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利用网络实现民主化
就“网络民主”而言,最早就是由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在1995年提出的,可以理解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或者是“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本文认为,网络民主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民主,而是在传统的民主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络这种形式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主。它主要是指在网络空间中,借助于网络技术而实现对社会政治、经济等各项事务的参与和管理,并进而实现公民自身权利和利益的一种民主形式。
网络时代的民主有以下特点:(1)网路民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2)参与方式具有直接性、快捷性以及广泛性,公民的切实全面的参与是网络民主有别于以往民主形式的最明显特征;(3)网络民主的“虚拟化”是网络民主的形式特征,虚拟的网络社区成为新的政治场所,身份特征也去除基本的权威,走向虚拟;(4)网络民主的组织是非正式的,传统民主形式一般要要有正式的组织和群体,而网络聚集则没有正式组织形式,靠一定的利益诉求目的聚集在一起,事件解决后就自动解散,所以主体分散且不稳定;(5)主体身份现实和虚拟的差异性,网络民主的主体一方面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现实的个人,以其本来的真实身份和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活动,表达政治意志,而另一方面,他们又以“虚拟人”的形式存在于各种网络环境中,更加自由真实地发表自己的观点、主张。
网络民主是一种新式的民主运作方式,借助于网络技术,通过让公民更真实、自由的参与政治活动,网络民主就保持了民主的最本质理念,并且更好地发挥应有效果,更彻底地体现这种理念,这正是是网络民主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民主的核心所在。
二、路径分析:网络民主如何影响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网络民主与传统民主在本质上是没有分别的,分别主要在技术信息层面和实现民主的途径上。发展网络民主一定会促进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但是笔者认为需要构建一定的路径才能将网络民主与中国民主化进程之间联系起来,才能更好的研究网络民主到底通过何种方式影响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一)网络民主与利益表达
1.利益表达完全实现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逻辑起点
在现代民主社会,所有的公民都是已实现自身利益和追求表达为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的。对于正处于民主化进程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公民可以实现利益完全公平的表达是实现民主的第一步。然而,在现实中利益表达权还远远没有达到法律上的要求,利益表达完全实现依然任重而道远。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过程中必须把公民的利益表达权利在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作为前提条件,使得公民利益表达权不仅表现在法律条文上,更表现在制度的安排上。
另外,改革开放后,各种现实的差距不断呈现出来,而且越发明显。贫富差距使得一些人沦为弱势群体。格局的变化让生活在这两条道路上的人逐渐走上了利益的对立面,冲突也随之伴随而来。而在这其中,这种机会上的差距在利益表达上体现的尤为明显。优势群体更加有机会将自己的利益诉求表达出来,并且以自身的优势更政府施加压力,使得政府的政策向优势群体倾斜。而那些弱势群体尽管有利益要求,但他们的意见很少能进入政府的决策系统,最后利益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而加倍受到损害,形成恶性循环。
所以说利益表达机制在全社会公平的实现和完善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逻辑起点,特别是必须给公民表达利益渠道的功能公平机会,所有声音和诉求都能进入政府的决策系统,制定政策时可以充分考虑到全社会的意见,拿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政策,这样民主才具备建立的基本因素。而网络民主就为利益的完全表达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优越平台。
2.网络民主的发展对利益表达的重大影响
一般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具有正向的民主价值,打破了信息集权,增加了信息平等的机会。网络的发展加强了公民政治沟通的能力,增进了政治表达的自由的实现,达到了“促进言论自由、社会平等和政治公开的发展”。
另外在民意表达中,网络民主是一种比范围广泛的民意表达,是基层民主的实践形式。网络民主打破了由上到下得多层级信息沟通模式,建立了扁平结构,层级少且方便快捷的信息输入方法,民众可以更加方便的直接将民意表达给需要了解的部门机构,减少了中间环节,防止了信息传递过程中的遗漏和丢失。由于网络民意表达成本较低,更多的民众愿意通过网络陈述自己的利益诉求。
在政治参与过程中,网络民主可以充分实现人民参与政治过程的直接性、平等性,进一步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民众通过网上采取各种方式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具有更高的真实性和自由度;对行政决策或行政过程造成影响、压力和对行政制度体制产生冲击。特别是各级决策者与社会公众有可能建立许多新的多向度的联系渠道,减少信息衰减,大大增强行政过程的透明性、互动性,从而增加行政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扩大了社会公众参与体制内民主的范围和形式。所以,网络民主在实质上从多方面促进了公民利益完全表达的通畅,加快了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二)网络民主与公权力制约
1.制约公权力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实质要求。
近三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自由化、利益的多元化发展,公民的个人利益意识觉醒,社会角色冲突日益强烈,意识形态淡化,政府权力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最主要的特征就在于公民社会的繁荣、政府权力得到制约。没有形成符合自己国情的公权力制约机制就不可能是民主的国家,其政治稳定性也就面临着挑战。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已经证明,在那种过分集中权力,没有宪政层次的公权力制约机制的情况下,整个社会的政治稳定性根本无从谈起。
在今天面临社会转型的历史契机时,构建符合中国民主化进程要求的公权力制约机制就显得相当的重要和迫切。一切因公权力滥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都严重的威胁着国家的稳定和我国的民主建设。构建合理的宪政层次的公权力制约机制对于组织和引导现有的公权力制约技术来化解社会各方面矛盾,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有着现实实质要求。
2.网络民主与公权力制约
网络民主对公权力的制约主要体现在民主的监督上。从民主监督来看,利用网络可以强化社会监督效力。公权力如何行使,如何做到不越权不违法,公民在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都可以通过新闻、图片等起到监督和评价的的作用。而现在网络的舆论效力已经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所以会自然而然的再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注重维护自己的形象,合法形式。另外,网上监督也将会扩展社会监督的对象和范围,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体现出社会监督的大众化、日常化和多元化特征。借助网络,政府部门可以准确了解大多数人的意愿和主张,可以准确判断社会监督的共同指向,顺应民意,合理行政,从而达到对公权力的制约,促进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三)网络民主与深度民主
1.深度民主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目标
美国着名学者科恩在《论民主》中提出了人类社会民主发展的两个尺度,认为“如果一个社会不仅准许普遍参与而且鼓励持续、有力、有效并了解情况的参与,而且实际上实现了这种参与并把决定权留给参与者,这种社会的民主就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民主。”当前许多国家准许并且鼓励深度民主的发展,即使在一些现有民主尚存不足或缺陷但仍然保持远大民主理想的国家,也把增加民主的深度作为政治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民主的深度体现在人们参与政治的力度,首先是通过言论自由批评政府,影响政府的政策,即政治领域的言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第一步。第二步体现在公民的结社权上,也就是公民可以通过结社形成精英团体,代表本阶层利益的结社自由,须知政治学也是一门学问,在社会分工不断变细的今天,只有通过专业人士来处理政治事务,才能实现本阶层利益更好的实现。第三步体现在选举权上,选民支持他们想选举的人选,以期自身利益得到最大实现,从而获得治理国家的权力的过程。
2.网络民主对深度民主的影响
深度民主是建立在一定信息基础上的,现代网络传播技术使得人们更加接近信息,知晓无法达到的地方发生的事情,让更多人们了解更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并希冀得到政府的回应,是社会管理者逃避监督和困难变得十分困难。网络民主的出现,降低了公民政治参与活动的成本,使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更加可以不用固定某一现实场所的探讨问题,网络的匿名性使得公民可以没有顾忌的发表自己真实的观点,并更加容易的找到与自己有着相同诉求的其他人,形成某一利益团体,选拔代表,表达意愿。在网上,投票选举可以做到真实、公开、匿名,并以其快捷先进的特性,降低选角成本,增加选举广度。网络民主促进了深度民主的发展,从而影响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四)网络民主与民主精神
1.民主精神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根本推动力
民主精神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应含有两个基本因素,即人道和理性。民主精神要求人们不能采用暴力手段去争取自身的利益,也不能采取暴力方法去解决人在观念或看法上的分歧。承认分歧、公开矛盾,是为了通过协商等和平方式去解决矛盾,但分歧暂时不能解决时,人们应该服从多数人的选择和决定。另一方面,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主精神,主要看他是否遵守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因为遵守规则本身是为了防止政治过程中决策的任意性和独断性,而任意性和独断性恰恰是专制制度的特点。
一种有效的社会制度,必须要有适应的社会心理的支持。民主政治的建设及其有效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民主的自觉程度,以及以什么样的心理、观念和态度参与政治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民主化不仅要有政治体制的民主化,还要有主体精神的民主化,即人的民主精神的提高。而后者才是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根本推动力。
2.网络民主对民主精神的影响。
建国六十年来,民众的民主精神在挫折中不断向前发展着。进入信息化社会以后,任何信息都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民众所知晓,民众对所有涉及自身和他人利益的事发表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利益。当网上的观念发生分歧时,通过对事实真相的调查,持不同意见的网络民众比在网络下的民众,更容易接受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结果和选择。另外,当一个规则和程序在网络上被大家所熟知后,大家会更容易的接受和遵守它,另外,当有人或单位试图破坏规则时,网络上的民众更加方便监督和揭露,使得政治决策过程中的任意性和独断性大量减少。网络民主从民主精神的人道和理性两方面,都促进了民主精神的传播和发展,从而影响了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⑵ 高一政治公民应如何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
1 通过网络参与公共决策的讨论,提出个人的意见、建议;
2 利用网络方式参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治国;
3 利用网络方式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 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抵制网上违法现象.
⑶ 公民应该如何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即“做什么”“如何做”
公民在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
怎么做:要依法有序政治参与,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敢于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做什么:可以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两大政治参与。
⑷ 结合 政治生活 政府还可以如何利用网络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
①政府必须科学民主决策,可以通过网络广泛倾听社情民意,问计于民,顺应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
②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可以利用网络技术提高行政效率,实现高效便民。
③政府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可以利用网络及时、主动、正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政治权利。
④政府要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为公民求助和投诉提供途径。可以利用网络接受公民的求助与投诉,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
⑸ 怎样利用网络渠道实现公民的权利
法律分析:1、发表言论。2、参政议政。3、提出建议。4、表达诉求。(1)利用留言板通过网络进行一问一答,或一问多答;(2) 通过网上投诉“市长信箱”等网络平台对某一问题发表看法。(3) 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平台参与问题讨论。公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以不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现民主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⑹ 说说网络如何促进民主政治的进步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和交换媒介,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交流载体和社会联系形式。由于人进入网络后成为“电子人”,其社会心理意识和思维行为方式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由“电子人”组成的虚拟“网络社区”必然具有独特的形态和特点,这就决定了在“网络社区”特殊环境中生成并发展起来的“网络民主”自然也就会表现出特殊性,并以各种形式对民主政治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呈加强趋势。因此,及时研究、准确把握网络民主的形式、特点及其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影响,对于引导和把握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及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民主”特征分析
“网络民主”是伴随网络政治 (Virtual Politics)概念而生的,后者是在1995年由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 (Mark Slouka)提出,可理解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即借助网络信息技术这一工具而实现的 “电子民主”、“数字民主”等新渠道、新形式。也就是说,“网络民主”可以视为“电子人”以网络为载体和媒介形成“网络社区”,依托“网络社区”进行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新兴民主形式。由于“网络民主”所凭依的信息传播和交换形式所具有的非物质性、非接触性、隐匿性、分散性,导致作为“网络民主”主体的“电子人”在主体意识和行为样式等多方面发生转变,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网络民主”表现出自身鲜明的特征。
“虚拟化”:“网络民主”的形式特征
民主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形式,总有相对固定的“公共空间”作为社会活动和相互交流的领域和场所。而在“网络社区”的社会关系中则缺乏那种曾是民主化政治的母体的交互式实践的基本层次:如集会、办公室、报告厅、公共广场等诸如此类的场所和形式。“网络社区”联系媒介是“电子网络”,没有具体有形的活动空间或场所。互动方式是以媒介为载体的电子传播方式,不仅把公民们彼此分开了,而且还取代了老式的政治场所。“电子人”之间“没有出现面对面的互动交流,而只有屏幕上的电子符号的闪烁”,(1)将“电子人”联结成为因特网上的“虚拟社区”。网络空间上像过眼云烟一样记载的是一种无形的政治。“网络社区”的“电子人群”也是处于分散、隐匿、不固定状态。这种“网络空间”所形成的“网络民主”只能是“虚拟的”。它建立了一种全新的人与人、人与物质以及物质与非物质之间的关系模式,界定或概括借助因特网的技术作用所形成的“网络民主”最显着的特征只能是“虚拟化”,只有这样,才能“让参与建立一个电子世界的各种关系全部到位”。
去权威化:网络社区的秩序特征
从结构上看,因特网是一个非中心化的传播系统,就像电话网或广播系统一样,每一个接通因特网的人,都可以上网并发出自己的讯息。也就是说,可能会把一条讯息同时发给很多个接收者,是被非中心化的。从实质上看,在这种公共空间观念中,活动主体的扩大化、多样化冲破了传统主体由社会职务地位、职业等阶层形成的社会秩序结构,形成了“电子人”之间话语权上的相对平等,也就是说,“网络社区”基础上的“网络民主”排除了传统意义的社会中心结构,形成的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结构、非中心结构,还表现出话语的多元化和异位化。因特网的“魔力”还在于它使言论、出版、电影、广播和电视这些文化生产机构的地位彻底地非中心化了。
非正式化:“网络民主”的组织特征
传统民主形式总要依循一定的正式组织结构或社会群体才能实现,如以工厂、机关为单位建立起来机构群体,或以某种政治属性为依据建立的社会组织,如工会、青联、妇联,还可以职业划分成立各种协会社团。这些社会正式群体依照组织属性形成一定社会阶层、社会结构序列。而“网络社区”则没有这种组织结构特征,“网络社区”成员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的,从身份、职业和阶层来看也不以现实生活的信息模式作为记载、识别或标明表征,不存在某种标准、标志或共同特征,只要具有把电脑与网络连接起来这一前提条件,就可以随意进入网络社区,自由地进行定向不定向的交流。进入网络的时间没有规律也不固定,网络社区主体群体处于流动状态,表现出非常显着的分散化、不稳定性特征。这样一种社会关系的主体本身没有传统社区所具有的那种可以依循的组织建制或地理区域标志,所以,作为网络社区参与者的这些电子人在文化水平、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方面也没有任何必然的一致倾向(2)。电子人的自我发言也具有较多的自发性和较少的监督性,主体意识方面也不具备确定性特征。在这里,几乎没有等级制度或组织机构及其影响。
交互性:“网络民主”的属性特征
“网络民主”与社会现实往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这种现象的形成又是由“网络民主”的主体状况决定的,因为作为“网络民主”主体,“电子人”的身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作为现实社会关系的主体,是真正存在于社会之中的现实的人,以其本来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从事社会活动,参与政治活动,表达政治意志。这样,参与“网络民主”的“电子人”对社会问题的观点、主张也就非常可能甚至不可避免地反映他的社会地位、社会角色以及由此决定的个人意识。“电子人”其属性特征是以其社会身份、社会角色为基础的,始终摆脱不了社会关系对其所起的决定性影响。另一方面,“网络民主”中的“电子人”分散在世界各地、各个计算机终端,似乎是“无形地”存在着,他们通过电子邮件、公告板、聊天室、论坛、BBS等多种场所进行交流,其身份、性别、职业等无法证实和认知,甚至是虚拟编造的。屏蔽了真实身份的交流者脱离了社会身份意识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他们可能更自由地、更自主、更真实地发表自己的观点、主张,特别是囿于社会身份或社会地位不敢或不便发表的观点,传播网上得到的理论、观点也大胆、直接甚至不负责任,这些信息、观点、理论的传播和交流又必然对其观点、主张的产生、变化发生重要影响,而且这种作用虽然是潜移默化的,但也许更让人信服,效力更经常持久些。“网络民主”主要依靠这种相互渗透、交互作用的模式发生影响。
二、“网络民主”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影响
随着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革命的广泛推进,网络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程度迅速提高,如果就此断言,人类已进入网络化社会尚嫌武断的话,而对于随网络发展所而出现的“网络民主”,以及其对各国民主政治发展所发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则无论是在理论或实践方面都是不容忽视的。尽管从主体、内容及形式三个层面来看,目前的网络民主还只是一种不健全的有限民主,其作用尚未充分显示。但是伴随着“网络政治”的演进和电子政府的全面推进,“网络民主”在未来会朝着厚实的方向发展,其作用的性质和范围也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势必对民主政治发展发挥越来越大的实质性影响。从影响效应来看,既有积极、正面方面的,也消极、负面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