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IDC/ISP业务申请需要哪些资质条件
idc许可证的申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IDC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申请idc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章程;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4、社保证明;
5、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ISP 证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章程(若一级股东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若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则提供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工商局调档章程)
3、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3 人)
4、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
5、提供商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6、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业务内容简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