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警是干什么的
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网络警察”,网络警察既要拥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技能,又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案件办理经验。
网警的主要职责就是:管网站、抓黑客、护隐私、破谣言、维护网络清朗空间。简单的说:网警就是网络安全的维护者和网络犯罪的打击者。
注意事情: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部分案件发案仍然突出,特别是利用电话,QQ、微信号、邮箱等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给广大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损失。
受疫情影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非接触式”犯罪高发多发。诈骗分子层层伪装,环环设套,骗取受害人钱财。为帮助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识破骗局,捂好自己的“钱袋子”,我们总结了几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请大家多加小心!
② 网络警察主要是做什么的
(一)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三)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
(四)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五)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③ 网络警察是干嘛的
网络警察的职责简单的说就是依法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民的利益,打击网络犯罪。
网络警察的主要职能包括: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网络咖啡屋'、'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11、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12、对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给予查处,对上述地址、目录、服务器,应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删除。
13、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和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报告,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15、研究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取证、破译、解密等侦破技术,并负责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
16、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辐射、泄露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评估。
17、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
18、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
1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国际互联网络实施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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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依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情况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第三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实施。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条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管理、保障和促进发展的方针,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第五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六条公安机关对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网络安全风险,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并落实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检查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章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第八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由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服务运营机构和联网使用单位的网络管理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个人的,可以由其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实施。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下列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的;
(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三)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
(四)提供其他互联网服务的;
对开展前款规定的服务未满一年的,两年内曾发生过网络安全事件、违法犯罪案件的,或者因未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否办理联网单位备案手续,并报送接入单位和用户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
(二)是否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
(三)是否依法采取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的技术措施;
(四)是否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技术措施;
(五)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防范调查恐怖活动、侦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七)是否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义务。第十一条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内容外,公安机关还应当根据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类型,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并留存网络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二)对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所提供的主机托管、主机租用和虚拟空间租用的用户信息;
(三)对提供互联网域名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网络域名申请、变动信息,是否对违法域名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四)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依法采取用户发布信息管理措施,是否对已发布或者传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五)对提供互联网内容分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内容分发网络与内容源网络链接对应情况;
(六)对提供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第十二条在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期间,对与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相关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公安机关可以对下列内容开展专项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否制定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要求的工作方案、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网络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堵塞网络安全漏洞隐患;
(三)是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相关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四)是否依法采取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需要的其他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的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前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⑤ 网警是干什么的
职责:
(一)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三)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
(四)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五)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网络警察作用:监督、检查、指导。
网络警察的出现是网络安全发展的结果,面对严峻的网络安全角势,网络警察必须担负起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这就要求网络警察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以及其他方面的素质。只有这样,网络警察才能对付日益猖撅的网络犯罪,才能真正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5)网络监管警察的内容有哪些扩展阅读: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因特网正日益发展壮大。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与因特网接通。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需求,中国各行业相继建设了相当规模的计算机网络。
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高速发展计算机犯罪活动在中国也初露端倪。具有高技术含量的这种犯罪与以往的常见刑事犯罪有着一些不同之处,被称之为“21 世纪的犯罪”,这对中国网络案件刑事侦查人员来说是一种新的挑战。
因此,如何应对越来越膨胀的网络犯罪,依法管理网络,使网络建设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⑥ 网络警察都负责些什么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用来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但同时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 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网络警察既要拥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技能,又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案件办理经验。
网络警察立足本职,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巡查互联网上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经济、文化、政治、军事已完全跟网络结合在一起,没有国家的信息安全,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军事安全,面对日益复杂化、严峻化的国际形势,我国信息安全的发展和部署责任重大,这也正是我国政府将信息安全纳入到国家安全战略上的意义所在。
网络虚拟警察在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网下迅速处置,及时发现、制止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公开警示网上轻微违法和不良行为,依照《刑法》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互联网安全管理,包括对网站、互联网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场所的管理。
主要治理的9类网上犯罪:
●网络盗窃(如盗取银行卡密码等)
●网络诈骗
●网络赌博
●网络色情(如淫秽视频表演、淫秽电影、换妻俱乐部等)
●网络恐怖事件(侵入、攻击、破坏金融等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
●网络迷信(利用网络开展各类迷信活动)
●网络谣言(利用网络发布有害言论)
●网络洗钱(借助网上银行洗钱)
●借助网络贩卖枪支等违禁物品
⑦ 网警是干什么的
网警是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网络警察”。
网络警察的出现是网络安全发展的结果,面对严峻的网络安全角势,网络警察必须担负起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这就要求网络警察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以及其他方面的素质。
网警具体职责:
1、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2、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3、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
4、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5、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6、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⑧ 网警都管什么
最常见的就是:如果你大量的发表了对共产党影响不好的话,他们会通过ip找到你家里的地址的 。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用来网络犯罪的重要工具,但同时网警也随之而来。网警的全称是“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
由于犯罪的特殊性,网络警察既要拥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又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案件办理经验。他们或许没有过人的擒拿本领,从外表上看更像是科研机构的知识分子,但他们却拥有一个装满尖端科技的大脑,对计算机、网络了如指掌。
网警们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进行网上搜寻,防范犯罪幽灵。对网吧进行管理,检索出网上的淫秽、反动等有害信息,根据线索对网络犯罪协查破案。
一、网警的接警范围:
1 、利用互联网进行制黄、贩黄、传黄等非法活动 ;
2 、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敲诈勒索;
3 、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赌博 ;
4 、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
5、 黑客攻击 ;
6、 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 ;
7、 利用互联网诽谤、造谣 ;
8、 利用互联网发布有害信息 ;
9、 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 ;
二、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2、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审验;
3、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4、组织处置重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和事件;
5、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防治管理工作;
6、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和安全专用产品实施管理;
7、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⑨ 网警是做什么的
网警,通常称为网络警察,他们主要的职责有:
(一)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三)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
(四)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五)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所以,总结的说:网警是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抓捕或惩处网络犯罪或违法分子的人。
⑩ 网络监管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第九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着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第十四条: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第十七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第二十一条: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五条: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