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游戏账号价值几千以上被盗可以立案么
游戏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说账号价值3000以上被盗则可以立案,前提有以下几点:
一,能够证明“物有所值”游戏账号价值几千以上,如果说被盗取,被盗刷等,且价值为3000以上方可立案。但是前提是能够证明“物有所值”。因为就算是游戏,与现实世界也是有一定的临界点的,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不可能你说值多少就值多少,所以这一点是需要你能够证明游戏当中的综合价值超过3000及以上。否则,你以为就真的只是你以为。
综上所述,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补充讨论,欢迎关注提问!
⑵ 网络盗窃达到多少金额可以报警立案
各地区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盗窃的立案金额是两千元。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⑶ 2021游戏账号被盗立案标准
2021年游戏账号被盗立案标准所涉及到的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可以进行立案。
通常情况下游戏账号被盗的话也会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判刑。
具体如下:
1、网络同罚都是以非法盗他人个人财产为目的,签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金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网络拟物品等无形的财;
2、盗窃公私财物盗窃虚拟物品的价值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盗窃犯罪作为自然犯一种自古有之的犯罪其犯罪对象主要为实体性财物,特别是动产,但是随着科技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也具有了一定的财产价值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⑷ 网络游戏报警多少立案
诈骗数额在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可以达到立案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局所报案。一般个人被骗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报警才给予立案。若低于3000元则按盗窃处理,做相应报案记录。
无论被骗金额多少,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
⑸ 游戏账号被盗立案标准
通常情况下,游戏账号被盗的话也会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判刑,如果游戏账号所涉及到的金额在一千元或者3000元的话是可以进行立案的,
具体多少可以立案,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立案标准来进行确定。
遭遇游戏账号被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报警之后游戏账号还有机会找回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盗网络游戏账号多少立案
网络游戏账号达到1000元以上,可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在核实具体数额后,会予以立案,并将犯罪分子依法处理拘役,管制或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1、随着社会信息化和新媒体的不断发展,推动游戏行业的迅速崛起。因此不少的优秀游戏人士通过网络虚拟世界也获取利益,比如通过交易网络游戏账号的。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非法牟取利益的情况出现,由此引发的网络游戏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至于网络游戏账户多少立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作出了细节规定。
2、一般来说,因网络账号引起的纠纷通常以偷盗游戏网络账号为主,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偷盗网络游戏账号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是果涉嫌盗窃游戏装备从而谋得非法利益等虚拟财产也属于盗窃罪的一类。如果在网络世界当中,出现游戏装备被盗,或者是游戏账号被盗,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比如向有关公安机关报案,有关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核实被盗游戏装备价值按市价核定,如果达到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标准,是会予以立案调查,从法律实践中可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调查的相关游戏账户,市价大概在1000元左右就已经达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标准。
3、由此可见,达到一定数额的游戏账户被盗案件已经属于盗窃罪,具体处罚细节以盗窃罪论处,按相关法律依法进行处罚,将罪犯绳之以法,维护公民合法利益。《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为有关于网络账号盗窃罪依法承办的相关法律依据,对如何量刑网络账号盗窃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具体如何量刑,量刑多少取决于实际情况中盗窃案情节轻重程度。
4、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了有关于处理网络账号立案刑法的标准,一般情况下盗窃网络账户的数额达到1000到3000元之间,情节较轻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目的在于规范网络游戏环境,以惩戒网络不法分子。同时公安机关规定,盗窃游戏账户1000元为标准予以立案,立案后会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行政处罚并处以罚金。
⑹ 网络盗窃金额达到多少就可以立案
网络盗窃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达到立案标准,构成盗窃罪,要被判处刑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⑺ 网络盗窃罪立案标准一般有什么
网络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则应认定为盗窃罪,进行立案。若数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则认定盗窃数额巨大;达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⑻ 网络游戏盗窃多少数额会立案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所得,有价值性,虚拟货币、装备等都是通过支付真实货币取得,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因此盗窃虚拟财产也应以盗窃罪论处,盗窃他人财产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8)网络游戏盗窃多少算立案扩展阅读
案例:网游玩家装备被盗 盗窃虚拟财产也构成犯罪
柳州小伙小刘是个自由职业者,平常在家爱玩网游,并在游戏中从其他玩家处收购或者在游戏公司搞活动时收购游戏装备,再到淘宝网上出售。
2013年2月的一天,小刘登录《街头篮球》游戏账号时,发现游戏内的道具被盗了,立即打电话给游戏公司将账号封号,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技术侦察,最终将在重庆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这起网络游戏装备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杨某是重庆人,因待业在家,平时无聊就上网玩玩网络游戏,有时候也会花钱买点卡给游戏充值。今年年初,杨某因为花钱玩游戏的事情跟家人闹得不愉快,心里不舒服就想着能不能破解其他玩家的账号密码,转移别人的道具来给自己用。
某天,杨某正在网上玩《街头篮球》,发现该游戏的官网上某游戏账号正在出售游戏道具,他通过查看该账号的游戏资料,得到了账号主人的QQ号码、游戏账号、邮箱等个人信息,并通过所获得信息中的字母和数字组合成不同的字符串当成游戏密码登陆游戏,几次之后就破解了该账号的密码,登录了游戏。
登录游戏后,再用该账号内的点卡全部购买了《街头篮球》游戏的道具,并以转赠的方式送给自己的账号,当其发现该账号仓库内也有很多道具时,就再次用赠送的方式转给自己以及两个朋友。杨某正在操作时突然发现其操作的所有账号都被游戏公司锁定封号了。
杨某所破解的正是柳州小刘的账号密码,此时正是小刘发现游戏道具被盗打电话给游戏公司后,所有与其账号有过交易的以及其本人的账号都被封号。
检察机关向鱼峰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2月16日,被告人杨某在重庆市家中,用电脑登录互联网,采用破解密码的方式,登录被害人的游戏账号,盗走该账号内的游戏装备物品,包括“吊吊猫”、游戏积分、宝石等。
经评估,被盗的游戏装备物品价值人民币32141.68元。在法庭审理时,被告人认为所盗取的是虚拟的东西,没有价值。而辩护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称对本案定性为盗窃罪有意见,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为公私财物。
本案中无法证实游戏装备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济价值,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本案的游戏装备不具有财产属性,不能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鱼峰法院审理认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游戏装备、虚拟游戏物品,是游戏玩家投入了时间、资金、劳动而产生,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有财产属性。盗取账号内游戏角色的虚拟游戏装备、虚拟游戏物品的行为。
不仅破坏了网络和计算机的系统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而且侵害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成立。
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鱼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