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
日常生活中网络暴力处处不在,特别是有些明星和流量小生都受到过威胁,比如说手机上收到过恐吓信息有电话的骚扰,甚至有些会借助平台发一些恐吓和威胁的信息,这些都是属于网络暴力,也算是非常刺激人心态的事情。
在当今社会这样的现象时常都会有,现在的平台本来就是属于一个比较开放式的网络,也是比较开放,所以任何人都有在网上自由发信息的权利,所以网络暴力是处处不在的。
一、发威胁信息
可能有很多明星或者流量明星都受到过信息的威胁,这些信息一般都存在着各种方面的内容,而且会伤及到家人朋友等等这些信息,非常的刺眼。甚至有些受到的威胁信息,一天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个,所以很多人完全受不了网络暴力,如果出现这样的现象,作为本人可以选择正确的方式来处理和解决。
⑵ 文化人类学可以研究网络暴力吗
文化人类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有:
1.田野调查法
田野调查法也称为田野工作,是一种对一个社会及其生活方式亲身从事的长期性的调查和体会工作。
2.实地参与观察法
这是文化人类学最有特色的研究法。文化人类学家特别注重通过直接的观察,收集每一手证据。
3.全面考察法
采用这种方法,人们在选择研究一种人类行为时,必须全面考察与之相关联的问题。
4.比较法
比较法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中无时无刻不在使用。
5.概念分析法
概念分析法即构建一个或若干个概念以分析各种社会文化现象。它首先从个别文化的经验材料中归纳出一般原则,然后把它作为分析文化的工具,以分析其他文化现象。
⑶ 什么是网络暴力
就是网上骂人的,就叫做网络暴力
⑷ 网络暴力属于民法还是刑法
法律分析:网络暴力属于民法还是刑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不违反刑法,网络暴力更多是违反民法。所以大多数网络暴力不会判刑坐牢,更多的是赔偿责任。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便违反刑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⑸ 国内对网络语言暴力有哪些研究
随着互联网在青少年中的普遍使用,网络语言暴力作为语言暴力的一种新型表现形式,其负面影响引发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针对青少年网络语言暴力的现象,国外研究成果较为成熟,在国内,尤其针对中学生群体,研究数目甚少,尤其在网络语言暴力本质研究,群体认知情况,具体案例研究方面从未涉及。因此,本文采取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2所中学144名在校中学生进行问卷,以及对6名在校老师进行访谈,以调查研究我国中学生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并试图研究以下四个问题:1)我国中学生对网络语言暴力的认知情况如何,并且认知情况是否与性别、学习成绩、上网频次、上网目的有关联?2)引起我国中学生网络语言暴力现象的因素有哪些?3)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对我国中学生有哪些危害?4)针对我国中学生网络语言暴力危害的解决措施有哪些?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受试者对网络语言暴力的总体认知率不高,存在一定的认知缺陷,且其认知程度受到性别、学习成绩、上网频率以及上网目的的影响,其中女性、学习成绩高于平均水平、上网频次高以及经常以休闲娱乐或网络社交为目的的调查对象,表现出相对较高的认知水平。调查还发现,受试者对不同形式的语言暴力,存在不同程度的认知,对文字形式的认知率比图片形式的要高。相当一部分受试者表明总是或经常遭受网络语言暴力,一部分受试者存在总是或经常使用网络语言暴力的行为。其次,本文分别从学生和老师的角度,了解其对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不同原因、危害及稀释对策的态度。在产生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原因方面,学生更倾向于整体的网络环境和网民的素质为主导因素,教师更强调是由于青少年本身自制力的一定缺失以及不完善的网络监管。在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危害方面,师生均强调了网络语言暴力对身心两方面均产生危害,老师还提供了相关案例。在针对网络语言暴力危害的对策方面,学生更认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法律进行监管,老师强调了校园网络的监管以及家校合力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文的相关研究,能使各界对我国中学生网络语言暴力现状有所了解,并得以重视。促使学校加强网络语言暴力知识的普及以提高青少年认知水平,家长对青少年上网内容进行适度控制,给相关教育部门为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有效决策而提供参考,同时也将为有关专家和学者在今后对网络语言的研究提供一些借鉴。
⑹ 什么是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的形式和特点有哪些
进入信息时代后,网络的影响更见壮大,很多网络事件成为人们争相讨论的焦点话题,其影响力已经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网络的影响无孔不入。但实践证明,网络是一柄“双刃剑”,利弊共存:
一方面,网络的广阔的言论空间和更多的言论自由推进了社会民主化的进程,满足了人们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需要;
另一方面,谣言、情绪型舆论的滋生和泛滥、网络暴力事件的频发等各种负面影响使得网络成了一个喧嚣无序、杂乱无章的“菜市场式”的空间。
学者称网络为“历史上最接近真正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不管现实生活中网民有多大的物质重压与精神压抑,都可以自由而肆无忌惮地在这里宣泄,还有可能由此引发大众对同一焦点事件的集体泄愤。与此同时,网络虚拟性也使得有效的监督机制变得力不从心,再加上在虚拟环境下,网民的诚信意识及道德意识极容易走向缺失,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些无从证实的传闻、流言、诽谤、谎言等各种不健康信息在网络里却可以大行其道。
4.传播效果容易失控
现在看来,网络暴力似乎总有失控的趋势,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这是怎么回事呢?
大多数网络暴力看起来似乎总发端于对不合情理现象的讨伐,这本身无可非议,但由于总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支配下,再加上网络传播结构的开放性和流言传播的易失实性,使得网络暴力很容易出现差错或被人利用,使无辜的当事人蒙冤。
网络暴力的背后是以讹传讹在作祟,这些虚假或片面消息的扩散传播,影响受众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做出非理性举动。导致结果是,无论被讨伐人如何道歉都不足以缓解网络暴力的事态发展,连事件的发起者站出来要求人们取消打击行为,也都不得要领,
最终走向了暴力的极端而无法收拾。“铜须门事件”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当事人即使在道歉后也不能摆脱困境,事件的发起者声明事件原委“纯属杜撰”,要求网民取消进一步的行动,也不能缓解事态发展。
⑺ 我的论文题目是 浅论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问题 的选题目的和意义怎么写
21世纪,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为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广泛地进行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提供了便利,人们只要坐在电脑前运用谷歌、网络等搜索引擎就能知晓世界各地的新闻,使网上的信息杂而广却快速地充斥着人们的头脑。互联网不仅带给人类一场技术革命,它也重新构建了人类的互动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形态。21世纪互联网已经深入人心,虚拟社会就像现实社会一样复杂。2008年“网络暴力第一案”的宣判使司法第一次进入网络暴力案件中,也拉开了大众对于探讨网络暴力的序幕。在网络上爆发的“人肉搜索”所代表的网络暴力事件也让人们看到了网络的阴暗面,而网络上频频爆发的谣言、诽谤、骂战等网络暴力也使这个阴暗面正在消极的增大。网络暴力行为具有如此强的威力本质上源于互联网庞大的用户群体的集合行为,这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网络暴力行为同时也对多方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本文所要探究的。本文的研究类型属于定性研究,运用个案访谈法并辅以事件分析,探讨网络暴力行为对个体、法律和社会道德所造成的危害,并以集合行为理论、冲突论探讨网络暴力行为的成因。本研究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选题的缘起及意义、相关文献及理论依据的梳理以及研究过程,说明本文是以网络暴力行为作为文章主线,集合行为理论及冲突论为理论视角对本篇论文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介绍网络及网络的发展状况,并解释网络暴力行为的内涵及其实质。第三部分通过对“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李刚门”事件、“铜须”事件这三个案例的描述和分析,将网络暴力行为分为三类,即网络舆论暴力、网络谣言、人肉搜索,使网络暴力行为更加具体、清晰。第四部分主要论述网络暴力行为对个体、法律、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正是这些潜藏的威胁引发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反思。第五部分分别从社会现实根源、群体形成过程及群体心理三个角度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成因进行分析。第六部分也就是本文的结论,主要对本研究进行总体概述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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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什么是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的形式和特点
什么是网络暴力:
目前,对于网络暴力学术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有人称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有人称网络暴力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情绪支配下,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网络事件发表网络言论。这些言论超越了正常的理性范围,也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不仅在虚拟空间上对当事人给予道德的审判和批判,而且也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它往往是匿名的、群体性的攻击行为,虽然攻击者的身份是虚拟的,但给当事人所带来的伤害却是真实的。
网络暴力的形式:
网络暴力除了语言暴力以外,还表现出了行为上的暴力。在网络中,人们往往无视法律责任的存在,事先并不征求当事人同意,就随意在网上公布属于当事人隐私的信息,造成对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侵犯。有的网络事件还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网络暴力中这种暴戾的心态和行为方式是与文明社会直接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