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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网络广告如何翻盘

发布时间:2022-07-30 00:54:08

⑴ 投广告时如何才能做到精准投放能详细说说吗

做广告投放的时候,要怎么样才能做到相对精准的广告投放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分析几种,不同情景下的广告投放。

一.超市内部

首先来说一下一些超市内部,是怎么样做到精准广告投放的呢?我们如果去逛沃尔玛或者说其他的一些超市,应该会看到它里面也是有许多广告的。特别是在电梯之类的这种地方,他们会在电梯那里,投入一些他们主打的产品,用这种方式来吸引大家。最常见的广告,就是食品之类的。因为人们去沃尔玛,一般都不是专门去那里买衣服的,而是专门去采购一些食品或者用品之类的东西。这是对主要的人群,针对性的打广告,这样就能够获得一个比较好的效益。别人看到那一个东西想吃,就会在这里面找。所以说在超市内部想要打广告,就可以放在这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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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网络广告的现状与未来

最近在我国发生的网络广告大战,使网络广告这个名词家喻户晓,实际上,在我国的网络广告大战中,“网络广告”是指网络站点利用传统媒介及户外广告等形式做自我宣传的广告。如近日在北京热闹地段所见的香港青年歌手谢霆锋为联想集团所做网站http://www.FM365 com.的系列广告,一时成为北京大小媒体的热点话题;以及前二个月在北京地铁车箱里以“你活腻了吗?”为广告文案而受到一些受众批评的“e龙”网站的广告等等。这些站点做广告是为了吸引大家到其站点访问,增加点击数,一如传统媒介希望通过广告宣传,吸引读者,增加发行量和收视率一样。目前Internet上的网站数量已经达到几百万个,如果不通过各种媒体做广告广为宣传其网址,企业的网站就必然会被淹没在庞大的因特网中。所以网络公司或网站为了吸引更多的广告主,先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借各种机会表现自己,路牌广告、电视广告、车身广告,乃至于通过组织一些社会活动宣传自己。 网站要想吸引广告主,先要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广告客户。但这并不是我们要在这里讨论的网络广告。我们这里讨论的网络广告是指在各网站、站点的页面上,企业、公司所做的宣传企业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性广告。当然网络广告也包括网站在网络上宣传自己网站站址的广告,这些都属于我们现在要讨论的网络广告的范围。
一、网络广告的形式和特点
从目前的情况看,网络广告形式多种多样,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许多种,下面我们谈一些主要形式。如从广告在网页上所占的面积及表现形式来分,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横幅广告(旗帜广告)(Banner)
这是最常见的网络广告形式。常用尺寸是486*60(或80)像素(pixels),以GIF、JPG等格式建立图像文件,放置在网页中。它们大多放在网页的最上面或是最下面。根据统计结果,这是互联网上最流行的广告方式,约占所有互联网广告的百分之六十。广告横幅通常会写上公司的名称,一段简短的信息或吸引用户浏览该网页的字眼。这些横幅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这类横幅广告变化多端。随着软件技术的开发,此类广告的表现越来越丰富多彩。该类广告还可分为:(1)扩张式广告(Expanding Ad)。网络广告不象报纸有较大的尺寸,创意常受限于小空间,为了提供更多的信息,只要受众的鼠标移到Banner上,它就会自动扩张成一个更大的页面。(2)动态传送广告(Dynamic Rotation Ad)以轮替,随机的方式传送广告(和固定版面广告相反)。可让不同使用者在同一页面上看到不同的广告,同一广告可在整个网站内轮替、也可以根据关键词检索而出现。(3)互动式广告(Rich Media)运用2D与3D的Video、Audio、Java 、Flash动画等效果制作。这是目前在网络上被应用的一个高频宽资料的技术。它可以将网络上广告转换成互动模式,而不只是一个静态的广告讯息。这类广告既可让用户享受到实际的Internet Banking连串服务,不用离开正使用的网页,还可扩大广告的浏览时间,增加广告效果。另外设计游戏环节也是吸引浏览者愿花时间逗留在横额广告上的方法之一。美国销售个人护理产品的Cover Girl横幅广告就是采用这种新的制作模式,在广告横幅中指导浏览者如何使用该公司出品的唇膏、唇笔及唇彩以改变平淡的口唇,整个过程都可以用鼠标在广告横幅上进行。如果浏览者有兴趣,还可以直接通过点击进入Cover Girl的主网页查询更多有关的资料,甚至在网上购物。再如有一个Pringles薯片互动广告横幅,浏览者可以用鼠标选择一块、二块和一堆薯片放入横幅右边的人形嘴巴里,还会发出不同的咬碎薯片的声响,使原本平淡、呆板的广告横幅变得有声有色。
2、按钮广告(Button)
它一般表现为图标。通常是广告主用来宣传其商标或品牌等特定标志的。常用的按钮式广告尺寸有四种:125*125(方形按钮)、120*90、120*60、88*31像素,尺寸偏小,表现手法较简单 ,容量不超过2K。这类按钮和横幅广告相比所占的面积较小。可以放在相关的产品内容旁边。如Dell Computers就将一个广告按钮放在一份科技类报纸的电脑评论旁边。一般来说这些按钮并不是互动的。当您选择点进这些按钮时,就会被带到另外一个网页。有时侯,这类型的广告会提供音效和影像,但因为要花很多的时间下载,所以不是很受用户欢迎。
3、插页广告(Interstitial Ads )
又称弹跳式广告,广告主选择在自己喜欢的网站或栏目之前插入一个新窗口显示广告内容。 插入式广告还指那些在页面过渡时插入的几秒广告,可以全屏显示。但在带宽不足时会影响正常浏览。
4、墙纸广告(Wallpaper)
把广告主所要表现的广告内容作为背景页面,以“墙纸”的方式出现,这种方法用的较少。
另外,如果按照广告信息传播时所处的页面位置状态和渠道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种:
1、首页广告,也称为主页广告。一打开某个站点,首先映入受众眼帘的就是站点的主页,在主页上做广告会获得较高的注目率,受众印象也会比较强烈。
2、内页广告,也称为链接页广告。进入某站点后,如果选择点击某些内容就能进行新的页面,在这些页面上做广告,相对首页来说,获得的注目率要低些。
广告是出现在网站的首页好,还是内页好?这要看广告主的广告信息传播需要。在首页出现能够在单位时间内提供比较高的显示次数,对于受众定向性不明显的广告,在首页出现可以获得最低的CPM(千人成本),分类页面的访问者一般已经有了明显的内容偏好倾向,因此CPM价格会高一些。当然,经过合理选择的分类页面上的广告能提供高的点击率。所以选择Banner出现的位置,主要取决于广告主对受众广度的要求。
3、赞助广告(Sponsorships)
一般来说赞助广告分为三种赞助形式:内容赞助、栏目赞助及节目赞助,广告主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网站内容与网站节目进行赞助,如大型电影制作公司可以赞助一些影片评论的网页等。
4、竞赛和促销广告(Contests & Promotions)
广告主可以与网站一起合办他们认为感兴趣的网上竞赛或网上促销推广活动,甚至为了提高网民参与的兴趣,还可以用Interactive Games(互动式游戏广告)的方式进行。如在某一页面上的游戏活动开始、中间或结束时,广告都可随之出现,也可以根据广告主的产品要求为之制作一个专门表现其产品的互动式游戏广告。
5、直邮广告(Direct Marketing)
直邮广告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又可称邮件列表广告,即利用网站电子刊物服务中的电子邮件列表,将广告加在读者所订阅的刊物中发放给相应的邮箱所属人。
第二种可称为E- Mail 电子邮件广告 ,即在得到个人电子邮件址的情况下,直接向其邮箱里寄送广告。一般来说,采用这种广告形式应该慎重,要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因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一些广告资料直接发到私人邮件箱,可能会引起反感或愤怒。
再就是根据网站性质不同,可分为综合服务(搜索引擎)网站上的广告;商业网站上的广告;专业信息服务站点上的广告;特殊服务站点上(如免费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站)的广告,广告还可以出现在个人邮箱的界面上等等。
与传统的媒体广告相比,网络广告有着许多先天的优势。
1、覆盖区域广
网络广告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络覆盖全球,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快速联系。不受地域限制,也不受时间限制。
2、受众群体特征明显
深圳热线99年曾对部分网民做了一次调查,发现在深圳的网民中,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的占93%以上,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占85%,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占83%。深圳市万用信息网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因此下结论说:“由这些数据看,深圳的网民是一个极富购买潜力的群体,网络广告的受众基础相当良好。”应该说这次调查得出的有关网络受众群体特点的数据有相当的代表性。另外,在网络上还有一些受众对象划分非常明显的网站,如中国先生网、女士网、EC123通讯家电网等,广告的受众的针对性非常强。
3、可统计性强
传统的媒体广告,只能单方面地播放或刊登,无法对广告引起的关注效果进行衡量。而网络广告不同,人们不仅可以详细地统计一个网站各网页被浏览的总次数、各个网页分别被浏览访问的次数、每个广告被点击的次数,甚至还可以详细、具体地统计出每个访问者的访问时间和IP地址。上述这些详细的统计,对广告主和广告代理商了解某个网站媒体的传播及影响范围,以及了解具体某一条广告的效果和有效程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一点是传统广告媒体无法做到的。
4、价格相对低廉
相对传统媒介,在网络上做广告费用要低。这也许跟网络是个新媒体,广告主还没有完全认识到它的重要性有关,随着广告主在网络上投入广告费的不断增加,情况还会有所改变,但据目前的调查,在国内一个比较大的网站做一年广告的费用用在报纸上只够一个月,而在电视上只够一周。
5、 内容丰富,声色并茂,可视性强
由于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不受面积的限制,所以在一些专门的广告页面上,可以将广告内容表现的很充分,内容也可以非常丰富。另外电脑屏幕的精确度高,色彩分辩率也高,随着新的动画技术手段的运用,网络广告画面的可视性也会越来越强。
二、谁为网络广告主提供服务?
在传统媒介上刊登广告,许多国家都实行广告代理制,即广告主将广告业务交给广告公司进行创意及媒介策划,然后再由广告公司与媒介联系播放。近年来异军突的的媒介购买公司受到人们的关注,即有些广告公司专门从事媒介版面和时段的购买,然后再向广告公司或广告主销售。
由于网络广告在策划和制作上需要专门的技术和人才,所以网络广告的发展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由各网站自行为广告主制作和发布广告。这个阶段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如作为一个广告主,如果要在网络上做广告,推销和宣传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他们不愿意盲目地付出,他们首先希望能得到一些相关的资料,如希望了解:将广告放在网页上,广告可能会有多少浏览次数?广告能传播到预期的目标对象吗?广告创意是否有效?广告是否会给人们留下印象?看到广告的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等等。一般的网站可能并没有专门的人收集这些数据。如此一来网站在协助广告主改进广告效果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另外,从广告策划上讲,网站还不能为广告主提供行之有效的广告方案;从执行上讲,网站对广告主广告计划的执行也缺少足够周到的服务。
第二阶段为传统的广告公司介入时期。在网络成长的过程中,网络广告也经历了一个从广告主直接找网站到委托广告公司代理的过程。其间由于没有专业的网络广告代理,受广告主、网站代理商与网页制作公司等多重压力的影响,传统广告公司开始体会到网络广告是必须涉足的新兴领域。于是一些传统的广告公司也开始经营网络广告。如一些着名的传统广告公司:联广、智威汤逊、麦肯等,随着客户对新媒体需求的增长,对网络广告的购买预算也在不断增加,除了自行发稿外,还视广告主的要求将广告发包给网络广告代理商。他们发挥自己综合实力强的特点,成立互动行销部门,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提出与网络相关的创意策画,技术上传统公司无法操作的就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为广告主提供整合性传播方案。
第三阶段为新的网络广告策划制作服务公司介入时期。对于广告主来说,更佳的选择是委托专业的网络广告公司进行策划和制作广告,于是专业网络广告公司就应运而生。如着名的双击公司(Double Click)和真媒介公司(True Media)。此类专业网络广告公司制作的广告更精美、概括性和目的性更强,也更富于创意,再加上合理的站点选择、科学的广告播放和监控,使广告主支出的广告费价值大大地提高了。另外,暗熟各类网络的专业公司还可使广告主的广告加入免费交换网、搜索引擎、分类目录和友情链接,扩大影响和节约广告费。
一些专业网络广告公司除具上述网络广告策划制作服务公司的功能外,还有自己的广告网站,同时也是其他网站广告版面的代理,该类公司更具竞争力。有人认为该类公司和传统的媒介购买公司有些相似,有网络购买公司的性质。如24/7 Media,该公司于1998年2月在美国成立,同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并迅速成为美国最大的广告网络之一。
现在“24/7”是一个全球性的提供互联网广告的公司,目前它仅在美国就拥有超过2000个互联网加盟站。它提供包括广告的咨询、代理,以及策划和监测、第三方监测等的一系列服务。
该类公司所做的工作首先是联络希望在合适的网站宣传其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主,然后提供他们认为相关而又最好的网站,让广告主在该网站上投放广告。如此一方面可提高为广告主服务的效率,将广告信息传播给对产品有兴趣的消费者。另一方面可向网站提供全面而完整的广告页面方案,还可让他们与一些从没有机会合作的广告商联络。而那些专门的网络管理人就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在技术设计和制作上。
如有一个牙科器材制造公司想进行广告宣传,将这类广告放在一些能够吸引牙科医生浏览的网页上,要比放在一般性质的网页如Yahoo上效果更显着。广告放在合适的网页,如牙医周刊 (Dentist Weekly)上会获得更高的点击率。该广告主委托24/7为他们策划广告,24/7就会搜索合适的网站,如牙医周刊等,获得其网页浏览次数,然后将信息盘存 (inventory),之后,他们再集合能提供网页空闲的网站,连同盘存一并售出。
24/7公司提供的服务颇受广告主的青睐,还成立了24/7 Europe和24/7 Asia,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和上海设立了办事处。24/7 Media Asia为整个亚洲地区的广告主提供独有的互联网广告和在线直接市场推广方案。超过200家国际和地区着名广告商和机构已经与24/7媒介签约,包括索尼公司、三菱汽车公司、康柏、微软、皇家荷兰航空、爱立信、AT&T公司、惠普、可口可乐公司、三星、强生及大宇。
网上广告这个行业仍然处于发展时期,类似于24/7的网络广告公司将在整个广告行业的发展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目前网络广告经营中,委托传统代理商与新兴网络广告代理商的各占一半,传统的代理商优势在于与客户品牌共同成长,对不同媒体间的整合运用能力比较强。 而新兴的网路广告代理商,像是Double Click24/7这类网站代理商,其优势是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对网络广告发展趋势的信息掌握比较准确。
三、网络广告是否会成为网络服务经营的最大利益点
中国的媒介被纳入市场经济轨道后,便努力开拓广告市场,现在中国的许多新闻媒介都是靠广告支撑着。对于网络这种新媒介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尽管每个网络站点都投入大量的资金做广告,但真正靠收取广告费生存的尚不多见,而靠网络广告赢利的更是凤毛麟角。
从目前的科技股市的情况看,网络投资本身是风险投资,“泡沫”现象也很严重。如自春节过后开始加速上扬的美国纳斯达克科技股市,在四月中旬的两周严重受挫,一度跌幅达13.6%,美国科技股位高势危,创下历来最大单日跌幅,《美国财经周刊》指出,至少有51家网络公司面临现金不足,随时有倒闭的危险。连大名鼎鼎的亚马逊公司,也因现金周转不灵,面临关门的尴尬。由于科技股连续下跌,令美国一些满怀梦想,等待收购注资的网站公司猛然梦醒,惊觉不但发达无望,而且将陷于倒闭的边缘。
但网络广告的经费投入者是企业、公司,他们只有在获得各网站被浏览情况的一系列准确数据后,确信某网络传播受众情况符合其目标消费者时,或广告的千人成本符合其广告预算等才会投入经费,这其中既无风险可言,也不存在什么“泡沫”。
实际上对于网络广告是否会成为网络媒介的最大利益点这个问题,应在不同的条件下来分析。首先,从网络广告短短几年飞速成长的历史可以看出其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1994年10月14日,最早的网络广告出现在美国着名的Wired杂志网络版上,主页开始有AT&T等14个客户的广告横幅。仅仅3年之后,到了1997年,美国网络广告全年的总营业额达到了9.065亿美元。
1997年3月中国网络广告实现了零的突破,中国第一个商业性的网络广告出现网站China byte上,广告主是IBM(一说为Intel),广告表现形式为468×60像素的动画旗帜广告。Intel和IBM是国内最早在互联网上投放广告的广告主。中国网络广告一直到1998年初才稍有规模,因此中国网络广告的真正历史也只有两年。 而在1999年,据专业人士统计,网络广告的收入已达1亿元。广告界甚至认为互联网络广告将超越路牌,成为传统四大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之后的第五大媒体。虽然从总体情况来说,网络广告占各类广告总营业额的比例并不大,但网络广告显示了比电视广告更强大的生命力。
其次,是否可以认为中国网络广告的黄金时代还没有到来。当谈到网络广告时,中国有些IT业界和广告业界人士也许会冷静地说:“不要指望靠网络广告来养活你”。因为网络投资很大,而广告收入离经营者的期待差距很远。
新浪网广告总监曾坦率地说,新浪目前离赢利还差得很远。新浪目前有40台服务器在中国电信机房里,光这个成本每月就是100多万元,还不包括带宽和员工的开支。在电子商务还远未实现的中国,因特网服务商都把目光盯在还未做大的网上广告市场。但网络广告的收入又如何呢?1998年在国内市场上角逐的各路广告主在网络上一共才扔下17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费用。而同期中国市场的广告总额为537亿元人民币,位列世界第九,1700万元连其中的一个小零头也算不上。中国网络广告情况之所以如此,有人认为是大众消费品的网上广告市场还没有打开。也许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目前翻翻这些因特网公司的首页,多数都为IT类的广告,在几个大网站上更是些熟面孔:英特尔、HP、Motorola,以及联想、实达等屈指可数的几家国内IT厂商。而1999年上半年美国网络广告收入已首次超出传统媒体与户外广告的收入。美国网络广告中27%是大众消费品,24%是IT产品,16%是金融服务广告,11%是电信企业。
再次,从发达国家的网络广告市场来看,虽然网络广告的营业额不断攀升,但集中成度较高,中国市场也将如此。
网络市场虽还没有做大但网络广告集中程度很高,排位前几名的大型网站一般要拿走60%以上的份额。如在美国,以Yahoo为首的前十名网络的广告收入占网络广告总营业额的63%强。近来的网站广告大战就表明了各网络主都希望自己能榜上有名,能拿到更多的广告份额。因为国内的网站也不例外,访问量和名气是与广告份额成正比的。新浪、搜狐和网易这三个网站的广告收入占中国大陆1999年度整个广告营业额的一半。
四、网络广告发展的趋势
商家对网络产业的投资一直呈增长的趋势,网络广告的经营也是一个水涨船高的过程,分析网络广告将有以下的发展趋势。
1、网络广告经营额将会倍增
回顾网络广告发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网络广告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和广告代理商认可。据路透社报道,纽约媒体经济研究公司Myers集团的一项调查报告预测,美国互联网的广告开支将在2005年超越广播业的开支,届时互联网广告开支将从今年的52亿5000万美元猛增至455亿美元。这意味着将来美国商家更愿意在互联网上为产品服务做广告,而较少选择电视广告。
中国网络广告的1999年营业额是1998年的三倍; 2000年网络广告的营业额也将成倍增长。随着软件技术的开发,新的网络广告形式不断出现,在网站的积极配合下,网络广告的效果不断提高,也增强了广告主在网上做广告的信心。
2、网络广告将真正与营销全面结合
现代社会消费者已进入个性化消费时期,许多厂商已充分认识到这点,互联网络使消费者与厂商的直接对话成为可能,而网络广告也是向个性化消费者提供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网络广告的优势还在于它可以给受众选择的余地,如价格和购买渠道等等。一旦受众对广告产品或服务产生兴趣,他们就可以进一步点击以了解更多的情况,还可直接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线上订购,并通过划拨电汇方式付款,由企业通过邮寄或送货上门方式进行货物交割。不会出现其它广告常有的“脱节”出象,(如传统媒体的篇幅所限,一般都是如果受众感兴趣,需电话垂询)在做广告的同时,还可以在企业网站主页上设立虚拟店铺,通过三维多媒体设计,形成网上经营独特、优良的购物环境,并可进行各种新奇、个性化的设计,吸引消费者进入虚拟商店购物。
另外还可开展网络促销活动,网络上的企业广告一直比较受欢迎。网络促销具有一对一与消费者需求导向的特色。这种特点也使其成为发掘者潜在顾客的最佳途径。
网络广告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促销方式。网络的强大功能囊括了所有广告媒体的优势。企业在进行网络广告策划时应充分发挥网络的多媒体声光功能及数据储存量大的特性,诱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并达到尽可能大地开发市场潜力的目标。
3、随着互联网运作的市场的不断成熟,目前网络广告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将得到解决,一些做法将趋于规范化,科学化。
首先网络广告计价和效果评估趋于合理和重要。
目前的网络广告计价方法大致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广告显示次数的CPM(千人成本)计价法,另一种是基于广告所产生效果的CPC(每点击成本)或CPA(每行动成本),在我国目前主要使用的是前者。就目前的情况看,网络广告效果的最直接评价标准是显示次数和点击率,即有多少人看到了此广告,并且又有多少人对此广告感兴趣并点击了该广告。可能大多数广告主比较看中点击率,而对于因网页被浏览的次数多,Banner显示所带来的品牌传播作用,广告站点与广告主之间一直存在争论。
对于广告制作商与网站来说,点击方式计费稍显不公。因为一个广告点击率的高低在很多时候,不是网站本身的问题,比如着名电脑公司IBM的广告就可能比同样面积的其它电脑公司的广告受到更多的点击,因为IBM本身就有很高的知名度。当然网站自身的一些因素也会影响广告点击率,如网页上相关内容的配合、广告在页面中的位置等等。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调查的深入,我们相信将会探索出一些新的方法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评估,而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在某些领域的观点也会达成共识。网络广告效果评估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次,网络广告传播趋于规范化。
有人认为目前国内网站广告收费报价方式及效果评估系统还有待一步探索和完善,应积极建立监督和评定机构。网站媒体的“第三方认证和监控”工作是不可缺少的,我国目前已有一家类似的认证和监控网站,工作进展情况还有待观察。
另外,虽然都是在互联网上传播,但广告信息的制作和发布技术还是有区别的,而这些处理上的微小差别则阻碍了广告在更广的范围传播。这就需要一些组织和机构对此进行统一和规范。如美国于今年初发布网上分类广告标准 。美国报业协会(NAA网址:www.naa.org)公布的这套分类广告标 准目的是要能够使分类广告发布商、广告客户和在线企业更容易地发布和交换分类广告。
根据这个标准,分类广告来源有两种。一是从传统广告中采集;二是由广 告客户直接用电子方式发布。标准的信息设置、全球性的跟踪号码以及统 一的数据规格使得分类广告便于组织、易于分享。通过使用统一的标准发布分类广告,网上的媒体可以使用统一的格 式和结构使广告可以共享和查询,还可将广告添加到数据库里。如此将自己的广告和他人的广告整合起来,为广告客户和读 者提供更大范围的服务。有人认为:“对于在线分类广告和报纸广告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无论普通读者还是广告客户,这都是一次革命性的飞跃!这种在线分类广告 标准可以使报纸提高复杂搜索的水平,同时扩大潜在的客户群。”此类规范仅仅是一个开始。

⑶ 传统行业如何做好互联网营销的转型求解

【传统行业的电子商务的未来】
企业,首先需要的是规划,以为电子商务很好,急急忙忙地进入,并抱持着短期赚钱的渴望,往往会事与愿违,进入电子商务与进入一个渠道不同,它需要更长时间的熟悉过程和更多的学习。
首先是对消费者的再认识,尽管传统企业在过去也一直在关注消费者,但那些大多是些报表上的数据和少量的市场调研,或是来自渠道的二手信息。电子商务会让你直接面对消费者,这是真正的一对一营销。企业在第一次真正面对消费者直接购买的时候,往往会不知所措,消费者大多数时间在晚上购买,企业却在白天上班,客服也根本没有权力第一时间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抱怨,更别提议价,或者是,客服根本就是个陪聊,对产品一无所知,还反应迟钝。这些都是现今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它的深层问题是,企业依然不能理解消费市场的变迁,还在以1.0时代的心态对待2.0时代的市场。
生产、订单、包装、物流、售后,这也都是需要作出巨大的改变的。电子商务改变了20/80的产品定律,它可能是4/96,即4%的产品占据96%的销量。尤其是在淘宝平台,搜索权重的特性更是加大了这种变化,这是电子商务特有的“爆款”现象,也就是“趋多消费”的现象:产品买的人越多,越多的人会买,消费就往往向几个爆款产品集中。而你又不能把其他产品都下架,这会影响到顾客的选择性,虽然他们依然会倾向选择“爆款”,但他们还是希望同时看到琳琅满目的产品陈列。对这种现象如果不加以处理,还是按照传统的供应链方式进行预测排单生产,就很容易形成好卖产品断货,其它产品库存积压的现象。这是电子商务形态下对企业的供应链提出的新要求。
订单的处理、捡货与发货,也被要求更为快速与准确;传统的仓储,也需要作出相应的改变,变得更为适应个人订单的需求;包装则需要更适应快递运输和多次周转的需要。这些,看似细小,实际关系到电子商务成败的全局。售后问题也是如此,以前的售后往往跟随着渠道建设而铺开,现在却很难做到,即便先前全国有基本铺点的企业,现在也因为电子商务的地域不确定性而不得不在某些地区放弃售后,但假使总部所在地不能做好咨询与解释工作,逆向物流(比如退货、换货)就是一笔非常高额的支出,这都是电子商务运作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其次,在对渠道的处理上,也不能大意。外贸企业转型做国内市场,没有负担,反而可以甩开手大干,但传统中小企业却面临着渠道冲突的问题。显然没有人愿意立刻废掉以前的渠道就开始在零起点的电子商务上作出巨大投资,但传统渠道的成本构成和产品选择模式是和电子商务渠道完全不同的,迄今为止,很少有品牌能把同一个产品以同样的价格在传统和电子商务渠道中同样销售好。无论是传统走向电子商务或是电子商务走向实体店都面临这个问题。所以,产品分线或是做副品牌、子品牌,都是可以选择的道路,这没有对错,只是找到适合企业的运作方式而已。
也曾经有不少企业思考或操作过线上线下融合的商业模式,不得不说,作为一位实践者我深知这未知领域的难度,这里面,有太多问题需要解决,也有太多利益需要权衡。如果让渠道商(无论是零售商或是经销商甚至是厂家的分支机构)享有网络订单的利益分成,这固然对分销、仓储运输或是售后服务有一定的好处,但难点是,分享利益本身会让产品的单价上涨,如果分的利益太高,反而会让产品在网络上失去竞争力;利益太薄,线下渠道未必愿意干,他们会认为网络抢了他们的销量(事实上也的确有此可能)。所以,更多的情况下,厂家的选择是分开运作,仅让渠道分得售后服务的收益。
这里面,实体经销商和网络分销商的冲突也是难以避免的,实体经销商基于地域分割生意区域,而网络分销商则大多面对全国市场。但我们思考一下现代零售渠道(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K/A)兴起的过程,我们不也是面临过这样的问题吗?现代零售渠道有着明显的跨地域特性,这是渠道变革中所无法回避的问题,解决K/A渠道的方式依然可以运用于电子商务领域,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尽管这中间依然有着无数的纠结,但趋势使然,是谁都阻挡不了的。
尽管,网络零售现在依然只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不少品类中,已经远远不止这个数字,互联网的特性是10倍速发展,每一年都会是一个巨变。就在几年前我们还在争论网络广告到底对传统广告有多少影响,但现在我们已经在讨论如何发展电子商务,并且借助此创新我们的营销模式了。这肯定是一个百年不遇的重大转折点,互联网只会更为加速地发展,并改变人类社会的结构与商业形态。每一个企业都应该进入电子商务领域,现在尚未晚。这是一个每天都有传奇的新领域,也必将是中国企业的未来之路。

⑷ 在当今世界,用网络营销的观点看,网络广告的发展趋势如何

1)传统的网络广告已无法满足广告主需求。网络广告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常规网络广告只是类似于平面广告介绍宣传的功能已不能满足广告主的需求,广告主开始注重网络广告的互动性和目标性,很多以前的常规广告的大广告主正逐渐改变自己的投放策略,网络广告从单纯的“广告”向“营销”转变。

2)效果营销广告发展迅速。随着广告主对网络受众体验的重视,和对网络营销直接产生效果的要求,效果类营销广告发展迅速。
3)富媒体类广告开始大幅拓展市场。富媒体广告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制作的形式各异的浮层类广告。4)移动互联网广告开始发力。随着三网融合的进一步推进,智能手机的价格下降,智能手机系统的逐步完善,移动互联网广告也开始启程,特别是基于apple和android平台的客户端的应用,已开始成为新的网络广告的战场。

5)随着广告系统的进步和发展,用户信息的采集精确化程度的强,精准定向广告技术日益成熟,广告的发布可以通过网站的数据库,精准定向到某个地区,或者某个类别的人群,甚至可以达到重复筛选定向的效果,更为精确的使信息传达到最具潜力的受众中去。

⑸ 网络广告面临着哪些法律问题及如何解决

您好,网络广告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由于网络广告是一个新事物,很多方面缺乏规定,一方面,网络广告在实质上和传统的广告别无二致,但另一方面,依照现行的有关法律又难以对之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规范。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在理论界和实践部门还没有统一的观点,国际上也提出了不同的对策,这些问题主要不是技术上的,而是法律上的,先行的网络广告的特征、规则与传统法律制度的交叉和冲突是主要原因。在网络广告的法律问题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网上传播的多样性导致清晰区分单纯的信息传播与广告具有一定的难度。尽管《广告法》已有清楚的定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广告与信息、宣传、事实、表扬文章等的区分,本身就存在着难度,加上网上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在网上交易信息往往又与广告信息混合或并行进行,在一条信息中可以混杂有或隐含有广告的成分。这种以非广告形式或手段但包含广告内容的宣传,就是隐性广告。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广告标记,使广告具有可识别性,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应当有广告标记也使国外、境外通行的做法。例如《欧洲共和体关于电视广告的统一规定》第13条中明确规定,“为避免广告与节目混淆不清,不仅要对广告加上明显的标志,还必须同节目的图像、伴音分离。”《国际商会广告行为准则》第11条规定,“任何广告不管使形式或使用的媒介,都必须是清晰可辩的;当一则广告在含有新闻或文章的媒介上发布时,它应该轻而易举地被人做是广告。”英国广告活动准则关于广告标志的规定是:“广告的涉及和表达应使人一目了然就知道为广告,而不需要认真研究后才能辨别,”巴西广告自律守则第六节关于广告的识别中规定:“任何广告不管是形式还是其使用的媒介,都必须清晰地表明其特征,”澳门广告法第5条规定:“广告信息不论在其传播时使用任何工具,应该可清楚地作广告的识别。在传统的媒介上出现的隐性广告比较容易识别,而因特网上的隐性广告很难区别。有人说网上有一种不可忽略的力量是信息的全面影响。某些信息从某种程序上已经广告化了。比如看到一个旅游景点的报道,你也可以说它是广告,因为在事实上它在推广那个景点。

隐性广告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网络新闻发布的广告。尽管学术界对此有争论,但广告在网络新闻中存在着,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除ISP、ICP在事实上炒新闻以外,还有知名度较高的ZD-NEWS等专业网站。由于这类网站拥有特定的阅览群体,专业化程度较高,能与其保持一定的关系是企业所希望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网络新闻与网络广告的界限。

(2)BBS上发布广告,主要以论坛讨论问题的形式出现。商业网站在主要上开辟专业论坛,讨论企业产品与服务的性能、质量、功能之类的问题,经常可以发现企业“使托”现象。广告主以网民的名义故意在论坛上提论题,讨论一番,以兜售自己。

(3)联合品牌网站发布广告,即几家广告客户与网站结合为合作伙伴,通过网站提供商品信息,如制药商甲,希望向心脏病患者推出新药,并收集病人与医生交谈的资料,于是与某知名网站乙合作,建立了一个有关心脏病的网站,提供病例、数据、预防措施,治疗器械等各方面的信息。关心健康的浏览者蜂拥而至,纷纷索取该公司的小册子。并愿意接受乙所作的有关心脏病市场调查。媒介权威用“商业化信息”或“品牌新闻”之类的名词来诠释。而理论界友人认为这种广告形式把客观信息与促销信息混为一体。要加以限制。

二、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定位问题模糊不清,从而导致在法律责任的认定上出现困难。在传统煤体广告环境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区分是清晰的,但是在网络环境下,三者的区分日益模糊,经营网络运营的ISP和提供信息服务的ICP他们既拥有传统煤体的传播平台,同时也集广告代理、制作和发布于一身,在这种情形下,使我们无法用现行法律的概念和规则去理解和规范网络环境下的三种角色。另外,企业自由设立主页或站点进行自我宣传,任何登陆某一站点,发布广告或类似的宣传信息,对此如何管理是面临的新课题。

三、网络广告发布主体和渠道的多样性,广告发布地域无边界等特点使广告管理困难,引起管辖权问题。传统广告由于制作和发布广告的主体有限,发布的空间或地狱有限,无论是对广告内的管制,还是对许可或登记均可以实现。而对于网络广告而言,不仅存在难以计算的发布主体和渠道,而且不分地狱界限的限制,这使得网络广告的管理在某中程度上难以完全实现。基于网络的超地狱性,它还导致法律适用和行政管理权的冲突。传统广告由于受国界的限制,一般由国内法管辖,即使发布跨国广告,也是或由本国或由他国法律管辖,一般不会发生法律适用冲突问题。而网络广告则不同,从客观上看,由于网络广告可能涉及多个国家,无法将其分割为几个部分,又由于各国立法的差异,使洋法律使用上出现困难。有的广告主、发布者故意利用各国的差异,利用网络的超地域性,规避一国法律,违法发布某些网络广告。

四、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法律问题。法学意义上的概念是指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者,以谋取有利的生存发展环境和尽量多的利润为目的,以其他厉害关系为对手,所进行的各种商业性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出于竞争目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所从事的有损于其他竞争者或消费者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为。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网络诱饵广告

所谓诱饵广告,指的是经营者对实际上不能进行交易的商品作出广告,或者对商品数量、日期有显着限制二在广告中未予明示,以此引诱顾客前来购买,并鼓动顾客购买其广告商品之外的商品广告。因此作为诱饵商标,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商家实际上不能销售广告中的商品;2、商家实际上根本不想销售广告上的商品;3、广告中的产品或者服务在供应量、期限或者相对交易人等方面有所限制,但是广告中故意不做出说明。在这几种情况下,商家的实际目的不在于销售广告中的商品或者服务,而只是希望借此机会将顾客引诱到他的商店或网站,然后通过各种手段、说服顾客买其他产品或服务,或者利用某些顾客的善良心态,软硬兼施,迫使顾客购买他本来并不想购买的其他商品或者服务。这类广告在传统广告中也存在,但在网络广告总表现的更为频繁,其影响范围也更为广泛。根据2000年6月25日星期一,北京电视一台的《晚间新闻》报道,美国为了打击网上诈骗活动,联邦贸易委员会专门设立一个网站将诈骗性网站链接,输入到其数据库中。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600家诈骗性网站被输入到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数据库中。

(二)、网络广告价格紊乱

1997年中国网络广告刚起步的时候,虽然网络广告主局限于几大工厂厂商,但可以供选择的媒体数量有限,所以基本出于供求平衡的局面。风险投资商对中国市场的广泛切入导致最近两年来,从ICP模式赢取网络广告媒体网站大量增加,而市场对网络广告的宣传与舒服工作却越来越急于功利。这种情况反倒让广告主产生了疑惑,很多广告主对投放网络广告并不怀疑,但实在无法从五花八门的网站和频道中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组合。这种“供过于求”的现状导致了价格的混乱。目前无论一个ICP的站点是否知名,在定价时候都保持了很好的默契,但是各个ICP的销售人员为了能拉住客户,增加业务量,在谈判的时候各显神通,价格折扣是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业内人士称,即使你们的价格已经几重折扣不能再低,客户却认为可能还有降低的空间。据调查在1999年达成的网络广告交易中最高的CPM水平曾达到900元人民币(幅面较大),而已468 60标准尺寸出现的一个网幅广告,甚至可以以6至10元人民币的CPM销量,两者的相差近一百倍。这样畸形价格差距让广告主满腹疑惑,并在情理之中。这一系列原因造成了网络媒体价格的不稳定,严重偏离价值规律,表现在法律上就形成了恶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用网络关键字、词广告来进行不正当竞争

在网络广告的类型中,我们介绍了网络关键字、词网络广告的特点。埋没技术是关键词检索功能所必需的;虽然行为人用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技术本身却是无可厚非的,只是有一些人不正当的利用此项技术。所以埋没行为有正当和不正当之分,其本质区别在于谋求的利益是否正当。

网络关键字、词广告可能涉及对驰名企业的商标及其他标志的特殊法律保护问题,驰名商标是指在国内、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较高信誉为相当范围消费者所熟知的商标。目前,对驰名商标给市场扩大保护是世界性的潮流。特别是19993年底乌拉圭回合结束后达成的世贸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只是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最为突出。1996年8月我国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停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对我国的驰名商标负责认定和进行管理。这些规定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近几年来驰名商标网上侵权纠纷的屡屡发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适用何种法律已成为迫不及待的课题。

与上面相对应的就是网络关键字、词广告埋没他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如何适用法律?

不论是对上述驰名商标或企业的埋没,还是对他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埋没,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存在着“客观上使消费者误以为埋没行为人与驰名的商标或其他标识的所有人只间存在着某种关系”。但如果没有这个客观事实,在网络广告种埋没他人驰名商标的,应如何处理?这是反商标淡化行为。

所谓“淡化(dilution)”是指对他人驰名商标的使用虽然不会导致混淆何消费者误认,但是减损了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削弱了驰名商标的显着特征何广告宣传价值,有可能导致消费者不再将驰名商标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联系起来。比如说“罗西尼”这个驰名商标,如果市场出现了“ 罗西尼”汽车,“罗西尼”电视机,“罗西尼”矿泉水,“罗西尼”巧克力等产品,可以说过不了几年也就没有人将“罗西尼”商标与“罗西尼”手表的商标的所有人联系起来了。网络关键字、词广告是“淡化”行为的一种较为典型的形式。长期的“淡化”行为甚至使一个驰名商标变成通用名称。比如“乐凯”与“柯达”竞争:“柯达”想整“乐凯”,它弄一个国内的出版公司或者收买国内的文人,在写书时特别是统编教材;解释乐凯是什么时,写成“乐凯”是胶卷的别称。以后别人上商店去买胶卷可以说成买一卷“乐凯”,买“柯达”牌“乐凯”,逐渐地“乐凯”的商标“淡化”了。这种网络关键字、词广告中的不当埋没行为,客观上极有可能达成“淡化”他人驰名商标的结果,而且,利用网络的技术特点此行为造成影响的传播更便捷,另外,网络关键字、词广告中埋没的内容还可能是着名虚构人物,着名企业家或上市公司的简称。在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造成或可能造成混淆的行为,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行为。

(四)、链接(Hyperlink)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利用超链接可以跳过他人站点的主页,直接访问站点的重要内容或者将他人页面的内容作为自己页面的一部分,用户也将因而不能接触他人站点、主页上的广告,从而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这样还可以引诱用户阅读自己主页上的广告。

(五)、通过抄袭剽窃进行不正当竞争。这主要是剽窃、抄袭他人网站的设计思想、主页的排版布局、网页内容。这类抄袭固然有原封不动的照搬照抄,但更常见的是类似于近似商标的行为,仅做小的修改,使浏览者误以为此网站为彼网站,以提高点击率,进行不正当竞争。

(六)、网络有奖销售广告的法律问题

有奖销售广告,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附带性的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的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中奖式有奖销售。

网络广告发展到今天,通过奖励的方式以达到和提高预期的广告效果的方式还是司空见惯的。

在国外,在线奢侈品零售商Ashford在圣诞期间的促销活动之一是,凡在该网站商购买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手表,就可以获得一只Montblanc牌签字笔,。这一活动总投资不到100万美元,轻易地收回了投资。该网站还成功地举办了一次钻石抽奖活动,准备了一块价值1000万美元,达15克拉的钻石。任何访问者经过注册均可参加抽奖,在网站内购物可以获得自动注册的优惠;据了解,该网络公司推出的有奖活动,一等奖是一居室现房加上装修,价值使20万元左右;二等奖使“吃一辈子白米”,以五十年计算,一天一斤白米总值约2至3万元;又如某综合网站为了提高访问量吸引更多的广告主,每天向访问者出一道简单的问题,猜对的访问者每月通过抽奖即可获得一部国产汽车或免收某房地产公司按揭首期款8万元人民币。这类网络广告的形式是常见的。在此类情形中,网主通过网站访问人数、广告电击率等获得商业利益,而网民无须向此网站支付任何费用。这种形式也易导致恶性竞争,使网络公司都在鱼类上进行竞争,必将导致网页内容的下降,既损害了网民的利益,又扰乱了竞争秩序。

四、虚假广告

所谓虚假广告,指的是广告主利用虚构的事实进行广告,以骗取消费者对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信任,从而称为购买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潜在顾客。例如,其房地产网站的广告介绍说,某居住小区的地理位置如何如何好,北临某商业文化中心,南接某大道,西靠文化大城,多路公交车经过。而实际上该小区离这些地方还有一大段距离。再例如,某网站上登出了着名演员巩俐想希望小学捐献口服液的广告也是子无虚有的虚假广告。

五、欺诈性广告

所谓欺诈性广告指的是广告主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而刊登的广告。它和虚假广告的区别就在于,虚假广告发广告主不是想直接骗取他人的钱财,而只是想扩大自己产品的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潜在用户;而欺诈性广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直接骗取他人的钱财。例如北京泰可丝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了一家“中国财税信息网”。网站的宣传材料上说“中国财税信息网”的建立,得到了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并且将国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信息中心等单位列为顾问单位。网站欺诈性的广告行为工骗取了1,200多用户高达331万元的所谓信息服务费。

六、滥用名人肖像广告。借用名人尤其是影视明星和政界名流的名声来扩大企业的影响,似乎是一种时尚,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名人都是老百姓家喻户晓的,至少是许多人都听说过。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具有教强的亲和力,容易被百姓接受,因而容易产生较好的宣传效果。但是将名人的肖像用于企业的商业广告宣传,应当事先取得他们的同意,否则就是非法使用,侵害他们的肖像权。目前有些网站尤其是个别中小型网站,他们一方面迫切希望扩大自己的影响,以产生丰厚的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于是不经过名人的同意,擅自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名人肖像,通过扫描并加以处理,当作成自己网站的网页或宣传动画,以对自己进行宣传,扩大自己的影响。
对网络广告中法律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一、解决“隐性广告行为”的思路

网络与传统媒体的最大区别是其互动性。消费者对传统媒体广告是被动接受的,在这一点上与网络广告是不同的,由于网络广告的这种互动性的存在,造就了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互动性、虚拟性也就是网络环境的价值所在。所以有人把它的这一特性叫做“反媒体性”。如果用传统媒体的办法来规制网络广告行为,特别是对“隐性广告行为”将有可能无意中扼杀或限制了网络的互动性,这对网络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这是因为,消费者的观念还是停留在现实的生活环境中,当他们进入了网络虚拟环境时仍不知觉。这时,由于网络环境的互动性,给他一种客观真实的感觉,而实际上虚拟的毕竟还是虚拟的,并不是现实,所以采用一律禁止这种“隐性广告”的做法来规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利于消费者辨认,但是并没有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原因是,造成消费者容易对客观信息与促销信息相混淆的因素有两个方面的。一是网络环境中的互动性和虚拟性所形成的客观上的确,二是消费者的确观念还停留在“现实中”,并没有意识到已进入了不得虚拟世界所形成的消费者主观上的。后者的作用要比前者大。我们并不是要淡化法律规范对“网络隐性广告行为”的规制,而是要考虑网络广告的特殊性,针对“网络隐性广告行为”的监管要适当放宽。

从主观角度去改变消费者对网络环境的观念,用放宽的方式来从客观上规制行为,是解决“网络隐性广告行为”的两个途径。

二、解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定位及职责问题

我国现行的是1995年实行的《广告法》,制定之初主要是针对以传统的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传播的商业广告。根据该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这样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界定以及他们的职责显而易见也是非常清晰的。但是对于网络广告来说就不适合了。因此应制定一个网络广告的暂行管理办法,要有一个资格认证,要确立一个经营网络广告的确市场准入条件,按照有关的规定,严格规范网络广告内容。传统广告行为主体之所以要清晰明确的定位,不允许媒介及新闻出版机构承办广告业务,重要的原因是为防止这些单位利用自己特殊地位和活动中的优势产生不正当竞争,以保证广告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而在网络环境中标,可以说人人都可以发布广告,也就是可以说发布广告的便利对所有人来说是一样的,这时再严格区别广告的确发布者和广告的确经营者的意义也就相对淡化了不得。将网络广告活动中的确各个主体资格的认定要有所调整以适应网络环境。因为,没有理由用广告法去禁止广告主利用自己的网站去宣传自己。这种恰当的确宣传行为既无害于国家、消费者,又不会损害竞争者的利益而且还有利于广告主自身。禁止的确结果将使网络环境压制这种技术采用。这样做没有必要,也不应该。但对于在网上发布广告的确行为要管理,其内容应当是规范的确内容。按现行广告法的规定将整个广告活动分为不同竞争的部门,由专门机构来完成,对网络广告来讲非常困难,一方面在技术上如果要对所有广告都进行管理和限制,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根本应付不来往,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广告的确数量大,要对广告信息处理进行确认和登记是不现实的。

由此,业内人士建议,全国可以在国家工商局建立一个网络广告自动“报备”系统。只要是授权发布广告的确,用特殊的确标记贴在广告上,然后在案发布的同时自动地传到这个中心自动“报备”。没有“报备”都可以认为是没有经过批准的,无资格经营的,但“报备”不等于说是“审批”。“报备”是一种资格认定,或是追究你的一种备案。

⑹ 什么是网络广告投资回报率

网络广告投资 回报率相比传统媒体,测评的难度要大得多。由于网络媒体的多样性、互动性、网民行为的自由性等因素,导致了网络广告投资回报率很难用单一标准对网络广告的效果实施评估。下面就是对网络广告投资的介绍:显示设备的研发也是网络广告投资的一种形式。 广告曝光量、点击量不等同于网络广告的投资回报 目前网络广告所普遍采用的CPM、CPC、CPA等统计模式,仅仅是一种数据指标,这种方法应用于结算、成本控制、创意效果监测等方面是可行的,但作为广告投资回则有些过于简单偏颇。 和电视广告收视率指标一样,多少人看到、点击广告只能说明你在媒体选择或广告设计上比较成功,但不等于广告所传达的内容、品牌形象就深入人心了。广告投资回报率应该是一种延时效果,在这方面网络广告和传统广告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因为网络广告具有互动性,所以容易把即时的互动效果(特别是点击)混淆为网络广告投资回报率,而电视广告就基本不会有这样的问题。每个企业应该定位适合自己的网络广告效果诉求 如果要列举网络广告和电视广告的差异,肯定会是一长串的总结。单从对受众的影响来看,我个人认为最核心的差异是电视广告=不得不看,网络广告=想看就看。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如果脑白金采用同样的策略在互联网上进行地毯式广告轰炸,很可能达不到和电视广告相同的效果,但这并不能证明哪个广告载体更优秀,只能说明当产品应用、行业特性、企业需求与互联网的互动性、自由性、多样性相结合时,要明确一个合适的效果诉求。 不同的行业和产品对网络广告的效果诉求不一致,如果在互联网这个环境下,你推广的产品或品牌适合展示效果那就该诉求展示,适合互动效果那就该诉求互动。一个汽车品牌的网络广告和一个游戏品牌的网络广告,在相同位置投放且曝光量相等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点击效果、参与效果、认知效果肯定是有差距的。有很多广告主从一开始就对网络广告效果诉求不清晰,从而导致了对效果评估的偏差。>>>更多网络专题网络广告的互动性是把双刃剑 曾经有句话受众是电视广告的奴隶、网络广告的主人,虽然这话有些偏颇,但也说明了网络广告的一个现实,即看你不见得点你,点你不见得爱你。点击效果是所用广告主都希望去追求的(无论刻意与否),这也是对网络广告互动性的一个朴素认识。 但事实上,网络广告的互动应该是多层次的。网络广告的实体构成应该是投放媒体、广告创意和广告主网站(minisite)的三结合,如果将网络广告对每个受众所产生的传播效果在流程上进行分解,应该是覆盖网民?吸引注意?诱导点击?继续浏览?持续关注这样一个流程,而每个环节都需要利用好互动性。 但遗憾的是,很多广告主只关注覆盖量(曝光量)和漂亮的广告创意,而相对忽视对点击后行为的设计,缺少对网络受众的深度浏览以及持续关注行为的引导,往往是有能力瞬间聚集上万受众的点击,没能力在三天内留住一个人关注,这也是严重影响网络广告投资回报率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在给客户做培训时经常建议,策划网络广告应该从点击后开始,再去设计展示创意。广告站点的创意和网络广告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网络广告的互动性是把双刃剑,它在让企业瞬间和受众发生关系的同时,也让企业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维护这种关系。 网络广告的投资回报率不仅仅是对广告主的挑战 在这个行业中,经常会听到诸如了解互联网的不了解广告市场,懂广告市场的又不了解互联网之类的抱怨。实际上,这样的矛盾其实一直存在,了解与否不是针对技术层面,而是商业价值的认知层面。 对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偏离并不应是广告主的责任,这需要广告代理、广告创意、网络媒体、网络测评等多家单位共同合作,帮助企业正确看待互联网的价值,选择合适的网络媒体、策划方案、执行投放并正确评估,这些工作一样都不能少。投资回报率只是一个评估手段,最终目的还是希望帮助广告主能更好地利用网络广告,获取最佳的投放效果,而不只是在事后展示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

⑺ 广告投资回报率是多少

  1. 网络广告投资回报率是指通过投资网络广告而应返回的价值。

  2. 相比传统媒体,网络广告投资回报率(ROI)测评的难度要大得多。出于网络媒体的多样性、互动性、网民行为的自由性等因素,导致很难用单一标准对网络广告的效果实施评估。

  3. 网络广告公司的利润获取能力,应取决于媒体资源管理和广告投放的优化能力。

⑻ 如何让网络广告更有效 网络广告策划探索

最近有越来越多的人找我探讨,希望通过做好广告效果分析,使网络广告的效果达到最大化。确实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体广告相比,在广告效果的评估方面相对比较容易。通过一些网站分析工具很容易掌握,在刊登了广告之后有多少人访问了网站,又有多少人完成了资料申请和购买转化等广告所带来的效果。
现实中,很多人辛苦做了广告效果分析,但却迟迟没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不胜枚举。为什么经常做了广告效果分析还是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呢?
理由很简单,因为没有根据广告效果分析而进行优化措施的探讨和实际行动,没有实际行动的广告效果分析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关键点1:运用网站分析使营销活动的转化过程可视化
可能是因为网站的状况不佳。
下面是我之前跟某个公司网络营销主管的谈话。
虽然刊登了与营销活动相关的广告,但效果确一直不是很理想。
为了提升广告的效果,广告公司建议他进行LPO(登陆页面优化),但是他不确定这种方法是否有效所以来找我咨询。
这位主管接受了广告公司的广告分析报告,但是这一分析报告也只能统计出各个媒体吸引访客的数量和最终转化数而已。
因此我做了一个方案,首先应该运用网站分析明确一下网站的现状,如下图所示,使营销活动的转化过程可视化。
要点1 运用网站分析使营销活动可视化
这样一来网站的问题点就可以一目了然了。通过分析,网站的问题既不在广告,也不在登陆页面。而是网站内营销活动的由内容到达成转化的过程中存在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增加广告也好,进行LPO(登陆页面优化)也好,都不会有太大的优化效果。
基于这一分析结果对网站加以优化之后,转化有了大幅度的增长。
像这样的例子,由于网站本身的问题而导致广告效果不佳的情况不在少数。所以我们事先检证一下网站所隐藏的问题,是很明智的选择。
关键点2:从用户的角度看,并不是访问者没跳出就是好事
要想使广告所吸引来的用户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转化的话,在广告的登陆页面上需要记载充分的信息内容,还要在登陆页面上设置比较醒目的转化按钮。当然这类登陆页面大多数没有全局导航,同时尽量减少前往别的页面的链接。
为了不使用户困惑,最好不要为用户提供一些没必要的信息内容,我们确实应该站在用户的角度上考虑一下。
如果您准备好了满足以上条件的登陆页面的话,那么接下来我强烈建议大家看一下下面的指标值。跳出率和跳转到其他页面的比例。
我在为某公司做广告分析时,我特别注意了一下跳转到其他网页的比例。这个公司的转化还算不错,但却忽略了网站本身的跳出率很高这一点。当我明确了跳转到其他网页的比例,特别是通过媒体和关键字跳转到其他网页的比例时,我得出了如果网站按照当前的状态继续下去的话一定会失败的结论。
这个公司的登陆页面上只设置了转化按钮,没有链向其他页面的链接;只有在最上端的左侧设置了一个能够链接到网站首页的商标;虽然这个商标并不容易让人发现可点击,但是点击率却异常的高。这一点充分证明,登陆页面上的信息难以满足大多数用户的需要。
这个公司做了进一步的分析:为了掌握网站访问者对产品的认知程度的感兴趣的程度,针对不同的网站访问者按照媒体和关键字分别准备了3种登陆页面。一种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转化;一种是添加了本公司产品链接的登陆页面;还有一种就是添加了本公司产品和体现公司强项内容的链接的登陆页面。
要点2 根据媒体和关键字准备不同的登陆页面
幸运的是这一实验结果很乐观,转化率没有减少,跳出率有所下降,网站的平均阅览页数也有所增加。虽说广告的直接效果与之前相比没有什么变化,但大大提高了广告的认知效果。
关键点3:营销活动开始后切莫放松警惕
广告刊登结束后再去做分析报告就为时已晚了。
很多公司在新商品上市或者进行季节性的营销活动时,都会做一些预算然后才投资进行营销活动。这种情况下,公司方面就会和广告公司进行商讨,策划一下如何使广告效果达到最好。对于公司来说在这样的营销活动上也需要下一番功夫啊,营销活动开始之前现场是不是一片混乱呢。然后营销活动开始了,是不是紧张的同时有时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呢?
因此你是选择完全放松呢,还是选择打起精神再接再厉呢,这关系到营销活动的效果。
某公司在从事营销活动的时候,没有等到广告公司的分析报告就进行了营销活动,当营销活动开始后才进行广告分析。这样一来问题出现了,营销活动页面的退出率特别高。好不容易用广告把访问者吸引过来了但几乎没有任何效果。
这家公司在与广告商进行了探讨后,锁定了问题点,并马上对登陆页面进行修改。这样一来跳出率得到了大幅度改善,转化也大幅度增加了。
要点3 优化营销活动的登陆页面
我想在营销活动中肯定会忙手忙脚,从而没有时间进行广告的分析了。但是我们的目的不单单是为了进行营销活动,而是提升营销活动的效果。所以我们一定要抽出时间,在营销活动开始后就马上进行广告分析。
最后
上面陈述了如何提高网络广告效果而进行的三个网站分析方法,但如果三个方法一下子全部都进行实践的话,在时间上可能有些困难,可以先挑选一个去实践,来体验一下这个方法所带来的效果吧。
注:本文由数码林供稿,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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