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参与网络上赌博属于什么违法
网络上赌博属于赌博罪,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条件即属于刑事犯罪。赌博犯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出于获取金钱和财物的目的,一般表现为以钱财作赌注,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当然,本罪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并非要求行为人一定要实际赢得钱财,只要是搏衡主观上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即使事实上没有赢得钱财甚至输钱赔本,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所谓聚众赌博,是指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茄闹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基纳做追诉。
B. 网络上赌博属于什么罪
网络上赌博是违法行为,严重会成立赌博罪。要承担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赌博情节为组织3人以下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下的;组织3人以下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下的;属于行政案件。
网上的赌博种类相当多,可以说是鱼龙混杂,稍不留心就掉入了赌博的陷阱里面,而且很难自拔,进入以后一开始都会体验到赢钱的快感,但是慢慢的就会一直输一直输,然后让人有想继续赢下去的欲望,所以引发了很多不好的事件。所以国家是不允许进行网上赌博以及线下的赌博,赌博是违法的,举报也会有国家奖励。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如果账号和人数存疑,依法不能认定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作为筹码授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掘山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
对于银行账户中,既有合法资金,也有赌资,但是无法区分,赌资存疑,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银行账户的金额不能认定为赌资。
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橡中、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答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