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支付宝里的那个爱心捐赠功能是什么,是不是捐钱什么的,那捐的钱会被谁收起来的么
1、爱心捐赠功能:运用互联网与运动、金融结合,推出蚂蚁森林、蚂蚁庄园、行走捐、收益捐、消费捐等产品,捐赠人的资金直接进入公益机构支付宝账户,并且依据支付宝规则提现至公益机构的银行账户。
(1)蚂蚁金服爱心捐赠公益平台始于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支付宝灾区募款通道的开通,坚持以“简单、透明、信任”为运营理念,运用互联网技术和精神,与运动、金融结合,创新推出蚂蚁森林、蚂蚁庄园、行走捐、收益捐、消费捐等产品,鼓励和号召更多公众参与公益。
(2)蚂蚁金服爱心捐赠公益平台为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依据《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规范运营平台。
(3)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零费率支付接口、信息披露、举报受理等服务,同时,引入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为公益透明化操作提供解决方案。
(4)PC官网:love.alipay.com,移动端:爱心捐赠。
2、蚂蚁金服爱心捐赠公益平台提供公开募捐信息服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蚂蚁金服公益平台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2)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公开募捐信息、提供零费率募捐支付方式、信息披露、举报受理等。
3、蚂蚁金服爱心捐赠公益平台提供零费率支付接口:
(1)公益机构可向蚂蚁金服公益平台申请零费率支付接口,在其官网和无线平台上使用支付接口进行公开募捐,可享受实时到账和收款服务.
(2)捐赠人的资金直接进入公益机构支付宝账户,并且依据支付宝规则提现至公益机构的银行账户。
爱心捐赠操作步骤如下:
(1)登入手机端支付宝。
(2)点击右下角我的。
(3)点击支付宝公益。
(4)找到爱心捐赠,点击要进行捐赠的项目。
(5)点击我要帮助TA。
(6)出来页面详细介绍帮助标准帮助用途等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我要帮助TA。
(7)最后同意协议并捐赠完成支付即可。
⑵ 民政部对网络募捐平台有什么规定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成立后,对慈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平台进行了迭代升级,开发了移动端页面,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推动实现慈善信息全国一网可查。
(2)网络募捐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扩展阅读:
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法》规制的范围,但对于个人求助在公开募捐平台上发布也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主要是平台要做好风险提示。
个人救助是《慈善法》立法中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法》规制的范围,个人求助信息也就不属于慈善募捐的公开信息。
但是对于个人求助,《慈善法》也做了开放式的规定,可以在媒体上发布这种信息,但是媒体应该履行相应责任,要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提示,告诉公众这不属于慈善募捐的信息,信息的真实性要由发布的个人承担。
⑶ 慈善法满岁网络募捐超了几亿人次
《慈善法》落地一年有余,网络慈善得以快速发展,一年来超10亿人次通过网络实施捐赠。然而,一键捐赠后,你真的了解善款去向吗?是否知道如何查验发起机构的资质和信用?又会否回看项目进展并作出监督?
⑷ 民政部对网络募捐平台有什么规定
2017年8月1日,民政部明确提出以下规定:
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
2016年8月30日,民政部、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时印发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对网络募捐平台作了规定,有效阻止了网络募捐平台乱象的发生。
(4)网络募捐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扩展阅读:
《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是指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或者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提供的平台服务。
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的广播、电视、报刊、电信运营商应当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的条件。通过互联网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由民政部指定,并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条件。
3、第三条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时,应当查验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得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
4、第四条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向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募捐事项的真实性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5、第五条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现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告。
6、第六条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记录和保存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复印件。
网络服务提供者还应当记录、保存慈善组织在其平台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其中,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相关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该慈善组织通过其平台最后一次开展公开募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募捐记录等其他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公开募捐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7、第七条民政部门发现慈善组织在使用公开募捐平台服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要求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协助调查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予以配合。
8、第八条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停止为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应当提前在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告知。
9、第九条鼓励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为慈善组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
10、第十条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着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11、第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对慈善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开展公开募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慈善组织有违法违规情形的,由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依法查处。
12、第十二条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提供的平台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3、第十三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协查机制,强化协同监管。
14、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
⑸ 武德能举办什么活动
1、农民丰收节活动,2021年9月22日下午,“庆丰收感党恩”温县武德镇2021农民丰收节活动在慕庄文化广场举办,丰收节里庆丰收,丰收节上晒丰收。精彩的文艺演出让广大农民见证了果实的丰收、乡村的振兴。他们用一张张笑脸迎接节日的到来。与此同时,书画作品展、拔河比赛、丰收接力赛更是烘托了现场气氛,将整场活动推向了高潮,不仅呈现出了当地特色农业文化,更表达了广大农民对丰收的喜悦之情,武德镇通过此次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营造了农民庆丰收、晒丰收、话丰收、享丰收的浓厚氛围,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温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汇聚了强大力量;
2、‘9.9公益日’慈善爱心网络募捐活动,2021年9月7日上午,武德镇在全镇范围内同步开展“‘9.9公益日’慈善爱心网络募捐活动”,以实际行动传递爱心,凝聚发展合力。捐赠仪式上,武德镇主要领导带头捐款,机关干部积极响应,现场气氛活跃,爱心在互联网上层层传递,当天共计募捐120652.98元。
⑹ 慈善机构用微信支付二维码接收善款属于网络募捐吗
您好,这只是一种支付方式。
网络募捐是实时通信工具和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催生的募捐的形式。
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基本技术规范》和《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并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两项行业标准强调,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捐赠资金应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应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
⑺ 募捐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是指以慈善为目的募集捐款或捐物。出自《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和《白求恩大夫》。募捐是一个词汇,读音mù juān。
一、基本解释:
1、募集捐款或物品。
例句:向邻居募捐。
2、通常以慈善为目的进行募集。
例句:我们将开展募捐活动。
二、引证解释
1、指募集捐款或物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五回:“这回又寄了二百份册子来,给这里藩台,要想派往各州县募捐。”沙汀《困兽记》十
2、若果这样,恐怕已经有人在募捐修庙子了!”周而复《白求恩大夫》一:“为了给西班牙政府军进行医药募捐,第二年四月,他回到 加拿大 和美国去。”
(7)网络募捐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扩展阅读: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自然人具有组织和发起募捐的主体资格,因此,民间私募在法律上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法规中并没有具体条款对个人募捐有禁止性的规定。
根据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才可以接收捐献。
临时性自发募捐引起的各种诈骗、非法赢利的犯罪曾经在一些地区出现过,原因就在于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
而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都是有审计监督的。这种临时性的设立个人帐户组织发起的募捐行为,缺乏有效的账务审计监督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演变为借募捐行骗、变相摊派等行为爱心。
其实与规范募捐并不矛盾,网络募集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更应该规范募捐的组织和发起形式,把好事办好。
资金管理发生问题,反面的例子非常多,如艾滋妈妈被置疑利用艾滋孤儿进行圈钱。还有南京反扒英雄受伤各界援助,结果为17万捐款反扒队伍内讧,导致反扒大队彻底解体,反扒英雄反成了反扒大队的眼中钉······
如果不能解决资金管理的公信力,建议不要轻易发起募捐。你们可以与有公信力的组织联合发起,帐号必须是这些组织的,你们负责策划和运作,但是,自己不要沾钱或擅自管理善款。
网络-募捐
⑻ 互联网募捐平台有哪些
5月24日,民政部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了第二批通过遴选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水滴公益、美团公益、滴滴公益、苏宁公益、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知名互联网平台、慈善组织共9家平台入选。至此,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增至22家。
各平台要切实做好改造升级工作,在显着位置作出相应公开承诺,并自觉接受后续动态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保障和维护互联网募捐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将根据慈善募捐服务供需状况及社会各界反响,视情适时启动后续批次的平台遴选与指定工作。
⑼ 网络募捐之浅见
近日,德云社演员吴帅(艺名吴鹤臣)因突发脑溢血住院,其家人在网络众筹平台发起众筹100万元。在热心网友帮忙捐款、转发的同时,却发现吴在北京有两套房、一辆车,大病也有医保。这个事件又一次把网络募捐推到风口浪尖。
一、网络募捐的性质和产生缘由
网络募捐是个人或者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媒介,借助网络在一定范围内的影响力,整合网络资源,发动网民力量,向在网络上求助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的一种非营利行为。
网络募捐作为非营利组织在医疗领域的跨界产物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阶段以互联网新技术创新的大环境下,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引发的行业转型也深刻改变着公益生态。新出台的《慈善法》也对互联网募捐进行了明确规制,要求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须首先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网络募捐须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信息。这也标志着互联网捐赠进入国家正式的制度安排。
二、网络募捐的利与弊
网络募捐即是公益众筹的互联网模式,成为非营利组织筹资的创新手段,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到所需资金并成为一种潮流,其筹资经验值得非营利组织借鉴。但是,当前网络募捐仍处于野蛮发展、遍地开花、各自为政的初始阶段,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其潜在的风险存在。
(一)网络募捐的“利”: 一是网络募捐利用慈善信息的“熟人传播”模式弥补了组织传播的短板。社交媒体等新型媒体利用“朋友圈”的熟人传播,避免了组织传播的体制僵化与效果滞后,提高了慈善透明度,也有利于民间慈善行为的开展。二是网络募捐过程中包含了多元主体的参与,如互联网公益平台企业、快递公司、志愿组织及捐赠者个人。正是这些多元主体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了资源整合,让足不出户做慈善成为现实,降低了民间捐赠慈善行为的成本,进而扩大了民间慈善的普及率。
(二)网络募捐的“弊”: 一是由于互联网慈善存在主体模糊性、组织目标不稳定等短板,受捐人一旦发生失信行为,就会极大地降低组织的信任度。再次,互联网慈善存在运作机制的脆弱性。“逼捐”与“尬捐”是互联网捐赠的两种模式,仅依靠道德和感情的捐赠注定具有不可持续性。二是慈善组织的专业素养不足就会导致慈善资源的随机性和选择性投放,并导致资源的过度集中。同时,民众慈善素养的局限也导致互联网捐赠也多集中于某个地区、某种物资和某种服务,出现了慈善资源分布的贫富不均。受捐者的主观能动性被抑制,影响了自我能力的发展。
三、网络募捐存在问题
(一)网络募捐立法不完善,法律约束力较弱
法律是规范网络募捐的重要保障之一,对于完善网络募捐环境至关重要。我国关于慈善的法律有很多,但是网络募捐作为新生事物,涉及的法律起步较晚,数量较少,仍需不断完善。2016 年我国颁布了《慈善法》,对慈善组织、主体资格等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当然也有对于互联网捐赠的相关规定,该法律文件无论对传统慈善模式还是对于网络募捐都是进步的。但是《慈善法》只是一部基础的法律,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问题并未做出相应的规定。例如,《慈善法》规定了个人不可以进行网络募捐行为,只能通过与具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活动,但并未禁止个人通过网络渠道进行求助。
(二)网络募捐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管
我国网络募捐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风险,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网络募捐平台缺乏内部监管机制,行业监管不到位。二是外部监督的缺失。对于网络募捐活动的监督,政府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协调较差,导致监管不力,使网络募捐机构有过分的自由空间,容易出现滥用善款情况。例如,个人通过网络募捐平台进行求助时,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求助信息的真实性难以通过有效第三方进行验证,缺少内外部的监督。
(三)信息公开不及时、透明性差,导致社会公信力缺失
网络募捐活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具有虚拟性,并且不能充分及时地公开参与网络募捐活动的求助者的相关信息,使得这些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准确辨别,正是由于这样的“便利”,出现了更多的诈捐和骗捐的现象。同时对于救助者获得的慈善款的最终去向并不能及时地、实时地公诸于众,一旦曝光有虚假、骗取捐款的现象,捐赠者会对网络募捐失去信任,导致网络募捐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下降。
四、完善网络募捐的措施
(一)完善网络募捐相关的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约束力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我国网络募捐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虽然有《慈善法》作为法律依据,但一些具体问题的相关规定仍不完善。因此要不断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出台专门的法律文件。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犯罪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针对网络募捐诈捐、骗捐及其他犯罪行为要有严格的处罚规定,完善规制网络募捐犯罪的法律法规体系,将网络募捐法律与民法、刑法等各部门合理衔接。不断完善网络募捐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约束力,为网络募捐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网络募捐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完善网络募捐监管体系要兼顾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使二者有效结合:一方面加强网络募捐组织内部自律。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明确并落实职业准则,提升整体素质,针对该行业准入的标准和资格要严格审查,在捐赠活动过程中也要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实时监管,事后慈善款的流动去向也要严格监督等。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外部监管,如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要做好政策指导,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规范网络募捐活动;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广泛参与;建立第三方评估部门,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定期对网络募捐组织或活动进行评估,使其保持先进性。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增强社会公信力
社会公信力是网络募捐组织发展的基石,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不仅要接受多方的监管,而且要及时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透明性。一方面要建立专业权威的信息公开机制,参与网络募捐活动的求助者要将信息及时地公开,增强网络募捐组织运作的透明性。另一方面应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财务制度,使人人都可以查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这样的机制利于捐赠者深入了解相关事宜,可以避免出现质疑慈善活动的情况,提高对网络募捐的信任度,网民可以没有顾虑地参与其中,献出自己的爱心,利于网络募捐活动的有效开展。
⑽ “同一天生日”网络募捐违反慈善法吗
针对日前受到关注的深圳“同一天生日”网络募捐事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6日晚间表示,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此次募捐活动涉嫌违反慈善法有关规定,正在进一步调查。
该负责人说,慈善法实施以来,网络公益成为引领社会向上行善的新潮流,各级民政部门从保护捐赠人合法权益、增强公益慈善公信力出发,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对非法募捐行为予以重点关注、主动介入,对违法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完善网络募捐监管、网上投诉举报,推动慈善组织全面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推进慈善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着力营造清朗的网络公益环境和社会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