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销怎么操作
一、办事项目:
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包括体外诊断试剂)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26号公告《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8号通告《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9号通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25号公告《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74号)
*请至“表格下载”页面中下载附件7查看上述法规文件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范围:
本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人(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
四、申请者资格/条件:
办理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事务的人员应当受备案人委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五、办理程序:
1、向备案人注册地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所有准备齐全的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申报资料,内容包括: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取消备案号)纸质文档;
2)取消备案号情况说明;
3)证明性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备案人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事务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备案单位留存复印件。
4)符合性声明;(要求详见表格下载页面附件1)
*递交资料中有复印件的,需在复印资料上加盖“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可手写并签字确认)
*递交资料需加盖备案人公章(及骑缝章)。
*按1)-4)的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并制订资料目录(有1、2级标题;以表格形式说明每项的卷和页码)。(要求详见表格下载页面附件2)
2、经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相关产品备案信息在我局政务网站上取消公布。相关取消备案号申报资料存档备查。
六、办理流程:
流程图详见表格下载页面附件6。
七、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为准。
注:2014年8月1日起,本市各区(县)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由备案人注册地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收并办理。2014年8月1日起开通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网上填报平台。
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怎么撤销
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即可。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或者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补发、撤销、注销等许可档案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档案。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医疗器械注销在哪个网站扩展阅读: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要求规定: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从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运输、贮存过程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经原发证或者备案部门公示后,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
㈢ 医疗器械可以在哪个网站上查询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国产医疗器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输入医疗器械名称/注册号或备案号即可
㈣ 怎样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或者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在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有办事指南,在医疗器械栏目下找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按相关要求办理即可。
㈤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注销已经过期的。我想年检执照卡住不可以年检怎么办啊
1.企业申请报告;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企业申报材料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份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另外登陆你们省药监局网站上找办事指南,上面有申请书和一些文件的标准格式
㈥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如何注销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31