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发生的网络安全问题数量越来越多,主要方面有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通过网络传播一些不良信息或者谣言的,通过网络进行赌博的,通过网络窃取私人信息的。这几大网络安全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常见,特别是对于隐私问题,在互联网里,很多非法人员,盗取别人的个人信息来获利,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特别大的烦恼。因此,我们每个人必须提高认识,遵守上网的基本要求,一起来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保护好我们的隐私,这样才能够推动网络安全的发展。
二、网络赌博
一些赌博人员为了扩大范围,在网上开始赌博,很多人付出了特别大的代价。
Ⅱ 网络安全未来发展怎么样
可以这么说,未来10年都将是网络安全人才就业的黄金期。
咱们通过客观数据来说话:
这是16年-22年中国网络信息安全市场规模的分析及预测,可以看出网络安全产业经济每年都在高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
整个行业还处于一片蓝海!
怎么样,是不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网络安全行业算是冷门行业里的热门行业,未来也将会越来越热门。
Ⅲ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出台了哪些,就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
国家网信办出台政策如下:
8月25日,国家网信办重磅发布“论坛社区”“跟贴评论”两大新规。
9月7日,出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Ⅳ 最近有什么关于网络、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奉献服务社会、社会规则等的时政新闻
可以网络搜索:时政新闻
以上几个是我搜出来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Ⅳ 网络安全工程师的新闻报道
互联网的发展,种种网络病毒与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为了减少和防止该类犯罪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隐患,网络安全工程师这一神秘职业逐渐为人们所熟悉。社会对信息安全服务的需求很大,军队、国防、银行、税务、证券、机关、电子商务都急需大批网络安全人才,网络安全工程师已跻身IT新贵之列。在我国,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规模保守估计,2011年国内网络安全专业人才仍存在近百万的巨大缺口,高级的战略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尤其匮乏。目前,中国网络安全人才正处在一个起步过程,网络上充斥着大量黑客培训,多属于技巧训练,和真正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有本质区别,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这种局面不进一步改变,网络安全人才的空档只会继续拉大,直接导致国家经济损失加大。为此由专家及企业方联合提出组建中国网络安全后备军,以网盾工程联合大专院校,为企事业单位输出阶梯形结构的网络安全人才。旨在推动中国网络安全事业,把网络安全人才不断地培养出来,扩大人才的培养队伍,有力地支持中国互联网发展。通过不断的努力,行业领先的教学理念、资金和技术实力,网盾工程经过五年的发展,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方面已积累很好的经验,为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
Ⅵ 网络信息安全是最近的新闻热点吗
就目前股市形势以及看的很多的新闻快讯来看,互联网将更多地聚焦如何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互联网行业的顺利发展,并推动与其他行业快速融合,象神牛,和讯等APP都有提及,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有望突破两万亿元大关,相关方面的股票也是不错的选择。
Ⅶ 网络安全的前景
可以这么说,未来10年都将是网络安全人才就业的黄金期。为什么呢?因为目前网络安全行业仍然是一个蓝海行业。
不信的话,我们通过客观数据来说话:
这是16年-22年中国网络信息安全市场规模的分析及预测,可以看出网络安全产业经济每年都在高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
整个行业还处于一片蓝海!
而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也更加深入。
针对互联网车辆的攻击危及人身安全
人工智能恶意软件放大攻击者的能力
攻击者操控智能家居,损害电网安全
网络攻击与武装攻击相结合,摧毁商业,危及生命
现阶段网络空间安全建设已达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在这一背景下,网络安全人才短缺问题日益突出,网络安全人才严重匮乏,可谓一将难求。
18年缺口高达95%,超过70万,20年突破232%,缺口达140万,21年缺口飙升285%...
目前北京、深圳、上海、成都、广州、武汉是网络安全人才需求量最大的城市,这五个城市对网络安全人才需求的总量预计占全国需求总量的近一半。
且不管各行业还是组织均加大了对网络安全人才的需求!
怎么样,是不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网络安全行业算是冷门行业里的热门行业,未来也将会越来越热门。
Ⅷ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出台了什么为了保障网络安全
网络交易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1-2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9-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3-8-29)文化部关于实施《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法》的通知/文化部——(2013-8-12)·网络发票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2013-2-25)阅3125次·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2013-1-30)阅3659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2013-1-30)阅5690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2-28)阅7907次·证券期货业网络时钟授时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26)阅2694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2-12-17)阅12480次·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文化部——(2012-9-24)阅3594次·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公室——(2012-7-6)阅2次·农业部公厅关于做好农业部门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公厅——(2012-5-15)阅1356次·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3-12)阅3715次·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邮政局商务部——(2012-2-27)阅2608次·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部——(2011-12-23)阅2046次·商务部公厅关于做好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公厅——(2011-6-30)阅3400次·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011-6-27)阅6145次·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2011-4-21)阅5330次·文化部公厅关于清理违规网络音乐产品的通告/文化部——(2011-1-7)阅4021次·商务部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商务部——(2011-1-5)阅4917次·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2010-12-28)阅5388次·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2010-12-7)阅3977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等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处罚情况的通报/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11-5)阅4362次··印发《关于加强国际通信网络架构保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9-26)阅1607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0-8-31)阅24662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厅关于印发总局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厅——(2010-8-4)阅2762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厅——(2010-8-4)阅3903次·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推广管理制止低俗营销行为的函/文化部——(2010-7-6)阅2676次·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2010-6-24)阅3353次·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法》的指导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6-22)阅4982次·网络游戏管理暂行法/文化部——(2010-6-3)阅7163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5-31)阅12693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21)阅4278次·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育部——(2010-1-13)阅1923次
Ⅸ 求我国关于网络新闻内容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的信息网络法律体系框架分为三个层面;
1、一般性法律规定
如宪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着作权法,专利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专门对网络行为进行规定,但是.它所规范和约束的对象中包括了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2、规范和惩罚网络犯罪的法律
这类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这其中刑法也是一般性法律规定。这里将其独立出来。作为规范和惩罚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3、直接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特别规定
这类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4、具体规范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这一类法律主要有:《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
信息网络安全法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体系性。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观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等,同时也涌现出病毒.黑客、网络犯罪等以前所没有的新事物。传统的法律体系变得越来越难以适应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在保障信息网络安全方面也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构建一个有效、相对自成一体、结构严谨、内在和和谐统一的新的法律体系来规范网络社会.就显得十分必要。(2)开放性.信息网络技术在不断发展.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形形色色,安全法律应当全面体现和把握信息网络的基本特点及其法律问题,适应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技术问题和不断涌现的网络安全问题(3)兼容性。网络环境虽说是一个虚拟的数字世界,但是它并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的“自由王国”;发生在网络环境中的事情只不过是现实社会和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在这个虚拟社会中的重新晨开。因此,安全法律不能脱离传统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大多数传统的基木法律原则和规范对信息网络安全仍然适用。同时.从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完整性和相对稳定性来看,安全法律也应当与传统的法律体系保持良好的兼容性。(4)可操作性.网络是一个数宁化的社会,许多概念规则难以被常人准确把握,因此,安全法律应当对一些专业术语、难以确定的问题、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等做出解释,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从这几点出发,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1、立法滞后、层次低,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在我国现行涉及网络安全的法律中,法律、法规层次的规定太少。规章过多,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而且.在制定规章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纵向的统筹考虑和横向的有效协调。制定部门往往出于自身工作的考虑,忽视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及相互间的交叉等问题,致使出台的规章虽然数量不少但内容重复交叉。这种现状一方面造成部门问更多的职能交叉,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资源的严重浪费。法律法规的欠缺、规章的混乱,常常造成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对网络违法行为,要么无人管.要么争着管。
2、不具开放性
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法结构比较单一、层次较低。难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和日益严重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基本上是一些保护条例、管理办法之类的,缺少系统规范网络行为的基本法律如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