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案件才能网上开庭
有不便到场的情况或是有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可以网上开庭。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庭审过程中,支持各方参与人当庭上传证据材料。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手机上传电子材料,运用手机上传时,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上传手机内部存储材料,快速便捷。庭审主持人可以对网上证据材料进行管理,审核参与人上传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有授权的参与人可查看相关材料。另外,诉讼参与人还可通过共享桌面的方式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由书记员将生成的笔录展示给案件参与人,各方参与人核对无误后,可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签字确认。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三条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二)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三)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五)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网上开庭的流程是什么
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如下:1、进入客户端界面,点击互联网法院;2、进入界面输入手机号,点击进入;3、进入界面,点击在线开庭即可。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官通过网络与当事人连线,审理案件,打破了时间限制,使当事人不再囿于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参与庭审。
⑵ 在线庭审的适用条件
如果要完成网上庭审那么需要有一个安全安静环境氛围,除此之外电脑,手机等以及网速也要满足要求,尤其是语音,视频等功能。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可以依托电子诉讼平台,通过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高效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完善审判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保障,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2、合法自愿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未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适用在线诉讼。
3、权利保障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强化提示、说明、告知义务,不得随意减少诉讼环节和减损当事人诉讼权益。
4、便民利民原则。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完善诉讼平台功能,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司法需求,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加强诉讼引导,提供相应司法便利。
5、安全可靠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有效保障在线诉讼数据信息安全。规范技术应用,确保技术中立和平台中立。
在线庭审怎么操作?
1、打开手机桌面登录微信APP。
2、微信主界面,点击搜索栏输入“互联网开庭”进入小程序
3、互联网开庭界面,输入法院给的验证码或是下方微信登录。
4、输入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点击“完成”绑定手机号。
5、登录成功,显示“暂无案件请联系法官创建案件”。
6、因此无案件的用户是无法登陆的,有庭审案件的会在“在线庭审”显示案件数量。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五条在诉讼过程中,如存在当事人欠缺在线诉讼能力、不具备在线诉讼条件或者相应诉讼环节不宜在线办理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应诉讼环节转为线下进行。
当事人已同意对相应诉讼环节适用在线诉讼,但诉讼过程中又反悔的,应当在开展相应诉讼活动前的合理期限内提出。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不存在故意拖延诉讼等不当情形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转为线下进行。在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听证、庭审等诉讼环节中,一方当事人要求其他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线下参与诉讼的,应当提出具体理由。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案件存在案情疑难复杂、需证人现场作证、有必要线下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情形之一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转为线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