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很多地方还不能联网查看,还无法申请,因为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与银行信贷系统很多省市地区没有联网。
目前全国还有不少省份尚未开通运行协执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还没实现全国各级法院网络与各个商业银行存款信息联网,各级法院与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和储蓄网点之间通过网络。
Ⅱ 法院什么情况下支持网络查控
网络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通过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控制财产。 就是通过网络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执行阶段,被告人未按照判决按时执行,执行干警足不出户便能及时查询到自己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有效缓解执行难。
法律依据
《网络查控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查控是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悉祥系统中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股票等财产的查询和控制。
案件承办人一般应在“执行通知”模块完成后立即进入“网络查控”模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询。 网络查询包括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有价证券等情况。 执行员应当于财产调查结束后3日内,将调查结果逐项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员应当将财产调查情况逐项向申请执行人作出说明。
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睁简搏、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已经申报了确实财产的,必须在5日内采取财产控制措施;其中情况紧急能够立即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财产控咐贺制措施完成后,应当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书面告知当事人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并要求申请执行人至少于查封、扣押、冻结到期之日前15日内书面申请采取续封(扣、冻)措施。 财产查控期间,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债务的,应当在10日内办理结案手续,已经控制财产的应当在7日内解除财产控制措施,同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的,承办人应当在15日内层报执行局长审批结案,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Ⅲ 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流程
法律分析:(一)申请保全人原则上应当在保全实施前提出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申请。
(二)网络执行查控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供完毕,补充提交线索的,待同一时间段的其他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完毕后再行实施。
(三)网络查控中,如出现 3 个以上财产证据或线索与财产的实际状况不符的,待同一时间段的其他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完毕后再行实施。
(四)申请保全人提出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查控申请,由保全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应当填写民事财产保全案件全国法院网络查控审请表(见附件),提请民事财产保全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或查询到的财产不具有保全价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