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查控程序是什么意思
网络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通过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控制财产,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
一、网络执行查控一般多久?
对法院执行查控可以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根据案件的不同,网络执行查控也不同。如果终结执行程序,其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二、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查询到哪些财产?
(一)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查询到哪些财产?
1、保险类财产
2、工商信息
3、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
4、税务
5、车辆
6、证券
7、网络资金
8、不动产,一般只能查到本地,外地不动产无法查询到
9、银行,含全国性银行、省级性银行、地方性银行
10、支付宝、微信支付。
(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系能查询到哪些财产?
1、省内的车辆信息
2、执行法院所在地房产
3、户籍信息
4、出入境情况
5、酒店住宿
6、工商信息
7、婚姻信息
8、银行
9、船舶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
人民法院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的特定执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人员变更信息及相关公务证件。
2. 网络查控申请后怎么知道是否收到
会收到法院的短信。
网络查控后会收到法院的短信说已完成网络查控。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3. 怎样查询个人失信名单
失信名单查询第一步,打开浏览器,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第二步,在网页中间找到“失信被执行人”并点击,第三步,点击“失信被执行人”以后就进入了查询页面,在查询条件这一栏输入要查询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第四步,输入信息以后,选择省份,选择省份以后会出现全国各地,选择需要查询的省份。第五步,选择完省份以后,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失信人员了。法院不可随意插销失信人信息,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的话,法院即可对失信人的信息进行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拓展资料: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权利有哪些?
法院可以查询个人信息。法院因为审理案件的需要是可以查询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侵犯个人信息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公民对个人是可以查询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4.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是查询什么
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
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4)全国查控网络系统如何查询扩展阅读
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1、查询难度大
实践中,被执行人也学“聪明”了,在各银行营业所大肆开设账户,有的多达几十个,且不在同一个地方。在实际工作中,要查清这些数量庞大的账户,难度非常大,仅是出具查询手续就占用了办案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查询反馈有待完善
个别联网单位信息反馈速度比较慢,有的不全面,有的反馈错误,有的甚至不反馈。如个别案件查询的余额,系当事人贷款额;部分网络查询信息与银行柜台信息的名称、金额、账户不一致;等等。
3、有关职能部门查询主体不全
比如系统未与税务部门联网,无法查询纳税情况;系统未与车管部门联网,无法查询车辆等级信息;系统未与国土房产部门联网,无法查询土地房产信息等等。
5. 如何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很多地方还不能联网查看,还无法申请,因为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与银行信贷系统很多省市地区没有联网。
目前全国还有不少省份尚未开通运行协执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还没实现全国各级法院网络与各个商业银行存款信息联网,各级法院与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和储蓄网点之间通过网络。
6. 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一般是查询被执行人在法院当地的财产,同时会发函让被执行人当地法院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财产
7. 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是什么意思如何操作
随着网络的发展,现在很多业务都是可以在网络上办理的,很多秘密也不再是秘密了。比如在之前我们的知识都是通过报纸、电视等等获得的,现在可以在网络上获取知识,知识的传播速度是很快的。有一名朋友就在网络上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是什么意思?该如何操作呢?
总结
所以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专门服务于全国各大法院,只有法官才能够登录这个系统进行查询。小编感觉这也是网络的发展,如果网络科技不发达,那么这个系统也开发不出来,这个系统也是依据于现代的网络科技的。
8. 总对总查控
法律分析: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传统查控模式执行效率低、覆盖财产范围窄、人力成本高等难题,会同公安部等16个部委、3900余家金融机构建立的,目前查询财产类型包括不动产、存款、车辆、证券、保险、网络资金、工商登记等25类财产或相关信息,基本涵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极大地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系统运行以来已成为执行法官的“千里眼”“顺风耳”,是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这把利刃经过“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锤炼已愈发锋利。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如何更好地发挥系统威力,使之成为惩戒被执行人的天罗地网,仍有需要探究和完善的地方。本文以执行工作需要和系统运行之间的再细化匹配为课题,从一线执行实践出发提出建议,以期对进一步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有所裨益。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和其他金融资产信息,办理其他协助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推进电子信息化建设,协助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