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信安办认定的14家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试点单位是哪些
基本上都是主流安全设备厂家
Ⅱ 全国驾驶员资格证网络安全教育平台注册完提交显示不在试点范围什么意思
咨询当地人社厅
咨询当地运管局
咨询当地驾照管理中心(交通局)
咨询相关持证人士
Ⅲ 如何应对网络安全的挑战
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互联网经济正在受到网络安全的严重挑战。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用户的消费习惯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等已经成为很多网友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伴随而来的网络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在2012年3·15投诉量排行榜中网络购物投诉最多。一系列钓鱼网站、网购木马、手机病毒等泛滥,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成为互联网的重灾区。
网络身份安全角势严峻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已成爆发之势,网站和网民数量都呈现几何数增长。其它应用如电子商务方面也异军突起,仅支付宝在今年“光棍节”一天交易额就达到191亿元。
但与此同时,网络空间的安全角势也日益严峻。一方面,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仿冒金融机构、大型购物网站的网络钓鱼猛增;另一方面,网站被挂马、被篡改和被入侵等事件频繁发生。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认定的钓鱼网站达到2.4万多个,我国商业类、政府类网站被挂马和被篡改数量也非常多。这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损失也非常严重。
公开数据显示,过去一年,网络犯罪使全球个人用户蒙受直接经济损失1100亿美元,在中国过去一年中,估计网络犯罪的受害人数超过2.57亿人,直接经济损失2890亿元。
据奇虎360副总裁石晓虹透露,根据360安全中心发布的《2012上半年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360安全中心共截获新增钓鱼网站350149家,已经达到去年全年截获新增钓鱼网站总量的75%,拦截钓鱼网站访问量更是高达21.7亿次,比去年全年拦截量还高2000万。从2012年各月的统计数据看,钓鱼网站已经超过挂马网站,其中身份欺诈是钓鱼网站最突出的特征。
网络犯罪的招数也在不断升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院陈宝国博士指出,由于跨境黑客攻击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的出现,我国信息安全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威胁。
他认为,在当前阶段互联网的威胁特征主要有四个:一、钓鱼网站取代木马,成为主要手段。钓鱼网站仿造银行网站、搜索网站等获取用户关注,从而获取用户信息;二、网购木马呈现增长趋势。随着电子商务数量的增长,网购木马也增多,有的木马甚至会仿造网上银行的安全控件的形式要求用户安装从而盗取用户银行账户的资金;三、电脑病毒制造者向智能手机安卓系统平台转移。安卓平台是开放的平台,安卓手机用户可以在网络上任意下载,也由于手机存在大量用户隐私信息,更容易成为病毒制造者的目标;四、社会化媒体成为诈骗传播新宠。社交媒体如SNS网站等由于是真实身份交友网站,方便网络诈骗者向熟人开刀。
网络信息安全难以治理
有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块顽疾,也是影响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在治理上出现的新挑战不断涌现,行政监管难、法律体系不完备等硬伤非常明显。而且在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智能终端更加普及、我国互联网经济短期大发展的背景下,网络信息安全角势更加严峻。
随着移动3G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平板手机和平板电脑技术的不断改善,网络终端开始由单一的PC终端向手机终端和平板终端转移。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上网,这种趋势不仅拓展了用户使用网络的空间,还增加了用户使用网络的时间。
在陈宝国看来,智能终端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比如移动电话窃听、移动应用携带恶意广告等。网络安全问题不仅仅存在于电脑,也延伸到手机方面。
据统计,我国网站数量超过250万个,网民数量已经达到5.38亿。除了数量庞大,还因为互联网的树状信息传播模式,海量的信息在网络上任意传播,互联网领域也涉及到金融、海关、能源等方面,行政监管无法深入到网络的每个角落,也无法做到有效遏制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垃圾邮件、系统漏洞、网络窃密、虚假有害信息和网络违法犯罪等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调解中心主任梅敏认为,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只有几十年的历史,新兴犯罪技巧和犯罪方法不断涌现,在治理互联网犯罪方面法律还存在着较大空白。当用户权利受到侵害时,由于网上交易的虚拟性,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和证人,给公安机关的立案和司法机关的审判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用户权利虽然受到侵害,苦于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和充足的证据,也只能不了了之。
维护网络安全要多措并举
为了有效杜绝一些网络欺诈问题,12月20日,中国电子认证服务产业联盟工作年会暨网站可信任服务试点启动。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表示,组织认证产业联盟,着手网站可信验证准备,旨在打造统一权威的网站可信标识,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网站可信标识的冒用。
网站认证是指第三方权威机构如CA机构对互联网网站进行的网站身份及相关信息认证。根据认证内容及认证方式的不同,网站认证分为官网认证、安全认证、资质认证、行业认证等等,认证目标为向最终用户展示网站经过权威机构认证,具有相应认证资质,以提高用户对网站的信用感。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目前已经有多家机构开展了可信网站、诚信网站等认证活动,覆盖了全国约13%的网站。但是总体来讲,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市场还比较混乱,认证方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些认证服务无法保证其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如郭美美的红十字会的身份,网民面对各式各样的认证标识无所适从。因此,需要有国家权威部门站出来,统一组织协调网络可信认证相关工作。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强调,实行网站权威认证仅是一个措施,正像产品质量认证一样,有认证,并不能解决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还需要法律的完备、监管的科学到位及处罚力度的加大等等。对于网络安全也一样,国家和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网民的信息和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Ⅳ 网络安全审计
就是注重网络安全,不让坏蛋入侵呀!
Ⅳ 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和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基地试点示范是什么关系
2015年上半年,为了推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中央网信办会同教育部开展了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基地试点示范,北京邮电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是进入试点示范的首批高校。两年多来,试点示范高校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
建设示范项目和人才培养基地试点示范,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建设示范项目更加注重于如何形成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竞争力、引领力的一流学院,带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基地试点示范更加注重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综合性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Ⅵ 腾讯投资安全公司知道创宇 网络安全概念股有哪些
当前网络安全威胁风险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等领域,上升到一个新阶段,需要深入分析,系统应对。近两年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显着成效。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继续组织好、开展好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平台化原则,推动示范项目的实战化、效益化。
网络安全概念一共有41家上市公司,其中13家网络安全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28家网络安全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根据云财经大数据 智能题材挖掘技术自动匹配,网络安全概念股的龙头股最有可能从以下几个股票中诞生熙菱信息、蓝盾股份、美亚柏科。
Ⅶ 公安部介绍“以后上网或用网证”代替输入身份信息进行认证,福建、广东等地已开展试点,值得推广吗
我跟高赞的想法差不多。
我觉得公安部可以开发一个app,链接户籍系统,专门用来进行实名认证。
有需要实名认证的app,系统就调取公安app,然后用户在公安app里进行身份认证,输入敏感信息或者手持身份证拍照什么的,然后公安app给需要实名认证的app返回一个“是”或者“否”通过实名认证的信息。
这样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最起码不会是我们“主动”把隐私信息给各个平台了。
前几天我下个象棋手游都要求我进行实名认证,一个十八线的小游戏工作室,谁能放心把自己身份信息给他们啊。
我个人对开发编程什么的一窍不通,不知道这个方案可不可行。
反正就类似我们把银行卡和零钱都存到支付宝里,而不是每个电商平台都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了,网购时直接调取支付宝付款,既方便又安全。
Ⅷ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15〕40号 文件
对象为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中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2015年来,中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意见。 (一)夯实发展基础。1.巩固网络基础。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组织实施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加快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使互联网下沉为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都能使用,人、机、物泛在互联的基础设施。增强北斗卫星全球服务能力,构建天地一体化互联网络。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加强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地址管理、标识管理与解析,构建未来网络创新试验平台。研究工业互联网网络架构体系,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试验验证平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网信办等负责)2.强化应用基础。适应重点行业融合创新发展需求,完善无线传感网、行业云及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应用基础设施。实施云计算工程,大力提升公共云服务能力,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迁移,加快内容分发网络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加强物联网网络架构研究,组织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3.做实产业基础。着力突破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高端存储设备、数据库和中间件等产业薄弱环节的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云操作系统、工业控制实时操作系统、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解决方案以及高端传感器、工控系统、人机交互等软硬件基础产品。运用互联网理念,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高效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打造国际先进、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4.保障安全基础。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水平。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能力体系。重视融合带来的安全风险,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探索建立以行政评议和第三方评估为基础的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质检总局等负责)(二)强化创新驱动。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互联网+”产业创新网络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平台,并逐步形成创新网络。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网络化开放力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2.加快制定融合标准。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引导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等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推广。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应用的工控系统、智能专用装备、智能仪表、智能家居、车联网等细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增强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能源局等负责) 3.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和专利执法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推动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局牵头) 4.大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形成的软件成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源。引导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发起开源项目,积极参加国际开源项目,支持组建开源社区和开源基金会。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促进互联网开源社区与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等机构的对接与合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三)营造宽松环境。 1.构建开放包容环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加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发展改革委、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2.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3.推动数据资源开放。研究出台国家大数据战略,显着提升国家大数据掌控能力。建立国家政府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源库,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出台政府机构数据开放管理规定。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办公厅、网信办等负责)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加快“互联网+”相关立法工作,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法执行力度,严格查处信息领域企业垄断行为,营造互联网公平竞争环境。(法制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负责)(四)拓展海外合作。1.鼓励企业抱团出海。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和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相互借力,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建跨境产业链体系,增强全球竞争力。(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网信办等负责) 2.发展全球市场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面向全球提供工业云、供应链管理、大数据分析等网络服务,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应用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拓展海外用户,推出适合不同市场文化的产品和服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3.增强走出去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相关中介机构作用,形成支持“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合力。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税务中介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中国技术和中国标准,以技术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和服务在海外推广应用。(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五)加强智力建设。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应用培训。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加强制造业、农业等领域人才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互联网技能培训,鼓励互联网人才与传统行业人才双向流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面向“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鼓励高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注重将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业教学中。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3.鼓励联合培养培训。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鼓励校企、院企合作办学,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化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互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4.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引进计划和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完善移民、签证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的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有利条件。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中国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六)加强引导支持。 1.实施重大工程包。选择重点领域,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分步骤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能源、服务、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发展改革委牵头)2.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作用,积极投向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统筹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等。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探索“互联网+”发展的新模式。(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3.完善融资服务。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对“互联网+”的投资引领作用。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国家出资设立的有关基金投向“互联网+”,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型企业的投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开展产融结合创新试点,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结合证券法修订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互联网+”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融资支持。(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网信办、开发银行等负责)(七)做好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行动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发展改革委牵头) 2.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发展。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先行先试,积极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研究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税收、保险政策,打造“互联网+”生态体系。(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 3.有序推进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加强引导,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互联网+”,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拓展,相互借鉴“互联网+”融合应用成功经验,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科学组织实施,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
国务院
2015年7月1日
Ⅸ 网络身份证的试点情况
2014年9月份厦门企业、市民可以使用一张小小的“U盘”访问厦门的公共服务应用,这张“U盘”就是经过三方数字认证的密钥,也就是在网络上具有法律意义的身份证。
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已经发放700万张网络身份证eID,计划今年发行2000万张。 2011年,在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推动下,作为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商务部将启动网络身份证战略。2011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在斯坦福大学经济政策研究院表示,美政府将通过推出网络身份证,构建一个网络生态系统。
奥巴马提出的网络身份证国家战略,也称“网络空间可信身份标识国家战略”(NSTIC)。自互联网问世以来,由于网络空间存在的虚拟性和自由性,它在提供极度自由性的同时,也使得网络诚信存在巨大漏洞。在网络空间,全球一直没有可靠、公认和通用的身份识别技术。由于没有真实可靠的身份认证,互联网本身应有的巨大社会和经济价值难以全部得到发挥,黑客入侵和网络欺诈屡见不鲜。 据悉,德国也在国内建立试点。
据德国内政部介绍,数字化身份证也像传统身份证一样印有持有者的照片、姓名、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不同的是前者内嵌一个无线射频识别芯片,存有持有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及一张电子照片。持有者还可自愿在芯片中存入两个指纹以及自己的电子签名。
据介绍,这种数字化身份证可间隔一定距离无线传送个人信息,以帮助持有者更便捷地通过海关等。持有者利用电脑和读卡器还可享受需要身份认证的各种网上服务,而服务提供商则需得到政府认证后才可提供有关服务,且只有在消费者输入密码后才能调阅所需信息。在配备相应设备后,消费者可不用在网上输入信用卡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就能确认网上交易。身份证芯片中如存有电子签名还可用来在线签署购买合同或递交各种申请。 在欧盟的“欧洲数字议程”中,明确“加强信任、安全和保护充值卡人资料,建立强大的身份验证”。目前欧盟的10个国家开始了网络身份认证。
Ⅹ 浙江免费网络安全吗
是全城WiFi?有这么酷?全城WiFi的试点还很少,但是也没有听说出过什么问题,如果你说的不是官方的WiFi,建议你就不要用了,家庭和个人都好说,如果是公司就放弃使用免费网络吧,除去网速的问题主要是安全的问题,免费网海络更容易被黑客侵入。我们公司用了自己的网还装了亚信安全OfficeScan防毒墙,怕资料泄露什么的,现在公司网络安全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