资源。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数据分析为客户提供风险控制,融资贷款,财务咨询,提高更为贴近用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未来,评价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综合实力的指标将更加丰富,以数据为基础的综合服务平台将助推互联网金融服务纵深发展。
涌现更多的行业联盟和自律组织,金融信用体系日益完善。互联网金融平台是一个开放性强、兼容性广、信息自由流通的平台。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需要并重。未来,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充分发挥行业联盟与自律组织的作用,促进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建立“黑名单”制度,保护金融数据安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电子商务布局迈入新阶段
电子商务纵向县域延展,促进城镇资源快速流转。目前,县域电商从以江浙代表的华东“单一区域增长”为主转向华东、华北、华南、华中“多极增长”的阶段。本地化的电子商务服务将不断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持续创造就业机会,加速城镇资源流转,服务日益成熟,服务类别丰富多样。
电子商务横向跨境布局,促进全球消费资源优化。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交易产品逐步向多品类延伸,交易对象向多区域拓展。从销售市场来看,未来以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成熟市场仍是销售的主要市场。与此同时,不断崛起的新兴市场正在成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产业的新动力。跨境电商B2C占比将不断提升,B2B和B2C将会协同发展。移动网络技术不断升级,将进一步模糊线上与线下商务服务界限,以互联、无缝、多屏为核心的“全渠道”购物方式将快速发展。
各地产业集群积极通过电子商务升级转型。电子商务涵盖实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软件公司、代运营工地、在线支付、物流公司等配套企业将进一步围绕电商企业进行聚集,服务内容涵盖网店装修、图片描述、网站运营、营销、物流、退换货、金融服务、质检、保险等内容,整个行业生态体系日益健全、分工更加清晰,并逐步呈现出生态化特征。未来,电子商务各个环节将协同发展,各地产业集群加速转型,社会商业生态逐步建立,创新结果惠及民生。
四、网络安全产业前景看好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快速普及,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网络安全问题逐渐从PC端转移至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安全产业面临新机遇。
确保国家网络安全,大力发展自主可控的安全产业。由于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设备、技术和高端服务主要依赖国外进口,在操作系统、专用芯片和大型应用软件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网络安全隐患。为确保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具有自主可控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产业前景广阔。
重视商业信息安全,数据加密与认证技术创新发展。随着网络与信息技术应用普及,产品制造商急于联网,企业商业秘密泄露、弱密码、非加密通讯以及网页操作等安全问题严峻。未来,企业将积极部署云计算产品安全战略,促进数据加密与认证技术创新发展,不断提高信息资源使用效率,确保商业信息安全。
规范个人信息获取与使用方式,智能硬件产品关注安全。从可穿戴设备到智能终端均需要网络安全产业为其提供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互联网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用户信息安全得到保证,互联网产业才能繁荣发展。未来,随着可穿戴设备、智能终端应用日益广泛,个人信息安全将成为网络与信息安全新热点,智能产品将更加关注产品安全。
2015年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期待产业各界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宽阔的视野,共同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繁荣发展。
②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内容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积极发挥中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双创网络安全宣传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由国务院在2015年07月01日成文,发布于2015年07月04日,其发文字号为国发〔2015〕40号,主要围绕“互联网+”进行讲述如何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
文件背景
近2015年来,中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意见。
③ 中国未来的互联网发展趋势怎样
一是提网速,广连接。骨干网络优化提速明显,固定宽带普及目标提前完成;网络提速降费成效显着,移动网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络部署大幕拉开,专有网络连接更加广泛;智能硬件丰富信息交互,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连接范围持续扩大,产业互联互通步伐加快。
二是深融合,强制造。产业互联网全面深度融合,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制造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业互联网全力纵深推进,产业生态体系显现雏形;“互联网+农业”迸发巨大能量,技术助推产业链升级;“双创”平台持续普及推广,成为融合发展新动能。
三是兴业态,惠民生。智能技术助力业态焕新,打造科技时尚新生活;新型消费优化产业布局,构筑个性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无人零售领域百花竞放,服务布局向线下聚拢;分享经济加速优胜劣汰,强势企业瞄准AI领域;在线娱乐行业加速升温,产品丰富但问题不容小觑;创新领域覆盖更广更深,网络惠民触手可及。
四是谋创新,拓市场。应用创新向技术创新挺进,商业化应用竞争加剧;多级平台同步孵化产品,“内容为王、创意为先”优势凸显;互联网平台走向生态化,产业链依存关系持续增强;企业“进军”农村市场,县域经济蓬勃发展;推广中国本土优势经验,“出海”足迹延伸更广。
五是重安全,共治理。系列法律法规加速实施落地,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安全产业向服务主导转型;有效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全力保障社会民生;不良信息治理力度持续加大,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深度变革。
④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单位是谁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和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中国教育报等)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或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将协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开展大赛宣传。
⑤ 各省市、各个地区应该如何发展工业互联网,有哪些主要任务
自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之后,各地纷纷加快工业互联网的建设与发展步伐。发展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是基础,平台体系是关键,安全体系是保障。各省市、各地区应紧紧系统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全力推进七大任务:
1.夯实网络基础
夯实工业互联网的网络基础,应围绕网络改造升级、提速降费、标识解析,推进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时间敏感网络(TSN)等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内网;
第二,以IPv6、软件定义网络(SDN)以及新型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即5G技术),实现工业企业外网的升级改造;
第三,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围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推动行业性二级接机点的建设与连接。
2.打造平台体系
第一,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以企业为主导,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实现多平台互联互通。
第二,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验证。支持产业联盟、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测试验证平台,开展技术验证与测试评估。
第三,推动、吸引企业上云。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在产业集聚区落地,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中小企业的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
第四,培育工业APP,支持软件企业、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
3.加强产业支撑
要加强产业支撑,必须加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产品与解决方案供给能力:
第一,关键共性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围绕工业互联网核心关键技术、网络技术、融合应用技术开展联合攻关,促进边缘计算、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应用。
第二,系统解决方案支撑。围绕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工业网络设备、工业安全设备、标识解析等领域,推广一批经济实用的微服务化系统解决方案。
4.促进融合应用
融合创新工作应围绕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两大主体开展:
针对大型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在工业现场的应用;开展用于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
针对中小企业,实现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开展供需对接、集成供应链、产业电商、众包众筹等创新型应用。
5.完善生态体系
第一,构建创新体系: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资源,围绕重大共性需求与行业需要,面向关键技术与平台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
第二,构建应用生态,鼓励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面向制造业企业提供咨询诊断、展示展览、行业资讯、人才培训、园企对接等增值服务。
第三,构建企业协同发展体系,以需求为导向,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中介型共享制造、众创型共享制造、服务型需求共享制造、协同型共享制造等新型生产组织方式。
第四,构建区域协同发展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6.强化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是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底线,必须切实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建立数据安全保护体系,推动安全技术手段建设。此外,各地区还应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推动标识解析系统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业大数据安全等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开展安全咨询、评估和认证等服务,提升整体安全保障服务能力。
7.坚持开放合作
第一,加强地区乃至国际的企业协作,形成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的关系。
第二,建立政府、产业联盟、企业等多层次沟通对话机制。
第三,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协同与合作,参与工业互联网标准规范与国际规则的研讨与制定。
⑥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正在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活力之源。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融合、协同、共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着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创造潜能,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衔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为本、高端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支撑,实现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引导创新创业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坚持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推动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增强产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为核心动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向新趋势、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针对重点领域、典型区域、关键群体的特点精准发力,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创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生产、管理、分配和创新模式的深刻变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新动能的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人才优先、主体联动。以人才支撑为第一要素,改革人才引进、激励、发展和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造潜能,鼓励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才、农民工、退役士兵等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群体更多投身创新创业。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促进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城镇与农村创新创业同步发展,形成创新创业多元主体合力汇聚、活力迸发的良性格局。
——市场主导、资源聚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更好对接,实现优化配置。
——价值创造、共享发展。以价值创造为本质内涵,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业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创业成为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创新创业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重点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障碍,保护知识产权,活跃技术交易,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优化激励机制,共享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加快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产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搭建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二)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促进知识产权、基金、证券、保险等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发展,依法发挥资产评估的功能作用,简化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定价和挂牌、拍卖定价。促进科技成果、专利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科技部、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转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科技部牵头负责)
(五)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激励导向,提高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效率。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激发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对于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探索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科技部牵头负责)
(七)实施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共享行动,鼓励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开放现有科研设施和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实现共享和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科技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推动破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
(八)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赋予大型银行县支行信贷业务权限。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基层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审批效率。(银监会牵头负责)
(九)完善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政银担、政银保等不同类型的风险补偿机制。(银监会、人民银行、保监会、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证监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改革财政资金、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适时推广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第三方征信机构完善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和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对引导基金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举措,着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分享经济,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十四)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投入和经费使用方式。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鼓励科研人员与创业者开展合作和互动交流,建立集群思、汇众智、解难题的众创空间。面向企业和社会创新的难点,凝练和解决科学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挑战赛,通过众包共议方式,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在战略性领域布局建设若干产业创新中心,整合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形成充满活力的创新网络。依托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符合发展需求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动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鼓励大型企业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建设“双创”服务平台与网络,开展各类“双创”活动,推广各类大型企业“双创”典型经验,促进跨界融合和成果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合理引导预期,创新监管模式,推动构建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和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新就业形态、消费者权益、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研究建立平台企业履职尽责与依法获得责任豁免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强化系统性设计,打破制约数字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推进市场化的生产资料分享,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加速数字化转型,引领和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交流与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进一步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分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制定“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进展。(国家统计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加快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和中小企业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支撑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
(二十二)积极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引导新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新产业用地监管制度。(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
(二十三)研究制定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明确相关招标采购要求,建立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十四)充分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重大工程,支持关键领域和瓶颈环节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分配机制,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保障体系,加快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二十五)制定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明确外国人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简化外国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的程序。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机制,实现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有机衔接。(国家外专局、公安部、外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允许外国留学生凭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外国人依法申请注册成为企业的,可凭创办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吸引更多高素质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继续推进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内地与港澳地区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万侨创新行动”,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建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华侨华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企业家出入境、停居留以及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提供便利。推动来内地创业的港澳同胞、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公共服务。继续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国务院侨办、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员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录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确定岗位薪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实施社团创新创业融合行动,搭建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探索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新创业。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返乡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灵活的引才引智政策,采取不改变人才的户籍、人事关系等方式,以用为本,发挥实效,解决关键领域高素质人才稀缺等问题。(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试点示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
(三十二)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推动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创新创业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涉企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内外资企业,在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推动实施一个窗口登记注册和限时办结。推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广自主申报。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进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建设和应用。(工商总局牵头负责)
(三十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在有条件的基层政府设立专业化的行政审批机构,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个全集中”。(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适时适当放宽教育等行业互联网准入条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新兴业态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教育部牵头负责)
(三十七)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推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加大基层银税合作力度,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探索通过建立电子平台或在银税双方系统中互设接口等方式,实现银税信息“线上”互动。(税务总局牵头负责)
(三十八)积极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全国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整合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研究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好“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开展创业投资企业、院士专家、新闻媒体地方行。高质量办好创新创业赛事,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勇于探索,主动作为,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强劲支撑。
国务院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⑦ 互联网发展趋势
互联网未来发展的趋势有以下几个方向的可能:
1、全球化趋势,未来10年、50年,互联网会全球化,目前还不能做到这点;
2、去中心化,扁平化,从自媒体就能看出,可以关注自己喜欢的东西,从电商也能看出,以后商品就是直接从厂家到消费者;
3、 人工智能,目前人工智能还处在比较低级的层次,再等100年、200年,也许就是人工智能的时代了,人工智能是互联网发展的一个大趋势。
⑧ 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发展取得了哪些巨大成就
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发展取得九大成就:
1、着力加强互联网发展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完善了网络强国推进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发展形势和面临趋势,及时加强了我国互联网发展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确立了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战略目标,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加快实施和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五年来网络空间国际竞争力持续不断提高。
2、大力推动互联网和经济发展领域深度融合,促进了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根据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及时做出了经济新常态重要战略判断,制定和实施了“互联网+”、大数据等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以互联网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让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到经济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应用已经深刻改变经济发展各领域组织模式、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速,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培育和增多,有效适应和引领了经济新常态。
3、积极深化互联网在社会发展领域普及应用,促进了信息惠民便民和利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医疗、文化、社保、养老等领域与互联网加快深度融合,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养老等新业态促进了优质资源流动,促进了城乡协调和共享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2年的7.89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年底的22.97万亿元,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模式快速普及应用,加速推进我国迈向无现金社会时代,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和社交通信等移动互联网应用正在为我国人民创造一种令很多国家向往和羡慕的新生活方式,科技改变未来因互联网应用正在加速实现。
4、多层次完善互联网发展法制环境,保障了互联网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我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先后在网络安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约车、网络借贷、互联网广告、互联网直播、网络出版、网络交易价格监管、网络支付、网络募捐、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预置等领域出台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时填补了新业态监管的空白,有效地防范了新业态风险发生,特别是《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极大优化了互联网发展法制环境,夯实网络强国建设法制保障。
5、持续强化网络空间全面整顿治理,促进了网络空间规范和有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网信、工信、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新闻、互联网网站、网络直播、网络赌博、互联网文化、互联网金融、电信诈骗、移动应用、互联网账号、云服务等多个领域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剑指网络顽疾,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的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6、大力加强互联网治理国际交流合作,提高了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话语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互联网治理国际交流和合作,连续召开了三次世界互联网大会以及中美、中英、中新等互联网论坛,尤其是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五点主张,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赏,大大提高了我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领域国际地位和话语权。
7、加快构建高速宽带移动信息基础设施,夯实了网络经济发展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积极加快网络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先后于2013年12和2015年2月发放了4G TD-LTE网络牌照和4G FDD-LTE网络牌照,2017年又发布了促进NB-IoT网络建设相关政策,网络基础设施加速升级,宽带普及提速和降费年年持续大力推进,固定家庭宽带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4G用户数量别从2012年年底的40.1%、82.5部/百人、0户提高到67%、96.2部/百人、7.7亿户,信息通信领域多项指标跃居世界第一。
8、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速了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发展“互联网+”政务,推行“一号、一窗、一网”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实现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治国理政能力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显着改善,双创活力蓬勃激发,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降低,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9、普及推广互联网全面创新发展思维,激发了大众创新和万众创业活力。“互联网+”、大数据等国家战略的实施让互联网思维成为了当下中国思维和观念创新的最强音,网络化、平台化和生态化企业组织模式,众包、众创、众筹、众扶资源配置模式,移动服务、个性化定制、网络制造、远程运维等服务模式,已经深刻改变了大众对资源禀赋、特权资源、区位优势、阶层固化等影响创新创业要素的认识,人人皆想创新创业、人人皆能创新创业正在全面开启活力中国建设,不仅有效地适应和引领了经济新常态,更是调动和激活了创新发展的大众基础。
⑨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召开的目的是什么
大赛目的:
1、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
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2、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3、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
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020年11月17日-20日,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广东华南理工大学举行,大赛以“我敢闯、我会创”为主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打造了一场汇聚世界“双创”青年同场竞技、相互促进、人文交流的国际盛会。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