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什么
指导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更好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原《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规则,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办法》共5章56条,包括总则、网络交易经营者、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提出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
《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即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具家电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或者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无须进行登记。针对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问题
《办法》对当前“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活动中的经营者定位作出了明确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同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针对压实平台责任问题
《办法》规定了平台应当每半年向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平台要对平台内的经营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平台不得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等。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办法》要求,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等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要求自动展期、自动续费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以及展期、续费前五日,以显着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等。
Ⅱ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亮点有:“直播带货”视频至少保存三年、设置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条款、严禁平台强制“二选一”、五大举措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1、“直播带货”视频至少保存三年
“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这类业态在参与主体、经营架构、交易流程乃至信息传播方式等方面均有别于传统的网络交易活动,在激发网络经济新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监管难题。
办法将当前新业态中最典型的平台性服务,明确归纳为“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网络服务提供者同时提供上述服务,就为网络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的支持,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平台性服务开展交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
办法要求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经营者以显着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参照网络交易平台对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的保存义务,结合网络直播特点,办法规定了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通过上述规定,引导新业态各方经营者规范经营,强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2、设置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条款
强化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是办法的一个突出亮点。当前,数据和流量成为网络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平台乃至较大规模的普通经营者都能通过滥用个人信息不当获利。
针对部分网络平台、经营者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问题,办法设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条款,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
同时,办法要求经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生物特征、医疗健康、金融账户、个人行踪等敏感信息时,必须逐项取得消费者同意。针对经营者尤其大型平台企业与自身关联主体之间共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未经被收集者授权同意,不得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3、严禁平台强制“二选一”
近年来,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平台开展经营等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的情况不断出现,即平台强制“二选一”问题,以及个别平台限制经营者只能使用其限定的自有或者合作方的快递物流服务的问题,持续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从实践情况来看,平台实施的限制行为隐蔽性强,给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为此,办法规定了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这些规定对有效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平台经济良好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4、五大举措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在网络交易活动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内部治理,对于保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2)我国是如何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的扩展阅读:
办法通过五大举措,对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一是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每年两次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经营者身份信息;
二是平台经营者应当显着区分标记已登记和未登记的经营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认;
三是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对有关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
四是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有关信息;
五是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活动中的要求,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在技术方面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工作等。
Ⅲ 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你认为国家,社会和公民应该怎么做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的传递,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在发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导作用的同时,也注重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属地管理方面的作用。
2、从企业的层面来说,主要集中于治理互联网非法、有害内容。我们鼓励互联网企业进行内部的制度建设,强化平台责任。
3、互联网内容建设的重点在于抓思想文化等方面,实现的途径是加强内容监管。比如对直播平台、视频节目的规范,对网上的黄色淫秽信息、盗版内容的治理等。同时,也给各种形态的网络内容提供了一个正规的发布渠道,例如网民自己制作的电影、视频等。
(3)我国是如何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的扩展阅读:
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成就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网络安全的保障、风险的规避,也包括有害信息的治理等。其中,有害信息关系到网络空间整体的清朗。基于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来净化网络空间。
例如,2016年1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今年8月公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管理规定都有着自己的特点,有规范行业平台的,也有规范网民上网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