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对于网络空间的治理要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约束
法律分析:法律治理路径,是通过明确网络空间主体权利义务与责任、规范和约束网络运行和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构建有效的监管框架和规则体系,以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有效调节网络空间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和主体行为,并将技术规范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则,从而形成全面、充分且有效的网络安全法律治理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② 官方:不存在“2022年红绿灯新国标”,网络空间该如何治理
2022年红绿灯新国标的话题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公安部发文说不存在此问题。也再次让大家关注到网络空间的治理问题。网络空间的治理面对的问题很复杂,有关部门应该依法严格治理网络空间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促进网络空间的有序发展。加强互联网的内容,建设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网络空间,应该加强法制建设。
3.互联网网警也应该切实维护网民权利,并能做好监督工作
网警不仅要监控不法分子的行为,而且要宣传网民也要成为监督人员的一分子。对于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规范,要随时保持监督电话畅通,并且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行为,为网民开通各种举报通道。完善互联网在线举报程序,能够随时立刻清除负面信息,为网民健康上网保驾护航。
③ 网民要如何树立网络法律意识
首先,应当摒弃“网络虚拟空间的言论不用负法律责任”的错误观念。网络虽然被视为虚拟世界,但并非法治真空地带,仍然是现实社会的组成部分,自然要受法律规范的制约。
网络是言论自由的表达途径,但任何自由都是有其法律边界的,这一边界就是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秩序和他人的名誉、财产等合法权益,这是中外法律规定的共识。突破法律边界的网络谣言,不但可能引起民事法律责任,还可能引起行政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其次,应当摒弃“只要不是谣言的始作俑者,传谣没关系”的错误观念。
(3)如何提高网络空间法治水平扩展阅读:
全国人大代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近年来,网络造谣屡见不鲜,全国人大代表曾建议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如今是自媒体时代,人人皆可为自己代言,但是同样网络上的人素质稂莠不齐,很难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广大网友对于此类信息出处一定要留意,更多的选择官方渠道的信息,关注政府网站及主流媒体消息,不要盲从盲信其他非官方商业媒体、自媒体。
因而,无论网络运营平台还是执法部门,都应当积极介入此事,平台应当首先切实履行起社会责任,及时响应受害者的投诉举报,处置违法作者,杜绝违规行为,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还老科学家一份清净。
④ 从网络安全角度出发,谈谈如何建设好中国网络空间
为了国家的网络安全,必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必须履行好加强网上舆论工作的责任,把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推动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上网,让主流思想文化的阳光洒满网络。
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善于通过网络了解民情民意,主动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更好地构筑网上网下同心圆。要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创新改进网上宣传方式,让网民听得懂、听得进。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坚持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推进网络依法有序规范运行,用法治的力量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具体如下:
核心观点是我们需要探索建立一个使网络信息的片面、不健康、违法因素被网络环境随时随地、自动给予筛选和甄别的机制,才能使网络信息更好地服务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网络空间的清朗才能长治久安。
1、还网络一个清朗空间
互联网在中国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网民人数进一步增加,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互联网以更加迅猛的势头融入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互联网在信息获取、文化生活、电子商务、交流沟通等方面的应用稳步增长,新产品加快普及的同时。
互联网的媒体属性也越来越强。网络传递信息具有即时性、个性化、互动化的优点,但是也有碎片化、自我强化、剧场效应等特征。如何发挥网络传播信息的优点,避免网络成为片面信息的放大器、社会戾气的集散地、违法信息的藏身地。
还网络一个清朗空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简单地看,网络信息分为正面的信息、正能量的信息、阳光的信息和负面的信息、负能量的信息、阴暗的信息。对网络信息的社会影响作出正与负的区分,是必要的。因为,正向的信息令人振作、有信心。
负向的信息使人沮丧、打击信心。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更需要全体中国人民拨开社会发展的迷雾,聚合正能量,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可是面对自媒体时代的海量信息,什么机制能够依照简便易行的标准,独立作出正向与负向的标签管理呢。
网络信息的生产是即时的、海量的,网络信息的标签管理也必须是即时的、海量的,否则网络信息的筛选、甄别、监管就会具有迟滞性,网络空间总会积存一些标签管理的“漏网之鱼”,翻出片面、虚假、违法的“负面信息之浪”。
我们需要探索建立一个使网络信息的片面、不健康、违法因素被网络环境随时随地、自动给予筛选和甄别的机制,才能使网络信息更好地服务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网络空间的清朗才能长治久安。
2、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
探索这种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的机制,需要从三个层面同时着手。
一是建设好政府管理的基本面。网络信息是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再加工、再反映。近十年来网络信息在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增强政府管理的透明性、回应性方面已经有很大进展。目前中国97%以上的中央政府部门、100%的省级政府和98%以上的地市级政府部门开通了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微博账号数量超过17万个。政府通过网络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征询网民对重大政策措施的意见,进而改进工作。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只要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
既有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高层推动又有时不我待、锲而不舍的基层行动,围绕着公权力的行使的社会生态就会得到纯洁和净化来源于公权力的负面消息就会减少,网络空间放大这类信息的基础就会被消解。
二是建设好网络空间法律环境的基础面。法治是网络媒体管理的基本原则。通过法治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媒体的方式,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网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程。特别是要根据新媒体技术的特点和需求,探索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新媒体管理模式。
新媒体是区别于传统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新兴数字化媒体。它以社交媒体如社交网站、微博、微信、博客、论坛、播客等为代表。这类即时通讯工具的大量使用,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方式,使网络成为兼具信息发布功能舆论传播功能、社会动员功能的聚合器。
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的快速发展,更多的网民参与网上内容创造。据对中国最有影响的10家网站统计,网民每天发表的论坛帖文和新闻评论达300多万条,每天发布和转发的微博客信息超过2亿条。互联网为人们传递和获取信息、增进彼此交流、表达意见建议搭建了新的更大平台。
但是也放大了网络的媒体属性,产生出游离于事实真相与法律责任之外的众多“原创信息”与“转发评论”。这类社交媒体信息具有信息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传播者合一的特点,却不具有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专业性品质和公信力约束,容易让虚假信息、违法信息藏身其中。
因此,加快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形成对自媒体环境中网络信息生产的法律责任约束,加强网站自律和网民自律,坚决打击网络犯罪,让网络管理、网络运用、网络服务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我们才能为新媒体网络信息生产与传播的健康有序,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是建设好网络舆论环境的引导面。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是我们党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网上舆论工作的核心目标,是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牢牢把握我们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在政府管理的基本面、网络空间法律环境基础面的建设效率都大大提升之后,网络舆论生态已然大大优化。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目标更加单一确定,难度系数大大降低,舆论引导的资源也能得以有效整合,舆论引导的效率必将大大提高。
我们可以更有针对性、更有说服力地进行社会转型期的思想讨论,更有针对性、更理直气壮地防止西方社会思潮在思想领域的演化和侵蚀,更有针对性、更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不断放大网上正面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⑤ 我们怎样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
1、首要的是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网络强大的传播力,很容易将低俗文化、极端情绪、扭曲判断从虚拟“照进”现实,进而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追求和言行举止。没有正确方向导向的指引,网络空间难以真正清朗起来。
网络既不是舆论“飞地”,也不是私人“跑马场”。我们不仅要让主旋律和正能量主导报刊版面、广播电台、电视荧屏,也要让其主导网络空间、移动平台等传播载体,不能搞两个标准、形成“两个舆论场”。只有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才能构筑让亿万民众放心安心的精神家园。
2、不激浊扬清,无以正视听。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空间,可以滋养人心、滋养社会,乌烟瘴气、嘈杂喧嚣的舆论氛围,只会混淆视听、激化矛盾。没有谁会喜欢在污水浊流里“冲浪”,也没有人能在垃圾信息中“淘宝”。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既要保持政治定力,不被一些网上言论牵着鼻子走,更要对网上舆情迅速作出研判,该发声时就发声,弘扬正气、批驳谬误,坚决抵制造谣攻讦、错误思潮在网上“跑马圈地”,不断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只有这样,才能在多元中立主导、多样中谋共识,最大限度地凝心聚力、成风化人。
3、倡导良好的网络生态,绝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各级领导干部对网络要多一点包容和耐心,要善于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让互联网成为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但法治面前没有例外,互联网同样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不能成为蓄意造谣、违法犯罪的平台,不能让网上行为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
(5)如何提高网络空间法治水平扩展阅读:
共同建设可信的网络空间的必要点:
一、是要筑牢可信的技术基础。罗马人有一个赞扬人可靠的说法:“你能在黑暗中信任他”。建设虚拟的网络空间,就需要这样的信任。所以,互联网各领域都应当从“可信”这个维度去研发和应用网络技术。
通过各方面不懈努力,让人工智能成为新闻事实核查的利器,让区块链技术构建起安全可靠的信任体系,让量子通信技术为网络自主交流保驾护航。
二、是要建设可信的市场环境。从互联网发展的历程看,用户选择是信任生成的基础,市场是信任的源泉也是最需要信任灌溉的土壤。“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将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国的数字经济、网络经济。
为此,一方面要坚持市场规则、契约精神,建设适用互联网的信用体系;另一方面要大力倡导人际诚信、社会文明,让市场运行多一些相互信任。
三、是要提供可信的法规保障。依法依规,应当成为互联网传播、应用和平台等各个参与主体的共同遵循。互联网发展正在不断催生新业态,但不应留下法律“空白”,也不能成为管理“飞地”。
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管理部门应当尽到监管责任,互联网企业包括网络媒体应当承担主体责任,互联网用户应当履行公民义务。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一定能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善意可信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