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版权注册的服务费是多少钱
一、版权登记申请程序
1、费用:申请版权需要支付300元官费;
2、申请材料:申请人请求版权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是个人身份复印件。
3、时间 :申请版权需要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左右;
4、《作品着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该项);
5、申请人申请的版权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会被驳回。
6、申请条件:外国人或单位在我国申请作品着作权登记时依据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公民所需登记材料一致,外文资料需提交中文翻译件(作品样本除外)。。
7、申请部门:在我国版权申请所属部门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二、版权申请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我国《着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着作权法的保护。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
B. 版权一般多少钱
法律分析:电影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件超短片,1分钟 200元,1-5分钟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5-10分钟 400元 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10-25分钟 800元 系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法律依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着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电影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
件超短片〈1分钟 200元;
1-5分钟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5-10分钟 400元 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10-25分钟 800元 系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25-45分钟 1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300元;
超过45分钟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400元;
电视剧 100元/集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C. 版权费一般是多少
一般的版权费有两种算法:
约定版税:
一般是5%~15%不等,按照标价*出版册数*版税比例支付作者。
买断:
一次性支付给作者一笔稿费,书本的收入就和作者没有关系了。
一般来说,买断的价格会比较高,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版权申请的费用一般在300元左右,具体的收费情况需要结合需要申请版权的作品类型、作品数量以及介绍作品时的文档数量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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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费:
250元/件次。
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
320元/件次。
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
300元/件次;
继承:
200元/件次。
3、软件着作权续展费:
550元/件次。
4、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着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着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D. 注册版权需要多少费用
(1)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2)软件着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100元(3)软件着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50元/件(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5)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6)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十条 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 注册版权需要多少费用
一、版权登记申请程序
1、费用:申请版权需要支付300元官费;
2、申请材料:申请人请求版权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是个人身份复印件。
3、时间 :申请版权需要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左右;
4、《作品着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该项);
5、申请人申请的版权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会被驳回。
6、申请条件:外国人或单位在我国申请作品着作权登记时依据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公民所需登记材料一致,外文资料需提交中文翻译件(作品样本除外)。。
7、申请部门:在我国版权申请所属部门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二、版权申请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我国《着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着作权法的保护。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
F. 买了版权登记费多少钱
版权登记需要25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填写作品登记表,并根据规定交纳登记费。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着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着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
有关作品登记和查阅的费用标准另行制定。
G. 电影作品着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电影作品 着作权登记 费用是多少? 电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官方费用是2000元。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时间的不同,登记费用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为:超短片<1分钟 200元,1-5分钟 300元,5-10分钟 400元,10-25分钟 800元,25-45分钟 1000元,超过45分钟 2000元;电视剧100元/集。 着作权登记意义 我国实行 着作权 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着作权的有效凭证。着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2] 1.它能帮助着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2.在着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诉讼 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 证据 。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着作权登记内容,如着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着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3.着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随着着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在传统的使用作品的领域,人们对作品的认定有一个基本判断。但网络中,常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版权登记证书,问题就容易解决。 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着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 身份证 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 委托合同 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自愿登记制度 版权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取得的着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着作权归属造成的着作权纠纷,并为解决着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预防侵权措施 数字作品版权也可以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登记备案,特别是各种需要证实某一时刻,某人已经拥有什么数字形式潜在着作资源选择包括并不限于数字指纹技术 数字水印技术,反盗载技术,融合可信时间戳技术 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技术的大众版权保护平台进行存证,进行数字作品存证时间认证和多纬度智能认证,其科学性 可以自主验证对证.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第三方证据,需要时 司法鉴定 机构,提高法律证据有效性,这是在欧洲发达国家已经盛行很多年,与官方人工登记相互补充 综合上面所说的,着作权对于一个创造作品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着作权是必须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才可以,因此,在登记中所收的费用标准就要看电影的作品是怎么样的,有可能时间不同,给出的费用就会不一样,因此,一般是根据实际的作品来收取费用。
H. 注册版权多少钱
法律分析:注册版权费用:1、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3、软件着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4、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着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7、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八条 着作权人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着作权人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着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着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I. 版权登记官费多少钱
法律分析:版权登记官费是每件300元。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三十四条 着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着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着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