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网络拍卖的优势和劣势
网络司法拍卖的优点
1、网络拍卖可以促进标的物拍值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并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网络拍卖对竞拍者而言,突破了地域限制,享受着足不出户,动动鼠标就可以充分的了解拍品的信息和价格并参与竞拍,使得参拍人数没有限制,大大增加了参拍机率的同时,促使拍卖物交易价格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2、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由于所有信息均在网上公布,所有竞买人获得的信息保持一致,有效的排除了将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拍卖过程在都可在拍卖页面显示,完全处于一种公开的状态之下,法院也只有在拍卖结束之后才能获悉竞买人的具体信息,有效的减少了暗箱操作的机会,筑起了一道廉洁的司法防线。
3、网络拍卖使得拍卖实现“零佣金”,提高司法拍卖效率。网络司法拍卖其运用网络技术平台完全省略了拍卖运营成本,特别是对流拍成品,依法降价后可以直接迅速的重新上传至网络平台,有效的节约了时间。
网络司法拍卖的缺点
1、网络拍卖的平台本身合法性问题值得探讨
拍卖法第十条到第二十四条对拍卖人的资质进行了规定,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拍卖机构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特许经营。网络平台,如淘宝网搭建的这个网络拍卖平台是不具备这两方面的条件。对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在拍卖机构的资质认可方面是个空白。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款只是认可了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但是并没有对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的资质认证。因此,就目前来看,网络拍卖平台,如淘宝网是没有针对司法拍卖这种特定性为的资质的。
2、对于竞拍者的保护问题值得探讨
作为网络平台,比如淘宝,认为自己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只是提供了网络技术支持,如果竞拍者在竞拍成交之后发现标的物出现瑕疵,那么他应该向谁来主张权利?是否直接起诉法院?这个在目前的实践中很难操作,也很难找到相关法律依据来支撑。
‘贰’ 电子商务网络拍卖的内容、
内容摘要:本文研究了电子商务环境中,当拍卖参与者不确定时拍卖人的最优拍卖方案的设计和特征。我们用泊松过程来描述拍卖参与者得到达,比较了两种拍卖的停止规则下的最优拍卖,并用例子进行了说明和比较。
关键词: 拍卖 泊松过程 停止规则
拍卖这种交易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拍卖这种交易方式起源很早,根据记载公元前500年的中亚巴比伦地区,男人们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得到妻子。拍卖在古罗马也很盛行,人们用拍卖的方式出售战利品,货物,地产甚至王位。关于拍卖的形式和历史,在Cassady(1967)的书中有很详细的记载,可惜这本书国内不易见到。古往今来,被拍卖的物品也形形色色,从古玩字画到日常用品,从农产品到海鲜,政府债券,营业执照,电波频率的各种有形无形的物品无所不报。最近几年,拍卖被用来出售政府资产,电信执照以及电力市场的产品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另一方面,因特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拍卖也日渐兴盛。不但出现了专业的拍卖网站,许多交易也采用拍卖的方式。
拍卖理论是最近二十年蓬勃发展的经济学分枝,1996年现代拍卖理论的奠基人Vikery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就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拍卖的方式起源很早,但是有记载的理论研究却是从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开始的。Vikery提出了正式的拍卖模型,并得到了着名的“收益等价原理”。Vikery的模型是私人价值(Private value)模型,不久之后,Wilson提出了公共价值模型(Common value),对于各种拍卖的研究出现在各种管理学的杂志中。到了八十年代,拍卖理论的研究也出现了新的重要进展。Reliey和Samuelson(1981),Myerson(1981)同时证明了更加一般的“收益等价原理”:在任何两个不同私人价值拍卖模型中,如果物品总是由评价最高的人得到,并且评价最低的人在两个模型的收益是一样的,那么这两中拍卖产生相同的预期收益。而且,Myerson(1981)也证明了一般的最优拍卖机制的设计要满足的条件。同时,Milgrom和Weber(1982)提出了“Affiliated Value”模型,统一了私人价值和公共价值模型,为拍卖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框架。
收益等价原理成为拍卖理论发展的基准,之后的理论进展在于放松假设原理的假设条件。收益等价成立的条件有:(1)参与者风险中性。不论是拍卖者(auctioneer),还是竟价者(bidder)都是风险中性。(2)只有一件物品拍卖。(3)不同竟价者对拍卖品的评价是独立的私人评价,不受其他人评价的影响。(4)竟价者之间不存在合谋和勾结。(5)竟价者之间是对称的,他们的评价有相同的分布,对于拍卖的结构有相同的信息。同时,文献提出了四种标准的拍卖模型: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其中。前两种拍卖是公开拍卖,后两种拍卖是密封价格拍卖。在所有放松收益等价原理条件的研究中,往往考察四种标准拍卖的收益比较情况,得到的结论有时是英国式拍卖最优,有时是第一价格最优。拍卖的机制设计有重要的影响,没有普遍最优的拍卖方式。一方面,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政府用拍卖的方式来颁发电信执照,电力管制和进行公用事业的私有化,现实的经济现象对拍卖理论提出了新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理论的进展,拍卖理论的研究突破了单一物品拍卖的研究,讨论同时多单位产品同时拍卖的问题。早期的研究中关注的是各种拍卖形式的收益问题,逐渐转移到讨论最有效率的拍卖的问题:即拍卖的结果是对物品评价最高的竟价者获得拍卖品。这反映了在政府主持的拍卖中效率问题是考虑的关键,是理论和实践结合的显着例子。
不但政府方面重视拍卖,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交易的发展,网上拍卖的日渐发展对理论也提出了要求。在最优拍卖理论的研究中,拍卖的参与者的数目是固定的。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来看,拍卖就是一组规则,决定拍卖的嬴家和所有参与者的支付,Myerson(1981)证明的一般最优拍卖机制中参与者的数目就是固定的。在重要物品的拍卖时,通常要有一段筹备时间,为传播拍卖的消息以便吸引足够的竟价者,使拍卖顺利进行。但是在网络的环境中,参与拍卖的参加者是可以变化的,拍卖的参与者受浏览拍卖网页的人数的影响,可以认为这是一个随机变量,因而在拍卖的设计时要考虑这个因素。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用下面的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你有一台随身听,现在的潮流是听各种款式的MP3播放机,你也想加入潮流之中,但是你的现款不够。这时,你想到把随身听卖掉。你经常上网,知道网上拍卖很流行,你就想把它拍卖掉。你需要钱,希望随身听越快卖掉越好,但是你也希望能卖一个好价钱。你开始拍卖时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参加拍卖,但你知道上网的人中参与你的拍卖的人有一定的分布。
‘叁’ 什么是网上拍卖
网上拍卖作为网络营销方法之一,其主要作用是开展网上销售。网上拍卖是一种常见的在线销售模式。早期的拍卖以二手商品交易为主,并且仅限于个人对个人的交易,通常只能按照拍卖的形式来进行,即出价高者获得购买权。现在的一些在线拍卖网站如易趣等实际上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物品拍卖这一种形式,也包括固定价格模式,还可以开设网上商店,这些都比较适用于小型企业的产品在线销售,其方法与网上商店类似。
‘肆’ 如何看待网络拍卖的性质
比以前的传统拍卖要便捷有效率,减少许多成本,互联网平台减少线下拍卖场地消耗等!
‘伍’ 网络拍卖和传统拍卖的区别
网络拍卖的交易活动本身与《拍卖法》中对拍卖活动所作的规定是有很大区别的,依据《拍卖法》的具体规定,可以对网络拍卖交易和传统拍卖交易做出以下区别:
1、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权属不同:传统拍卖中,拍卖物品为委托人所依法处分的物品,且依据《拍卖法》第23条的规定: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网络拍卖中,拍卖物品一般为“委托人”(即卖方)自己所有。
(2)拍卖标的范围不同:传统拍卖中,拍品既可以是价值昂贵的物品,也可以是价值低廉的物品,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无形资产,还可以是财产权利;网络拍卖物品的范围有限,物品小到玩具,大到汽车,种类虽繁多,但涉及到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就很难操作。
2、拍卖主体
传统拍卖中,拍卖主体是指依照《拍卖法》和《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设立拍卖企业必须具备《拍卖法》规定的条件。拍卖活动应当有拍卖师主持,拍卖师的资格取得也有严格的规定;网络拍卖中,“拍卖人”和“委托人”同为卖方,“拍卖师”被网络技术平台的交易程序所代替。
3、拍卖程序
传统拍卖中,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展示都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与规定。拍卖人对委托人身份、拍卖标的不仅有审查的义务,也有审查的权利;网络拍卖中,没有传统拍卖意义上的委托、公告与展示,其所有交易过程都按照技术平台预先设计的程序进行。因网络交易的环境和交易中卖方在交易中所处地位的特殊性,技术平台的提供者无法准确地审查卖方身份和物品的真实性。
4、法律责任
传统拍卖中,拍卖全过程、拍卖活动产生的纠纷适用《拍卖法》;网络拍卖中,交易各方的法律责任及承担至今没有明确的适用条文,因而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讨论。
5、其他区别
传统拍卖和网络拍卖还有这样一些不同:交易的类型、参与交易活动的空间、交易活动结束的方式、活动的成本、中介机构的服务等。
‘陆’ 什么是网络司法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
‘柒’ 网络拍卖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主要特点
作为电子商务的形式之一,业界认为网上拍卖的主要优势是:网络交易平台的便捷性和公众参与度。电子商务观察员鲁振旺认为,网上竞拍的优势便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拍卖变成了平民交易。无论是谁,无论在哪里,只要可以上网就可以参与竞拍,省去了时刻关注拍品价格的麻烦,也节约了时间、交通、住宿等诸多成本。网上拍卖毕竟兴起不久,国人的传统观念也未得到完全改善,如eBay做得出色的一块是二手货交易,也就是个人闲置物品处理,但是国内在这一块还没有发展起来。此外,针对价格昂贵的艺术品等,没有看见实物就在网上交易始终有些放心不下,这也是阻碍国内网上拍卖业务发展的原因之一。
发展状况
2012年中国网络拍卖行业发展概况
自2010年拍卖行业网络拍卖的应用开始起步以来,经过2011年的尝试,2012年拍卖行业主导的网络拍卖活动及有关建设取得快速发展。
实际使用持续扩大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656家企业申请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的应用,举行正式网络拍卖会1192场,成交标的1643件,总成交额11.4亿多元。在业务开拓上,不乏有浙江嘉兴、山东济南、天津、甘肃兰州等地的一些拍卖企业开始积极运用网络拍卖技术进行排污权拍卖、农产品拍卖,以及海关罚没物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拍卖活动,这些活动受到了国家环保、商务、海关等部门的认可,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捌’ 网络拍卖的操作方法
首先,网络拍卖通常有两种形式来实现,一个是现场与网络在线的同时竞拍,目前由江苏拍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网络平台已经能实现,并在多省推广使用;另一个就是单纯网络上的多标的同时挂牌倒计时拍卖。后者我们通常已经有所认知,这种方式淘宝拍卖已经运用的很好。这种方式的技术要求要相对低一些,优点是可以不受拍卖持续时间的严格限制,可以自主设定,实际上就延长了拍品展示和竞拍的时间,能够有更大空间来提高实际成交价。而前一种拍卖方式对技术和流程的要求更高一些,这也更加倾向于司法拍卖的严格程序和大宗货物、珍贵艺术品、古董等标的的拍卖。因为这种拍卖方式最大限度的保留了严格的流程和手续,同时同步进行现场拍卖会的在线直播,兼顾了传统拍卖与网络优势的结合。并且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司法监管和规范化执行,这对整个传统行业内的推广改革真正起到推动和借鉴的作用。
其次,网络拍卖同时要求了后台管理的精细化与规范化,也隐性的要求普通竞拍人的客户端操作简便,稳定流畅。前者要求这个拍卖系统的功能模块清晰,操作性强,操作记录、音视频资料、出价等拍卖信息、成交记录、相关手续文档等规范化信息实现清晰的分类管理和存档。后者要求出价信息、拍卖会的音视频信息等信息传输信息能够尽量少的占用带宽,保障在线竞拍人客户端的最少资源占用,保证整个竞拍过程的稳定流畅和顺利进行。
此外,网络拍卖本身按照操作主体来说还分为平台共用和企业自用。前者如中拍协的网络拍卖平台,可以提供给会员单位进行网络拍卖。这种形式,以一种类似于第三方平台的形式,一方面节约资源,另一方面也保障的刚好的技术服务和信用等级。后者的形式最近也很快的发展起来,实际上拍卖公司的在线网络竞拍在国外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这种方式使企业在公众面前建立起一个强大规范的企业形象,同时为拍卖标的吸引了更多关注,网络竞拍人则以一种低调的形式和操作去拍得标的,这在艺术品市场更加突出。
而且,网络拍卖也要求硬件的基础保障。对于服务器的稳定要求,包括服务器提供方的资质,技术水平,处理突发时间的容灾减灾能力,以及服务器本身的硬件配置。服务器网卡和接入光纤的带宽也是影响客户端稳定流畅的重要标准。
最后,对于真正实现网络拍卖的功能要求来说,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才是起到最大作用的背后力量。对于整套系统框架的设计,功能模块的实现,信息传输的优化,以及对整个拍卖流程和细节的关注,等等这些都是保障网络拍卖稳定流畅和规范安全的强有力保障。
‘玖’ 网络拍卖 的问题
利用拍卖获得网络的点击,打出品牌,然后招商招广告获得利润,然后在和网页之间签合同(链接)从中获得赢利
‘拾’ 网络拍卖的主要案例
天津市
天津市举办的五场网络拍卖会全部成交,总成交额402万元,标的物最多竞价次数达56轮,成交价普遍高出底价20%,最高达50%,受了买卖双方的欢迎,特别是旧电力变电设备、旧塔式起重机分别以 306万元、65万元成交,令委托企业异常惊喜。同时也使本市网络拍卖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中国拍卖协会的高度评价,并被确定为全国网络拍卖唯一试点城市。
北京市
2014年4月24日中午,北京高院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法院将于4月24日起正式在试点法院通过淘宝网试行司法网络拍卖,网友可以足不出户参与网上竞买,在完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随时“围观”整个拍卖进程。
据悉北京二中院和丰台法院作为试点法院,首次司法网拍定在5月13日上午10时,届时北京二中院和丰台法院将对丰台区的一处别墅和通州区的两套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北京高院分管鉴拍工作的副院长翟晶敏表示,司法网络拍卖具有降低竞拍成本、提升工作效率以及全程公开透明等优点。网拍全程网上操作,通过淘宝网、诉讼资产网等多个平台同时发布拍卖信息,法院只需在事前设定起拍价和保留价,不再介入拍卖过程,仅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实时监督,从而实现拍卖工作透明。
中国公务车网络第一拍
2015年04月24日上午10点起,陕西省级机关第一批共111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简称“车改取消车辆”)正式通过网络起拍。这也是我国在公车改革后,首个通过网络进行的公务车拍卖活动。
在淘宝网实际参与拍卖的汽车共109辆。在价格方面,本次参加拍卖的公务用车起拍价格从1000元到12万不等。其中一辆奥迪A6的起拍卖价仅为8000元。
在公车改革后,中央和地方面对的共同问题是“如何处置二手车”。西部产权交易所是此次拍卖中的车辆处置方。西部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王俊锋此前表示,拍方式采取网上竞价,公开透明,不受时空限制。
王俊锋认为,网络竞拍可以堵住各种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车辆信息在网上充分披露,竞买人报名、交纳保证金和报价整个过程全部通过网上公开,没有“人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