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个小说网站给作者保留版权
除了阅文旗下,基本都是会保留版权的
B. 那个网站写小说可以保证作者的版权不被侵犯而且容易上架福利也好
红袖添香写小说,好一些,或者是潇湘书城
C. 写小说在哪个网站比较好(中小网站也可以,求推)
17K小说网:适合热衷于原创的新手进行小说发表
创建于2006年,原名一起看小说网,是中国数字出版领跑者——中文在线旗下,集创作、阅读于一体的国内领先在线阅读网站。目前已拥有超过100,000名驻站网络作者,以及2,000余位知名作家和400余家出版机构的正版数字内容资源,日均访问量超过3,500万,以原创闻名,堪称华语小说版权贸易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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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添香:适合对女性文学感兴趣的新手进行小说发表
网站创办于1999年8月,是目前国内颇具影响力的纯文学网站,拥有完善的投稿系统、个人文集系统、媒体联络发表系统及高创作水准的原创书库。2007年5月,网站已拥有文学版作品220万篇,日记作品60万篇,长篇小说6万部,论坛综合发帖量400万篇,注册作者110万。是老牌女性原创文学网站,以言情小说为主,深受女性网友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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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适合对耽美、言情感兴趣的新手进行小说发表
创立于2003年8月1日,是中国大陆着名的女性文学网站,以耽美、爱情等原创网络小说而着名。主要提供由网友独立创作的小说。晋江男女用户比例约为7:93,有旺盛消费力的女性用户是晋江的主力消费人群。晋江18—35岁的主流消费群体占到用户总数的84%。晋江的用户是推动经济消费不可忽视的主流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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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下:适合新手学习一些老牌文学的写作方法
是国内历史最悠久、最具品牌的文学类网站,迄今已创办14年,并凝聚了一批在华语文学界极具影响力的作家,如安妮宝贝、李寻欢、宁财神、邢育森、韩寒、蔡骏、今何在、慕容雪村、步非烟、沧月、燕垒生、郭敬明、饶雪漫、方世杰,实力派新锐作家四丫头,羿小先,以及一些85后作家,如贾飞、左边一度爱、滴呐、韩殇及90后作家杨七诗等。
D. 在网站上写小说,版权归作者还是网站,如果签约了是不是版权就不是作者的了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在网站上写小说,版权归作者,网络只是一个平台站点,签约了只是他们负责营销,收益他们要分一部分,版权归作者。着作权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着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着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2、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着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着作权使用范围如下: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以外,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的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E. 哪个平台小说版权归自己
没有平台的版权会归自己的。签约的意思就是把版权卖给平台,平台靠你的小说来赚取收益,不然凭啥你写小说人家要按字数给你稿费,如果没有什么读者打赏又要赚钱都是靠更新字数换取签约的全勤啊。晋江长佩其实都算好的,起码没像起点那样直接可以给这本书换个抄手写。我在汤圆写文,平台福利不错,新手不求能有啥热度我就先踏踏实实磨磨文笔,起码这个平台首推虽然有看人气,但也还是要看更新的
F. 有哪些网站写小说版权是归作者的
现在的大平台基本都是全版权,小说版权归作者的。
有一个小说平台,是息壤中文网,也就是联合阅读。 他们的合同是,只要电子版权,其他的一切版权(例如影视版权、游戏版权等)全归作者一人所有。
电子版权收入是作者与平台五五分。他们的合同是签书而不是签人,不用担心笔名会被网站拿走。版权期限是小说完结后20年。
版权,亦称“着作权”,符号:©。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着作物享受的权利。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G. 那些小说网站签约后可以只签约电子版权,实体出版和影视等版权归作者自己,要出名一点的小说网站,
九一神书网,版权拆分签约
签约模式:将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转授权等着作权拆分代理授权,未授权着作权利九一神书不具备代理运营权益,未授权或已授权版权的着作权利依旧由作者拥有:
1.配备专属作者经纪人,全渠道重磅推广
2.作者拥有参与作者电子版权运营方案制定
3.专属经纪人定期为作者汇报运营效果
4.作者拥有作品最低60%起的分成待遇
5.运营效果不理想,可随时申请解约
希望对你有帮助!
H. 求问,新人写玄幻小说去哪个网站好,别说起点,起点签约后作者都没版权
作者要版权?那么只有阿里文学,阿里文学签约后不是全版权。
如果不去阿里的话其他网站都是全版权,而且福利还没有起点的好。
科普一下,目前所有网站都是全版权都归网站的,除了阿里文学,前段日子有个银河文学,不过因为不是全版权倒闭了。
I. 在微博写小说版权归谁
版权需要去登记,如果自己去登记了则属于自己。
目前我国尚未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把微博作品纳入菩作权的保护范围,但依据《菩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菩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可以推定有140个字符限制的微博是否能成为着作权法保护对象的关键在于能否满足着作权法对于其“作品”的身份认定。笔者认为,微博是否能成为着作权法保护的“微博作品”,理应同其传统作品一样。
具备如下条件,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应当是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描述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出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式或者程序(又称手法)推演而来。
微博中那些对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活动进行流水账式记录,显然不能称为菩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对于另外一些微博作品而言,其内容是创作者经过精妙构思和追词造句而创作形成的(如微小说、微散文、微诗歌等微博作品),是某种特定的思想或感情的表达。
从内容上来说具有独创性,是创作者智力劳动的结晶。其作品内容虽然短小,但符合上述对独创性智力成果的客体要求,理应受到着作权法律保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微博作品要获得着作权法的保护,除了具备传统作品的一般条件以外。
其思想倾向或情感的表达内容与形式显然也应不违背法律最基本的规定。对于那些内容上明显违背公民道德、危害公众或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微博,不但不应给予菩作权法保护,反而应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微博用户的民事刑事责任。
和平台签约后版权归谁:
现在的小说平台,只要签约了,基本小说的版权全归平台所有,你只有署名权。就好比你生了个娃,你把娃给了别人,那娃不再是你的了,你想去探望都要对方同意。
现在的时代变了,小说VIP付费模式都行不通,现在起点要被腾讯取缔了,原团队出走,原因是原团队坚持小说VIP收费模式,而腾讯一定要实行小说免费模式,双方意见不合,于是就分道扬镳了。现在的免费小说网站大行其道,VIP收费模式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