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辛迪加
马克思对一种垄断组织的定义
辛迪加: 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之一,是资本主义企业间关于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通过这种在流通领域内的集中和垄断,辛迪加可以按照抬高的价格销售商品,并按照压低的价格收购原料。
现在很少用这个概念啦,成为政治经济学历史概念啦
② 辛迪加、卡特尔、拖拉斯好象都是垄断集团的代称,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托拉斯Trust是指若干性质相同或互有关联的企业为了独占市场、获取高额利润而组成的垄断组织。1879年首先在美国出现,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资本主义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和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生产、销售和财务,法律活动已经丧失独立性的垄断 康采恩Konzern:高级垄断组织形式。晚于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出现,规模更为庞大。德语Konzern的音译。原意为多种企业集团。一般以一两个实力最雄厚的大垄断企业为核心,把跨部门、跨行业的许多大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垄断企业集团。 辛迪加(法语Syndicat),原义是”组合”、”联合”。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指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通过签订共同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法律上保持独立,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自主性。辛迪加较卡特尔牢固。– 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 卡特尔(源自法语Cartel),原义协定或同盟,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销售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一种垄断联合。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在生产上、贸易上、财务上和法律上都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因此,卡特尔这种垄断联合并不稳固。但如果违北共同协议的规定,也会受到罚款、撤销享受的特权等处罚。德国曾是卡特尔最为盛行的国家。– 卡特尔主要是在销售领域
③ 辛迪加服务企业
辛迪加是垄断组织形式之一。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是丧失了商业上的独立性,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由辛迪加总办事处统一办理。其内部各企业间存在着争夺销售份额的竞争。
法语syndicat的音译,原意是“组合”。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由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以获取垄断利润而建立的垄断组织。
特点
同卡特尔相比,辛迪加较为稳定,存在的时间也较持久。辛迪加的参加者虽然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还保持着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则已完全受制于总办事处,不能独立行动。在各参加者不能与市场发生直接联系的情况下,它们要想随意脱离辛迪加,事实上也很困难。如果某一成员想要退出,必须花一笔资本去重新建立购销机构和重新安排与市场的联系,而且每每受到辛迪加的阻挠和排挤。
组织机构
参加辛迪加的企业,推选出它们的代表,组成辛迪加总办事处。辛迪加参加者的商品销售和原料采购,都得通过这个总办事处统一进行。这种统一的、集中的购销,意味着辛迪加在流通领域中占有一定的垄断地位,使它有可能抬高商品的销售价格和压低原料的采购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在辛迪加内部的各个资本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他们为了争夺商品销售份额和原料分配比例而经常展开激烈的竞争。当参加者的实力对比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往往要调整分配的份额或对辛迪加总办事处进行改组。
产生和发展
辛迪加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的。当时在欧洲一些国家都出现了辛迪加。德国的许多辛迪加是由卡特尔发展而来的。在1905年的 385个工业卡特尔中,约有200个已具有辛迪加性质。辛迪加在德国经济中的垄断地位也是明显的。1893年成立的莱茵-威斯特法伦采煤辛迪加,1909 年在多特蒙德地区生产了8500万吨煤,而其他所有局外企业的生产量不过420万吨(只等于采煤辛迪加产量的4.9%);1913年1月,采煤辛迪加的产量占鲁尔地区全部产量的92.6%,占全德煤炭总产量的54%。在当时,钢铁辛迪加的生产在全国钢铁总产量中所占比重已上升到43~44%。
在法国的冶金、制糖、玻璃、造纸、石油、化学、纺织、采煤等工业部门中,也有很多辛迪加。其中特别重要的有:隆维商行,它生产了法国几乎全部的铸铁;制糖辛迪加几乎完全控制了法国的制糖市场;圣戈班玻璃总公司也居于绝对的垄断地位。
在奥地利,一些着名辛迪加占有重要地位。例如:波希米亚的采煤辛迪加,占奥地利全部煤产量的90%;制砖辛迪加,年产值达4亿克朗(未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产值不过4000万克朗);石油辛迪加,占全国产量的40%。
在俄国,辛迪加是垄断组织的一种主要形式。俄国的重要工业企业大多掌握在不同国家的资本家手中,在生产上不易联合起来;但是由于政府大批订货和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国内工业品价格大大提高,资本家在争夺订货数额和瓜分国内市场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而辛迪加正是分配订货和瓜分市场的有利形式。这样,在商业上联合起来的辛迪加便得到较大的发展。1886年俄国出现了铁钉、铁丝工业的辛迪加;20世纪初,在钢铁、采煤、采矿、机器制造部门中,相当大一部分企业都为辛迪加所控制。1904年建立的“煤炭公司”辛迪加,控制了顿巴斯煤区产量的75%。橡胶辛迪加几乎控制了全部橡胶的销售。制糖辛迪加垄断了全国90%以上的食糖生产。1912年建立的烟草辛迪加,控制了全国75%的烟草生产。俄国的辛迪加和其他国家的辛迪加相比,带有某些半封建的特征。例如,糖业辛迪加就是由制糖工业资本家和种植甜菜的大地主共同组成的;乌拉尔“克罗夫罗”辛迪加的成员即是一些拥有几十万俄亩土地的大领主。这样的垄断组织往往采用一些带有封建性的剥削形式和管理方法。
④ 辛迪加和托拉斯什么意思
辛迪加和托拉斯都是垄断组织的两种形式
一、辛迪加
辛迪加,原指企业中的工会,大都是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组织。
辛迪加内各企业不能独立地进行商品销售和采购原料,须由总办事处统一办理,从而在争夺产品销售和原料分配份额上进行激烈竞争。它们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虽保持独立性,而在商业上丧失独立性。
二、托拉斯
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丧失独立性。
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掌握在最大的资本家手中,原企业主成为股东,按其股份取得红利。参加的资本家为分配利润和争夺领导权进行剧烈的竞争。
(4)辛迪加网站是什么国家的扩展阅读
辛迪加和托拉斯等垄断组织形成的原因
垄断组织是在企业生产集中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集中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大型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和具体目的也不一样,因而垄断组织便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四种主要形式。
1870年以后,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重工业的兴起,使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
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要求的资本与劳动力也就越来越多,于是股份公司这种早已出现的集资经营方式开始得到广泛的发展。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与逐步完善,中小工厂被兼并,资本与生产迅速地集中了。
此外,市场的激烈竞争也加速了大企业兼并小企业的进程。生产的集中引起了垄断组织的产生。早在19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欧美先进市场国家中就已开始出现个别的垄断组织。
1873年的经济危机使更多中小企业破产,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兼并,促进生产的集中,于是垄断组织较多较快地发展起来。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组织在所有发达国家普遍地发展起来,成为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
⑤ 辛迪加是印度的什么
辛迪加是法语Syndicat的音译,原义是“组合”。辛迪加是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指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通过签订共同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各个企业虽然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性,但是,它们商业上却已经失去了独立性。它们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业务都由辛迪加的总办事处统一负责办理,然后再在参加者之间按照协议规定的份额进行分配。通过这种在流通领域内的集中和垄断,辛迪加可以按照抬高的价格销售商品,并按照压低的价格收购原料。由于辛迪加促进统一经营,辛迪加的成员事实上就不再与市场发生直接的联系,一般情况下,它们很难退出辛迪加组织,因为一旦退出,就脱离了现有的商品和原料市场体系,不得不重新组织自己的销售网络和采购渠道,而这都是非常不易的。因此,辛迪加的组织形式一般比较稳固。辛迪加大约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德国和俄国最为流行。俄国早在1886年就出现了辛迪加,那是一个由铁钉和铁丝工厂组成的辛迪加,在20世纪初的前10年,在俄国的钢铁、采煤、采矿和机械等部门,辛迪加垄断了大部分生产。除辛迪加以外,垄断组织的组织形式还有托拉斯、卡特尔和康采恩等。
⑥ 报业辛迪加是什么
所谓“报业辛迪加”,就是不同的报纸杂志,有偿共享新闻报道、新闻图片和专栏文章,从而打破各家媒体细分市场的格局,并形成规模,催生出优秀的新闻作品。
⑦ 什么是特稿辛迪加
特稿辛迪加-大型特稿社:提供专稿、特稿的通讯社
新闻媒介的生产流程究竟应如何安排,也应依据知识管理进行标准化分类,以分众传播或小众传播为基本模式规范其生产组织。因此,就有必要重新思考主要依赖通稿方式向媒体用户提供服务的模式。提供专稿、特稿是通讯社一种传统的运行方式,也就是针对个性化需求提供专稿、特稿,成为一种称为特稿辛迪加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是100多年来通讯社的基本组成方式和运行方式之一。这在发达国家是一种非常成熟的运作模式。未来,我们可以判断,规模化、工业化的特稿、专稿提供,应当成为通讯社的标准产品提供样式,应为通讯社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相比之下,通讯社现在的专稿、特稿提供方式还停留在小农经济式的经营水平上。
要实现特稿辛迪加的运营方式,就应充分利用地域性媒体的错位竞争、差别竞争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专稿的地域性概念,将之作为一种标准的营销模式。纸介媒体主要是地域性的,传统的电子媒介即广播电视也主要是地域性媒介,在特定的地域有足够的影响,在特定的地域要与竞争对手捉对“厮杀”。地域性就意味着处在不同地域的媒介基本不构成竞争。这对通讯社营销而言,就是机会与切入点,就不能再只一般化地提供通稿,或一般化地提供专稿和特稿。通讯社将来的专稿提供方式,一定要改变。如果把一个城市只向某一家媒体提供某一篇专稿作为一种标准化营销模式,通过网络实现征询、商谈、提供等程序完成交易过程,那么,理论上说,一份专稿在全国至少应该卖出200份。这不已经等于“通稿”了吗?哪怕卖出100份也等于“通稿”了。
媒介辛迪加应运而生
在国际媒介市场中,主流媒介在依靠自身采编队伍的同时,大都需要借助外部资源获得更多的内容。这种媒介内容供应商主要分三种形式:一是新闻与图片性质的通讯社,二是特稿专题性质的辛迪加,三是独立供稿与特约供稿。这三种形式都是媒介以商业契约形式签定的上流供应商。
所谓辛迪加,是美国经济的一种形式,即同步发行。在电影、电视、广播节目以及报刊的非新闻体裁领域,由版权的拥有者(往往是代理者),向各地不同媒介联系授权出售使用权。尤其是漫画、专栏,大都是辛迪加经营。独家的固然好,但价钱贵得多,所以即使是大报,也往往选择辛迪加,以减少成本且又不降低质量。1992年笔者曾与京城一些业务上颇前卫的同事探讨在扩版之后辛迪加的市场机遇,当时几乎没有什么人能够听懂。作为国内目前惟一对媒介辛迪加的运作与机制有专门研究的学者,也是出版过《怎样当自由撰稿人》的笔者,如今我非常高兴地看到这一媒介服务业在电视、广播与报刊等领域已经遍地开花。
虽然目前我国没有明确提出辛迪加这一说法,但是辛迪加的市场运作模式已经深入人心,因为这是现代化媒介市场经济的规律所催生的必然结果。电视观众所熟悉的中国娱乐现场、光线公司,实际上就是典型的电视节目辛迪加。
以前在报界,同样的市场行为却被蒙上了一稿多投的恶名。其实,这种说法完全是由于没有受过系统的新闻学教育导致的无知。当然,关键是要有约在先、按约行事。在这个基础上,同一作品无论发多少家都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在国外,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非常健全有效,加之市场需求的普遍存在,所以专门为不同的媒介提供同一成品的媒介辛迪加,一直是个兴旺的行业。
最近,北京甚至出现了一家专门面向各地电台出售节目的临界公司,已经有44家电台购买了该公司开发制作的11档节目,累计播出时间达上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