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大神解决电子商务题目。判断:网络交易中心在电子商务中介交易中扮演着介绍、促成和参与者的角色。
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卖方应承担三项义务:
1。的事由和提交的文件的题材和提交的文件,按照合同规定的是在电子商务的卖方的主要义务之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的绘制双方的责任,应明确界定。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有关合同的法律或国际公约的规定处理。
2。该等担保项下的标的物的权利义务是传统的交易一样,卖方的经理标的物的所有人或经营人,以确保该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流转给买方。卖方应保护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的法律权利和权力的责任,以保护标的物的,是不是第三方的追索权义务,以保护买方的利益。如果第三方的权利的标的物,标的物的回收买方,卖方必须证明,第三方没有追索权,如果必要的话,应参加诉讼,作证告上法庭。
3。承担保证责任,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同,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现象不应该存在,也不应该出现相反的在线广告。销售网络销售有缺陷的商品,并应买方。卖方隐瞒标的物的缺陷,应承担相应责任。
12.2.2买方的义务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买方应承担三项义务:
1。承担的义务付出代价,按照规定的方式对网络交易一般没有时间,地点限制支付的价格通常是信用卡,智能卡,电子钱包,电子支付与传统的支付也因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网络购买不同的。但在电子交易合同,付款是值得肯定的。
2。承诺接受标的物的义务受领货物的,由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买方应提取的通知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目的地。经过以他的名义由卖方,买方应提取的载波周期。出卖人交付的,买方应准备准备接受标的物及时接受对象。买受人怠于接受,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延迟。
3。请就此事接受买方的义务,接受标的物后应及时验收规定,验收期间,表面缺陷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物体表面缺陷,应立即通知卖方,由卖方负责缺陷。买方不及时验收后提出表面的缺陷不负责任的卖家。隐藏的缺陷和销售商故意隐瞒缺陷,买方被发现,应立即通知卖方,要求卖方负责。
网络交易中心成立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设备和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4)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其他条件的规定。
网络交易的买家和卖家委托的任务应该是审慎和负责任的实施,并积极协助双方在交易。网络中心进行介绍的联络活动,诚实,公正,守信不弄虚作假,招摇撞骗,否则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之间的买方和卖方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风险违约一方应自行承担,而不是网络交易中心应承担的责任的买家和卖家的社会第三人(包括广大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和其他经济(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也应不通过网络交易中心承担。
2. 网络交易员是做什么的
老兄我劝你还是别去的好 `
免的到时候后悔来不急``
网络交易 就是拿自己的钱 开户做货物的操盘 说难听点就是成为人家的客户 替人家赚钱, 一般呆个半年下来 你不爆仓 那就算你运气好到家了 成活机会小啊...建议最好别去的好
3. 在股票交易市场中,家用的股票交易软件扮演这什么角色是证券经纪人的角色吗
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
国内采用电子交易系统,客户不需要证券经纪人,可自行下单买卖证券,受国内法律限制,国内证券经纪人不能代客理财。国内证券经纪人,日常基本工作是开户。与客户经理并没有太大区别。
电子交易,可以在家的电脑上完成,也可以在证券公司提供的电脑上完成。
4. 网络交易员 具体是指什么
一般来说指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提供售前支持和销售服务的工作人员。
比如说接待网络订单,引导客户在相应的网页得到有用的信息,尽量让客户下单,然后跟踪订单状态和支付状态。如果这一切完毕之后就要跟进自己公司的物流配送情况。
5. 通过网络商品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具有哪些优缺点
优点:(1)网络商品交易中心为买卖双方展现了一个巨大的世界市场,参加者还可以通过网络商品交易中心充分地宣传自己的产品,及时沟通市场信息。(2)可有效防止因“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使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同时可有效地避免“货款拖欠”现象。(3)在结算方式上,网络商品交易中心采用统一集中的结算模式,对结算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多层次、多形式的资金截留、占用和挪用,提高了资金的风险防范能力。
缺点:(1)通过网络商品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成功后,网络商品交易中心将对交易双方提取一定的费用。(2)由于网络商品交易中心参与交易过程,与交易有关各方,如买方、卖方、认证中心、银行等具有较多关系,所以也存在对网络商品交易中心的监管问题。
6. 电子商务问答题,帮忙解答下。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卖方应当承担3项义务:
1.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提交标的物和单据是电子商务中卖方的一项主要义务。为划清双方的责任,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应当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法未作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有关合同法或国际公约的规定办理。
2.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与传统的买卖交易相同,卖方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以保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买方。卖方应保障对其所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承担保障标的物的权力不被第三方追索的义务,以保护买方的权益。如果第三方提出对标的物的权利,买方提出收回标的物时,卖方有义务证明第三方无权追索,必要时应当参加诉讼、出庭作证。
3.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卖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应存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现象,也不应出现与网络广告相悖的情况。卖方在网络上出售有瑕疵的物品,应当向买方说明。卖方隐瞒标的物的瑕疵,应承担责任。
12.2.2 买方的义务
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买方同样应当承担3项义务:
1.承担按照网络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 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网络购买一般没有时间、地点的限制,支付价款通常采用信用卡、智能卡、电子钱包或电子支付等方式,这与传统的支付方式也是有区别的。但在电子交易合同中,采用哪种支付方式应明确肯定。
2.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 由买方提取标的物的,买方应在卖方通知的时间内到预定的地点提取。由卖方代为托运的,买方应按照承运人通知的期限提取。由卖方运送的,买方应做好接受标的物的准备,及时接受标的物。买方迟延接受时,应负迟延责任。
3.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买方接受标的物后应及时进行验收,规定有验收期限的,对表面瑕疵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发现标的物的表面瑕疵时,应立即通知卖方,瑕疵由卖方负责。买方不及时进行验收,事后又提出表面瑕疵,卖方不负责任。对隐蔽瑕疵和卖方故意隐瞒的瑕疵,买方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卖方,并追究卖方的责任。
网络交易中心的设立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 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
(2) 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4) 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交易中心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买卖双方委托的任务,并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网络中心在进行介绍,联系活动时要诚实,公正,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招摇撞骗,否则须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买卖双方之间各自因违约而产生的违约责任风险应由违约方承担,而不应由网络交易中心承担.因买卖双方的责任而产生的对社会第三人(包括广大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其他经济(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也概不应由网络交易中心承担.
7. 在网上交易中,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扮演什么角色
在网上交易中,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扮演者担保中间人的角色。
第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一系列的应用接口程序,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负责交易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使网上购物更加快捷、便利。消费者和商家不需要在不同的银行开设不同的账户,可以帮助消费者降低网上购物的成本,帮助商家降低运营成本;同时,还可以帮助银行节省网关开发费用,并为银行带来一定的潜在利润。
第二,较之SSL、SET等支付协议,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更加简单而易于接受。SSL是现在应用比较广泛的安全协议,在SSL中只需要验证商家的身份。SET协议是目前发展的基于信用卡支付系统的比较成熟的技术。但在SET中,各方的身份都需要通过CA进行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多,速度慢且实现成本高。有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商家和客户之间的交涉由第三方来完成,使网上交易变得更加简单。
第三,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依附于大型的门户网站,且以与其合作的银行的信用作为信用依托,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较好地突破网上交易中的信用问题,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8.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的主要功能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利用网络方便、快捷的特性,以在线方式集成提供十二项服务,它们是:
1、网上交易欺诈信息举报——由网友实名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欺诈信息,经过核实后按照不同类别公示涉嫌欺诈的网站的黑名单,供网上消费者查询、借鉴;
2、网上纠纷第三方专业调解——针对网上交易双方的纠纷,由专业律师等提供在线方式的调解,促成问题的快速、及时、低成本解决;
3、网上交易答疑——对于交易双方的各类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实时解答;
4、个人身份信息核查——与国政通公司合作,在线提供近13亿人口的身份证数据核查、比对;
5、企业工商信息查询——与名索网合作,在线提供北京等地几百万家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
6、自助版权保护——与联合信任公司合作,对数字作品实现加盖“时间戳”保护,落实电子签名法;
7、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与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合作,提供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
8、反网络钓鱼服务——与国际专业机构合作,实现全球监控钓鱼网站,24*7小时查找侵权网站,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9、域名纠纷仲裁服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权威仲裁;
10、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专业面向网络领域提供网站登记许可、商标、专利、软件登记等代理服务;
其他两项服务分别是:北京购物季交易保障(北京商务局发起的08年专项网络购物推广活动)、数字产品加密销售。
提供这些功能的主要出发点是:
第一,整合资源、专业服务、综合服务。交易平台只需专注于交易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其他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处理,如法律服务、信用服务、信息安全服务、网络实名服务等;
第二,全面交易安全保障;以安全为核心,通过落实交易中的主体身份安全、信用安全、信息安全、法律安全将交易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多重安全保障之下,确保中小电子商务参与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使其参与电子商务的风险降至最低,也使其在处理纠纷方面的时间和财力投入降至最低;
第三,法律服务不仅仅要“亡羊补牢”,更要防患于未然。如实名认证、信用信息披露、法律咨询、自助版权保护等服务,都是倡导一种事前的、民间第三方解决的机制,以化解行政、司法部门的压力,减少纠纷,这也是《电子签名法》等电子商务法律所倡导的。
9. 交易中心是干什么的
都是一个以物换物或是以物换金钱 ,总之是一个交易场所 由于信誉度和地理位置等符合交易需求及客观和宏观因素的优势组成交易中心。
10. 名词解释:网络商品交易中心
网络商品交易中心
网络商品交易中心是一因特网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和计算机软件技术,将商品供应商,采购商和银行紧密地联系起来,为客户提供市场信息,商品交易,仓储配送,贷款结算等全方位服务的网络商品交易中介机构. 网络商品交易中心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目前的合同还在使用买卖双方签字交换的方式,如何过渡到电子合同,并在法律上得以认证,尚需解决有关技术和法律问题;整个交易涉及到资金的二次流转,税收问题仍需认真研究;信息资料的充实也有待于更多的企业、商家和消费者参与;整个交易系统的技术水平如何与飞速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保持同步,则是在网络商品交易中心起步时就必须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