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高管减持几百股的股有哪些
1.在股票市场中,高管减持有可能说明上市公司高管不看好公司后续的发展,或者认为现阶段市场对于公司的估值较高,从而选择二级市场减持套现。通常情况下,股票高管减持时,会使股票资金面出现缺乏性,降低其他股东的信息程度,大部分会影响股票价格出现下跌,造成利空性影响。
2.高管减持是指高管在二级市场上卖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一种利空消息,很明显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作为本公司的投资者来说,自家公司的高管卖出了本公司的大量股票,投资者们就应该要注意了,毕竟公司是在他们自己的手里管着的,真正有什么问题,也就只有他们才知道。如果说出现高管大量卖出股票的情况,作为投资者肯定是要担心了。
3.大批量高管的离职减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也违背了我国创业市场的设立初衷。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加速创新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变以及加速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4.然而,创业板企业接连不断出现高管减持的问题,使其成为以上市、达到解禁日为目的的“短视”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过内部消息或者粉饰业绩等手段拉高股价,再进行减持。对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危机,甚至对资本和社会的稳定性造成破坏。
⑵ 高管减持为哪般是对企业发展没信心还是牛皮要破
高管减持,至少说明公司股价严重高估,偏离了了公司本身的内在价值,也有的是趁着公司问题没有曝光以前,抓紧减持套现,捞一把,然后走人。
典型的就是乐视网,在互联网jia+概念作用下,在贾跃亭的闭环生态化反系统加身下,股价不断上涨,成为创业板地地道道的一哥,总市值一度突破1700亿元,可是乐视网的生态化反只不过是一个关联交易的产物,成为贾跃亭资金占用的工具,贾跃亭在资金链断裂以前,在资金占用曝光以前,就开始大手笔套现,套现了多少钱?
贾跃亭分三次从乐视网减持股份从上市公司累计套现117.5亿元,贾跃亭一致行动人贾跃芳总共减持套现22亿元,贾跃亭家族先后进行过38次股权质押,涉及金额累计超过311亿元,
资金占用贾跃亭会不知道,资金链紧张贾跃亭会不知道,疯狂减持套现就是为了离场,就是对企业没有信心,就是牛皮吹破了,套现以后贾跃亭就跑到美国造车了,下周回归就成为了一个托词。
股东高管成为股神的案列数不胜数,就是利用知情权谋取私利,
高管减持,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有些高管减持,的确是不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或者认为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的确被炒作过高。套现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
比如: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和姐姐贾跃芳,在2015年1月30-6月3日前后减持共计75.83亿元。
万邦达董事长王飘扬的兄弟姐妹王婷婷与王长荣二人在2015年4月8日-5月4日分别减持5次,共计市值为25.33亿元。
这些公司被减持后,股价一泻千里,目前渣都不剩一点。
我们普通投资认为,高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定的很了解公司,知晓公司的未来和公司某些不能见阳光的丑事,所以他们减持就是利空。
而事实上,投研圈流行这样一句话:如果听董秘的买股票,可能亏损一半,如果听董事长的话买股票,可能全亏。
换言之,公司高管减持在某些个股上,不见得是利空。
这方面最好的例子就是马化腾先后减持腾讯控股,结果腾讯涨上天。
但是在A股市场,特别是创业板和科创半公司,高管减持,投资者一定要当心,因为这里面大部分公司压根就不是实实在在做企业,而是为了上市而上市。
科创板和创业板很多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刚好赶上了行业风口,且IPO又放开之际,巧合加努力之下,就稀里糊涂上市了。
这种公司一定要当心。
综上,高管减持只是一个正常的资本行为,不必与公司的质量,公司的未来先入为主的联系起来,投资者应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公司上市为了啥,不就是为了卖么,账面财富落袋为安变成实际的财富,这二者原因都有的,远离高管减持的股票,一旦坚持就证明这家公司要出问题了,春江水暖鸭先知,既然要出问题人家肯定跑得快了。
企业股东或高管减持的情况比较常见,毕竟无论持有还是抛售,都是正常合法、符合规则的,但减持通常也能说明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稀释了二级市场的资金总量,因为大股东们减持1%,往往也会带来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的资金流出证券市场,尤其是那些从财务投资角度减持筹码的大股东们更是如此。一旦减持行为具有持续性,那么,将抑制A股市场的牛市氛围,降温A股市场。
2、从产业资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资本,因为连持股的高管或控股股东都开始减持,那么,作为金融资本的中小投资者为何还要苦苦支撑呢?所以,大股东们的减持相当于给持股的中小股民提供了一个估值新标尺。
3、个人原因,由于个人财务或资金问题减持,这个不用过多解读,纯属个人行为,影响不了市场大环境和稳定走势。
二、减持的积极影响
1、盘活了A股市场的筹码,提升了A股市场的筹码流动性。毕竟部分大股东的减持并非是因为股价严重高估,而是控股股东为财务问题而做出的减持动作。
2、大股东们的减持筹码一旦被市场所消纳,且股价再度积极走高,那么极有可能强化A股市场的牛市氛围。
小结:
操作上要区别对待,一方面要考虑到减持的确对股价有一定的压力,尤其是一些基本面一般的个股,减持份额较大或大股东们的减持极有可能改变股价的短线运行趋势。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减持并非是个股股价趋势的唯一可变因素,只要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在积极改善,未来的动态市盈率仍然处于合理估值范围内,那么就没有必要担心高管或股东的减持。
源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并不是真的雄厚,如果企业的项目在某环节出现资金链断裂,而本身企业没有资金后备金,最后只能造成企业全面瓦解。这也是国内企业的通病。没有经济实力,却干着超经济负荷的项目。虽然企业好的时侯可以忽悠股民参股为企业埋单,短时间风生水起,但久而久之,股民也不是傻的,忽悠得一时,忽悠不了一世。而高管在企业内部工作,更深谙此操作,好时拼命加股,短时间聚揽财富,等企业风雨飘摇时趁股民还不知道,股价还有价值时抛售,这种割韭菜式的减持最后损失最大的还是股民。投资须谨慎,现在的企业发展都在摸索阶段。就像明星人设都是有人包装,最后都是为了圈钱而巳。而高管减持是为了自已全身而退,减少金钱损失。他可不管企业发展,减持巳说明企业本身问题。企业经济就像泡沫,看着美丽,却不长久。
⑶ 增持、回购上市公司股票频现,这释放出了哪些积极信号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产业资本作为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近期频现增持举动,在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维护市场稳定
“资本市场需要各方共同维护,产业资本应避免在市场不景气时无序减持。”李大霄说,产业资本在助力资本市场稳定过程中,应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虽然股份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需要予以尊重和维护;但是,集中股份转让又直接涉及市场秩序稳定与其他投资者权益保障,必须进行规范,确保转让有序进行。
专家表示,境外证券市场大多也从限售期、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从严惩处,确保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持续助力资本市场稳定,除了规范减持,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回购制度。当前A股市场回购规模仍明显偏小,上市公司回购功能的发挥以及推广应用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具备较大发展空间。2018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并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
⑷ 计算高管减持25%的时候,是否将IPO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以及流通无限售股全部加在一起
高管能减持,那就不是限售股,所以应该是高管所持流通股的25%.比如高管有该流通股100万股,减持25%,就等于减持了25万股.
⑸ 股票股权激励怎么回事,今天600588怎么回事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中,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结合前一条规定,我们发现凡违法违规的公司和个人都得不到股权激励机制的照顾,这说明股权激励机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促优汰劣,从微观的角度来讲,对公司高管个人或群体实施股权激励,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产经营上,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每个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体质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来源方面,《办法》明确了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以及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三个来源。一直以来,股票来源是困扰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最大问题,随着新《公司法》的修订,在资本制度、回购公司股票等方面进行了突破,最终使得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得以消除。这几个来源简单明了,既利于管理层监管又利于股民们监督,不给动歪脑筋的人以空子可钻。
在股票数量方面,参考了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其中个人获授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从这里可以看出,管理层的意思还是着眼于激励,但具体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可能还是会造成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国有大盘股,即使10%那也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10%还很可能不够分。
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方面,明确了股权激励不是无条件实施的,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此外,《办法》还针对股权激励计划中应该包括的事项和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规定或说明,此举给上市公司就如何进行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业绩或时间为条件,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励对象达到业绩目标或服务达到一定期限时才能出售。《办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条件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对于其他激励对象,激励是否与业绩挂钩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时间方面,《办法》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授的股票规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届任职期内和离职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转让,以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股,将个人收益与公司业绩挂钩,克服任职期内的短期行为。对其他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规定。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通常采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由于具有“公司请客,市场买单”的优点,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别是人力资本密集、股价增长潜力比较大的公司的青睐。《办法》在制订过程中参考了国际上有关股票期权激励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权的授出可以考虑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为了避免激励对象有短期套现行为,《办法》要求权利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应保证至少1年的等待期,并且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按比例行权。
对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价与公布前一日的市价孰高原则确定,不应低于其高者,以避免股价操纵。
考虑到激励对象,尤其是高管人员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办法》以定期报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为时点,设立了授予和行权窗口期,激励对象只有在窗口期内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权或者是行权。
4、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为薪酬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后由股东大会批准。为了让中小股东尽可能参加表决,独立董事应当向所有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并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顾问和市场监督作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还需向证监会报备,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时,上市公司还应当为激励对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或指定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专用账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其行权申请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此外,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办法》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及时披露,还要求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5、监管和处罚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制订了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权益返还、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还需进一步解决的难点问题
可以预见,随着《办法》的出台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将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着许多障碍和难点问题:
首先是经营业绩如何评价。在《办法》中规定了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因此,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应当如何建立,具体又怎样计算,怎样与期权激励挂钩,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大多以职务和岗位来考核。由于我国至今还没有完全角成经理人员市场化的选择环境,经理职务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其贡献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时,业绩考核体系也不规范,尤其是对公司的管理部门的业绩评价更难得出一个比较公正的结论。因此,业绩评价成为整个期权计划中难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对于其他激励人员而言,其激励条件就更为模糊,可能会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其次是期权或获授股票的流动性问题。经营者任期届满,或因经营不善被辞退,或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企业,那么经营者在企业的股份如何兑现,是由继任者购买,还是由离去的经营者继续持股享受分红?即使由后继的经营者购买,能否按原价购买,退出的期股价格如何评估等等,都应有原则性的规定。
再次是还缺少法律层面的保障。无论是《公司法》或是《证券法》,对于股权激励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并且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而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即可决定。这与股权激励的审批程序并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财务、税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励对象持股所获红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作一次性收入缴纳,还是按月摊薄缴纳,这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又比如,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如何进行财务上的处理,也需要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协调,制订相应的会计处理准则。即使在美国这样股权激励较为成熟的国家,其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也进行了长时间的争论。
最后,社会观念对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许多已实施MBO,或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其中长期表现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团莫属,其股价从上市后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现在最低的1.72元。让人对股权激励是否会成为只是高管个人财富增长的一种工具产生了怀疑。
利多。
⑹ 高管减持1100股代表什么意思
1、高管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级市场卖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为。高管减持1100股代表了高管卖掉手中股票的1100股套现,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股价上涨了很多的情况下。
2、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辞职减持虽然不触犯法律的规定,但对公司、市场和投资者甚至是社会的稳定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一)大批量高管的离职减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也违背了我国创业市场的设立初衷。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加速创新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变以及加速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然而,创业板企业接连不断出现高管减持的问题,使其成为以上市、达到解禁日为目的的“短视”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过内部消息或者粉饰业绩等手段拉高股价,再进行减持。对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危机,甚至对资本和社会的稳定性造成破坏。
(二)当限售股解禁后,高管们迫不及待地辞职套现,使流通股的数量迅速增加,加大了市场的压力。在现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股票价格会产生波动,极大地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市场的秩序,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且高管减持这一行为也会被市场解读为该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不好,认为目前的股价被高估,将导致股票价格向下的走势,极大地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
(三)因股票发行制度的原因,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较大的利差,上市公司的高管通过出售持有的原始股可获得巨额的利益,呈现“一夜造富”的现象。在公司的成长过程中,投资者们通过购买股票帮助上市公司融资,之后,高管们却通过减持,将高额利益纳入囊中,将风险抛给广大投资者,不仅加剧了贫富的差距,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